四、结语
路德与阳明灵修观路径虽然不同,但其心灵挣扎同样真诚,其异同之处可归纳如下:
| 比较维度 | 路德 | 王阳明 |
| 背景 | 基督教神学、宗教改革 | 儒家思想、明代官僚与学者 |
| 灵修挣扎核心 | 与罪的对抗、对救恩的焦虑 | 道德实践与良知的困惑 |
| 失败的态度 | 承认失败、依靠恩典、信心中坚持 | 失败中省察、实践中修正 |
| 突破的关键 | 因信称义,认清人无法靠行为称义 | 心即理、自心即道 |
| 成圣/成道之路 | 终生属灵战争 | 人皆可为圣,通过知行不断前行 |
路德与王阳明都面对人性的复杂与世界的不完美。“灵修挣扎”在二人思想中虽形式不同,却都通向一种更高的自我觉悟或与神/道合一。他们的“屡败屡战”不仅是精神上的坚持,也是信念上的执着。灵修挣扎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通向更高层次自我和真理的必经之路。今天的我们也可从他们的榜样中获得力量:在信仰、道德或人生实践中,失败并不可怕,真正的危险是停止挣扎与思考。
[1] SCAER D P. “The Concept of Anfechtung in Luther’s Thought”. Concordia Theological Quarterly, 1983, 47(1): 15-30.
[2] PODMORE S D. “The Lightning and the Earthquake: Kierkegaard on the Anfechtung of Luther”. The Heythrop Journal, 2006, 47(4): 562-578.
[3] 马丁·路德在《维登贝格德文著作序言》(Preface to the Wittenberg Edition of Luther’s German Writings)中对《诗篇》119的注释。From Luther’s Works Volume 34: 283-288, Career of the Reformer IV(Fortress Press, 1960,Augsburg Fortress Publishers,2011).
[4] 卡尔·楚门,《路德的人生智慧:十架与自由》,王一译, 北京三联书店,2019年,第150 页。
[5] 黄保罗,“《罗马书》1:17中令马丁·路德从恨恶到甜蜜的‘上帝的义’用语之诠释”,《圣经文学研究》,2021年第22期,第203—228页。
[6] LW 34, 285; WA50, 659.
[7] 路德在1546年去世前离开维登贝格到艾斯乐本去旅行的途中,曾在与妻子苞拉的通信中表达了自己对维登贝格的失望和自己心中的痛苦。路德在1545年7月28日的途中从蔡茨(Zeitz)写给太太的信中,称他一辈子所居住的维登贝格是“所多玛”,并说:“因此,我对这座城市感到疲倦了,不想回去。愿神在这件事上帮助我。”见LW50:273-281;WA,Br 11,149-150;黄保罗主编,《马丁·路德著作集》第50卷,《书信集 III》,赫尔辛基:世界华人路德学会,第362—269页。
[8] 路德在诠释如下经文时都表达出屡败屡战的思想:《罗马书》5:3–5;《哥林多后书》4:8–9,16–18。
[9] Kleinig, J. W. “Oratio, Meditatio, Tentatio: What Makes A Theologian?”, Concordia Theological Quarterly 66/3: 264. PLESS J T.,“Luther’s Oratio, Meditatio and Tentatio as the Shape of Pastoral Care for Pastors”. Concordia Theological Quarterly, 2016(80): 37-48.
[10] 点评拙文时,张欣老师提及路德之前的许多神学家如奥利金等,都以不同方式关注过主体性和经验性,如奥利金在《论首要原理》(De Principiis)第三卷系统讨论自由意志(περὶ αὐτεξουσίου),强调主体的理性与选择能力。在《反塞尔修斯》(Contra Celsum)护教作品里提及主体在信仰与理性辩护中的地位。在《祈祷论》(On Prayer)及圣经注释中体现主体在灵修实践中的能动性。但唯有路德在宗教(打破罗马天主教一统天下的格局)、政治(自路德时代起欧洲许多民族国家兴起)和思想文化(路德开启的宗教改革上承文艺复兴、下开启蒙运动)上标志著着现代性的开启,而主体性在其中占据了大传统的主流地位,路德之前的许多则处于小传统的次流地位。见黄保罗,“马丁·路德宗教改革思想与现代性的开启”,《宗教学研究》,2022年第2期,第202—210 页。
[11] 这一表达最早出现在路德对《加拉太书》的讲解中,尤其是在他1535年《加拉太书注释》(Lectures on Galatians)中有明确阐述。在这部作品中,路德强调:“一个人因信在基督里被称为义,但在自己里面仍是罪人。”;“我们在基督里是完全的义人,在自己里面却是完全的罪人。”
[12] 黄保罗等,《成神:马丁·路德研究芬兰学派与中国语境的互动》(Theosis:Interaction between Finnish School of Martin Lutheran New Interpretation and Chinese Context),马丁·路德与第三次启蒙丛书之四(Series on Martin Luther and the Third Enlightenment 4),2021年,总第371页。
[13] 路德在《魏玛版》(WA:Weimarer Ausgabe)和《路德文集》(LW:Luther’s Works)中反复强调信徒在两种关系中的生活:Coram Deo(在上帝面前)与Coram Mundo 或 Coram Hominibus,ipse coram(在世界或人及自己面前)。这一核心思想贯穿他的早期著作、讲道和教义阐释。在 WA 1—8的早期争辩中,路德奠定了因信称义与义的本质的基础,后来发展为“两种义”的框架。1520 年的《基督徒的自由》(WA 7,8)明确指出信徒的双重身份:在上帝面前完全自由(Coram Deo),在邻舍面前却成为仆人(Coram Mundo)。在《加拉太书讲解》(WA 40 I–III)中,路德详细阐述了被动的义(仅凭信心,在上帝面前得称义)与主动的义(在世界中以爱心服事)。《大小要理问答》(WA 30 I)则将这一原则应用于日常生活,而《桌边谈话》(WA Tischreden)常用“在上帝面前”和“在世界面前”的语言,反映出路德对信徒生活的整体理解。在英文版 LW 中,LW 31《基督徒的自由》提出经典悖论:“基督徒在一切事上是完全自由的主,不受任何人辖制(Coram Deo);同时又是完全尽责的仆人,服事众人(Coram Mundo)。” LW 26《加拉太书讲解》进一步解释两种义:被动的义(Coram Deo)是信心所领受的恩典,使人得称义;主动的义(Coram Mundo)则通过爱心和善行向邻舍彰显。LW31《两种义》(1518年讲道)首次明确提出这一区分,并说明其对基督徒生活的深远影响。LW33则在论述职业与召命时,强调信徒如何在上帝面前与在人面前履行责任。总而言之,路德的神学核心在于:信徒在上帝面前完全依靠恩典,不靠行为;而在世界面前,信徒以爱心和善行回应召命。这种双重生活不仅揭示了信仰的本质,也塑造了基督徒在教会与社会中的使命。
[14] 查此处引文散见于《论语》宪问篇14:22,38;颜渊篇12:19。其中宪问篇“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是晨门对孔子的评价,而非孔子对子路的评价。参阅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7页。——编者注
[15] 《答聂文蔚书》:“······然此心一动于仁义之念,虽千万人吾往矣,此非勉强为之,实出于不得已也。”“夫为仁由己,而由己则不暇计可不可也。盖吾心之良知,天理之昭然,不容吾不为也。”
[16]康有为在《王阳明传》说对阳明的评价:“阳明之学,实为千古第一流人物。其知行合一之说,以良知为本,动念于仁义,是以虽知其不可而为之,不忍也,不得已也。是圣人之勇,非匹夫之勇。”康有为强调王阳明的“知不可而为”并非愚勇,而是深植于良知之中的“仁者之勇”,是大悲愿力所生之行动力。康有为在《王阳明传》中,高度评价阳明的这一精神,认为他“致良知于天地万物之中,知其不可而为之,不忍也,不得已也。”康有为将阳明的“良知之不得已”看作一种更高层次的道德行为,是“天地之仁”的体现。康氏生活于清末民初之交,社会风雨飘摇,他所推崇的阳明,正是那种在大势已去之际仍能“以一身担道义”的精神象征。他看到阳明不仅是哲人,亦是有为之士,是“仁心之不忍”与“志士之担当”的合一体。
[17] 此处论述,受启于包兆会老师建议关注阳明如何看待人性之恶。
(作者为赫尔辛基大学哲学与神学双博士,主要翻译和研究马丁·路德与第三次启蒙及中西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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