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钟为谁而鸣/约翰·多恩

没有人是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个人都是大地的一部分;
如果海流冲走一团泥土,
大陆就失去了一块,
如同失去一个海岬,
如同朋友或自己失去家园:
任何人的死都让我受损,因为我与人类息息相关;
因此,别去打听钟声为谁鸣响,
它为你鸣响。

No man is an island,
entire of itself;
every man is a piece of the continent,
a part of the main;
if a clod be washed away by the sea,
Europe is the less,
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
as well as if a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
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
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

引自: 《丧钟为谁而鸣》(林和生译,新星出版社,2009年)

在井边/书拉密

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 ——约翰福音4章13—14节


送走了来家里查经的朋友和邻居,已经是夜里10点了。江一虹始终惦记着突然离席的苏茉。临睡前,她特意到苏茉的房门前看了一眼,看见浴室的灯亮着,她犹豫了一下,就回家了,想着明天找时间见她也来得及。
凡克出门前,还叮嘱她把自己的电话转给苏茉。凡克说,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苏茉,她是他大学时代的同学呢。他说这话的时候,嘴角抹过一点苦笑,那双晶亮亮的眼睛瞬间黯淡了一下,然后,他说,虹姐,下周还邀请她来吧。
江一虹凭直觉认为,凡克与苏茉,不只是大学同学那么简单。但她还是提醒自己,不要总拿信主前的标准来衡量人际关系。对凡克,她始终有一种由衷的尊敬,特别是他在萧菲生病期间坚持要娶她为妻的举动。不过,当初,她曾忍不住问凡克:“你是不是以前欠过萧老师什么,想用这种方式来补偿?”
她这么问完,一时感觉有些后悔,这不是她江一虹的风格,她从来不是那种好奇多事、喜欢八卦的女人,但面对那场特殊的婚礼,她还是忍不住在事后向当事人提出这个问题。在她看来,人做任何选择和决定,都是有原因的,有时那个原因是自己明确知晓的,有时则是潜意识的作用。也许,也许,凡克就是出于一种心理补偿,做的这种决定。就像她那么念念不忘那些没有干净水喝的孩子,那么想帮助他们,也是因为,她想找到一种心理平衡——她无法爱上具体的某个人,也无法被某个具体的人爱上,但她可以爱一大群陌生人,也被一大群陌生人爱上。这样衡量时,她认为自己很高尚,也很充实,而且,她得到和付出的爱远比身边的任何人都多都广大都炫目。
幸好,她现在不这么想了,不把自己那点干瘪、可怜的爱当回事了。
“有你真好!”她安详地躺平自己,将被子拉到胸口,准备着一场饱满的睡眠的到来。总算,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总算,不会再睁着眼睛,看着月亮从这边升起,一点一点滑过窗格,落向另一边。总算⋯⋯还没想完这句话,她就开始了细细的呼吸,慢慢地沉落到一片悠扬的云里,展开、翻卷、又展开⋯⋯
不知道睡了多久,江一虹感觉似乎有人在拍她,便从一个口渴的梦里惊醒,她在黑暗中坐了片刻,看见楼前的路灯已经熄了,显然过了2点。她懵懂着,不知为何会醒来,正想倒下重新睡过去,随便抬起眼睛,透过半透明的窗帘,发现对面的房子里,唯一亮着的,还是浴室的灯。一个冷森森的念头跳进她的脑海,她一下子跳起来,随便披了一件外衣就奔出门去。
深夜的小区,安静到只能听见细弱悠长的虫鸣,在某个幽暗的角落里,一声江一虹跑出来,才发现脚上穿的是一双软底拖鞋,但已经来不及换了,她软着脚,一路踉踉跄跄,跑到苏茉的房子前,略一迟疑,便大胆地敲起门来。敲门声震动了小区的夜色,虫鸣立时停息,浴室的灯依然亮着,无人应声,也没有人出来开门。
江一虹一反往日的斯文,握紧手指,砰砰砰地一通乱砸,声音之大,惊醒了不远处一户人家的狗儿,狂吠不止,却仍然没人出来应声。她继续砸门,附近两户人家陆续亮起了灯光。
一个巡夜的保安骑着自行车匆匆赶来,看见是过中秋节给他们送过月饼和饮料的虹姐,便客气地问她出了什么事。江一虹从来没这么紧张过,她指着窗内那盏一直亮着不祥之光的浴灯,声音干瘪,舌头似乎粘住了上膛,她激动得嗓子微微嘶哑,语无伦次地说:“别管我,不是我,是里面的,可能出事了!”

自从在医院送走了萧菲,凡克再不情愿进任何医院的大门。甚至在设计出行路线时,他都会有意无意地选一条绕过医院门口的路。这让他更喜欢坐地铁,而不是公共汽车。
在于牧带领的溪水教会,他慢慢成为重要同工。偶尔会因信徒的需要,到医院探望某位年轻信徒年老的父母,为他们做祷告;偶尔也会被安排主持追思礼拜。所有这些活动,他都忍耐着,在祷告后才能坚持着完成。没有人知道,要求他到医院去探望那些不久于人世的老者,或者做追思礼拜的主持者,对他是怎样的一种压力,会让他想起多少与萧菲一起度过的那些疼痛无助的日子,那些时而生出希望,时而泯灭希望的艰苦时刻,那些与上帝忽近忽远,又爱又怕的时光。
凡克有时会跪在上帝面前祷告整整一天,跪到站不起来。他是在祷告中更深地爱上萧菲的。那样的祷告,起初是因为萧菲对他的质疑。当他通过电话再一次向萧菲求婚时,萧菲表现得非常冷静,和平时大不一样。那时,她的头发都脱落了,像影子一样住在隔离病房里。她当时没说什么,大约过了十分钟,用短信告诉他:“我不情愿你是因为同情我才决定要娶我的。你不做这个决定,从前我会遗憾,但现在不会。真的。我也不情愿,有一天,别人提起你的婚姻状况时,说你是‘丧偶’。我倒宁愿你一直‘未婚’:)⋯⋯那个,我们都祷告吧,看他的意思是什么。他不会让我们对自己、对彼此说谎。”
凡克的祷告生活,是从那时才开始的。
那天清晨,按照日常的读经顺序,他打开面前的圣经,翻到新约《希伯来书》第11章,一句一句念着,就读到“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一瞬间,他很感动,想起年初去探望一位老牧者。他和于牧、师母走到老牧者的床边,听见他口齿清楚地对他们说:“快了,主快来接我了,接我去过节了!”歇了一口气,他继续说:“那里非常好哪,好得无比!”
他想着老牧者脸上的表情,仿佛孩子等着拆开节日的礼盒那般欢喜,充满期待,不由得笑了。随即听见手机响了一声,是萧菲的短信,她说:“其实,我们不过是客旅。”他读着,眼睛就湿了。他喃喃地对主说:“再给我一点儿时间,再给我一点儿时间,让我把你的女儿打扮成新娘!”
接到江一虹的电话时,凡克还在睡梦中。他没梦见什么,只是睡得不够舒展。突然被电话惊醒,那条压在头下的右手臂很麻很痛,好半天,他都无力举起它。他翻个身,用左手吃力地打开话机,听见虹姐在电话那边说:“凡克,苏茉自杀了。”
凡克有些懵懂,本能地回问道:“你说什么?谁怎么了?”
电话那边说:“苏茉,是苏茉,自杀了,现在往医院送呢!你来吧!”他听着,后背霎时浸出一层冷汗,右手臂也不麻不痛了。他一叠声地说:“好,我去,他跳下床,一边手忙脚乱地把自己穿进衣服里,一边喃喃地对主说:“再给我一点儿时间,再给我一点儿时间⋯⋯”

江一虹最先冲进了苏茉的浴室,猛地推开滑动门,里面只亮着灯,没有人,没有她想像中的任何可怕景象,这让她一时鼓起来的勇气迅速消失了。当她看见开了一道窄缝的卧室房门,里面透出一片黝黑,她反倒失去了推门的信心。
她回转头,求助地看看闻讯赶过来的几个年轻保安,指指卧室的房门,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据保安队长说,他先打开的是客厅的顶灯,后来才推开卧室的房门,后来才打开卧室的顶灯,后来看见一个女人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躺在床上,手腕上红红的一片,橡木地板上汪着一滩血,后来就把120叫来了,后来也把110叫来了,后来把那女的送上救护车,后来警察把现场封了,后来虹姐也跟着120去了。
据保安队长说,他后来给户主查德先生也打电话了,查德先生在电话里骂了一句“这个婊子,想死也不挑个地方”,便把电话挂了。
江一虹本来是打算跟着救护车一起走的,只是当时衣着和拖鞋都不合适,她问清是送到附近某医院,便回家换好衣服,把一叠现金塞进手包,开着车一路猛追,幸好一路上的红灯不多。她一边轰着油门,心里竟然想起那一年,也是夜半,被妹妹江一彩从梦中叫醒,赶到医院去看萧菲最后一眼。那天夜里,风很凉,她开着车,想着从此不会再见到那个光着头、有一双笑眯眯眼睛的女孩子,眼泪就掉了下来。
那不想死的,遭了那么多罪,怎么也活不下来;这个本来活得好好的,却偏偏要死!前面路口红灯突闪,她恨恨地,一脚下去,本来以为踩住的是刹车,却不知怎么一时糊涂,竟然踩到了油门上,汽车轰地一声直冲过去,所幸前方没有别的车。突然间,一辆灰色卡车从侧面排山倒海一般地疾奔而来,江一虹情急之下,握紧方向盘,大叫一声“耶稣救我!”⋯⋯只差0.01秒,灰色卡车的方向盘向右微微转了几度,便从江一虹的小汽车后面驰过。
江一虹重新找到了刹车,她慢慢靠路边停下来,惊魂未定。一瞬间,她仿佛明白了一件事——生死之大,不在她的手里。无论她赶也好,不赶也好,若不是那位主的心意,她做不了什么,反倒会把事情做得更糟。
她打开手机,犹豫片刻,还是拨出了一个电话,给凡克。
她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会给凡克打电话。按照她从前做事情的方式,她宁肯自己先去处理,然后等时间合适的时候,再打扰别人。但今天,此刻,她却非常相信,凡克不会在意在后半夜三点被她的电话叫醒,凡克和许多她认识的人不同,他知道别人的需要,并愿意付出自己。
听到凡克的声音,她定下神来,感觉有了伙伴,在北京后半夜的空旷中,为着同一个人的安危,一起奔跑。她重新调整驾驶状态,继续向医院的方向行驶。

凡克骑上那辆破旧的电动车,努力地掠过胡同深处的重重暗影,奔向路灯明亮的大街。到了街上,他把电动车停靠到一家小超市的门口,跑到马路上打出租车。
总算等来了一辆车,司机警惕地问他去处,他说了医院的名字,司机便放下心来,扣下空载表,在夜色里奔驰。
坐到车里,凡克才发现,面对“苏茉自杀了”这样的消息,他竟然没发疯,竟然还能清醒地安排自己先骑电动车再打出租车去医院,如果放在从前,他最先做的,是冲出房门,一路朝医院的方向狂奔⋯⋯
但他竟然没那么疯狂,是他真的已经像自己以为或者希望的那样,不再爱她了吗?
有一次,他从梦里醒来,看见微弱的晨光印在窗上,不由自主地叹了一口气。萧菲本来睡得很沉,听见这声叹息,就翻过身来,静躺片刻,然后轻轻地问:“梦见她了吗?”
凡克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
萧菲在模糊的光线里笑了一声,显然为自己猜中了他的心思很得意,说:“还爱她吗?”
凡克沉默了几秒,诚实地说:“⋯⋯不知道。”
萧菲也停顿了几秒,说:“你觉得,从前你对她,是无条件地爱吗?”
凡克马上说:“当然不是,除了上帝,没有人能无条件地爱他人。”
萧菲说:“所以,你也不能要求别人必须接受你的爱。你得允许她有权利爱上别人,不再爱你。也许你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值得她爱。”
凡克得承认,萧菲的这句结论多少还是让他有点儿受伤。他轻咳两声,算是掩饰自己一瞬间的不快。
萧菲把柔软的小手放到他的掌心,声音里含着欢喜说:“不过呢,你值得我爱⋯⋯这回听着舒服些了吧?”随后,她又咯咯地笑着,补充道:“其实,你的优点挺多的,就是有点儿小心眼,太容易耿耿于怀了,你觉得呢?你这个小气的家伙?”
⋯⋯
萧菲离开之后,凡克始终无法回到他们的婚床上休息,他保留着萧菲最后一天离开家去医院紧急抢救时,被子、床单和枕头的形状。浅浅的枕窝里残留每一天,每一天,凡克宁肯蜷缩在客厅的小沙发上,枕着一条胳臂睡觉。
小木耳一直在于牧家,由师母带着,和他们的女儿小鸽子一起,在教会自办的溪水小学读书。凡克就更有过简单生活的理由了,他不再需要照顾谁了。
失去萧菲的那些日子,他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教会的服侍中。除了固定时间教人学吉他,每天还安排了大量工作,礼拜一带查经小组,礼拜二参加门徒培训,礼拜三参加祷告小组,礼拜四带领弟兄小组,礼拜五参与同工学习,礼拜六带领诗班排练,主日敬拜⋯⋯几个月下来,他明显感觉体力不支,但仍咬牙坚持,不肯在任何一个活动上退后。
直到有一天,唱诗彩排,他握吉他的手突然抽筋,痛得他大叫。师母听说后,给他发了一句经文:“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
他给师母回信说:“谢谢!我知道!”
师母也没客气,回信说:“当真知道?”
凡克又看了一眼短信,没再争辩,翌日提出申请,准备陆续退出大部分服侍。他知道,师母没说出来的潜台词,是他在用忙碌掩盖哀伤。结果,除了让自己更加虚弱之外,他的哀伤并未有任何消减,反倒更压抑了。
那天夜里,他终于有勇气重新回到他和萧菲的卧房,趴在双人床上,他把脸伏在萧菲的枕头上,吸着她最后的气息,像孩子一样,放声大哭,整个心脏肺腑都充满了疼,他那么那么地想念她⋯⋯
如果能够重新来过,他宁愿一开始就遇到萧菲,没有任何历史牵挂,把最阳光最单纯的那个自己展现给她,哪怕最终得看着她在自己的怀抱里慢慢离开⋯⋯

江一虹第一次相信,医院里那些身穿洁白大褂的人是救死扶伤的天使,理由是,在她还未到达医院,还未交付住院押金之前,白衣天使们就开始抢救苏茉了。
抢救的结果是——幸好发现得及时,不然⋯⋯她刚要松口气,一位高个白衣天使说,医院血库的A型血浆不够,现在需要有人献血,不然⋯⋯江一虹倒吸了口冷气,她自己是B型血,肯定不行,现在是凌晨4点,到哪儿去找血源?!
她用手机敲着额头,想起凡克。凡克是O型血。她知道。

与那些表现英雄输血救美人的影视情节不同,凡克无法与苏茉分别躺在急救室的病床上,看着鲜血如何从自己的身体里一滴一滴地流进对面床上苏茉的血管里。他只知道,里面那个35号正在抢救中,现在需要输血。他被单独请到血室,做了常规血型鉴定,回答了诸如是否有遗传疾病或传染病之类的问题,然后就挽起袖子,伸出胳臂,扎紧绑带。一阵麻苏苏的悸动传过全身,没多一会儿,三只透明的袋子就一个接一个地充满了鲜浓温热的深红,一只一只,安静地趴在台子上,等着被运走。
凡克问护士:“够吗?不够再抽点儿!”
戴着浅蓝色口罩的护士看他一眼,说:“你倒是挺舍得的,那也不能把你给抽晕啊,再叫几个熟人过来吧!得是正经人,血液没问题的。”
江一虹自告奋勇地跑到急救中心门口,等待于牧和教会的几位弟兄从或远或近的地方赶过来。
凌晨4点多,天光已经大亮。
她双手抱在胸前,出门前过于匆忙,少穿了一件外衣,站在早晨的风里,她略略有些发抖。“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她看着大街上慢慢多起来的车辆与行人,这句话不断地在心里闪动。她相信,每个想自杀的人,都是有理由的;只是,她一时无法测度苏茉的理由。她想着那条纤细的手腕上尖锐的刀口,后背凛然而起一股寒意。“你真是够狠!”她在心里对苏茉说。
凡克靠坐在急救室外的长椅上,看见一副担架从外面抬起来,又推进去,上面躺着一个满脸是血的年轻人,另有几个同样年纪的男男女女大声叫嚷着,涌进走廊,又涌出去,有人在四处打电话,似乎在找某个管事的人。在喧嚷之间,他听见有人喊苏茉的名字:“谁是苏茉的家属?苏茉的家属来没来?”
他的大脑瞬间停摆,仿佛呼吸都停止了,他本能地冲到门口,叫道:“是我!我是!”
一位高个子的白衣人对他说:“告诉熟人来献血,来了没有?”
凡克悄悄松了口气,连声说马上就到马上就到。
白衣人看看他,说:“她这命算是保住了,伤疤可是会留下。你这做家属的,平时对人好点儿,人家能选这条路吗?”
凡克听着,不断地点头说是,说以后一定改⋯⋯那个,我能进去看一眼吗?
白衣人显然对凡克一脸谦逊的表情有好感,把门微微开道缝,指指里面,说:“两分钟。”
凡克侧着身子,很麻利地钻进那道沉重的门。窗下,苏茉蓬着一头葡萄紫的染发,闭着眼睛,躺在一堆雪白的单子里。床边连着各种透明、半透明的管子,一条深红色的线延伸到她的手臂上,鲜红的血一滴一滴,缓慢地落下。
凡克站在床边,看着苏茉那张苍白的脸,那个他曾经爱过恨过的女孩子,已经是一个妇人的模样了,眼角和嘴角都有了浅浅的细纹。几丝茁壮的白发从葡萄紫的染发中滑出来。那双曾温柔丰腴的手,有青色的静脉凸显,手腕处裹着厚厚的纱布。她躺在那儿,那么憔悴和无助。
凡克看着,看着,鼻腔里一阵酸痛,他深吸一口气,侧过脸,朝向窗外,似乎他想求助的那位在那里,他喃喃地说:“再给我一点儿时间,再给我一点时间,让她成为你的女儿⋯⋯”
2012年8月22日初稿
2013年10月22日终稿

奶奶说(下)/小雪

若干年前我看到一位在中国的印度留学生写中国印象,他说他最惊讶的是中国人的平等意识是他们这些号称来自民主国家的人无法想象的,他看到中国人家中的女佣会和她的雇主一家人坐在同一个沙发上看电视,这在香港的菲佣,或者英国的管家以及他自己国家里的仆人们是无法想象的。当时看过之后我颇有些不以为然,心说这算什么,如果看到奶奶在我们家的地位,能吓死你。在我父亲的头脑中,奶奶是我们家唯一的劳动人民,所以,父亲会对我们这些孩子抡棍子,会对母亲动巴掌,却不会对奶奶说一句粗话。有的时候父母冲突厉害了,动起手来,奶奶就冲上去护着母亲,父亲马上就退避出屋外。

识字:奶奶的学前班

到我能进幼儿园的年纪,弟弟也已经快两岁了,大概出于经济的考虑,反正送我去幼儿园也还需要人看弟弟,而照看两个孩子也只是多支付五块钱的工资,所以母亲没有送我去幼儿园。后来到了弟弟三岁也能进幼儿园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不知道为什么革命首先就把幼儿园给革掉了,或许是幼儿园阿姨们起来造反,不伺候走资派1的狗崽子了,或许那些阿姨们自己的出身成分不好,自身难保,被遣送回乡了,反正我没能受到正式的学前教育,奶奶就是我的学前班。记得小时候刚开始学习超过10的加减法,我的手指头怎么也掰不过来了,奶奶在一旁看着大笑,奚落我“真笨:不是还有脚趾头吗。”奶奶教我一个脚趾头可以代替十个手指头,每过了10就勾起一个脚趾头,过了20就再勾起一个,这样我学会了一百以内的加减法,更主要的是我自然学会了进位和退位的概念,直到考大学,数学从来都不对我构成障碍。
我的母亲出身书香门第,受过很好的教育,拥有大专文凭,这在她那个人那个年代是很稀少的。因为结婚后随军的缘故,不得不丢掉了她的专业,当了一名在任何地方都能找到工作岗位的小学老师。母亲是能教全科的老师,不仅语文、数学、自然能教,美术、音乐也能教,但是她却从来没有教过我认字和算数,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认识字的,大概是先会背诵然后回过头来依着背诵认下了字。这背功都是来自奶奶。文革期间,背诵毛主席语录是人人要过关的必修课,奶奶也要背,我就跟着背,后来不知怎么的,连老三篇2也能背下来了。
奶奶一辈子不识字,但是记忆力极好,听过的说书看过的戏文都记得清清楚楚,说出的话也常常是一套一套的,比如“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少年莫笑白头翁,花开能有几日红”,“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等等,等我长大了发现大多出自《增广贤文》,还有一些可能是说书人的定场诗。
奶奶一定是想识字的。在我认字之后上学之前,我曾经很得意地教奶奶认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课本,第一课“毛主席万岁”,第二课“共产党万岁”,第三课是四个万岁:“总路线万岁,大跃进万岁,人民公社万岁,三面红旗万万岁”。一遍又一遍,我念一句,奶奶就跟着念一句,照说念了这么多遍,应该能认识这些字了吧,至少“万岁’两个字不会陌生了,可是奶奶拿着课本读得溜儿溜儿的,一离开课本,还是一个字也不认得。后来我开始上学了,就不再教奶奶认字了,奶奶到底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识。
到我上小学四年级,给奶奶念信写信的任务就彻底归我了,信一般是写给她的儿子的:“文久吾儿,见字如面⋯⋯”写信的开头格式是奶奶教的,大概过去别人帮她写信就是这个格式,她就让我这样写,一直到她回到儿子身边。我从来都不记得她给女儿写过信,所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女儿叫什么名字。

盗花生:乡土中国的伦理与道德

冻死迎风站,饿死不弯腰。
好死不如赖活着。
脸儿壮,吃得胖。
——奶奶说

山东自古称齐鲁,被视为礼仪之邦,源远流长。其实,齐鲁在文化上很有些分别的。真正的孔孟之乡属于鲁文化,在山东西部,而东部沿海地区周时分封给了姜尚姜太公,称齐。齐地近海产盐,古时盐是很贵重的,近似硬通货。齐国借海盐之利,成为春秋五霸之首。齐人也擅长经商,是最早开始商业经济的一群。齐鲁文化虽然互有影响,但是潜在的微妙区别就像燕赵同属河北却很有些不同一样,只有沉浸其中又跃出来的人才能体会得到。早些年蓝色文明,黄色文明之说流行的时候,曾有人说,如果春秋齐国就统一了中国,而不是后来的秦统一,中华文明的走向会完全不同的吧。奶奶的家乡近海,历史上属于齐国的范围。我从来没见过像奶奶那样坦然不打嗑巴儿地说出“盗”这个文绉绉的字眼的人。
因为人多地少,奶奶的家乡土地是很金贵的,很多在青岛、烟台、济南甚至南京、上海的山东人,做买卖发了财之后,还是要回故乡买上几十亩地,盖几间青石大瓦房,修个祠堂,建个学堂,捐桥铺路,心里才踏实。但是奶奶的村子里没有大买卖人,所以也就没有土地集中的大户。土地资源稀少,有限的土地除了自用的粮食之外,主要种植了更值钱的经济作物。那时候保证有人收购的是花生,奶奶说每到秋收季节之后,码头上麻袋摞了一垛子一垛子的花生,撂地铺开就雇人去壳,一麻袋几个铜钱,按约定称够了花生仁,多出来的可以带走也可以再换成工钱。那是冬天大姑娘小媳妇们来现钱的活儿。不过奶奶说有笨手笨脚的,把花生壳和花生仁混在一起,交不出足够分量的花生仁,连工钱都不够赔的。
乡里收花生不容易收干净,不管你怎么深刨,仔细翻土,还是难免会落下在地里。秋收之后,农民并不干涉别人在自家的地里找些落下的出产,但是有规矩,不能大白天找,那叫抢,只能在天不亮的时候去地里摸,摸到多少算多少,天亮就必须离开了,此谓之“盗”也。奶奶最擅长干的活儿就是“盗花生”。
一大早天还黑乎乎的时候,奶奶就和她的侄女也是她的好伙伴(她们年纪只相差半岁)一起去到事先看好的地块,两人顺着垄沟一手用小铲儿飞快地翻土,一手摸进翻起的土里划拉出花生。奶奶曾经自豪地告诉我。村子里的人都奇怪,不管别人翻过几次的地,奶奶和她的侄女总能再盗出花生来,而她们翻过的地,别人就不用费力气了。等到天大亮了,两个小姑娘一人着一个篮子回来,篮子里总是会装着大半篮子花生。看到的人没有不夸这两个姑娘能干的,还常常借机教训自己的孩子怎么就没有人家能干呢。
很多年后看到《圣经·旧约》规定以色列人不能将田角树梢的果实收干净,要留给没有田产的穷人和飞禽走兽,不禁想起我山东家乡人曾经保留的那一段淳朴的风俗和与礼仪道德交锋的小狡猾。不告而取谓之“盗”,是正名也,但穷乏者也该有活路,所以盗并不受鄙视,这是鲁文化的胶着与齐文化的圆通的结果吗?
奶奶常讲岳飞岳家军的故事,她最爱挂在嘴边的是岳家军的军训:“冻死迎风站,饿死不弯腰。”军纪严明,不偷不抢,这就是老百姓判断一支军队优劣的标准了。舍生取义之举奶奶是敬佩的,但是似乎与她的生活没有多大关系,奶奶更关心怎样活下去。奶奶讲三年灾害的时候没有粮食吃,她幸好在一个部队的疗养院当保姆,疗养院的食堂有足够的粮食,只是专供军人,而且许吃不许拿。奶奶的东家每天从食堂偷一个大馒头给奶奶吃。奶奶给我比划着,一个馒头足足四两,有碗口大,塞到搪瓷茶缸的底下压得紧紧的,出门时在检查的人眼前扣过茶缸敲着一晃,似乎是空的,就带出来了。那时候奶奶掌握了很多代用食物的烹饪秘籍,槐花、榆钱就不必说了,那是高档货,其次是榆树叶子,再其次是榆树皮,奶奶说滑滑的很好下咽。柳树叶子有一股苦涩味,必须开水烫过之后才能吃,否则难以下咽。地瓜叶子地瓜蔓也能吃,但是老了的地瓜蔓跟柴火差不多。奶奶常常感叹:“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好死不如赖活着”。至于“蓝桥抱柱履约守信”之类的故事3 ,在奶奶看是不值一提,迂腐不足取的。但是,奶奶在说到一些能喊能叫的人会多占便宜时,用“脸儿壮,吃得胖”,那话里分明还是有着嘲讽意味的。

别离:永远的悔

在我开始接触心理辅导的家庭治疗法时,辅导员让我们每个人画出自己不同年龄阶段最重要的人物关系列表,我发现我20岁之前的每个列表中都有奶奶。辅导员还特别用我的列表为例说明:对一个人影响最大的原生家庭成员不一定是父母亲,有可能是祖父母,也有可能是像我这样的,奶奶——一个老保姆。
是奶奶教我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客来要迎面起立招呼,请坐后要端茶倒水,沏茶要沏七分满,客走也要起立送到门口。奶奶认为女孩子必须会做饭,会洗衣服,会女红,所以从小我就被奶奶教导学习这些生活基本技能,七八岁我已经学会发面蒸馒头,到上大学的时候,自立对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我教会了同宿舍女生勾花、织毛衣甚至裁剪裙装。
上大学后的第一个暑假,我拿着一年生活费攒下来的钱外加暑假期间的生活费,买了一张去青岛的火车票,去看奶奶。奶奶住的是她女婿单位提供的一间小平房,就在风景如画的八大关的山上。奶奶还在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她每天要从家门口扫马路,沿武胜关路一直扫到海滨浴场。
住在奶奶家的第二天,我扛着扫帚和奶奶一起去扫马路,我听见和奶奶一起扫马路的那些大妈大爷们高兴地问奶奶:这是你北京的孙女来看你了吗?是考上北京大学的孙女吗?大学生帮你奶奶扫马路呐?我想那一刻奶奶的心里应该是满足的吧,那是我带给奶奶唯一的快乐。
或许就是因为我这次探望,奶奶在后来再一次和她的姑姐妹闹翻了之后再一次投奔了北京,只是这一次父母不再给她开工资了。
我曾经跟奶奶打过许多次保票,保证她的将来有我可以依靠。我曾经和奶奶憧憬,将来我结婚成家之后,就接她和我一起住,等我有了孩子,她还帮我看孩子。我曾经承诺,帮她找到她曾经看大的第一个雇主的女儿,她叫她大丫头。后来我想我的小名“丫头”应该是奶奶跟着大丫头叫出来的,小时候是叫小丫头的,后来大了才把那个小字去掉叫成“丫头”了,因为我发现我小时候的照片上有“真真留影”字样,“真真”才是父母给我起的小名,只是我从不记得谁这样喊过我。
大学毕业了,我有了理想的工作,但是没有房子,奶奶还是和我的父母住在一起。我结婚了,有了房子,很小,而且结婚后不久我就申请参加中央讲师团到安徽去支教了,奶奶只能和我的父母住在一起。讲师团回来,我又投入了我所喜爱的工作,很少回父母家,自然也顾不上奶奶。我总觉得时间还有的是,等我忙过这一段再说,忙了一段又有新的事情要忙。一天,母亲打电话,让我回来陪奶奶去看看病,奶奶总说她胃疼。
请了假用自行车推着奶奶去附近的医院,医生开化验单查血,化验结果等周五才能取。周五去取了化验单,转氨酶极高,医生让看肝炎门诊,还要等,到了肝炎门诊那天断定是肝炎,不能治,只能去传染医院看。生生拖了一个多星期,就跟没看一样白白耽误工夫。这一个多星期,奶奶的脸变得像橘子皮一样黄黄的吓人。每天奶奶都疼得直不起腰,只能顶着心口窝在床上。我那时还不懂得奶奶是个极要强的人,如果不是疼到忍不住了不会出声,我被她整晚整晚的唉哼搞得睡不好觉,心里还有些烦。还是母亲的同事给了母亲一个建议,打电话叫急救车送去安贞医院吧,听说这个医院比较好。
于是叫急救车。奶奶已经不能从楼上自己下楼了,我背着奶奶从四楼下到一楼,翻过冬青篱笆,下个台阶,送到救护车旁。弟弟在一边手足无措,不知道能干些啥,被救护车的医生很呲了几句,说他一个大小伙子,为什么让女孩子背老人?其实真的不怪弟弟,这倒是奶奶给他惯出来的毛病。奶奶总爱说我是姐姐,应该让着弟弟,天长日久,弟弟习惯了遇到重活累活都往后捎,见了好吃的都往前站;而我也习惯了凡事逞能往前闯,只为让别人看我有多能干。奶奶到底是山东人,更喜欢男孩子的吧,何况弟弟是她看着出生的。
救护车响着笛儿进了安贞医院,立刻有两个年轻的男大夫迎到救护车旁,一看情况马上招呼来担架车推进急诊室。两个大夫都是北京医学院刚刚毕业两三年的大学生,但是判断却极为准确,打眼一看说:这不是肝的病是胆的病,肝的病皮肤不会这么黄,这是胆汁回流到血液中的症状。原来其中一位大夫的姨妈曾经有过和奶奶类似的病症。于是马上安排做B超,那个时候医院B超是要排号预约的,奶奶已经排不起了,急诊大夫知道那天正好是本院医护人员查体,不由分说立刻要求加塞优先保证病人检查。B超结果马上就出来了,奶奶的胆总管上长了一个瘤子,把胆管堵死了,胆汁不能流进胃里只能回流进肝,造成转氨酶升高,胆汁的颜色随着血液遍布全身,造成皮肤泛黄。医生说肿瘤很可能是恶性的,而肿瘤生长的部位器官众多,几乎不可能切除,目前最危险的是胆汁回流会造成胆汁中毒,足以致命,所以必须尽快手术,给胆管搭一个桥绕过肿瘤部位接到胃里面。但是没有床位,我们只能回家等医院有了床位的通知。
好在安贞医院真的很负责任,住院部推迟了一个预约的慢性阑尾炎开刀手术,给奶奶解决了一张床位。住院的第二天,我去探视,发现奶奶已经被送进特护病房了。原来住院当夜奶奶突发高烧,生命垂危,来不及通知家属,不得不在没有家人签字的情况下,马上送进手术室提前动了手术。那时放疗化疗没有今天这么普遍,手术之后几乎没有任何治疗手段了,医生说,奶奶还有大约半年的存活期。
奶奶的儿子女儿都来了,然后接奶奶回了青岛。
大约就是半年的光景,我正准备去海南岛开一个学术研讨会,母亲告诉我说,奶奶的儿子打电话来,奶奶不行了,医生说大概就是这几天了。母亲问我,你有没有时间代表我们去青岛看看奶奶?我实在想去海南岛,那是我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难得,何况我此行还肩负着给春节晚会采访录音的重任,一旦换人必须一一交代,很麻烦,所以我抱着侥幸心理,心想或者等我开会回来再去也来得及?在父母的概念里工作历来是高于一切的,所以我一说要出差,父母就无二话了。母亲问弟弟,弟弟更不屑一顾。等我从海南回来,得知奶奶已经故去了,我们家没有一人到场。多年后,多少品尝到了一点人情世故,再想起奶奶,不免隐隐地抱怨父母,或许你们态度坚决点,我就回去看奶奶了。不过我马上意识到我是在推卸责任,我在逃避内心中的控诉。

今年秋天,离别三十多年后我重回青岛,特意去见了见奶奶的儿子,他都已经退休好几年了。我得知我的记忆有误,奶奶不是诸城人,是胶州人,那里人说话总是在句尾带个“开”音,被人戏称为“胶州开”,不过奶奶到了青岛很快就改变了她的胶州口音,她不认为自己是胶州人。奶奶最终还是被送回老家胶州安葬了,同她一辈子都格格不入的三个姑姐妹葬在了一起。我和奶奶的儿子聊了许久,得知他的岳母居然还健在,已经102岁了,就想奶奶如果活着是否也该是这个岁数?奶奶走的时候刚刚70岁。我看到奶奶的亲孙女,她淡淡地向我点点头就出门忙工作去了,我就想奶奶病故之前她应该已经出生了吧?不知道她对奶奶还有印象吗?我们甚至聊到了奶奶唯一的亲孙子在高中时因为救同学溺水而亡,当时在场的八个男生都认了奶奶的儿子作义父,老人的生活很得这些干儿子的接济。时间已经冲淡了老人的丧子之痛,老夫妻脸上是知足的笑容。我很想问问,奶奶是愿意相信我许给她的未来的吧?奶奶临终前是否想到我和弟弟,是否怨过我和弟弟——她一手一个拉扯大的孩子竟然都不来看她,她盼望我们去吗?她可曾有失望?
我没敢问。

1 “走资派”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缩语,俗话就是当官的。
2 老三篇是指毛泽东的三篇文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和《愚公移山》。
3 “蓝桥抱柱”说的是书生尾生与姑娘相约在蓝桥下相见,半夜姑娘没来,但洪水突发,尾生守约,抱柱死等,被淹死了。这个故事最早记载在《庄子》里面,春秋世风,略见一斑。

之五

一个父亲为儿子的祷告/ 麦克阿瑟

主啊!求你塑造我的儿子,
使他够坚强,能认识自己的软弱;
够勇敢,能面对惧怕;
在诚实的失败中,毫不气馁;
在胜利中,仍保持谦逊温和。
恳求塑造我的儿子,
不至空有幻想而缺乏行动;
引导他认识你,同时又知道,
认识自己乃是真知识的基石。
我祈祷,愿你引导他不求安逸、舒适,
相反地,经过压力、艰难和挑战,
学习在风暴中挺身站立,
学会怜恤那些在重压之下失败的人。
求你塑造我的儿子,
心地清洁,目标远大;
使他在指挥别人之前,先懂得驾驭自己;
永不忘记过去的教训,又能伸展入未来的理想。
当他拥有以上的一切,我还要恳求你,
赐他足够的幽默感,
使他能认真严肃,却不致过分苛求自己。
恳求赐他谦卑,使他永远牢记,
真伟大中的平凡,
真智慧中的开明,
真勇力中的温柔。
如此,我这作父亲的,
才敢低声说:“我没有虚度此生。”

Build me a son, O Lord,
who will be strong enough to know when he is weak,
and brave enough to face himself when he is afraid;
one who will be proud and unbending in honest defeat,
and humble and gentle in victory.
Build me a son
whose wishes will not take the place of deeds;
a son who will know Thee⋯ and that
to know himself is the foundation stone of knowledge.
Lead him, I pray,
not in the path of ease and comfort,
but under the stress and spur of difficulties and challenge.
Here, let him learn to stand up in the storm;
here let him learn compassion for those that fail.
Build me a son
whose heart will be clear,
whose goal will be high,
a son who will master himself
before he seeks to master other men;
one who will reach into the future,
yet never forget the past.
And after all these things are his,
add, I pray, enough of a sense of humor,
so that he may always be serious,
yet never take himself too seriously.
Give him humility,
so that he may always remember
the simplicity of true greatness,
the open mind of true wisdom
and the meekness of true strength.
Then, I, his father, will dare to
whisper“, I have not lived in vain.”

在井边/ 书拉密

萧菲的故事

萧菲说:“我不想死。”

萧菲说:“为什么是我?”

萧菲说:“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得罪了他,他用生病惩罚我?”

凡克把桌上那叠化验单一张一张地拢进一只褐色的大信封里,沉默了几秒,郑重地说:“咱们结婚吧!”

转眼间,小木耳就六岁了。三年的时间里,一个小小孩就长成了大小孩,萧菲和凡克也从陌生人变成了朋友,而且,还是教友。

萧菲很在乎后面的这个称呼,因为这意味着,凡克终于也成了基督徒。在她隐秘的内心里,一方面,她为他的灵魂得救而欣慰;另一方面⋯⋯至少,至少,有一个可以谈恋爱的弟兄了。

不是所有的教会都教导说恋爱双方都得是基督徒才可以结婚,有的牧师并不认为“不可同负一轭”指的是婚姻。但萧菲所在的教会对这一条却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双方不是基督徒,牧师是不给证婚的。教会里的牧者们认为,这句表达虽然不是对基督徒择偶标准的明确陈述,但至少说明,如果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即使都是非信徒,也未必能很好地生活在一起。所以,那个从来都是笑咪咪的于牧说:“这是主的怜悯,可不只是一句命令。”

萧菲是个听话的信徒,至少她希望自己经常能做个听话的好基督徒。她对圣经不陌生,知道“听命胜于献祭”的含义,但是对婚姻,她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着急,这让她一直不愿意回老家,也不情愿每周和妈妈通电话。

信主那么多年了,母亲从最初的激烈反对到后来的听之任之,想法并未有多少改变,只是态度上和缓了不少,这自然与萧菲的努力分不开。每次回家,每周打电话,她都像要开始一场战斗一样,竭尽所能地做着各样准备,惟恐哪句话又说错了,引得老妈不高兴,自己也不痛快。然后,整个情绪都低沉得像落进北京的雾霾里,一天两天都明朗不起来。

妈妈说,咱就是个普通人儿,又不是天仙女,又不是公主,咱就别挑了,是吧?你看你也老大不小的,也都快30 了,按老家的算法,都31 了,要是再按旧历,你是腊月生的,一出生就两岁,你现在都得算32 了⋯⋯

萧菲听了,心里就堵得慌。萧菲说,行了行了,我知道。我多大了还用您总告诉我,总给我这么计算那么计算的!

妈妈可不在乎萧菲高兴不高兴,妈妈继续说,老姨给你介绍的那个小徐,不是挺好的嘛,虽然个子不算太高,但身材呀、五官呀都长得挺匀称的,人也很有礼貌,在银行上班,多好的职业,要不你再⋯⋯

萧菲说,妈,这事儿您就别操心了,我肯定能嫁出去,你放心吧!我不是就想找个和我一样信主的嘛⋯⋯

妈妈毫不客气地打断她,妈妈说,那怎么着?你们信的这个,还管婚姻哪?管也行呀,让你们牧师赶紧帮忙在教会里给找人哪!萧菲在电话那边给气乐了,我们那是教会,又不是婚姻介绍所!

妈妈说,那我不管,反正今年年底你得把人给我带回来一个,我不管他信不信上帝,只要是个男的,是个好人,有工作、正常发工资,学历什么的,不是研究生也行。

对老妈来说,这标准,已经着实降下来不少了,可女儿那边一个月一个月地过去,还是没啥动静,让人每天都过得特别不踏实。

不过,老妈虽然在学历问题上有所放松,其他的标准仍然一个都没少。所以,等有一天,萧菲好容易鼓足勇气,托表姐把凡克的事向母亲稍微透露了几句,老妈那边本能的反应就是——不行!信仰一样也不行,是好人也不行!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他又不是开琴行的,就在琴行里帮人卖琴,这算什么工作?不行!竟然还带个别人的孩子,谁知道孩子哪儿来的?我把女儿养那么大,没怎么着,先得给人当后妈,这算什么事?不行!

萧菲站在雪地里,听着母亲在电话那边絮叨着无数个有理无理的反对理由,听得头皮一阵阵发紧,心里一股火压着压着,突然一个跟头跳了出来,她被那股窜着黑烟的无名火拉着拽着,不由得冲电话大喊:“我的事,不用你管!我想嫁谁就嫁谁,我愿意!”

她说完,自己都吓了一跳。有生以来第一次,她这么大声和母亲说话,而且说的是如此重大的一件事。可是,她就这么说了。说完了,差点儿把手机顺手扔出去。

母亲在那边似乎也被吓到了,电话里瞬间出现空白,一会儿,响起一连串空洞的嘀嘀声。有三个月,母女两个彼此没通过电话。有事都是表姐跟着传。

萧菲这三个月,过得一点儿也不平静。祷告就不用说了,差不多变成有口无心;读圣经也像完成阅读作业;至于诗班的服侍,她因无故缺席排练,已经被警告过好几次了⋯⋯似乎,和母亲的关系破裂,直接导致了她与上帝的关系不睦。

烦,每天都很烦。她甚至很希望生场大病,或者就此死掉;这样,就可以避开与母亲再次面对面。好像,面对母亲比面对死亡还困难似的。

其实,打个电话,并不是多么难的事,但萧菲觉得,如果她先打电话,就说明自己服软了,输了,那就给母亲留下话柄,以后她更会什么事都插上一手。更何况,即使她主动打电话,母亲也未必就领情,不一定会说出什么话来呢。这么一想,萧菲马上就灰心了,每天从幼儿园一下班,她早早就把手机关掉,倒头便睡,听着很像一睡能解千愁。只是,早晨醒来后,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还不如不醒过来呢,还得面对那么多那么多烦心的事!

凡克说:“和好吧,你想拖到什么时候呢?”

凡克说:“想想木耳,她长大了,希望有妈管都找不着人呢⋯⋯”

凡克说:“这么对你妈,可太不像基督徒了⋯⋯”

萧菲假装没听见,不理凡克提起的话头。直到有一天,上班途中,大雨点噼哩啪啦地砸到公交车的车顶盖上,到处散发着潮乎乎的气味,她心知这种天,心情无论如何是好不起来了。

下了车,她举着雨伞拼命奔走。穿过人行道时,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颤巍巍地举着一把折叠小雨伞,在人行道边徘徊,一副仓皇的神情。显然她不敢一个人过马路。萧菲很自然地伸手扶着她,慢慢走过去。在扶着老人手臂的一瞬间,她心里一软,仿佛有预感似的,她想到,如果再不主动给母亲打电话,恐怕自己真会后悔终生。

到了幼儿园,她没进办公室,先到走廊的窗边走了两个来回,拨通了母亲的电话,铃声响处,都带着心跳。突然,铃声停止,萧菲感觉自己的心脏也跟着不跳了。然后,她听见母亲的声音:“喂~~ !⋯⋯菲菲吗?”

萧菲的眼泪砰地流出来,她握着手机,看着窗外大颗大颗的雨滴沿着玻璃滑出一道道半透明的水痕,尽量控制声音,说:“没事儿,妈!今天下雨了⋯⋯”

医生用手中的签字笔敲打着面前的那叠单据,语气平淡,暗藏杀机,说:“家属来没来?赶紧住院。”

萧菲拿着那叠检查结果,感觉天地都在旋转。陪她一起去医院的师母,反反复复地看着一张张单子,仔细地对比每个数据,看得眼泪都要落下来,赶紧抬头,勉强做个微笑,说:“这么大的事,还是得告诉家里人。”

萧菲不是不想告诉家里人,她犹豫的是,怎么说。

如今,突然就天降了一场白血病,听着好像小说和电影里设计出来故意要煽情的俗段子,却偏偏就落在了她的身上。她如何向母亲说明白这件事呢?虽然跟母亲已经和好,但她仍然能想像母亲在这个时候会怎么反应——你不是信上帝吗?信上帝怎么还得这病呢?这不是白信了吗?⋯⋯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

她也想知道原因,这样,至少可以和母亲、和自己那些朋友同学解释清楚。但她找不出原因。

萧菲夜里躺在床上,看着眼前黑洞洞的虚空,感觉自己脆弱得连祈祷的力量都没有。主,求你怜悯我,我快死了,我不想死!为什么是我?我不是约伯,我没他那么好,你何必拿我做实验呢?

也许,我应该先认罪吧?或者,应该先做感恩祷告?她在夜半的惊悸中辗转着,不知如何是好。

知道她生病的消息后,教会里的弟兄姊妹纷纷为她代祷,晨祷会提到她,周三祷告会提到她,主日敬拜代祷会提到她,大家不遗余力地提供了各种医治建议。

有人让她多做认罪的祷告,理由是她一定有隐而未现或者没认清楚、认彻底的罪,得罪了上帝,要知道,“上帝必不以有罪做无罪”。一位弟兄昂然地站在她面前,指点她说:“要破碎自己,每天都要破碎自己,要认罪,多多地认罪。基督徒应该是健康的,疾病是来自于撒但的捆绑,你要有信心,要胜过它的捆绑。要彻底清除那污染了你的邪恶,不要让不义滞留在你家里!蒙上帝管教的人有福了,全能者的谴责不可忽视!”

萧菲跪在地上,按照那弟兄的要求,一项一项地认那些隐而未现、大大小小的罪,哭得一塌糊涂。从地上站起来时,她想,这次,至少白细胞的指标能降下来吧。可是检查结果,仍然是正常指标的15 倍。

是不是,上帝并没悦纳她的认罪?

有人让她多做感恩赞美的祷告,理由是上帝让我们经历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对的,毋庸置疑。身在苦难之中,我们应当感谢赞美!一个姊妹表情凝重地拉过她苍白的双手,握在一起,叮嘱她每天早晨起来先做七七四十九个击掌,一边拍掌一边大笑一边高声唱“哈利路亚”,“七代表完全,七个七代表完全的完全,一定要做满数!”然后摇晃她,教她如何大笑——“要笑,每天都要笑,基督徒应该喜乐,任何时候都应该喜乐!你要时常信赖全能者,知道他是你喜乐的泉源!”

萧菲站在地上,按照那姊妹的要求,伸展双臂,冲着天空拍掌,但她无论如何发不出高亢的笑声,她感觉连微笑都很困难。刚说了一声“主”,眼泪就出来了,她只好接上一句“对不起!”

坐在秋风瑟瑟的文化公园的长椅上,看着脚边飘零的黄叶,萧菲心里充满了委屈。

师母让凡克送了两只热乎乎的饭盒过来。她在电话里说:“南瓜粥可以放冰箱,吃前热也行,不热也行,我往里面加了根胡萝卜,吃起来味道丰富些;猪手黄豆银耳汤呢,要先喝,最好一次喝完,不要放,里面加了盐的东西,不好放时间太长;保持心情愉快很重要,实在难受,想哭就哭好了。这段时间能保存多少体力,就保存多少,到了化疗的时候,口腔会破,吃东西会疼。”

萧菲拿着电话,不敢多言语,怕一时控不住。手指在温暖的饭盒盖上绕了一圈又一圈,指尖划得红红的。

师母在那边突然停顿了一下,似乎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说:“对了,趁着头发还在,赶紧拍两张照片留念啊,我做化疗之前忘了这事,等想起来,头发都掉差不多了,可遗憾呢。现在虽然长出来不少,根本没法和从前比。于牧以前总夸我发密如云⋯⋯”

第二天早晨,萧菲喝着清甜的南瓜粥的时候,凡克拿着一台傻瓜相机来了。

萧菲本想穿得漂亮些,突然想起,那件蓝色渐变的圆领大毛衣,昨天不小心洒上了汤汁,堆在洗衣盆里了。其实,也不是没有别的衣服,但萧菲想着洗衣盆里一堆乱七八糟的换洗衣服,突然非常沮丧,一点儿兴致都没有了。

她对凡克说,今天不想拍照了。

凡克说:今天天气好,有阳光,你以为天天都能这样?错过今天,不一定得什么时候了。

萧菲听着,一点儿不动心,反倒更烦躁。

说算了,不拍了就是不拍了,错过今天能怎么样,一辈子要错过的事情多了,还在乎一个晴天吗?

凡克说:那也得看是哪儿的晴天,北京的晴天,还是值得在乎一下的。

萧菲冷着脸,继续吃那碗已经快凉了的南瓜粥,不说话。

凡克说,那就在房间里拍吧。

萧菲说, 在房间里也不想拍了, 今天心情不好, 状态也不好, 哪儿都不好⋯⋯BALABALA 说了一大堆。

凡克听着听着,笑了,说:“别人都说木
耳越长越像你了,我看你倒是越长越像木耳
了。”

木耳最近被于师母领回家去住了,师母一直夸凡克把木耳调教得不错。凡克说,一开始肯定会不错,再过几天就该找事儿了。六岁的小木耳,早已经知道,如果心情不够好,如果没拿到想要的东西,她可以离家出走,当然最好不要走太远,不过一定要让克叔叔着急一下才好。

凡克吃她这套,萧菲可不在乎。萧老师才不怕小孩呢!萧老师说,离家出走都是特别老套的吓唬家长的方式,她要是木耳,一定使劲吃使劲吃,把自己吃成一个胖子,让像凡克那样过份注重体形的家长开始害怕,又不敢不让她吃,怕落下虐待儿童的“恶名”。

萧菲想着凡克的比喻,也跟着笑了。于是就有了一张端着南瓜粥、吃相幸福的照片。那一天,阳光淡漠,在墙上浅浅地映出几块光格。萧菲的那头黑发,渐渐隐入微弱的光影里,只有她的微笑,在一只蓝色大碗的上边,快乐地展开。

一周之后,萧菲总算排上位置,医生说收拾一下住院吧,准备化疗。化疗得有家属签字,家属来了吗?

凡克说,我是她男朋友。

医生不屑地瞥了他一眼,说,没结婚的不行!

去化疗的前一天,妈妈赶来了。

妈妈说,这么大的事儿,能告诉表姐,就不能告诉你妈?白养了你!

妈妈一边恨恨地说,一边从包里往外拿各种萧菲最喜欢的家乡小吃,紫米糕、海棠酥、
梅芽鲜、九转团团⋯⋯呼呼啦啦排了一桌子。

妈妈说,今晚先狠命地吃上一回,明天大夫该不让吃了。

萧菲不好意思地看看站在一边的师母,解释说:“我妈总把我当小猪养。”

妈妈毫不客气,接口说:“真能当小猪养倒好了,我年轻的时候在农村,经我手养过的小猪,不过三五个月,一个个都能长得又肥又壮!哪像你⋯⋯”妈妈说到末尾时,声音突然变低。

师母告辞了,妈妈坚持要把师母送到路口。

回来的时候,她告诉萧菲:“你们师母说,她得的是胃癌,现在只有1/4 个胃了。看她气色不错,倒不像个病人。你说⋯⋯她那么虔诚,怎么还会得癌症呢?”

萧菲把一本盖恩夫人的祷告书塞进背包,说:“基督徒也是人,为什么不能得癌症?”

“你们师母说,让我也信上帝,向上帝祷告。是不是说,只要我肯信这个上帝,你的病就能好?”

萧菲避开母亲的凝视,看着窗外慢慢降落的黄昏,一边吃着海棠酥,一边仿佛轻描淡写地说:“上帝又不是菩萨,不是我们想怎样就怎样。”

妈妈坐到椅子上,说:“那我拜他干嘛?!”

放在从前,萧菲肯定会沿着这句话好好讲一回福音,把四个属灵定律依次讲个明白。从前,妈妈从来不会主动问上帝,更不会安安静静地听女儿说话。但这一次,总算有了一个机会,萧菲却不知从何说起。

“上帝对你的生命有一个奇妙的设计!”

萧菲仍然记得第一次听见四个属灵定律时,向她传福音的那个韩语外教脸上的神情。她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被称为“柔美”的光泽从她全身洋溢开来。那个叫Marie 的女老师,拿着一张彩色卡片,上面是一只在阳光里飞翔的美丽蝴蝶,在卡片左下的角落里,有一条丑陋的小毛虫,畏怯、无助地伏在一片憔悴的树叶上。Marie 指着那条小毛虫说:“这个,就是我们,从前的我们!”然后,她又指指那只在翩飞的大蝴蝶:“这个,是我们,成为上帝儿女的我们!”然后,她把双手合握在一起,贴近心口,两只眼睛笑弯弯地看着坐在对面的萧菲,温柔地,用韩国留学生特有的口音一字一句地说:“小毛虫,做毛虫的时候,无法想像,有一天,会变成漂亮的大蝴蝶!⋯⋯”

两年后,Marie 回到韩国,参与一个赴阿富汗工作的医疗队,在当地殉道。据说,那一批赴阿的基督徒,每个人离家之前,都写好了遗书。

萧菲知道消息后,重新打开那张彩色卡片,细细地看了又看,突然发现,蝴蝶的翅膀上竟然印着一行精美的花体字:“For God so loved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e and only Son, that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eternal life.”[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 :16)]那些洒着金粉的字母,在设计者的精心构画下,渐次组成了蝴蝶翅膀上的图案。而萧菲第一次拿到卡片时,并未注意到设计者的奇思妙想。

是的,我们太容易错过许多精彩和精心的设计了,仿佛它们不曾存在⋯⋯

她想着,从书架上拿下那张卡片,递给母亲,指着那条小毛虫说:“这个,就是我们
⋯⋯”

医生说,药物一旦被身体吸收,头发会大量脱落,剃了吧。

萧菲从肩膀上取下一缕半长的黑发,在手指尖轻轻地拈了两下,慢慢放入事先准备好的白信封。她的动作非常慢,带着一点儿仪式感,仿佛在完成某个既具私密性又很神圣的事。

这是我的头发,不知道全剃光了,以后还会不会再长出来,早知道这样,应该先把婚纱照拍了⋯⋯她想着,鼻子微微地酸了一下。给她剃头的老护士,仿佛知道她的心思似的,一边用小刷子打扫她脖子上的头发碎茬儿,一边说:“不着急,一个疗程结束就能长出来了。女孩子嘛,留长发那叫漂亮,没头发那叫潇洒,怕什么呀?”

她听着,扑哧笑出声来。回头用手机给自己来了一张自拍像,群发给诗班的几个弟兄姊妹。凡克回短信说:“不是所有的脑袋都适合光头,恭喜,你中标了!”

萧菲被关在独立病房,身上穿着条纹病号服,从衣领到裤脚,每一丝缕都散发着消毒液的气息。手臂和心脏之间有一根长长的输液管,半透明的药液一滴一滴冷静地落下来,不动声色地滑进她的身体。她安静地躺在床上,周围是半透明的白色。整个世界,只有她一个人活着,是唯一呼吸的生物。

她的世界,是一个长方形的大盒子。她住进来的第一天,躺在床上看着灰白色的四围,感觉自己已经在墓穴里了,只是周围的空间略宽松些而已。她想起那年,和母亲、姨妈她们一起去外公的墓地祭奠,她不肯参与烧纸,只是捧了束鲜花,准备献在墓碑前。一回头,看见旁边谁的墓碑上也有一束花,样式、品种都和她怀里的那一捧很相似,却是枯萎了的,每一朵都是凋零。一瞬间,她仿佛看到怀里那束花最终的样子。花与人又有什么不同呢?此刻的鲜活和末了的枯朽,只是时间的差别罢了。

一开始,她觉得医院里的食物特别难吃,什么东西都做成粘糊糊的,一点儿味道都没有。没两天,无边无际的恶心和呕吐铺天盖地而来,所有的东西进到嘴里都是苦的,一直苦到胃里。再过两天,口腔里面的粘膜脱落了,吃进去的东西像钢针一样,每一次吞咽都是渗着血色的疼痛,一直疼到骨子里。而她连哭一声都做不到,眼泪会刺激鼻子里的粘膜,让她的眼睛和脑袋一整天都像蒙在铁罩子里一样。她才知道,先前的食物虽然苦,也比现在的痛好受。而后面,还有什么样的痛苦在等待自己,她想都不敢想。

她对母亲说:“放心吧,我肯定能活下去,我是打不死的小强!”

她对凡克说:“我想死。特别想死。”

夜里,她虚弱地倚在窗边,看着远处的路灯一串串地熄灭,就像生命的消失,转眼之间,便被黑暗吞噬了。

她对上帝说:“为什么是我?”

她想努力地保持清醒,却在梦中不断地落入某个洞穴,她时不时地会抽搐着醒来。从惊恐到愤怒,从沮丧到无力,在化疗的日子里,她经历了与上帝摔跤的整个过程。她先是恐惧上帝已经遗弃她,不听她的祷告;然后指责上帝不爱她,不在意她的疼痛与难受;最后她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连思绪都是不连贯的,仿佛一个无助的婴儿。她躺在雪白的床单里,不是在享受生命,而是在疼痛中承受生命。光阴每一寸的移动,似乎都在她的血管里留下刻痕。她不再问上帝为什么,她简直要求他快点儿把自己带走算了。

但是,如果某些时段,她感觉先前的痛楚减轻了,她发现自己仍然眷恋活着。她靠在窗边,贪婪地看着花坛边走来走去的那些身影,甚至连坐在轮椅上的人,她都羡慕,仅仅因为他们能在外面享受阳光、风、花香,还能与亲人相触。

有一天凌晨,她突然醒来,心里涌动着莫名的兴奋。

晨光透过窗帘洒进来,她躺在床上,慢慢想起,刚刚做的梦,好像,在梦中,她的上帝告诉她关于真理的事,她能记住的一句是“你们不过是客旅”。

那句话,很像一朵花蕾,许多时候路过,都能看到它,甚至记得它的位置,但却从来不曾真正地在意过它,更不知道它真实的样子。这个早晨,还是这句话,却突然绽放,那缕从天国而来的芬芳,瞬间沁入她的心灵。对于生命,她生出全新的感知。

她给凡克发短信说:“其实,我们不过是客旅。”

化疗最难熬的阶段,一分钟一分钟一小时一小时一天一天地过去了。她时常站在窗边,
看天色和树叶的变化。在与人隔绝的日子里,她学会在孤寂中与上帝独处。

皮肤上细密的红点渐渐褪去,口腔的溃疡也慢慢地愈合了,头上有细弱的黑发微微长出。母亲做的鸡米粥和师母做的南瓜粥,她每次都能顺利地吃下两三碗。

窗外的树叶从嫩绿转为深绿,萧菲感觉活力又重新回到身体里。

她给朋友们群发短信说:“活着真好!”出院的那天, 凡克捧着一袭婚纱来接她, 身后跟着诗班的弟兄姊妹、木耳, 还有妈妈。

(敬请期待下一期中篇小说《在井边》之五“结局”)

奶奶说/ 小雪

我要说的奶奶是我们家的保姆。现在的人们喜欢雇月嫂,找小阿姨,我小的时候,人们找保姆喜欢找生过孩子带过孩子有经验的年长妇女。奶奶到我们家的时候我刚六个月,弟弟还没出生呢。她比我现在的岁数还小两岁,不到五十岁,姓杨,夫家姓李,我父母称她杨大娘,而我和弟弟就只能按辈分叫她奶奶了。

奶奶很重情,她虽然干了半辈子保姆,却只做过两个主家。前一家做了十年,那家人家也是军人,随军迁到北京了,她才来到我们家,而我们家后来也随军迁到北京了。母亲生了小弟弟后,写信请她来北京帮忙照顾;小弟弟能进幼儿园了,她又回了故乡随女儿生活。但是女儿和女婿夫妻关系不和到了要离婚的程度,她只好离开女儿跟儿子挤在一处,被儿子的姑姑们挤兑再三,只好再次找到我们家寄居,直到后来发现患了晚期癌症,手术之后被她的儿子女儿接回了家,半年后就故去了。

奶奶是山东诸城人,十八岁嫁到青岛,但是她似乎并不把青岛的夫家当成自己的家,尽管那里有她的儿子女儿。听奶奶讲,她出嫁前,她的三哥为她的亲事和她的父亲顶嘴:谁不知道那家人家出名的厉害,满青岛没有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们家。你三十块钱就把我妹妹发卖了,我就这么一个妹妹,你真狠得下这个心?结果“爹抡把锨追着三哥满院子跑”。奶奶说起这些的时候心里是满足的,到底还有个哥哥知道她的委屈。嫁过去后三年,丈夫去世,留下了两个孩子,又一年,婆婆也去世了。厉害得出了名的大姑子把一切灾祸都归因在她头上,天天轻则数落,重则斥骂甚至动手,总不忘提醒奶奶是这些当姑姑的养活了她一家。奶奶是有些倔脾气的,能吃苦却不能受气,所以,一旦社会改变了,鼓励妇女走出家门,“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家里吃闲饭。”奶奶就动了心思。但是姑姑们不肯,声称孩子都是李家的,于是奶奶毅然决然丢下了两个孩子,净身出户,靠当保姆为生。奶奶总说幸亏那时出来了,如果没出来,到三年灾害的时候,一定活不。她出来省下的粮票也救了她的两个孩子和三个姑子。

奶不喜欢串门子,走亲戚,大概她这一辈子最多的话是对我说的,小时候似懂非懂,奶奶可能也不指望我懂,她就是要找个人说说。但是随着年龄越来越长,我发现我越来越把“我奶奶说”挂在了嘴边上,想想,干脆写下来吧,否则还有谁知道她,知道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妇女曲曲折折的一生呢。

裹小脚——奶奶的审美观

“你们赶上好时候了,再也不用裹小脚,遭老罪了。”

“忽腾着那两只大脚,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奶奶说

说起奶奶,总是会想小时候听过太多次的“革命样板戏”的台词:“爹不是你的亲爹,奶奶也不是你的亲奶奶!”爹嘛倒是我的亲爹,奶奶确实不是我的亲奶奶。我的亲奶奶在鲁西南一个偏僻的村庄里,我只见过她两次,一次被抱在父母的怀里,一次是我八岁那年要离开山东定居北京之前,母亲带我和弟弟回了一趟那个下了长途汽车还要走15 里路的村子。记忆中的亲奶奶裹着很小的一双脚,真是三寸金莲,使她只能最多扶着墙跨出院门,在院门口站一会儿。小时候爷爷还来过几次我们家,奶奶被她的小脚彻底锁在老家的院子里了。

我的奶奶比亲奶奶年轻十几岁,49 年全国解放的时候她才三十多岁,她的脚赶上了解放,她是一双解放脚,就是曾经裹过又松开了的脚。虽然解放了,但是已经折断的脚趾骨是再也接不上长不直了。每天晚上,奶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泡脚,将脚底的硬皮老茧泡发起来,用刮胡刀一点点削掉,再将趾骨折叠处那些不透气容易溃烂的地方撒上滑石粉。她的脚底每一个脚趾关节上都有厚厚的硬皮,有的趾侧还有鸡眼,一个不小心就削出血来。为那些鸡眼,奶奶没少试过民间偏方。各种植物的种子捣烂了糊在鸡眼的部位包起来,裹脚布一解开,各种味道扑鼻。我是旁边忠实的看客,不仅看得津津有味,而且听得津津有味,因为这个时候也是奶奶打开话匣子的时候,各种故事,有戏曲中的故事,像《天仙配》、《白蛇传》、《铡美案》等等,有民间传说的故事,各种狐仙,黄鼠狼的故事,还有奶奶自己小时候的故事, 源源不断。

奶奶的父亲兄弟两个,奶奶的父亲是老二。她大爷家里生了四个男孩,她父母也生了四个男孩,因为没有分家,她的哥哥们都是按照大小排行叫。她是老小,名副其实的九妹。因为两家子才得这么一个女孩,也算是金贵的,小时候饿了、尿了、哭了,才能得大娘抱一抱,而她的母亲白天却是不敢抱她的,因为要干活。除了洗衣做饭,一家十个男人的鞋子就是一个大工程,从搓麻绳,熬糨子,刷布壳巴(就是把碎布头拼接粘贴成一层,然后再刷上糨子,再粘一层,到四五层厚,晾干),再铰鞋样(比着鞋底的大小剪下来),沿鞋边(用白布裁成斜纹细长条包边),这样算一层鞋底,要四五层鞋底合在一起,用细麻绳一针针缝密实,这就是纳鞋底子了。鞋底子厚,针是不可能穿透的,就需要先用锥子扎个眼,再用针穿过去,每一针带过去麻绳都还要缠在手腕上狠狠地勒紧,鞋底子要匀称、紧密才耐穿经磨。所以纳鞋底就成了考验农家妇女是否心灵手巧的主要标准。还有裁鞋面,沿鞋口,上鞋面,揎鞋子等等工序。有大娘在,奶奶的娘是不能自己做主干什么的,要听大娘吩咐干什么才能干什么。山东农村人多地少,地主很少,有就是像刘黑七那样挂千顷牌的富豪。像奶奶家原本有十几亩地,算个中农了,但是如果一分家,八个哥哥一家也就一亩多地,立刻就成贫下中农了。不分家显得兴旺。因为男孩子多,都是壮劳力,到附近的码头当脚夫,推着独轮车帮人送货,山东话叫“赶脚的”,所以还有些活钱收入,奶奶家应该算是日子过得不错的人家。也因此,对奶奶是比较娇惯了。奶奶说,她六岁那年,大娘要给她裹脚,裹了一天,哥哥们被她哭得受不了了,劝大娘等等再说吧,一等就等到了八岁那年才再次给她裹脚。虽然也知道裹脚是为了自己好,但是太疼了,奶奶白天裹上,晚上就抖落开,总也裹不好。最后,大娘狠狠心,把她的裹脚布用针线密密缝上,让奶奶再也不能自己放开。奶奶记得,十冬腊月,她把脚放在窗户台上,冻得没有知觉,熬过裹脚的那些日子。

每每讲起裹小脚的往事,奶奶总会用手指戳戳我的脑门说:你算是赶上好时候了,再也不用裹小脚了。也不知道谁想出的缺德玩意,折腾女人遭了老罪了。奶奶还很神秘地说裹小脚有偏方,裹之前用马尿泡脚能让骨头变软,裹出的脚有模有样。奶奶自己也泡过马尿,不过还是疼,最后还是不太有模样。奶奶说是因为裹得太晚了,脚已经长大了。奶奶有时候会夸奖地提起村里谁家的姑娘,不说相貌,只说那双脚板板整整,不足一长;而她最不喜欢的女人是那些喜欢走街串巷逛门子的媳妇,“忽腾着那两只大脚,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说到这儿,奶奶喜欢撇撇嘴,表示不屑。“白天串门走四方,晚上熬油补裤裆”,这是奶奶嘴里最损人的一句话了,专门针对女性的。

包公和王宝钏——奶奶讲的故事

“人这一辈子,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奶奶说

我一直反对把文化程度与上学时间等同,在我看,能读书不等于有文化,而不识字也不等于没文化。80 年代初,第五代导演正红火的时候,电影《黄土地》很让一些影评家叫苦“看不懂”,尤其是里面那些长镜头。奶奶趴在家里的黑白电视机跟前,一边看一边嘀咕:啧啧,这是个啥地方,受苦啊,半天见不到个人影,吃桶水要走这么远⋯⋯奶奶把陈凯歌和张艺谋的创作意图说了个底儿掉。奶奶没有上过学,据她说村子里是有冬学的,冬天农闲的时候,农家凑钱请教书先生教子弟们识几个字,免得睁眼瞎,出门连个路都不会问。奶奶的哥哥们都上过冬学,但是奶奶不能去,女孩子是不上学的,因为女孩子不用出门。这就是敌占区和解放区的不同了。我的老家是著名的沂蒙山区,共产党的根据地。在我老家没结婚的女孩子晚上都会去上夜校,那时叫“识字班”,所以在我的老家有个称呼留下了一个时代的痕迹,没有出嫁的女孩子叫识字班,谁家有个大闺女,叫大识字班,小丫头叫小识字班,一直叫到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这样叫。

奶奶的家乡在抗日那会儿是日本人占领的地区,抗日之前是国民党统治,不过似乎她的家都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乡村生活是自给自足的。奶奶不识字,但这不影响她讲故事,我也不知道她的故事是从哪儿来的,在我识字之后,读书之后,我一直都没有找到奶奶那些故事的版本出处,这让我很是奇怪。比如说包公的故事家喻户晓,各种戏曲剧种都演过《陈州放粮》或者《铡包勉》,京剧裘盛戎唱的“劝嫂娘”那叫一个荡气回肠,用奶奶的话讲,一口一个嫂娘地叫着,“百年之后,弟就是你戴孝的儿郎。”不过奶奶接下来讲的故事让我傻了。

说是,包公陈州放粮回来了,包公的嫂子在家乡有些心里不踏实,不知道包公说话是不是算数,我要是真死了,他能给我披麻戴孝摔老盆儿?越想越不安,不成,得试试。于是让人写了封信寄到开封,就说包公的嫂子死了,让他回来奔丧。包公接了信,一看是嫂娘死了,立刻金銮殿上请封表,竖旗杆,要给寡嫂风光大葬。哦,可不得了喽,一路旗牌招展,皇上钦封的诰命,凤冠霞帔,浩浩荡荡回来了。一进家门,看见他嫂子坐在炕上纳鞋底子呢,好好的,没死。这可咋办呢?请了表的,皇上金口玉言封了的,没死这不是欺君之罪嘛。包公一吆喝:王朝马汉,把嫂娘装进棺材里。就这么活装了棺埋了。

奶奶的故事是埋怨包公嫂娘的,谁让你要试试的?非要亲眼看见才放心。但是她不知道,她的故事给我打了青天意识的防疫针。每当有人讲起忠君爱国的青天大老爷时,我就会想起被忠君的包拯活装了棺材埋葬了的他的嫂娘。

奶奶还讲过王宝钏的故事,也和一般的版本很不同。奶奶说王宝钏寒窑苦守十八年,终于等回来了做了皇帝的薛平贵。薛平贵问王宝钏:你苦了十八年,想要什么补偿?王宝钏说:我要天天过年。过年容易,过年吃饺子,于是王宝钏天天吃饺子,吃了十八天饺子,等于过了十八年。然后就死了,她的福尽了。奶奶的结论是:“人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不过这些年宫斗小说读多了,我怀疑王宝钏不是福分用尽了,而是被人害死的,薛平贵征西不是还带回来个银屏公主吗?有女人的地方哪那么容易平静的呢。不过好像没人这样写剧本或者小说,可惜。(未完,待续)

窄路是一种宽阔/刘同苏

窄路是一种高度

强权的威逼

名利的诱惑

贫困的阻挡

流言的攻讦

在一切重压之下奋力攀登

穿过台阶上的铁蒺与路障

终于在平台上窥见了十字架的至上

 

窄路是一种品格

恐惧的攀缘

忧愁的缠绕

怯懦的纠结

仇恨的碰撞

于踌躇中反复碾转

最终在心上踏出了这条小道

于是

十字架成了那不得不行的生命荣耀

 

窄路是一种宽阔

在重负下的孤独里面

渐渐地渗透了弥漫至永恒的幅度

无助旷野中独行的足音

隐隐地酬和着从永远到永远的声韵

爱将生命拓展为包容消解仇恨嫉妒的空间

俯身让逼迫者谩骂者踏过

甘为罪人行向天国的路径

 

(于北京时间除夕午夜)

致珊珊/曾淼

(2013年2月25日凌晨,华裔女子吴姗在澳洲新南威尔士省纽卡索市的一所公寓被前日刚刚抵达澳洲的男友狂砍三十多刀杀害,血案震惊了当地,也在吴姗国内的亲友圈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本文系吴姗的一位高中好友所写的纪念文。)

你走了

你留下的都是美好

从你穿着校服梳着短发

到你穿着吊带扎着小辫

你洋溢的笑脸和爽朗的笑声

压倒性地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你也有郁闷伤心的时候

有次你说考了班上倒数第一

你一脸的不甘心,却又有点无所谓

后来你奋起直追,考上了北大

我除了钦佩以外

此后都不再担心你

 

高考前我们在班里开告别会

你当着全班同学的面

亲了一下豆豆的脸

眼角透着顽皮

相机记录下的那一帧画面

成为我心中“纯真”的代言

 

在坝上听你讲你的心事

风大,太阳大

你给我拍的骑马照

有人没马

在未名湖我说我的秘密

阴天,不下雨

你拉着我在湖边塔下溜达

我直抒胸臆,颠颠儿跟着

 

你从国外回来工作

我们去清华东门外天厨妙香

吃素食 谈信仰

你念佛缘,却也一一细说

你的同性恋基督徒好友对你的影响

不论哪一句我都用心听

我从国内出来读书

孤独 焦虑 躺在床上听雨

你半夜三更从澳洲打来越洋长途

清早我看到你的号码回拨过去

你说,没什么事

就是想你了

 

后来我在微博上看到了你们的爱情

你一条一条地艾特他

句句充满着信赖 欣赏

以及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想起你在国内通宵达旦工作的那段日子

你疲惫收工后发来的三页三页短信

想起你尽心尽力孝顺、

一心想让他们过得好的父母

想起你曾经付出真心但却夭折的感情

想到这些

我不禁为你即将到手的幸福欢欣雀跃

在刚刚过去的新春佳节里

我祝你今年全面开花结果

所以当我被问到知道你的事了么

我说什么事啊?

男朋友?结婚?

你说的是哪一桩?

 

是的,是男朋友没错

是那个要与你携手共度余生的男人

是那个你盼了大半年、

终于在大洋彼岸与你相聚的男人

但不是结婚,而是

在你们准备要开始新生活的家里

在重逢还不到一天的深夜争吵中

亲手将你杀死

 

新闻报道看了一遍又一遍

姓名没错

职业没错

来自中国北京没错

照片上的公寓楼号

是我前不久给你寄生日卡的地址没错

 

我把自己藏在图书馆的一角

对着墙坐了一天

 

我翻了你们几个月的微博往来

深信你们彼此相爱

 

我无法想象  却又无法不想

你临死前面对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

挥着切肉刀砍向自己的惊恐与绝望

 

不论这个男人最后的结局怎样

我们都不能从你临终前的惨状画面 、

以及失去你的痛苦中得着解脱

 

然而我心里面没有对他的恨

你能原谅我么

 

报道上说

警察赶到现场时

他一个人呆坐在屋外

法院提堂时

他一言不发

 

他剩下的日子

若是死了也就死了

若是活着

他该怎样面对他的手

镜子中的自己

以及永远挥之不去的记忆?

 

“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

因为上帝造人,是按着他自己的形象。”

 

我愿上帝的公义审判在他身上彰显

我也愿上帝的慈爱和怜悯将他救赎

 

我这样想

你会原谅我么

 

love over hate

no judgment

 

我曾经对着你的微博签名久久地看

久久地思考不同信仰的人

应当怎样和平共处

你的头像用的还是耶稣背着十字架

如今你的微博定格在2013年2月23日

它将成为一间门永远敞开的客厅

供我们随时进去缅怀它的主人

 

父母在潭柘寺为你做三场法事

同学们在你的头七为你上香

我为你的父母和你所爱的人祷告

我们以各自心中的最高礼遇记念你

 

1998年5月我们第一次相见

我们同时被录取到文科实验班

你是我们的班长

2011年10月23日我们最后一次合影

你们在北京聚完餐

捧着乐儿iPad里的我跟你们一起照了张相

 

毕业后我们彼岸相隔 散多聚少

我庆幸在你30岁之际

给你寄了一张生日卡

里面写了我对你的所有

爱与敬意

为此,我没有遗憾

 

Love over hate

No judgment

Oṃ Tāre Tuttāre Ture Svāhā

最后那句梵文

我还没来得及问你怎么念

 

从此,你的生与死都烙印在

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的生命中

但愿你的死

会让我们更加善待彼此

 

你永远的白菜猫

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

在井边(之三)/书拉密

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章13—14节

凡克的故事

凡克怎么也想不到,恨会如此有力量,可以强大到让人念念不忘。而他,真的非常非常想忘记那个叫苏茉的人。

有多少次,他从一个不断重复的梦境中醒来,他梦见在一片将要收割的麦田边,停着一辆破旧的长途客车。苏茉,穿着淡绿色长裙的苏茉,披着过肩黑发的苏茉,戴着芬芳茉莉花环的苏茉,他的苏茉,就要登上那辆车。他知道,他在梦里知道,她这一去,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要去阻止她。从一个遥远的地方,他跑过去,一路上拼命地向她招手,让她等等自己,她却漠然地回头看一眼,似乎不认识他。情急之中,他大声呼喊,认为只要叫出她的名字,她就会想起自己,他努力地想喊得大声些,却感觉喉咙哑掉了,无论如何喊不出,而车已经开了⋯⋯待他终于能喊出来时,窗外正是最黑的时刻,他躺在冰冷的地下室,只听见枕边的时钟嚓嚓作响,充满恶意的嘲弄,仿佛在说,滴答,他,滴答,不,滴答,被人爱,滴答滴。滴答滴答滴答⋯⋯

那一刻,他曾经有过一个念头,一个让他后来想起来就不寒而栗的念头,他甚愿她已经死掉,永远消失在那辆长途汽车上了。再后来的一刻,他因为这一刻产生的念头,看清,他从来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良善那样无懈可击。

原本,凡克以为那不会是苏茉最后一次来看他,他甚至以为,那将是那一年里他们常常会重复的场景——站在广阔的大地上,他目送她离开,并用一个有力的手势告诉她:“我爱你!”

他只是没想到,苏茉会不在乎他的宣告。

好长一段时间,凡克都在为自己太在乎学生的那场中考而后悔。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在想,如果那一次,他再敏感一些,发现苏茉的手机不通了,他尽快赶回市区,而不是非要留下来辅导学生,他就能及时地挽回她。都是因为他太自信了,他以为他那么喜欢那么爱苏茉,她一定不会离开。是的,除了苏茉,他不曾对哪个女孩子真正动心过。他喜欢看她从面前的书本上露出来的那双眼睛,即便遮住了嘴,他仍然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笑意。他还记得那次,她考英语六级差三分没过,她依偎着他,在公园的那棵丁香树下放声大哭,将鼻涕眼泪抹了他一身。她埋怨他,就是因为她背单词的时候心里总想着他,才会考试失手的;而他竟然一考就过了,竟然还多出好几分,显然他心里没有她⋯⋯太可气了!!她哭,撒娇,扯树叶,拉他的耳朵,闹,一会儿要吃香蕉冰淇淋一会儿要喝草莓酸奶一会儿要巧克力华夫,他都跑着到公园门口的小商亭去买给她,直到跟着折腾得筋疲力尽。但他却因此更爱她,因为她在他面前完全敞开自己,他喜欢这个真实的她。虽然,在公司做人力总监的表姐只见了苏茉一面,就告诉凡克——这个小女子你可罩不住,35岁之前,她不定得怎么闹腾呢,趁早放手。

凡克听了,就像没听见。只是再不肯主动和表姐联络,偶尔表姐来电话问起,多半三言两语就打发过去了。他的苏茉,容不得任何人随意作评。

但他的苏茉,自从登上那辆破败的长途汽车后,就消失了,毫无预兆地消失了,再不肯给他一点儿回应。

等他发现她的默然消失不是玩笑时,他才开始真正地惊慌。他遍询了所有他认为与苏茉相识的人,竟然得到同样的消息——已经很久没有她的音讯了,原来的号码已经作废,没人知道她在哪儿。

凡克很后悔,始终没有苏茉老家的联系方式。他已经做了去派出所报案的准备,然后接到了马野的电话。马野说,别找了,她跟别人了。马野没敢告诉凡克,他陪娟子去做产检时遇到了去做流产的苏茉。

马野只是说,别找了,她跟别人了。

凡克听着,手机当时地一声,一股看不见的电流伴着这句话,瞬间钻进了他的脑袋里。从那天起,他经常在下午的某些时段发作偏头痛。那种痛,就像闪电一样,似乎能撕裂大脑,燃烧着焦灼的气味,将所有幸福不幸福的画面通通塞进来,同时间播放。在那些瞬间,凡克会忍不住用头撞墙,指尖间充满了白灰。

偶然一次,他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那张脸,苍白、扭曲,眼神里透着神经质的疯狂。他冲着天花板大叫:“苏茉,我恨你!我恨你!去死吧!!”

他找到马野,逼他说出看见苏茉的始末和她的去处。如果没亲耳听见她说出分手的话来,他就是不甘心。“死也得死个明白吧?这要求过分吗?”

马野一把把他推到墙上,抓着他的衣领,毫不在意听见他的后脑勺撞到墙上的声音。马野说,你有点儿出息行不行?!她看上别人了,不想跟你了,这点事你有什么想不明白的?是,你是对她好,特别好,恨不得娶到家里供起来,可她不喜欢你了,看上别人了,你还找她干嘛?你有病啊?!

凡克不肯罢休,他直盯着马野的眼睛,仿佛那是苏茉的眼睛,他说:“我就是想亲耳听到她说一句!一句就行!一句就行!”

马野松开手,冲他大吼:“她不想见你了,她看上别人了,那就是个贱人!”

凡克平生第一次动手打人,就是自己的哥儿们马野。他一拳砸了出去,马野朝地上吐一口含血的唾沫,大叫:“你这个傻瓜!她怀上别人的孩子了,你死了心吧!”

凡克再也没回那所村镇中学。他只是分别给校长和几个年级的班长写了信,告诉他们,他病了,他不回去了,他要去别的地方待段时间休息休息。

他病了倒是真的,没几天功夫,头发就掉了一大半。连着几周失眠,人已经瘦得像个幽灵了。

但他哪儿也没去。他在城里留了下来,租了一处便宜的地下室,在里面枯坐了两个月。没有一分钟,他能忘记苏茉,他越是忘不了越是恨她,越是恨她越是忘不了。每天每天,他起来,坐下,躺着,起来,坐下,躺着。有时一天一口东西不吃,有时一天时时刻刻都在吃。马野带着挺着大肚子的娟子来看他,放上几大包方便面、一箱饮料、两袋水果。下次来,看见他坐在一堆塑料袋、易拉罐、水果核和水果皮中间。满屋散着腐败的气息。

有一天,娟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冲他说:“不就是失个恋吗,又不是得了绝症,至于这副德性!要不你一头撞死算了,也算是殉情,听着还高尚点儿。”

马野抓起床头那把已经落灰的吉他,胡乱地弹了两下,仿佛不经意地说:“这东西,再不用,就废了!”

不知道这对夫妻的哪句话触动了他,等凡克再出现时,那个一度阳光灿烂的青春少年变成了一个“凛冽”的男人。

他蓄起两腮黑须,剃一只光头。身穿一套扎满铁钉的皮衣皮裤,脚蹬高腰皮靴,拎着一把吉他,呼朋唤友,和马野等人组建了“狙击手”乐队。他成了乐队的吉他手和主唱。

站在舞台上,他最常用的开场手势是竖起右手的中指,面色凝重,指天指地指人指自己,然后大喊一声:“滚!通通地滚!”于是,台上鼓声大噪,他敞开喉咙高叫:

道可道,非常道。可道者,皆可笑!

别问我从哪里来,来处不可知,去处不可道。噫呀噫呀噫⋯⋯

我是天地一飞篷,无心无意混沌中。

不知喜不知痛,不知生命何所终。呀噫呀噫呀⋯⋯

道可道,非常道。可道者,皆可笑!

哈-哈-哈-哈-哈-哈!皆可笑!

“狙击手”乐队存活了大概25个月不到,就烟消云散了。

没有人想到,暮春的那天傍晚,是他们的最后一场演出。那天,也是马野的生日。他们找了一间夜店,一群男男女女聚在一起狂欢滥饮,大呼小叫。快夜半的时候,有人从某个隐秘角落掏出一包大麻来,除了凡克,所有人围着那包大麻都意思了两下,所有人都陆续地攀登到情绪的最高处。有人扭曲,有人摇摆,有人高歌,有人狂叫,有人沉醉,有人痴笑⋯⋯

惟有凡克没参与,这倒不是因为他洁身自好,而纯粹是偶然。那天,为了摆脱可怕的头痛,他一上来就迅速地喝多了,还没来得及等到那时髦的玩艺出场,他就一头栽到沙发上大睡起来。

等他在一片嘈杂声中好容易睁开眼睛,看见了满屋的警察。他当时以为自己在做梦,嘴里咕哝着,老马,老马,我昨天就梦见一屋子的警察,今天又梦见了,我要是明天还能梦见他们,我就⋯⋯他说着,猛然看见其中一个人黑压压地向他直走过来,伸出一双铁钳般正义的大手,紧紧地捏住他的肩膀,他不由得大叫一声:“老马,真是警察!”

他不知道,马野那时正仓皇出逃,骑上那辆二手改装摩托车,在北京的夜色中一路狂奔,身后跟着一辆警灯乱闪的黑色警车。

摩托车从著名的后海出发,嘶叫着,绕过三百多年前吊死明思宗朱由检的阴险景山,经过二十多年前死过学生的伟大广场,穿过将在2012年夏日暴雨黄昏淹死一名儿童杂志编辑的广渠门桥下,在一座名叫光明桥的桥底,突遇一块黝黑尖锐的大石头,摩托车在石头上打了个旋儿,随即翻飞出去。

那辆一路上都在幸灾乐祸地鸣叫的警车,闪着威慑的灯光,在不远处戛然而停,几个黑影从车上下来,寂静地,像暗昧的路灯一样,看着远处无声无息的车与人。

凡克后来跪在太平间里,面对躺在冰冷的白罩子下面的马野,喉咙里压着吼,捶地骂他:“你这个傻瓜,你跑什么跑什么?!为什么不戴头盔?!”

乐队没宣布,就解散了。兄弟们从里面陆续出来,个个神色萎靡,比没建乐队之前更低沉。彼此连招呼都没打,一一离开了北京,去南方的,去北方的,去西部的,去东部的,出国的⋯⋯只有凡克一个人留了下来。那倒不是他无处可去,他本来已经打好行李,准备拿最后一点儿积蓄去西藏。

那天下午,他匆忙跳下床,打开咣咣大响的房门,看见门外站着马野三岁的女儿小木耳,还有一个身材娇小的短发女生,自称是木耳的幼儿园老师,她是遵照孩子母亲的托付,来送木耳,还有一只大背包。

凡克站在冬日下午蒙昧的光线里,恍惚察觉到,好像发生了什么事,而他再次是那个被蒙蔽的人。拉开背包,里面躺着一封写给他的信。内容很简单,娟子说对不起,我走了,你帮着照顾木耳吧。马野的东西我都送人了,剩下一对鼓槌留给你。

凡克把信团成一团,向身后一扔,骂道:“这个贱人!”

娇小的幼儿园老师看看凡克,对小木耳说:“告诉叔叔,他骂人了!”

木耳嫩声嫩气地对凡克叫了一声“克叔叔⋯⋯”,还没等说下一句,凡克赶紧拍拍木耳说对不起,叔叔说错话了,然后对幼儿园老师说:“她妈这是什么意思?没怎么着,自己先跑了?”

幼儿园老师表情严肃地看看他,拿出一张报纸,上面赫然印着一条消息——昨天中午一女子跳下地铁当场死亡。老师冲木耳抖抖那张报纸,说:“是她妈。”

让凡克感觉最为难的,是如何帮木耳洗澡。不管怎样,木耳是女孩子,虽然只有三岁。他只好给那位个子不高、长相不太漂亮但声音很好听的幼儿园老师打电话,说:“萧老师,木耳要洗澡,我怎么办?”

萧菲想了想,说:“等会儿我过去吧。”

不久,萧菲开始在固定时间来帮木耳洗澡,并顺势把凡克住的那间平房小屋收拾收拾,扫扫地,擦擦灰。有时候弄得凡克有点儿不好意思,经常会赶在萧菲来之前自己先东一把西一把地简单整理一下。木耳说:“克叔叔,你收拾屋子比萧老师差多了。”

早些时候,凡克在一家琴行找了份活儿,每月有点儿固定小收入。地下室太冷了,他能受得了,木耳受不了。他咬咬牙,不忍心动娟子留给木耳的那笔并不算丰厚的钱,硬着一张脸,找几个朋友借钱交上押一付三的房租,搬进了二环一处破败的民居平房。房前有棵大槐树,初春时节,树上长出一层淡绿的茸茸嫩芽。木耳说:“克叔叔,我还得多长时间才能回家呀?”

凡克偶尔会加班,照例只能请萧菲帮忙顺路把木耳送回平房。那个大多数时候都笑咪咪的小萧老师在照顾木耳的事上差不多有求必应,这让凡克想起来很安心。当然,就凡克个人的品德来说,在能不麻烦萧老师的时候,他尽量不麻烦她。请人帮忙这事,次数不能太多,要求也不能太高,否则时间一长,会让人有负担,感觉厌烦是必然的。凡克很小心地把握着分寸和尺度,甚至还主动免费为幼儿园的演出活动做了一次伴奏。这事,让木耳分外自豪。他偶然知道,在幼儿园,木耳告诉小朋友——他是她爸爸。

可凡克一点儿都不想做这个爸爸,他时不时地会琢磨着,怎么能把木耳送出去。但这事并不容易。

马野的父母早就去世了,老家根本没别人。他辗转着找到娟子老家的电话。一打听,木耳的外婆也去世了,外公丧偶之后另娶了老伴。老爷子拿起电话听他说了几句木耳的事,就说,我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孩子放我这儿不方便,照顾不了,就放了电话。他才明白,娟子为什么最后时刻会想到把孩子给他——她无人可托付。

还有一次,凡克偶尔在电子邮箱里发现一条给孤儿院捐款的消息,有点儿动心,想不如把木耳送孤儿院吧,那样他能轻松些,至少不必总和人解释孩子哪儿来的。晚上去幼儿园接木耳,到得比平时晚,木耳站在幼儿园门口,眼巴巴地等着,看见他,一头扑上来,搂着他大哭。问出了什么事,木耳说:“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别的小朋友都有人接⋯⋯”

他只好又咬咬牙,心里暗恨,这辈子恋爱没谈明白,却要先替人把孩子养大。真是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会遭遇这样的事。

他真地有点儿累了。尤其在某个时刻经历剧烈头痛的时候,他会越发地理解娟子的选择。但娟子可以殉情,他却无情可殉。在刺痛中,那个绿衣少女的身影日渐模糊,他甚至越来越想不起苏茉的容貌了,但他却怎样也无法摆脱那种已然生根的恨意。有许多次,他都试图在心里说,是的,我原谅她,我要原谅她,我愿意原谅她。他感觉自己在说原谅她的时候,心里在一瞬间就澄明多了,而且豁然升起一缕道德纯洁的优越感,让他可以自我安慰——毕竟,是人负我,而不是我负人。这样的时候,他觉得,他已经可以开始新的生活,接受一段新的感情关系了。

但是,当可怕的刺痛再次袭来,他心中的恨意会陡然冲破他在平常时刻精心营造的地表,那股黑色的泡沫不断地从地下涌出,转眼就浸漫了他所有自我完善的角落。那个时刻,他只有一个念头——他希望苏茉死于非命,即使不是他亲手所弑;希望她过得凄惨无比,希望她因为失去他而后悔;希望有一天,如果她回来找他,他可以带着宽容淡然的微笑,说对不起,你在我心里已经死了⋯⋯

那个轻易就离弃自己的女人,不配获得任何幸福,也注定获得不了任何幸福。

一开始,他恨她的背叛;慢慢地,他只是恨她;到了后来,他只是恨。这种恨意,似乎变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他,希望将这种黑色的恨意掩藏到时而温和明朗时而玩世不恭的背后,因为这个,他越发地愿意待木耳好,仿佛这样,就可以消解因为恨带来的内心分裂。

毕竟,他挣扎着,毕竟,他一直是想做个好人的。

那天,他在路上接到萧菲的电话。萧菲说:“后天是复活节,我们缺一个司琴,原来的司琴有事回家了,你能不能来帮忙?”

凡克立刻说,好啊,弹琴我在行,没问题。

凡克知道,复活节是要送彩蛋的。有一年春天,他在地铁弹吉他卖唱时,曾经有一个戴眼镜的女孩子给他的钱盒里放上五元钱和一只彩蛋,告诉他说,今天是复活节,耶稣复活的日子。

他谦和地微笑,点头致谢,继续唱他的歌儿“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彩蛋和耶稣,都与他没关系。他只需要钱,更多的钱,更多更多的钱,可以交当月的房租。

这次略有不同,毕竟是萧老师的事,平时总请人帮忙,到了被人请帮忙的时候,还有什么可说的,请假也要去!

复活节那天,他如约前往。那是一处位于市中心写字楼里的大房间,他以为自己已经提前到了,没想到提前到的人非常多。他穿过人群,在房间尽头找到正在指挥大家练声的萧菲。

萧菲看见他,眼睛一亮,手里挥着歌本,向大家介绍:“这位是凡克老师!我们今天请来的吉他伴奏。他还没信主呢,大家为他祷告啊!”

有许久没人当众称呼他老师了,也许久没人请他伴奏了,只是他还不明白什么叫祷告。但那群陌生的面孔竟然一起微笑,一起向他鼓掌,表示欢迎。这让他颇感惊讶和新奇。在停顿的瞬间,他暗里提醒自己,一定要警惕,千万要警惕,像萧老师这样表面单纯友善的人,恐怕也是某个传销组织的骨干,他上的当已经足够多了,不需要再上当了。于是,他慎重地点头,温和地微笑,掩饰着掠过心头的惊疑和警觉。

演唱开始之前,他跟着诗班练习了一遍当天要唱的几首曲子。那些歌词他不是句句都能理解,但曲调非常简单明快,不难掌握。一遍下来,他基本已经能轻松应对,这让他感觉很自信也很放心。

空座位慢慢被填满,他选择了一种最舒服得体的姿势,抱着吉他,坐在人群的前面,隐约有点儿激动。有好长时间,他没这么当众演奏和歌唱了。他清清喉咙,活动下手指,做开始的准备。抬眼四望的时候,看见对面的墙上有一幅巨大的瀑布图画,从高处倾泄,直奔到宽阔的堤岸,四溅的水花在阳光下闪烁着晶亮的光。瀑布旁边写着两行字:“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他来不及思考这话的意思,演唱就正式开始了。

他按照曲调轻弹着,倾听着人群和诗班的演唱,突然发生了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当简洁、悠扬的歌声在房间里如水波荡漾的时候,他一边弹着吉他,一边不停地流泪。让他难堪的是,他不能动手去擦眼睛。他只好低着头,假装是在看乐谱,眼泪却模糊了眼睛,一支歌唱下来,他竟然只能凭之前的记忆完成伴奏任务。

他哭,不断地哭,就像一个好容易找到家的孩子。有许多委屈,有许多恐惧,有许多无奈,有许多期待,总算是,找回来了。

但他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像个女孩子一样,不停地流泪,他只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事要发生了,这次,他不再是被蒙蔽的那个人。有一股温暖柔软的气流在他的里面轻轻吹过,就像春天的微风拂过冰冻的大地,这个心怀恨意的好人,将要进入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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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期待下一期中篇小说《在井边》之四“萧菲的故事”)

幸福的战士——写给守望者/张鹤

当黑夜降临的时候,你感觉到无助吗?独伫高处,仿佛显眼,却微小如一片剪影;

当繁星升起的时候,你感觉到孤单吗?守卫着苍茫大地,似乎没有一个伙伴。

你不是指挥千军的元帅,只是一名执行口令的士兵。

守望,是选择,是职责,是使命!

 

在这样的暗夜里,

有人漠然沉睡,有人辗转切齿,有人暗设网罗;

在这样的暗夜里,

有人低首轻泣,有人举手祈祷,有人束腰起行;

在这样的暗夜里,

你迎风而立,四面观望,不敢稍息;

你的手中,只有一枚号角,那是你惟一的武器。

 

沉默的守望者,是清醒的,

知道暗夜无边里,仍有微弱的星光值得瞩目;

执着的守望者,是冷静的,

知道繁星升起时,会有暗袭的寒风令人惕;

但守望者依然愿意,

伫立高处,守候黎明。

因为守望,是选择,是职责,是使命!

 

有谁能像你呢?

似乎错失了安逸的酣眠,

似乎承载着守夜的劳苦,

却是幸运的士兵——

听过暗夜里虫的低鸣和草的细语;

看过群星间奔流不息的银河;

触摸过大气在一片叶子上的晶莹呼吸⋯⋯

当黑暗渐隐,晨光微,幸运的你,

最先看见夜昼的更易与分离,

就仿佛参与到创世的第一日。

 

仿佛孤独的守望者啊,

你是最幸运的战士,

因为你点数过群星的灿烂,

群星必会珍惜你的心愿;

因为你企盼过黎明的曙光,

黎明必会照亮你守望的那片热土。

 

还有什么,

比这样的守望,

更让一个战士幸福?

2012年11月27日上午

为北京守望教会祈祷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