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井边/书拉密

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
——约翰福音4章13—14节

苏茉的故事

如果时光能倒流,重新回到风华正茂的22岁,我还愿意遇到凡克吗?这是苏茉晚上睡不着觉反复思考的问题。
最终错过凡克,苏茉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像自己以为的那么懊悔,尤其当她知道,凡克还是活得那么“凛冽”。

是的,凛冽。

一个形容北方冬天的词。其含义就像如今用起来比较时髦的“酷”。

她记得那个夏末,她最后一次去看凡克。去之前,她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她一直以为,她对凡克足够眷恋和热爱了,他那双总是带着点儿惊奇的细长的眼睛,那张总是洋溢着明亮欢喜的脸,都让她心生爱意。似乎,凡克从来没阴郁过。在苏茉的记忆中,凡克永远是阳光灿烂的。她一直以为,她是爱凡克的,爱他的透明和阳光。她喜欢听凡克抱着吉他或者手风琴,为她唱那些清新明朗的歌,她因为爱凡克也喜欢那些歌。

但凡克坚持要在那个实习的乡镇中学再待上一年,她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凡克恳求她来理解,他认为理解他的选择并不难。真的,他就是想,音乐是多么美好的东西,那些乡里的孩子从来没见过吉他和手风琴,他想用一年的时间帮助那儿的教师和学生建立起音乐教室。不过就是一年,一年之后,他一定回城里了,他怎么会抛下苏茉呢?不可能的。真的,你要理解,我不是想表现,我就是想,我有可能一生都不会在这儿生活和工作,但拿出我一生中的一年帮他们做些事,可能会影响那些孩子一生,我觉得还是很值得的。你不这么觉得吗?

苏茉当然不这么觉得。

一年,意味着比别人晚在城里待一年,即使按照师大的许诺,为这批志愿留在农村支教的老师保留城市户口,那等他回到城里再找机会,好地方也早被别人抢占了。只有那些想出名想疯了的人,才会冒这个险。苏茉从来淡泊名利,这样的机会,她愿意早早让给别人,但凡克又何必呢?!在学校时,他从来不是学生会干部、优秀党员什么的,那些荣誉从来落不到他头上,他也从来没去争。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弹琴、听唱片、写阅读札记。其实最适合他走的路就是继续考研,然后留在师大当老师。那些当初打破了头想得着一顶又一顶光荣头衔的人,到了支教的关口,一个个都原形毕露,支支吾吾地不肯上前,一向无声无息的凡克此时却非要下乡锻炼不可,这样的举动,听着特别疯狂特别凛冽特别⋯⋯让她不愉快不甘心。

苏茉坐上长途客车,一路奔波,走了三个多小时,才到达那个枯燥乏味的乡镇中学。凡克看见她,仍然是一脸的惊奇和欢喜。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先前特别让苏茉动心,现在却让她陡生烦恼——他就会瞪着一双眼睛,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有趣,可头脑怎么这么简单呢?她赌气地问他究竟想明白了没有,是不是还坚持要再待一年。凡克不回答这事,倒是兴高采烈地从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夹子,一页一页地展示他为她搜集到的植物标本。那些美丽的名字随着单薄的叶片一起散发出淡雅的香气,那是她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草叶、花瓣。千鸟兰、点地梅、宽叶香蒲、侧金盏花、伞形梅笠草、珊瑚兰、火烧兰、金雀锦鸡儿⋯⋯苏茉用手指触摸了两下那些脆弱的叶瓣,皱着眉,半嗔地说:“都到这时候了,竟然还有这心思,真是够浪漫的!”

不过,她还是爱凡克的,至少她自己这么认为。凡克站在客车下面向她挥手送别,在那一刻,苏茉并没有准备与凡克分手的想法,她反倒更疼惜他了,准备着下次再来看他的时候,给他多带几包他最喜欢吃的芝麻小饼,还有他想要的一本吉他指法教程。

但这都是她在登上回途客车回应凡克的挥手时的想法,她根本没想到,等她坐到10排2号的位置上,她的世界已经暗藏着一次重大的改变。这个瞬间带来的结果,是许多年后她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反复检查逝去的青春和失败的私人生活时,才一点一点地追觅出来的。

她坐在散着柴油、烟草和座垫混合气味的车厢里,最后一次向窗外轻轻地挥下手,看见凡克伸出双手,向她点了一下,又握成拳头,交叉双臂,结结实实地按在自己的胸口,向她微笑。苏茉读懂,那是表达“我爱你”的哑语,她灿然一笑,也做了一个同样的手势。

那是多么有力的表达啊,那时她和他多么年轻,阳光好,天蓝,草也正绿,好像有蝴蝶在飞吧,米黄色的羽翼上有眼睛一样的斑纹,在大地和阳光之间深情地舞蹈。

那辆从里到外都油腻腻的长途汽车重重地舒展了一下,就开动了,她看见凡克的白衬衫,慢慢地融进广大的天地间⋯⋯

然后她眼睛湿润地转过头来,闻到了一缕浓重的烟草的味道,是邻座的男人,嘴角挂着一支烟,正若无其事地翻弄着手里的一本杂志,里面铺满了各样的彩色图片。苏茉毫不客气地把飘到面前的烟云挥散开,那个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把烟从嘴边拿下来,仿佛很熟稔地问她:“你男朋友不吸烟?”

苏茉语含不屑地答道:“当然不!”然后气哼哼地坐直身体,准备一旦对方有什么不良反应,她就立时给予他更激烈的回击。谁让她此时心情不好,正想找谁打上一架呢。

没想到那个男人就势把烟掐灭,和她说了一声:“抱歉!”这倒弄得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她想接着说句什么,一时没找到合适的表达,一眼看见那个男人手里的杂志,便问:“好看吗?”

那个男人把杂志递给她说:“还行。”

苏茉接过杂志,翻了翻,是本摄影杂志,有许多人像特写和自然风光。其中有一张图片很吸引她,是一个女孩儿的背影,站在夕阳下,长发和裙摆被风吹起。她看着,脱口说道:“我喜欢这张。”那个男人侧过头来看看图片说:“谢谢!是我拍的。”

苏茉惊讶地抖了一下杂志,不相信地看了对方一眼。那个男人便从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来,递给她,上面写着:“摄影师 丁里”。那正是那张图片的作者名。

苏茉不能否认,丁里比凡克更吸引她,因为⋯⋯丁里更坏一些。

就像那句俗语吧——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凡克的明朗和规矩,非常透明,带有包容性,但有时苏茉会觉得那种包容挺⋯⋯乏味的。

丁里就不一样,他似乎并不透明,可也不是遮遮掩掩的,他身上那种不羁和神秘感,让苏茉如约前往时,竟然就有点儿心动。

再次见到丁里,是在他的摄影工作室。

那个时候,彩色胶卷的使用率还很高,美国的柯达正旺盛地活着,中国的乐凯也一直在低调地挣扎着。

不过,丁里告诉她,最有魅力的影像是黑白的!

他设计了几组在野地和大风中的拍摄方案,特别邀请苏茉做模特来拍摄——他动作自然地捧起苏茉的长发说:“这么好的头发,不拍几张照片摆出去,可惜了!”然后扔给苏茉一只头盔,跨上摩托,一路狂奔。在离市区不远的郊外野地,任凭她摆出各种各样或优雅或豪情的姿势,大拍特拍,谋杀了无数卷菲林,方才收工。

在丁里那间散着刺鼻酸味的暗房,就着暗红色的灯光,苏茉亲眼看见自己在风中的倩影从显影液里慢慢地浮现出来,就像一朵玫瑰在夜色里悄悄绽放。那是苏茉从未见过的最大的照片,有半米宽一米长,能将卧室的墙壁严严地遮住一半。

多年之后,苏茉仍然记得暗房里那缕暧昧黯然的光线、显影液刺鼻的味道和她几乎痉挛的呼吸声。那一次,她没怀孕。事后,她整整紧张了一个月。

不久,她便变得很成熟很周全了,无论口服药还是避孕套都预备得万分齐全,却还是中招了。看着试纸上的那两道红线,她倒吸口凉气。一个电话追到丁里的摄影室,丁里听完她带着哭腔的叙述,声音不耐烦地说:“多大点儿事,打个车去医院做了就完了。”

苏茉本来准备抱着电话放声大哭一场的,觉得自己预备得那么齐全、那么小心还是失败了,特别沮丧,很希望听丁里安慰两句,然后就可以顺势谈谈领证结婚的事。这事儿丁里可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总没个准儿。如今听见丁里一句话就把她打发了,苏茉觉得从里到外不是一般地冷,冷到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掉下来。

她果然打了个车,不过没去医院,而是直奔摄影室。

丁里不在。

负责前台接待的小美告诉她丁老师带女模特儿去拍外景了。

再打电话,丁里那边响了一声,然后就关机了。

然后,一连几个星期,根本找不到丁里的影子。摄影室开始由两个摄影助理打理,所有人对丁里的行踪都一问三不知。

剩下的,就是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那些烂情节:原来丁里已经结婚了,发妻在老家,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

苏茉再次跑到摄影室时,手里拎了一把锤子,是借小区门口修鞋铺的。

这场从长途汽车开始的爱情故事以满地的碎玻璃、碎镜子和一支碎成两截的长焦镜头而告终。

那个在暗中努力地萌芽的小生命,也像一块碎片一样,混在血水中流走了。听着金属器械不时彼此相碰,发出冰冷刺耳的声音,苏茉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为她做手术的女大夫满脸不屑,冷冷地说:“有什么好哭的,下次贪玩的时候注意点儿!别隔三岔五地总来,这种手术做多了,以后想要孩子可没那么容易!”

苏茉走出医院,看着满大街的人,感觉特别孤独。正巧路边有趟车,她想也没想,就上去了。打票的时候,才懵懂地看见上面写着去芳草公园。那是从前她和凡克经常去的地方。

不是周末,园子里的人不多。她找到和凡克常坐的那条长椅。日久无人维护,椅子上的绿漆已经斑驳不堪,纷乱的树枝遮了少半个椅子,下面汪着一滩昨夜的雨水。

苏茉像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那样,拖沓着脚步,佝偻着身子,疲惫地靠在长椅上,后背刚刚触到椅背,她突然放声大哭,声音之大之突然,让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但她仍然纵着性子,不肯停止。她想起那一次,因为考英语六级差三分没过,她也是坐在这条长椅上,放声大哭,凡克坐在身边陪着⋯⋯

自从决定离开凡克,苏茉一分钟都没耽误,立时换了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她不是怕凡克找她,她是怕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对凡克那双黑亮亮的眼睛。有些人的眼睛太纯净了,会让人无法直视。

她对丁里倒是没多少恨意,她认为从头到尾,这件事是她自作自受。这个时候,她觉得因果报应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不过,即使真理总是让人难堪,日子都得过下去。而且,因为有过一些经历后,她似乎一下子豁然了许多。

参加一个前同事的婚礼时,她认识了于一树。参加婚礼么,总是需要打扮得漂亮些,她特意跑到楼下发屋盘了个时兴的发式,穿了一条淡紫色洒白花的连衣裙,看似随意地打了一条深紫色的亮缎腰带,潇潇洒洒地就去了。本以为会见到不少公司的熟人,没想到,那位前同事只通知了她自己,她只好落寞地坐在一堆陌生人当中,面对一桌枯燥的喜糖和面孔,尴尬地等新娘子出来。

她不知道于一树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只记得她去洗手间补妆再回来,发现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戴眼镜的男士。眼镜男看见她盯着那个座位犹疑的神情并伸手去拿桌子上的一个纸袋,立时明白自己占了人家的位置,急忙站起来道歉。然后,似乎就有服务员过来,在旁边又加了一把椅子。

等到婚礼结束的时候,苏茉已经和于一树非常熟悉了。知道他在某建筑设计院做设计师,和她的母亲是老乡,那个叫延原的小镇,她小的时候曾在那儿生活了五年。他们一起回忆着某些街道,街道上某个卖小吃的摊子,一个卖水果的老人的吆喝声,一个可以看露天电影的小学操场⋯⋯

苏茉本来没打算这么快就重新进入一场恋爱,她以为自己已经伤痕累累了呢,但好像还好,还比较健壮,至少,这个叫于一树的家伙,只用一碗回忆中的米酒汤圆就把她给俘虏了。她后来想起这段故事,特别不理解自己,她原本以为自己不是一个轻易动心、对爱情非常执着的人,却发现,根本不是那样。她在任何环境里,似乎都得有个男人在身边,好像这样才算安心。

所以,当于一树赴西北做建设,有五个月没在她身边时,她很自然地,在网上认识了安其阳。

安其阳的网名叫“八大恶人”,她简称他为“八恶”,就像叫八荣八耻似的。他们在某一聊天网站上认识,彼此聊得很投机,然后分别注册,在一个叫“甜蜜巢”的网络社区组建了一个虚拟家庭。没多久,他们就在网上彼此称对方为老公老婆了,好像真夫妻似的。那段日子,苏茉自己都知道有点儿疯过头了,一边和于一树通着电话,一边在网上找八恶,看他在虚拟家庭里给她留了什么话或者送了什么礼物,如果有一天没看见八恶留言,她就像丢了魂儿一样,心里没着没落的。问题是,她只在网上看到过他的几张照片,通过两回电话。单看照片呢,人长得还蛮帅的,虽然眼睛不太大——如今小眼睛男人比较走俏——但还是很精神的;听声音呢,是标准的普通话,磁实浑厚,听着就有修养,就让人踏实。不像于一树,声音软绵绵的,透着一股子不爽朗的小气。

似乎,没见过面的总比那见过面的更让她牵挂不已。

快七夕的时候,八恶给她留言,想见一面,一起过过中国的情人节。她竟然就忙不迭地答应了。

那天晚上,她和八恶一样,都心虚地撤了手机电池,不希望被任何人找到。这任何人就包括于一树和八恶的老婆。
不过事后,她对八恶的兴趣突然就消失了,消失之快,令她自己也万分不解。她再也不想和八恶在网上联系了,对他们费尽心机建的那个虚构家庭也毫无兴趣,她把与八恶交往的所有记录都删除了。

在于一树回来之前,她告诉他自己要去丽江一趟。然后就把手机号换掉了。

她也果真是要去丽江,准备在那儿住上半个月,把年假和大小假期一起休够再回来。

站在机场排队办登机手续的时候,她认识了查德。

算起来,查德比苏茉整整大了22岁。

那天办登机卡时,工作人员告诉苏茉,她携带的行李超重,需要另付费。她去包里找钱,才发现,装着各类银行卡的钱包竟然不翼而飞!恍惚间,她想起,临出门时,她把钱包放在了梳妆台上,准备和一套首饰放在一起,结果首饰忘拿了,钱包也忘拿了。

回去取肯定来不及,幸好钥匙链上还挂着一只微型银行卡,里面的存款还够她在丽江玩几天的。但此刻,她手边只有一点儿零钱,根本不够付超重费。她正为难着,站在黄线后面等待的查德向前迈了一步,替她交上了超重费用。
自然,在飞机上他们坐在了一起。

当然,在丽江他们也住在了一起。

对苏茉来说,这都是非常自然非常当然的事。

难道有一个人愿意保护自己、帮助自己、喜欢自己是错误吗?

难道愿意被人保护、被人帮助、被人喜欢是错误吗?

苏茉以一种30岁女人才会有的淡定,坦然地接受了查德⋯⋯和他的家庭,还有一间郊外的别墅。

不过,做一个过度成功男人的非正室,虽然一时间房车俱全,也有不那么快乐的时候。何况,在查德的眼里,她只是一个替补而已,她这样的备胎,是随时都可能遭遇更换的。反正车房也都是查德的名字,落到她手里的,不过是几沓钞票而已。

那天晚上,她坐在那所豪华小区的丁香树下,特别想哭,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总之就是心里不痛快,觉得做什么都那么没意思。别墅里的空气太憋闷了,不知是不是近来天气过于潮热导致的,她在房间里实在待不下去,穿着一套家居服就出来了。

树影婆娑的地方,对面别墅的邻居虹姐牵着那条名叫HOPE的可卡犬在散步。虹姐看见她一个人坐在树荫里,就凑过来和她说了几句什么。前面的话,苏茉没记住多少,倒是记住后面的——明天晚上七点她家有个小型PARTY,特别邀请她也来。据说大概有十二三个人,都是住在小区里的邻居,也有虹姐的同事和朋友。“来吧,别总一个人呆着,大家一起坐坐,说说话!”虹姐临走时,还特意拍拍她的肩膀,让那句邀请更显诚恳。

苏茉本来可以第一个到虹姐家,就在对面,最方便不过了。但她出门前犹豫再三,换了一套又一套衣服,都不满意。最后,她选了一条黑色纱质隐白色内衬的长裙,配了一条水红和水蓝色带渐变波纹的真丝披肩,袅袅婷婷地去赴会了。心想,跳舞的时候,这条鲜亮的真丝披肩会让她显得很动人。

进了门,看见偌大的客厅里,一张长条西餐桌边已经围坐了七八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本黑皮小书,书侧有红色有金色,她惊讶地看到封面上赫然写着“圣经”二字。

苏茉脱口问道:“这是要做什么?”

虹姐把一杯香茶放到她的面前,拍拍她说:“今晚有位传道人过来,带我们一起读圣经。”

苏茉“哦”了一声,心里顿时升起一缕懊丧,感觉似乎来错了地方。不过,已经坐下了,再起来出去也不合适。她在座位上忸怩了片刻,决定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不就是读圣经么,又不是不认字,读读怕什么的。不知道传道人什么样,长得够不够帅?⋯⋯她正胡思乱想着,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子递给她一本复印稿,手工制作的封皮上写着“赞美诗集”。她随手翻开一页,最先跳进眼里的歌词是:“我以永远的爱爱你,我以慈爱吸引你,聘你永远归我为妻,永以慈爱诚实待你⋯⋯”她读着,感觉胃里某个地方开始隐隐作痛,好像她听过的那些情歌里没人能这么直截了当地做此承诺,这年头,还有永远的爱吗?她用手按压一下那个隐痛的地方,听见手机在响。

是查德,让她到书房的写字台抽屉里找一张名片,他要某个人的手机号码,要快!

苏茉特别不耐烦查德指挥人做事的那种口气,永远是颐指气使、不容商量的架式,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奴仆,都要时刻准备着被他指使,还得表现得特别乐意。似乎为他服务,本身就是一种荣幸、一种赏赐。

但苏茉不敢不快。

她和虹姐打个招呼,就冲回家,进了书房,在写字台的几个抽屉里一顿乱翻,找遍了三四本厚厚的名片夹,总算找到那个人的名片,再打电话过去,查德回应的口气相当冷淡,说不用了,老蔡已经帮他找到了。老蔡,就是查德的妻子,是明媒正娶的正式夫人,为他养了一对双胞胎的儿女,并在查德早年落魄的时候出资帮助过他。因此,查德到了今天,虽然不时地金屋藏娇,却仍然能够心念旧恩,未弃糟糠之妻。

苏茉把抽屉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地都掀到地上,又在上面踩了几脚,各种颜色的名片散在地板上,仿佛每一张都在嘲笑她——她是如此多余如此无能的人。

她抓着头发,在空荡荡的客厅里走了两个来回,心里烦得恨不得去死。望着一地纸片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决定,还是回虹姐家看看,至少,刚才在那儿坐的几分钟,还是让她感觉很安心的。

还没走到虹姐家门口,她就听见里面传来那句“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她听着,心里有些难过,从来没有人说会以永远的爱来爱她,她也从来没敢和人说过这句话。

永远——应该是最难的事。

她从门廊走进客厅,看见桌边所有的座位都满了,惟有她的座位仍然空着。歌声刚刚停止,每个人都抬起头来向她温和地笑,招呼她,她也尽力地回报以微笑,感觉在微笑的那一瞬间,压在心头的那层隔膜刹时消失了,然后,在一片温暖的笑容中,她竟看见了——凡克!

他坐在她对面的位置上,仍然是那双纯净的眼睛和孩子似的圆脸,只是宽大的额头上有了两道浅浅的皱纹,鬓角略有星星白点。看见她,他也微微地一怔,随后,就笑了,笑得非常开心,那种灿烂和明朗的神情,和多年以前一样。

她有些恍惚,预感到似乎有什么事情就要重新开始了。她继续朝自己的座位走去,坐下,虹姐将那本小小的圣经打开来,指着一处地方告诉她:“今天我们读这章。”她学着周围人的样子,一句一句地念下去,不知为什么,越读心里越紧张。好像凡克的同在让她既欣喜意外又特别不自在。轮到她读了:“妇人说:‘我没有丈夫。’耶稣说:‘你说没有丈夫,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你这话是真的。”她努力地想读得流畅些,却句句有问题,似乎每个字都在她的眼前晃,每个字都让她胃里的隐痛越发地尖锐。以至于她忍不住要哭出来,好像有什么原来遮盖她的东西突然被揭掉了,露出那些她一直不肯面对的真相,那些她曾引以为傲的东西此刻碎成一地。她想起那个令她惊恐万分的梦——一个人赤身裸体地站在众目睽睽之下,无处躲藏。

这时,凡克的声音响起来:“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她听见他的声音里洋溢着纯净的喜悦,那是她早已丢失的纯净。这纯净似乎将整个屋子都充满了,在这样透明的纯净和喜悦中,她如坐针毡,呼吸急促,她再次感觉自己进错了地方——她配不上这个地方。

又轮到她读了——“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她结结巴巴地念着,胃里突然涌起一阵激烈的抖动,苏茉不由得用披肩捂住了自己的嘴。她第一次感觉自己如此不堪,第一次真切地明白,从来都不是凡克配不上她,是她根本就配不上凡克,这种无地自容的感觉令她抬不起头来。

她站起身,不顾众人特别是凡克和虹姐的惊诧与疑惑,步履不整地走了出去,她恐怕自己再待下去会爆发出来。
真是太糟糕了,她走在路上对自己说。泪流满面。

站在深夜的浴室里,听着喧哗的水声,她看见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垃圾场中,四处散着腐臭的气息,而她就是那堆最肮脏的垃圾。这是她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真是太糟糕了,她简直不知道对自己说些什么好。她如此地憎恶自己,自己的一切,她甚至都不想从镜子里再看见自己。

原来我一直活得这么可耻!
她将水龙头开到最大,水花打到皮肤上疼得要命。若是从前,她一准会受不了,此时,她却希望自己不如就此融化,或者整个世界都跟着一起毁灭,这样她就可以不必再面对一个如此可耻的自己了。

对不起!她闭上眼睛,仰起头,迎着喷薄的水花,她想起那片有阳光青草和蝴蝶的大地,那个22岁的时光⋯⋯她亲手毁坏了多少美好可爱的东西啊,对不起,她对那个22岁的自己说,我没有好好地爱惜你,那么草率那么急不可待地把你给丢了!对不起,她对凡克说,我没有好好地珍惜你,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是这么无情这么放荡⋯⋯

对不起!

她哽咽着,从浴室里出来,手忙脚乱地穿上最爱的那套白色长裙,那是她从未实现过的婚纱梦。真是太糟糕了,她不断地重复着这个词,心里充满了一波一波黑色的浪潮,每一次的涌起都回荡着无比的悔恨,多么失败的一生啊,她无法原谅自己,也不想原谅自己。

对不起!

这场肮脏的游戏总算结束了,她闭上眼睛,听见仿佛水声,一滴一滴地,在床边的地板上汇聚着⋯⋯

(敬请期待下一期中篇小说《在井边》之“虹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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