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清理自己了吗?/孙毅

这两天时常想起在公交车上听到的那句广告语:快给你的肠子洗洗澡吧!真是的,很多次虽然你不想看,但你耳边传来这句广告语的时候,眼前还是会出现与这句广告语同步出现的画面。

人的肠子过一段都需要清理一下,更何况我的书桌呢!望着堆积如山的各种书、纸片、笔、本子等,心里不能不佩服物理学中所讲的那个熵增定律,即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人每天是自然地做自己的事情,特别是照常地处理那些等着要处理的事情,那么书桌上的杂物量及零乱程度就会是呈自然增长趋势的,就如你肠子里的杂物也是在一天天自然地积累着一样,除非你专门花时间去清理。我意识到,这个定律表达出一个我无法抗拒的事实:我必须专门花时间去清理书桌,否则它不会自动地整齐起来,就如我一年前做过的那样。

我下了几次的决心,终于在一天的下午,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把堆在桌子上的书分别放回到不同类别的书架上;一一去试那一堆的笔,把不能用的笔丢到垃圾桶里;一一地去翻那些本子,有用的本子收起来;最为麻烦的是那些纸片,我发现有些是很重要的文件,要分类放在不同文件夹中;有些则需要销毁。把桌上余下的东西放到位,用抹布把桌子擦净后,看着几个小时的成果,内心中也感到舒坦了许多,似乎内心也变得有些条理了。

那一刻我在想,熵增定律可以表现在我的书桌上,或者我的肠子上,是否也会表现在我的内心里呢?其实当我这样自问的时候,答案已经是不言自明的了,谁让我们和这个世界的其他事物一样都属于被造物呢?希伯来文中的“肠子”可同时指人的内心。凡在时间中的,都会随时间而变化,而熵增定律表达的就是被造物在不可逆的时间中所发生的变化,一定是朝着其无序性必然会增加的方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内心中也会因为所经历各种事件带来的各样念头而形成很多的缠累。其实那一刻我想得更多的是,肠子可以用所宣传的物品去清洗,书桌可以专门花时间去整理,但我们的里面呢?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我们的里面得到一些清理呢?

想起古人说: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但问题是,在很多时候,我没有感到自己的里面也需要专门花时间去清理。等我感到有必要坐下来的时候,我已经被里面的缠累所淹没,不知从何处着手清理了。
容易让我们下手清理的是我们这一段时间所经历的那些事件、事工。其实里面的很多想法或念头也是从这些事物中来的。只要肯花时间,清理这些事情也还是很有意思的。只是,这个层面的清理可能还不能够达到内里。我之所以知道这一点,要特别感谢带我成长的那位老弟兄(我暗自把他当作师傅)。多年前,当他还在带我成长的时候,他要我做的就是比这个事工层面中的清理再进一步的事情:至少每个季度,专门花一个整天的时间,专门清理一下你的灵修、祷告、读经的生活,即你与神的关系;并且,重要的是,他让我一定记住,要用笔去一项项地清理,笔就如擦桌子的布或排肠毒的物一样不可少。

很感羞愧的是,虽然我早些年就接受过这样的教导,但从来没有做到一个季度清理自己一次。刚信主还被带领的时候,过一段时间还能如此地反省自己一下,想想大概是一年一次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自己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带领别人的责任的时候,这种自我的反省却越来越少了。每次当我安静下来,进入到这样的反省中的时候,我总是发现,与前一次在神的面前的复兴相比,与前一次那种有质量的灵修读经生活相比,与前一次制订的灵修读经计划相比,竟然有如此多的迁移。就如早先在老家看表哥犁地,手稍不用力,不是犁头偏了就是犁得太浅了;不太有经验的他似乎总要不停地调整。
不过,随着生命的成长,我也开始意识到,就是进到了这个层面的清理,也只是帮助我们预备进入到内里而已,即把我们带到我们与主的关系中,带到神的面前;其本身还不能够让我们完成内里的清理。在这样一个内里,其实真正来说,并非明镜亦非桌台,因为那太过空泛;也不是我们自己的手能够时时勤拂拭,因为那太过高抬我们自己。内室中是有面镜子,但上面模糊不清,与其说是积累了尘埃,不如说是整个内室中的气雾使然。我们可能有过这样的经验,在密闭的卫生间中沐浴完后,想将墙上的镜子擦试干净却是不能,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打开换气扇,让风进来。我在学会开车后,对雨天车内挡风玻璃上的雾气要用冷风吹拂才能够散去,有着深切的体会。进入内室,我们只能等待,等待那被称为风的圣灵吹拂,让内室得以清澄,让生命之镜有稍许明亮;尽管我们知道,在这个地上,我们不可能让这个镜子清楚到和面对面一样,但毕竟在这个地上,我们只能够对着镜子观看。

内里由各种念头构成的气雾,如果长时间的聚积仅是变成镜子上的尘埃还倒罢了;就如洛克说,这面镜子就像一张白纸,人还可以在上面照自己的意思去涂画。问题是,比如培根就认为,气雾聚积越来越多的时候,其在镜子上更可能形成各样的形象,用基督信仰的话说,即各样的偶像。这些形象在支配着我们,而不是我们在按自己的意思随意勾画着它们。我们大致可以把形成的这些形象分为两类。

有些是我们乐意追随的,就如诱人的手机、衣裳、房子、车子、靓丽的明星偶像、骄人的业绩表等。只是在近几年,我才开始十分诧异地注意到一个现象,在我以往的生活中,先是一段时间总会有一个人的形象常常地抓住我,不用说多数是异性;近几年总是有某些事务常常地抓住我,不用说多是教会的事;想拒绝被这些事务抓住十分困难。问题是,这些形象似乎成为了迷雾之中的安慰;当然信主后越来越意识到这是一种虚假的安慰。只不过是,知道这一点,并不意味着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的消失。除了这些想去追寻的偶像,第二种更为可怕,就是隐约地盘居在我们的里面,我们却不愿意去面对、甚至不愿意承认其存在的那些影像。它们对我们的控制,一点不亚于,甚至是远超过了前者。某些失败会带来让人沮丧的阴影,每当我们在某种不期而遇的处境中遭遇到它们的时候,里面出来的叹息都会下意识地通过某种肢体语言表达出来,别人可能看不出来,而之前自己也意识不到。但信主一段时间之后,那些细微地传达着这种内里叹息的肢体动作,慢慢都开始被自己意识到了。

确实,想想我们还算是有福的。那些没有经历过也从来不知道内里需要清理的人,如保罗所说,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里面的昏暗是何其大啊!受着那些内心虚幻形象支配的人,不要说进去清理,怕是连进入的门径也难以摸到。感谢主,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够脱离了;并且因着他而进入到这个内室,因为这里现在属于他。

问题是,我们这些似乎是已经属于他的人,里面也还是时常会有需要清理的各样形象,只等那赐生命的圣灵之风吹入,让我们再次闻到生命的气息,使我们从那些雾气所形成的形象中得着释放。就是说,真正能够完成我们内里之清理或更新工作的,只有那位被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他借着我们在神面前的灵修寻求,借着我们所默想的神的话语,引导我们明白或进入到一切的真理之中,就是进入去除了那些偶像的真实之中。“常吹拂,常吹拂,恳求吹我风休住。”多少次,因着圣灵感动的工作,在神的面前悔改的时候,偶像的重担脱落,内里贯通的时刻,都成为生命重要的转折。当我回顾往事的时候,我发现,不正是这些时刻在我的记忆中最常出现吗?其实人在这个世上生命的长短与丰盛并不取决于其在这个世上度过的时间的长短,而取决于这些时刻,这些内里得到更新与清理的时刻。

圣灵之风吹入,不是要使我们的里面变得空灵,镜子上一片明亮,好像我们变成了世人所向往的达到了无待境界的仙人一样。圣灵不是凭着他自己说的,乃是要提醒或光照我们使我们想起那些在圣经中基督已经告诉我们的。他要将受于基督的都告诉我们,目的是为了荣耀基督而不是我们自己。明亮的镜子上,如保罗所指明的,是圣灵将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活画在其上。如果我们生命中真是这样,并且这也正是我们所求的话,那么我们确实是有福的,因为这正表明我们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在我们的生命中,以往被各种雾气所遮掩的神的形象,终于又重现于我们的生命之中,显明我们是真有神形象的人,真有神儿子之生命的人;并且这形象成为我们可以终身效法的。

“哦,我要像你,可爱的救主,像你模样;求你在我的衷心,刻下你的形象。”
如果你对内里的清理寻求到这一步,那么你没有白白寻求,你所经历的恩典实在是大的,远远地高于你对书桌及肠道的清理。

参与书写中国基督徒的身份想像/宋军

南非开普敦第三届洛桑会议已写入史册,其对普世教会的影响和意义如何,势必需要相当的时间才能看得清楚一些,因此尚无深刻反省的可能。可以说上一两句的,多是对大会的观感和评估,见仁见智,畅所欲言,本无庸置喙,但当读到如下涉及内地教会的言论,便觉有些话不得不说。

海内外华人基督徒所普遍关注的,自然是中国代表绝大多数未能到会一事,笔者留意到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总干事胡志伟牧师的一篇文章,提及他对事件成因的解读,认为是大会组织者“处理失当而导致了政治方面的干预”:

为何家庭教会早于2008年已进行筹备,而三自教会却于今年5月才收到邀请?此种不礼貌的“请客”自然带来了此次不愉快事件,使绝多内地同工(无论是三自、家庭或城市教会)未能出席盛会,向前与国际教会接轨。1

如果笔者没有理解错的话,胡牧师的意思似乎是若主办方一碗水端平,此次政府干预就有可能不会发生。作为成功个案,胡牧师在另一篇文章中特别提到2004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在泰国举行的“福音论坛”,是次会议“有两位内地三自教会同工首次应邀参加,分别为傅先伟及张艳,也有数位内地家庭教会同工”。2 胡牧师原本期待却未成真的是在这次洛桑大会上出现“各地华人教牧,无论是来自中港台美,是三自还是家庭教会,保持什么看法都可以同心祈祷”的感人场面,其理据在于多元传统各自表述:

我们的第一个身份是耶稣基督里的身份,第二个才是政治取向,不要让政治中国影响到我们如何看华人教会。中国家庭教会亦只是代表某一部分,而不是代表整个中国。华人的文化血统,其实也很多元,不能说某个声音就具有绝对代表性。3

笔者极之认同上述前设,中国地广人众,各地情况悬殊,加之建国以来对组织的防微杜渐,致使内地教会多元分散发展,情况极为复杂,谁都不能代表谁。但能不能是一个问题,想不想又是另外一个问题。除了文革十年自身不保之外,“三自”爱国会作为钦点独家代理,始终坚持自身的垄断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虽久已不再明提不加入“三自”爱国会=不爱国=反革命这一骇人逻辑,然而透过这次洛桑风波霍然发现这种思维定势竟然又从隐性变为显性:“三自”与“基协”两会=全中国基督徒的代表,不邀请“两会”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洛桑会议=分裂中国教会=公然挑战中国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对中国宗教事务的粗暴干涉=反华。当拒绝这一独家代理的基督徒,不希望被代表而只想自己代表自己时,就面临被海外反华势力利用、从而危害国家利益的指控。因此,胡牧师所言个别不能代表全部的确反映了当今中国教会的实情,不过若是能直言“两会”也只能代表某一部分,那才堪称“持平的真话”。
对于中国家庭教会参加是次洛桑会议究竟有何意义,已陆续有不少见解发表,这里不再赘述,笔者只想就个人管窥进言一二。至少在本人的主观愿望上,存在着借参会伸张中国家庭教会的存在、激发共同体合法身份的想像。4中国是一个非常讲究身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表述为“阶级”)的国家,身份是个实实在在的存在(being)问题,与权利待遇配套,不仅是多少的问题,甚至关系到有无。例如“人民”就是一个重要的身份,你必须跻身人民的行列,才能享受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于是就不难理解上世纪50年代“三自”爱国运动推动中国教会洗心革面,从割断与帝国主义反动势力的关系到积极投身各项政治运动,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中国基督徒赢得人民的身份,以使基督教获取在新中国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忙了十年,满以为已站到人民一边的宗教界神职人员,还是被划分到剥削阶级的队伍中,必须到工厂、农村参加劳动,接受改造。虽然一度被迫解散,但自从文革结束后被重建以来,“三自”再度获得独家代理的身份。

伴随中国社会的变迁,市民社会空间初步形成,中国家庭教会也成长到一个地步,开始用自己的存在和声音主张其主体性,所传递的讯息无非是向“两会”说“你有你存在的权力,我也有;你也拥有争取作代表的自由,但拜托请你不要代表我,因为我有不被你代表的自由”。想必“两会”的领导们是能够了解现实的,这从他们致书洛桑组委会主席称我们为“与基协和三自没有什么关系的人”就可以得知。以代表全中国的基督徒的全国性组织自居,却没有被邀请为正式代表,当然会感觉“是可忍孰不可忍”。而在外交部官员回应记者提问的书面答复中,“三自”与家庭在中国处境下的不同身份更是昭然若揭,称前者是“中国基督教的合法代表”,后者为“我境内基督教私设聚会点”。

因此,洛桑风波的关键并不在于邀请方没有持平对待,本无平等身份可言何来持平?一方唯我独尊,一方被剥夺合法身份,其间若非全有就是全无,根本不会出现诸位本着单纯而善良的愿望所期盼的平衡局面。在目前的处境下,双方各派100名代表参会的动人场景是不可想像的,因为只有在“三自”丧失独家代理的角色,而中国政府也承认了家庭教会的合法身份,才有机会出现这种局面。故对洛桑组委会而言,若要邀请中方组成如此规模的代表团,只有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无一碗水端平的可能。当然中国许多事情都不会如此绝对,若取舍权衡一番总能找到回旋余地的。假设邀请方能将中方代表人数缩减至十人左右,再循规蹈矩地先与“两会”领导联系协商,谨慎而诚恳地请求准许极为低调地塞进两三位家庭教会的人,那么胡牧师前所列举“福音论坛”的和谐景象或会再现。

不容否认,今天中国的整体形势的确较过往宽松,正如胡牧师所言“家庭教会与海归教会在不挑战若干限度下仍有其发展空间”,但这空间并非自上而下的赏赐,我们也不会苟且其中、止步不前。只要在中国仍有人因信仰的缘故遭到不公正的限制和打压,我们就都尚未摆脱被歧视、遭怀疑的“他者”身份。不论通往普世价值的宗教自由之路还有多么漫长,我们都要呼朋唤友地努力走下去,且更看重这里有上主所赐书写中国基督徒身份想像的空间,尽管各路“写手”纷纷出马,试图用自己调配的色彩涂抹这空间,竭力迫使我们将自身视作和体验为合乎其口味的“他者”,并将其愿景内化为我们的驱动力和规范。只是我们越来越醒觉到,这空间应由历世历代中国基督徒自己来建构,并有权请求各方主内肢体尊重我们的历史经验、记忆、感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主体性,理解应然和实然之间存在差距和张力的实存性。

本届洛桑会议的结果虽不尽如人意,但毕竟是中国家庭教会在争取合法身份的路上所迈出的宝贵一步,笔者深为在此过程中诸多肢体所表现出的忠诚、慷慨、远见、和平及勇气而感恩,也从中体会到中国家庭教会在公开性与整体性上的进步,事实上我们正在参与书写中国基督徒的身份想像,因为身份不仅是“存在”(being)的问题,更孕育着“变化”(becoming),过去的叙事的确规定了我们的位置,但未来更以各种可能性影响着我们的定位,人间事在中国如同在世界各地一样,没有什么是会永远一成不变的。
未能到会确实遗憾,但真的那么重要吗?
2010年12月2日

——————————

1 胡志伟,“出席洛桑大会感受”,《使命与领导》,第12期(2010年11月):4页。
2 胡志伟,“复和之路不易走”,《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0年10月21日),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
3 “华人与会者感言”,《时代论坛》,第1209期(2010年10月31日):1页。
4 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nedict Anderson)提出“想像的共同体”观念,用来界定民族“是一种想像的政治共同体”。“想像”指涉形成群体认同过程的认知方式,受该共同体的历史经验、社会及文化处境、政治权力的制约。参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洛桑事件后守望教会与政府关系走向/曹志

前言

从神国的意义上讲,家庭教会的历史与世俗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同步。“家庭教会”,单单立基于“教会”——耶稣基督的身体,道成和复活的肉身。由此,“家庭教会”中的“家庭”一词,首先当是神国意义上的空间范畴,而非物理意义上由建筑材料构成的房间,亦非血缘意义上亲属关系形成的家庭。从这种视角出发,我们才不会将“家庭教会”聚会空间形式作固化理解。
60年前,家庭教会的基督徒们,隐蔽在自己的家庭、僻静的田野和秘密的山洞里聚集,诵唱赞美诗敬拜上帝,祷告、查考讲解圣经并施行圣礼。多少人为着这种信仰的持守,坐监、受刑、被流放甚至失去生命。耐人寻味的是,即使在这种恐怖肃杀的气氛下,基督徒的人数却倍增。

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31/3/1982,19号文件),在“文革”后第一次全面阐述执政党的宗教政策。这标示其宗教政策的第一次转型,即从“宗教消灭”转向“宗教容忍” 2。背景不仅是巩固其执政合法性的需要,而且是因应国际尤其是美国的呼吁及要求。这种转变,给家庭教会的发展带来了有利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家庭教会的发展,伴随着与传统民间宗教和风俗结合而出现的邪教和异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大批大学生和知识分子信主,推动了城市家庭教会的发展。然而,“六四事件”尤其是东欧剧变后,为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宗教渗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5/2/1991,6号文件)出台。这份文件,以“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为导向,掀起从中央到地方立法将宗教政策细化成法规的浪潮。 3其实质是从改革开放背景的“宗教容忍”,退向防范基督教成为未来“敌人”的“宗教管控”。

1999年4月的某气功组织事件,导致其被民政部、公安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发布通知取缔;10月,先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针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的犯罪”发布司法解释;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200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首次全体出席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再次联合颁布“打击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司法解释”。这显露认定某些宗教已是内部“敌人”,需要以专政手段与之斗争的思维,由此宗教管控更为严厉。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3号文件)。2005年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因将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宗教政策以法律规范形式表述,故呈现出左右两种内容取向并存的局面。

从2005年家庭教会登记风波、2006年蔡卓华案、2007年浙江萧山案、2008年奥运前北京家庭教会受逼迫到2009年山西临汾教会案、守望教会建堂—户外聚会事件的五年中,两件事情一定程度地显明了执政党对基督教所持的微妙心态:一是2007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宗教工作召开集体学习会议。自1949年近六十年来,执政党决策集团专门开会,讨论宗教问题,并由其总书记专门发表讲话对该党宗教工作提出要求,这种公开重视宗教问题的方式尚属首次。二是《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2/10/2008)中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坚决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看得出来,家庭教会日益展现的慈善功能,被政府误解并成为其提防和压制教会的理由。

以上是近三十年来中国宗教政策变动和家庭教会变迁的简单叙述。“洛桑事件”,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我们如何审视洛桑事件后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关系?这是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本文前两部分先对家庭教会两种政教观做一初步分析。第三部分审视我们所处的公共空间及其内在危机。最后,我会对教会如何面对当下处境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传统的政教观

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关系,首先在于我们如何看待教会与政治的关系,洛桑事件后更是如此。我认为判断二者关系,需要同时理解教会存在的目的、中国政治现实及传统的政治观。
众所周知,耶稣在升天前对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上述经文的字面含义直接陈述教会当传福音、施洗和讲道。加尔文也从福音、教导和圣礼方面阐明教会的必要性。 4

韦恩·格鲁登(Wayne Grudem)指出教会存在的三个目的:对神的事奉即崇拜、对信徒的事奉即培育、对世界的事奉即传福音及行善。对于行善,他提到不仅是为所有人祷告,求主医治他们,供应其生活需要,而且包括参与公民活动,或尝试影响政府政策,使有关政策符合圣经的道德原则;对不公平对待穷苦人或少数族裔或宗教团体的政策,教会应为此祷告,若有机会便要声言反对这种不公义的表现。 5

其实,培育造就信徒,使其信心日趋成熟这一目的的成就,若能使基督徒伦理成为社会伦理的基础,就会对社会产生神所喜悦的影响。乔治·厄尔登·拉德(George Eldon Ladd)论述“神国与社会伦理”主题时曾谈道:

在四福音书中几乎没有关于社会伦理的明确教导,这当然是真实的。其原因与其说是耶稣对未来有着如此精炼的观点以至于他不关注社会伦理,不如说是因为社会伦理肯定是以一种个人伦理作为恰当根基的应用结果。神国,这个生机勃勃的观念,表明可在圣经社会伦理学中阐发出三个原则。⋯⋯第三是在耶稣里神国当下的临在,不仅关注人们的属灵争战,而且关心他们物质上的福利。在末世达至完满的神国,将意味着全人的救赎,由此需要肉身的复活和一个自然及社会秩序的更新。我们已经看到医治的神迹就是这最后末世救赎的信物。神国关注在物质层面带来痛苦和苦难的邪恶力量。 6

传福音,是每个教会和基督徒的大使命。但是,传福音是否仅是告诉非基督徒耶稣是谁、为何死在十架上、死而复活的意义等信息,让人认罪悔改归信基督得永生呢?韦恩·格鲁登在其刚刚完成的著作《圣经中的政治》第一章中7,分析了五个错误观点的成因。第四个观点就是“只传福音,不涉政治”。
格鲁登认为耶稣的吩咐,乃是指四福音书、圣灵叫门徒想起耶稣的教导及圣灵就一切事情的指教(约14:26)、耶稣和门徒依靠的旧约。所以,“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乃是指满有信心地教导耶稣的门徒整本圣经。这个“整全的福音”,也应包括圣经在政治方面的教导。这意指基督徒应从圣经中学习为了善如何影响政府。遵守神关于政府的教导,是爱神的一种表现。格鲁登赞同汤姆·米勒瑞(Tom Minnery)的观点:耶稣不仅赦免罪,还医病。耶稣关心人们灵命和世上物质生活的福利。医治人们身体,在神眼里有属灵的益处。米勒瑞将这个模式应用于去提升人们生活状态的任何社会活动,指出“传福音、教导”与“行善、医病”二者都是耶稣怜悯子民的表现,也应是我们事奉的表现。

“整全的福音”包括社会的更新。福音,导向改变的生命、改变的家庭、改变的邻人、改变的学校、改变的商业、改变的社会,同样应导向改变的政府。教会,教导神对家庭、商业、教育的旨意,也应教导神对人类政府的旨意。“只传福音,不涉政治”,错误理解了什么对神才是重要的,以为似乎只有属灵的(非物质的、彼岸的)事才跟神有关,而世上人们物质生活的环境与神无关。这与柏拉图主义和“诺斯替主义”异端的观点相似。同时,格鲁登还指出,这种观点误解了神为什么留下基督徒在地上。耶稣留我们在世上,不仅仅是为传福音,乃是通过在生活所有领域对他人行善而荣耀他,包括只要我们有机会,就应对法律、政府和政治过程施以好的影响。耶稣的吩咐“爱人如己”,意指我应在社会的每个方面寻求我邻人的好处,包括寻求产生好的政府和良法。该观点忽略这个事实:神让教会和政府都在这个时代来抑制邪恶。神抑制邪恶的一个重要方法是通过改变人的内心,即让他们相信基督是救主。但这不是唯一的方法。神也使用世俗政权来抑制邪恶。许多邪恶行为只能通过世俗政权的权力来抑制,因为许多不信基督是救主和不能完全顺服他的人一直存在。

“当我凝视基督徒给政府和教会带来变化的历史时,我认为神呼召教会和成千上万的基督徒工作,给整个世界的人类社会带来不计其数的改善。”格鲁登从历史角度,阐明基督徒已在整个历史中积极地影响着政府。最后,他深切地提到很多人的忧虑:“政治参与会不会让我们偏离传福音的主要任务?”他认为当问的不是“政治参与是否占用传福音的资源”,而是“政治参与是不是神对我们的呼召?”他指出神对不同人的呼召不同,而且教会全备的事奉应将二者都包括在内:不同的人针对不同的领域传讲,当然也应教导圣经关于世俗政权的目的和如何将这个教导应用到我们今天的情形当中。

二、家庭教会的两种政教观

正确处理教会与政治的关系,不仅需要我们正确理解圣经关于世俗政权的教导,而且需要我们恰当反思自己的政治观或政教观。
由于神学建设和教育的缺乏或稚嫩,城市家庭教会带领人的神学观,更多受其性格特征、专业知识结构及思维模式影响。所以,一方面,尽管坚持不加入三自的立场,一些家庭教会仍受中国传统文化型塑之世界观的影响,将六十年前因信仰原因不加入“三自”的“家庭教会”中的“家庭”固化理解成私下隐蔽聚会的场所,认为这仍是目前教会存在和发展的最佳模式。我将这种教会称为“宅教会”。该类教会极易培育将信仰与外界疏离甚至隔离的信徒,我称之为“宅信徒”。另一方面,在民主运动的艰苦延续和维权运动兴起的风潮下,部分基督徒将福音广传与民主(宪政)的实现简单径直对接,将权贵集团与民间社会关系直接等同于灵界力量的对立,以国家与社会间关系的政治学思维来观察和判断政府与家庭教会的关系。尽管这类基督徒组成的家庭教会不多,但对教会内民主人士和法律人颇具吸引力;借助维权、民间外交和国际媒体的结合,在公民社会和国际社会有一定的影响力。多数城市家庭教会居于二者之间,思维及行为更多受“宅教会”模式影响。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思维模式影响下的政教观应是我们目前关注的重点。
一是“宅信徒”的政教观。其言行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从“分别为圣”出发,宣扬教会与政治如此无关以至于与政治隔离,自然的推论就是认为只要教会及其活动不涉政治,政府就不会干预或终必理解教会。其二是常常认定政治局势紧张,要求教会的主日聚会形式、事工规模及发展程度不得刺激政府的敏感神经。一旦其他教会在与政府关系上未遵守该标准,“宅教会”便审时度势地与之保持距离,甚至排斥;或对初次到教会的慕道友和外地信徒进行严格的事先通报甚至盘问式审核。其三是被“新法治”所惑8 ,以为单靠法律手段就能推进宗教自由;但认为由基督徒主导的“维权政治”会导致政府认定家庭教会将是未来威胁政权的“敌人”,转向打击教会的宗教政策,使教会难以开展活动甚至无法生存。于是,以基督徒维权人的“野心”或“自卑感产生英雄情结”为由,用“秋风扫落叶”般的阶级斗争方式,排斥他们。

“宅教会”普遍存在的首要原因是:“基督徒中间存在着一个限制神国范围的近乎根深蒂固的倾向。与此并行的就是一种持久的趋势,即将这个世界分割成神圣的与世俗的。这种限制的最常见例子就是敬虔主义。敬虔主义者将神国限定在个人虔敬的范围内、灵魂的内在生活里。⋯⋯另一传统就是缩减基督王权的范围,方法是将神国与建制型教会视为同一。该观点认为只有神职人员和宣教士参与到‘全职的神国工作’里,平信徒则只在参与教会事工时才与神国活动有份。这种限定,产生一种误导性的词汇‘教会与世界’,这暗示所有的人类事务被分割成两个领域。” 9

我认为“宅教会”的表现形式,与其说是基于圣经世界观,不如说是更多地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党文化的影响。“二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 赵汀阳认为,秦汉以来的绝对权力导致国人具备的不是政治意识(即思考权力合法性证明及其分配),而是权力意识(视权力为最高价值,迷恋、维持或夺取权力)。中华帝国由此首先是放弃天下体系,从世界政治转向国家政治,再放弃后者,而变成国家行政:即帝王为防止最高权力被质疑、挑战,必须建立一种能够瓦解任何政治集团凝聚力的制度,创造一种属于且服从皇权的组织,以控制整个社会。该组织就是官僚体系。官僚政治将政治变成统治而终结政治,所以,“中华帝国的统治根本是一种反政治或者说无政治的统治。”10家庭教会在这种传统中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最高权力的挑战和反抗。吊诡的是,该传统同时“渗透”而成教会的传统:除了存在,教会在其他事项上服从或沉默,由此不对其他领域的事件发声。

这种出于服从或躲避打压而封闭的取向,跟秘密社会或地下社会传统对接起来。由于“宅信徒”政治观被传统文化所左右,基于恐惧官僚权力的心理,对政治现象或者置之不理或作简单化理解。例如对身边不义事件中遭难邻人的视而不见,将特定情形下的户外聚会视为 “搞政治”,将国际社会公认的民间外交形式定性成“疯狂”等等。我心里纠结的是:神的选民、赎民,何时去探望露宿街头的访民、冤民?背负十字架的我们,何不先与基督徒维权人同在,感受他们也有的辛酸、痛苦和伤痕?

另一种政教观,则是基于维权运动背景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认为国家危机深重,权贵集团为维护其统治地位,将会镇压公民社会包括家庭教会;教会若不抗争,会有不复存在之虞。这种将教会与政治关系纳入其中的“维权政治”思路,简单将教会(神国)与世俗国家(地上国度)的对比,移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公民社会与权贵集团之间的关系。这种移位推理,应用于下述观点:基督徒当是公民领袖,教会当是公民社会中流砥柱。基督徒和教会当领导公民社会与权贵集团对抗,这种对抗乃是圣灵与邪灵之间的争战,是上帝与撒旦之间的战争。于是,延伸的推理就是教会应该参与到这项对抗的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当中去,教会和基督徒都当义不容辞地参与其中。
这种判断看似继承家庭教会不服从世俗国家政令的立场,但若从其逻辑出发推演,是否要谴责60年前家庭教会没有通过社会运动和法律诉讼奋起抵抗“三自运动”和施加逼迫的政府呢?

这种思路最令人困惑的是它潜在地认定权贵集团或其控制的政权属魔鬼,或完全被魔鬼所驱使。所以,我们当问是否存在某类政权属魔鬼的情形?新教某些宗派的确存在一种传统说法,即所有的政权都是邪恶的、属魔鬼的。其最大理由就是耶稣在受试探时,未对魔鬼就天下万国权柄荣华的说法提出反驳,所以世上所有国家的权柄都给了撒旦。格鲁登在证明为何“所有世俗政权都是属魔鬼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过程中,认为耶稣并没有必要对撒旦的每一谎言作出回应,因其目的仅是抵抗试探本身。而且,《但以理书》4:17、《罗马书》13:1—6和《彼得前书》2:13—14等经文,表明世俗政权是神所赐,归于神的统治,被神用于其旨意的实现。

我认为不能基于政治哲学中君主(或独裁)政体、贵族(或寡头)政体和民主(或暴民)政体的区分,来认定某国某政体及政府是属神还是属魔。这不是从神的主权及其核心神国出发来看待政体及政府问题。即使统治者邪恶,其权柄亦是来自神。加尔文认为不仅“那些不公正和无能力地统治我们的人,是神亲自兴起为了惩罚百姓的恶行⋯⋯邪恶的君主是主向世人所发挥的怒气”11 ,而且“当我们听说君王是神自己所立定的,我们就要立刻提醒自己:神给我们对尊荣和敬畏君王的吩咐,我们这样就能毫不犹豫接受最邪恶的暴君正在神所指定他的岗位上。” 12任何一个政体都存在着神(国)与撒旦(国)之间的争战。

圣经中对属灵争战的教导,的确是采用军事战争的描绘手法及比喻。阿尔伯特·沃尔特(Albert M. Wolter)认为:一种真正的圣经世界观,认可神与其对手间出于对被造物的掌管而爆发一场真实的战争。他提到这种军事隐喻的基本要素如下:元帅是两王,一位正主另一位是僭主,每位各有其主权和军队,每位为拥有同一疆域而开战。正义主权的王国被圣经称为“神国”,军队是神的子民(新约里的教会),其对手被称为“世界”或黑暗王国,军队是外邦人即所有在基督外属撒旦的人。两种主权间的战争就是神与撒旦间的属灵争战,争的是整个被造物领域,每位都宣称对被造物秩序的完全掌管。沃尔特指出今天的基督徒怯于面对这样的术语,觉得太军事化了。但这里的确有真实的危险。众所周知,将圣经里灵界争战的呼召转化成要求支持某种误入歧途的基督徒爱国主义,即将支持某特定国家的地缘政治利益等同于神国事业,是多么地轻易!13 “维权政治”思路不正是将公民社会甚至某个集团主导的维权运动,等同于神国的拓展?其要求教会的参与,不仅能使其神国的属灵外衣更迷惑众生,而且在现实中成为其设计者的组织力量或“票房”。

这种思路,如此频繁和激进地强调“文化使命”,以至于其成为大使命的核心和先锋,甚至在具体事务处理上将后者取代;同时配以圣经中奖赏与咒诅的教导,鼓动每位信徒通过参与政治获得奖赏。这种逻辑,不仅与当年门徒争论谁可坐在神的右边,谁是最大的极其相似,而且混杂了中国传统民间宗教求福免灾的神秘主义思维。在这个框架中践行文化使命和争取奖赏的信徒,渐渐更多凭借才能和势力而忘记依靠耶和华的灵方能成事。表现一是在以“维权”服事教会过程中,接触到各种势力代表。这种联系带来的名声无形中滋生了内心的骄傲和虚荣感,一方面为这种工作制造英雄情结,另一方面给自身带来(道德)领袖幻象。表现二是在为解决问题而与各种势力合作联盟的过程中,争取更多资源和更高名声地位,实现在世上的政治抱负成为其个人最重要甚至唯一的目标。

综上所述,“宅教会”政教观,更多被传统文化及党文化思维所左右;而“维权政治”思路的政教观,以政治学为主轴,但套路粗糙,而且作为其基础的神学混乱。两种政教观都不是从神国世界观出发思考政教关系、处理政教问题。用姚凯弟兄的话来讲,就是二者都将教会与世界等同。

三、我们所处的公共空间

信徒增多、教会增加、教堂设备更换及国际交流的频繁,在现实中常像温室一般隔断了我们对社会问题的关心和思考。在一种强权横行、邻人受害的环境中忙碌、麻木,成为我们习惯的生活方式和生命状态。为了获取更多更好“食物”而艰难生存的我们,渐渐丧失了本有的常识、反思力和行动力,以致看不到没有公义之地,就是有被伤害的邻人需要被医治和照应。“祷告”、“负担不同”甚至“属灵的优越”,成为与那掩面匆匆而过的祭司和利未人一样,让别人不可论断的属灵理由。

耶稣传道,更多的是与税吏、妓女在一起,常医治病人尤其是残疾人。他道成肉身,亲身体味世人的忧伤和苦难。那位满有慈心的撒玛利亚人,不同于祭司和利未人,救助、医治和照顾那位被强盗伤害的路人。今天,谁是强盗?我们如何知道谁是被强盗伤害的邻舍?这需要我们理解当下中国的公共空间。
我们究竟生活在什么样的公共空间内?
60年前,军事战争的胜利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组织成为设计各级政府及其机构的模板,作战方式成为政府施政的基本模式,战争动员成为政府处理社会问题的惯用方法,敌我对抗成为政府面对异议的思维范式。因此,“新民主主义论”推出的“无产阶级专政”,实是为一党专政设计的理论外套,“以阶级斗争为纲”乃是为打击“敌人”准备的思想武器。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教义、实现该教义的“阶级斗争—群众运动”的仪式,领袖—党—政府—社会(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社团单位)-家庭(个人)的一元化国家组织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宗教”。 14

“文革”结束后,为了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重获执政合法性,“以阶级斗争为纲”退居幕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行其道。个体、私营经济逐渐享有合法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始建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正如袁剑先生在其著作《奇迹的黄昏》中所指出的,1989年事件前,城市改革采用“官僚集团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的改革模式”,导致腐败和社会分裂;之后,由于政治改革暂停,经济改革若要继续推行,只能依靠官僚体系推动改革:即“官僚体系(包括政府各种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对中央政策精神的理解,来组织、推动、参与经济活动”。由此,表面上以GDP为政绩考核标准的过程,演变成“瓜分公共资产”及“与民争利”的机会。为将公共资源转为政府部门利益,各政府部门形成利益集团;或为获取政府控制的各种资源,围绕官僚体系衍生出各类利益集团。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导致的后果是地方一般预算严重依赖转移支付,使地方政府负债严重。这更加促使地方政府寻找和扩大获取地方财政收入的途径,这都需要出售公共资源。由此,土地、国企和各项税费政策等成为政府经营的对象。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国企贱卖、环境污染等,成为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国的社会现象。依赖投资和出口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不仅需要政府提供廉价的土地和厂房,而且要求政府来控制原料价格和工人工资。低成本低福利,才能使得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价格优势。秦晖先生将这种优势称为“低人权优势”。2010年的罢工浪潮正是根源于此。由此,我们才理解为什么某地方政府如此积极强制职校学生到移址当地的富士康实习。

这种改革模式,决定了法律制度设计模式、经济利益分配模式、纠纷矛盾解决模式和社会阶层分布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失地农民、被拆迁户、下岗工人、环境污染受害者等群体的利益,被主导和维持这种改革模式的权贵集团以合法理由和合法手段剥夺,这种趋势愈演愈烈,以至于成为后来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为化解或杜绝群体性事件危机及其对政权的威胁,自2009年初,中央启动或加强对基层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官、地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和市级纪委书记的集中培训。这种逻辑再次巩固党国对官僚体系的依赖。

官僚体系—权贵集团对民众权益的剥夺,带来的已不单单是贫富差距、地位高低、权势强弱而已,更深的危机是生死问题。一方面,权贵集团抢夺和瓜分“全民所有”资产,对制度和文化的负面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全民走向“跌破底线的竞争”:各行各业为获取资源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已经不择手段到丧失职业伦理和道德底线的地步。黑煤窑、地沟油、楼脆脆、劣质钢材、毒奶粉,从伤害成年人健康、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自由到无视婴儿生命,平民百姓为谋取利益无所不为。另一方面,权贵集团为维持和巩固其利益和地位,在制度上精心和及时地更换、创新、填缺补漏,导致受害者普遍无处申请救济获得保护,并用法制手段将维权者判刑入狱。这种情形如此普遍和恶劣,以至于受害者丧失对政府的信任,“自力救济”以暴制暴,导致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局面。

基于上述观察,我将当前公共空间的危机称为“同归于尽”社会危机。它表现为三个层次:个体权利救济困境、“同归于尽”社会现象和国家共同体危机。
以受害者行为方式和怨恨心态为分类标准,我将个体权利救济困境分为三类:1、隐藏型(忍气吞声):因为与对方力量悬殊,而选择忍气吞声或败诉后弃诉。2、常态型(依法维权):坚持不懈申诉、上访。3、极端型(自杀式反抗):因公立救济无效,无法对抗侵权者,选择在侵权现场或公共场所以自焚等方式表达抗议。

“同归于尽”社会现象也分为三类:1、“同归于尽”型个体事件:公力救济未能保护个体权利,受害者向侵权者或渎职者实施“同归于尽”的暴力行为;通常施暴者亦即受害者当场死亡,或受审被判死刑,如杨佳事件。2、“集体抗争”事件:依法维权受阻,维权者转向以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方式表达抗议时,因受理案件的政府官员处置不当或暴力镇压,激起当地隐藏型事件和常态型事件中当事人的同情,导致三类个体共同行动:或者加入游行示威,或者以暴力方式向政府表达抗议。结果是民众与政府两败俱伤,如贵州瓮安事件和云南孟连事件。3、丧失底线的竞争状态,即“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 :由于各领域内部自律的缺乏和外部规则限制的缺失,导致个体或团体奉行机会主义——为满足欲望不择手段,丧失底线地竞争,产生互相侵害的共损局面。包括经济与社会层面——如结石娃娃;法律与社会层面——如老人摔倒无人敢救;政治与法律层面——如两种对立的司法体制改革、对维权人士的打压等等。
最后是国家共同体危机。如果没有一种宪法秩序,保证国家采取正确的行动,或防止权力被滥用以保护国民权利,那么,既没有自身行动伦理约束,又没有国家制度约束的国民,就会为满足自我欲望而没有底线地实施行动,互相侵害的局面就会逐渐并全面形成。同时,对特权集团的社会抗争会此起彼伏地发生。国民共同生活的统一观念无法形成。国家陷于分崩离析的危机之中。国家,本身难以形成统一的政治共同体,或者趋向分崩离析。

四、教会如何面对

“宅信徒”和“维权基督徒”的政治观,都不能成为家庭教会处理与政府关系的出发点和基础。因这两种政治观,都源于基督信仰外的世界观并混杂着错误的神学观点。不得不承认,家庭教会需要在健康神学的基础上,通过恰切把握中国公共空间的危机,认识教会自身在神国的使命和在世俗共同体中公共空间的现实处境,来评估不同阶段与政府的关系。

大使命是教会和基督徒必须履行的义务。“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10:16)传福音救灵魂,需要对邻人生命状态如医生诊病般理解到位,才能确定宣教的正确方法。公共空间的危机决定其内部人们生命危机的特征。对“同归于尽”社会危机的把握,有助于我们更深察觉到邻人被贪婪、贫穷、冷漠、恐惧、仇恨等伤害的生命。同时,基于福音的整全性,教会必须传讲圣经关于政权责任的教导,并将其应用到如何避免“同归于尽”危机的实践中。

守望教会在登记—建堂—洛桑事件历程中应对措施的变迁,与其说是“浮出水面”,不如说是从封闭的“宅教会”迈向公共空间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有拓展中的神国与黑暗王国之间的争战,同时又有现实层面教会作为社团与执行不合时宜政策的政府之间的冲突。我们在这个背景下,极易将神国与世界视作线性交替和向末世迈进的百分比式替代关系,混淆生命与职分,将现实冲突等同于属灵争战。

家庭教会参与的洛桑筹备事宜,同样是违反宗教政策关于宗教国际交流方面的规定。筹备过程中全国性组织网络的形成或巩固,以及到国际舞台上的整体亮相,更是犯党国之大忌。这种“登记”与“建堂”逻辑间的延续,“建堂”到洛桑事件逻辑间的递进,其实就是神国透过教会的自然成长更深地进入公共空间,是公共空间归正和更新的起点。建堂过程中的户外聚会和洛桑事件中的受控遭压,使得教会牧者和信徒真正进入“同归于尽”危机的空间,效法道成肉身的耶稣,被藐视遭厌弃受痛苦经忧患,如此方能体恤那些被强盗剥夺殴打的弱者。这使得“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的灵里相连通感,成为生命的真实见证。天明牧师的证道“这就是邪恶”,当不是因为个人利益受损才指控的维权声明,而是基于圣经教导对政权丧失基督所赋责任的责备。这种从教会发出的讲道,不是针对政府权柄的挑战,而是面对撒旦权势争战的宣告。

在建堂购房纠纷中,正是这种将宗教团体政治化、行政化、单位化和单一化的宗教管理体制 15,将民间自发成立的家庭教会视作非法组织,正是这种管理强制下的违约,使守望教会与大河房地产公司从市场上的合作者遽然转变成可能的法庭上的诉争对手;正是这种制度设计和执法管理,使得二者产生纠纷和矛盾,可能的后果就是两败俱伤。这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和限制社团自治的方式,非但不可能让社会和谐安定,反而会在客观上引发社会中团体之间的矛盾和争斗;不仅在当下导致当事人双方利益受损,而且更长远的恶果是将会伤害和分裂社会团结友爱的纽带。洛桑事件中政府使用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人员蹲点贴身监控参会代表。这种“以阶级斗争为纲”导向的以经济利益为诱导的社区监控机制,使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人成为监控者与被控者,前者侵权使后者受害,后者维权将导致前者丢饭碗;这种设计和执法方式,导致的后果不是前者心理扭曲就是后者心灵受伤。这种利用社区人际关系来达到非法目的的方式,乃是“文革”压逼人们指控亲朋好友遗风的延续。不仅旨在驱使奴役人的心灵,而且摧毁人际间尊重珍惜爱护的美好相连。令人欣慰并深受鼓励的是,教会在这两件本是“同归于尽”后果的事例上,靠着耶稣基督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和行为。这正是基督徒如何在这个世代应用圣经教导避免“同归于尽”危机的见证。

顺服神不顺服人的教会,过去不被三自爱国运动所要挟,不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今天也不会成为民主或维权运动的组织力量。政治理想不是教会的使命,维权方式不是教会处世为人的基本选项。基督的政治,是我们因信福音进入基督身体,通过圣餐礼相联结形成跨越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及历史时间的共同体:我们是基督的门徒,会为基督殉道;而非“利维坦”的公民,是为国家献身。16 在洛桑事件中,全国家庭教会的多宗派合作和各地域联合已初步呈现,需要以将筹备和参与过程全部公开的方式继续推进合一。教会既不能退向“宅教会”,又不能激进迈向维权政治。“内刚外柔”当是教会面对政府的基本态度。“内刚”,指向传福音的使命、实践及由此出发处理政教关系问题。“外柔”,指向政治问题包括特定时期传福音的方法。

在大使命即传福音上,我们当义不容辞,不然“就有祸了”。我们的刚强壮胆,不必用在与政府的对抗上,而是要践行于传福音拓展神国的大使命上。居委会人民战争式的监控,显明社区邻人的生命是何等深受撒旦的捆绑,这分明是提醒我们欠了福音的债。我们不能再等待,必须用基督的福音攻破这坚固的营垒。为此,我们不惧受气、遭压、坐监甚至舍命。杭州市基督教协会会长曾在中国神学研究院宣称:大陆无人因传福音被捕。尽管这并非真实,但也从另一面让我们省察:我们传福音的方法是否过于迁就宗教政策,而非满足神国拓展的需要呢?对政府和政策过分的紧张、恐惧和迁就,如同一堵堵高墙把我们的生命封闭在“宅教会”,让我们的福音也限定在自身的人际圈内。结果,福音远未传扬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公交车、地铁站和饭店里面,甚至连我们父母亲朋好友都难以听到福音或得到教会牧养。

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基督身体—神的道—神国在福音意义上的扩展,不能基于强制的要求、行动和欲望。教会当年拒绝参加三自爱国运动的理由,正如今天不能成为维权运动的组织力量一样。教会使命不是政治抗争,而是传福音、施洗和教导。教会传扬福音拓展神国之道,不是以人数的众多、组织的强大、对峙力量的雄厚来迫使对方妥协的政治技巧和艺术,而是在与“老我”争战当中,效法耶稣舍命背上十字架,在罪中死,在基督里活。
“柔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教会当然在每一政治事件、社会现象,每一项法律和重大案件上,基于圣经世界观有自己的立场,这种立场不仅当在教会讲台上教导,而且当应用到基督徒的生活中,引导信徒根据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恩赐、不同的负担,为神的公义勇猛如狮,采取各样的行动。然而,教会自身,一旦企图以维权运动推动政治变革,哪怕是有实现宗教自由为自身使命实现的基本逻辑,就会被属世界的政治(观)俘虏,与当年被指控犯有“(煽动)颠覆(宗教)政权罪”耶稣的羔羊形象,背道而驰。

“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教会以基督而非政权为首。教会自身合法性、神职人员产生、活动场所安排和属灵刊物印发,属教会自治范围,不由政府决定。从政治学内国家与社会关系来看,这种背景下的教会,作为公民社会构成部分,基于宗教信仰而对国家权力构成限制。1998年即出版《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 17 ,并十几年如一日研究和推动中国基层民主实践的李凡先生,在与笔者讨论时明确指出:“家庭教会不应该成为政治力量,即自己不要这么看自己。家庭教会本身不是政治力量,但是会对政治产生影响,这和前边的观点并不冲突。家庭教会在政治上的影响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刻意要表现政治角色是不应该的。从世界南方的事实出发,一些新兴教会利用教会来搞政治,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传教的方式,即用政治的方法、为社会做好事的方式来达到传教的目的。但这不是中国的情况。家庭教会目前对政治的影响是从公民社会、观念和精神力量、非暴力而来,这是我一直强调的。它不是一个政治组织。”

整体而言,家庭教会生命的见证和应对政府的智慧,让政府没有将教会与政治运动挂钩而作相应对待。这次洛桑事件过程中,尽管外交部答复采访时,不以“非法宗教团体”而用“境内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一词替代对家庭教会的指称,但党国动用宗教局、公安局、边检、海关、街道办、居委会等机关或组织全面布控施压,这种将家庭教会视作阶级敌人的人民战争方式,在政教关系上迈出了冒进而危险的一步。笔者希望政府不要惊慌失措担心教会成为维权运动的后起之秀,更不必被“宗教渗透”的冷战思维自缚手脚。

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政府应明了家庭教会不是政治力量,而只是宗教团体,其自由和自治有助于社会稳定、重建社会和产生自主的社会秩序。 18家庭教会只会通过传福音以此期待托住所有人的生命,不论其是强者还是弱者,是侵权者还是被害者,是执政者还是被治理者。无论从世俗的现实还是神国的拓展出发,笔者都认为:家庭教会,是将来避免“同归于尽”危机最大可能性的创造者。

2010年11月30日
——————————

1  本文初稿完成后,征询了姚凯、凌凤雷和刘雨桥等弟兄的意见。诸多修改得益于他们的批评、鼓励和建议,特此表示感谢。但本文观点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编者按:本文发表时限于篇幅而略有删节。)
2 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杨江华译,载于《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该译文的完整版载于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01。中文版使用“宗教宽容”指代19号文件的转型,而笔者个人认为“宗教容忍”一词更合适。
3 曹志,“中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制度分析”,载于《第七届宗教社会科学年会论文集》(二),753—779页。
4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下),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翻译,钱曜诚牧师审订,854—880页。
5 韦恩·格鲁登(Wayne Grudem)《圣经教义与实践》(卷三:教会与末世),黄婉仪、麦陈惠惠译,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2002),732—734页。
6 George Eldon Ladd,The Presence of The Future(revised edition), William B.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1974),p303-304.
7 Wayne Grudem,Politics – According to the Bible: A Comprehensive Resource for Understanding Modern Political Issues in Light of Scriptur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0). 2009年10月底,笔者曾在格鲁登教授家中做客。当时教授将并未完成的该书电子版拷贝给我。笔者在撰写本文过程中,询问教授相关问题;教授将书稿最终版(非出版社编辑版)发送于我。故只能以这种方式注明;以下相关内容,都是源自该书稿。
8 冯象,《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另见冯象,“法学三十年:重新出发”,作者提交第四届中国文化论坛年会的发言稿,原载于《读书》(2008年第9期)。
9 Albert M. Wolter,Creation Regained(second edition),William B.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2005),p78.
10 赵汀阳,“反政治的政治”,载于《哲学研究》(2007年12期, 30—41页。
11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下),同前注,1305页。
12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下),同前注,1306页。
13 Albert M. Wolter,Creation Regained(second edition),p85.
14 曹志,“北京基督徒公民观研究”,未刊稿。
15 曹志,“中国宗教团体登记制度分析——以基督教家庭教会为考察对象”,载于公法评论网,http://www.gongfa.com/html/gongfazhuanti/zongjiaoziyou/20081128/107.html。
16 William T. Cavanaugh,Theopolitical Imagination,T&T Clark Ltd.(2002).
17 李凡《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明镜出版社(1998)。
18 孙立平、郭于华等,“清华大学社会发展论坛:走向社会重建之路”,载于《战略与管理》(2010年第9/10期合编本)。

洛桑会议与政府宗教政策分析/张守东

在成功阻止中国基督徒代表赴南非开会之后,政府也许不知道甚至也不在乎这样一个事实:中国基督徒代表很容易把政治压力变成属灵动力,因此他们并不太在乎是否能够到非洲去见弟兄姊妹,而是更注重围绕这次会议达到中国家庭教会的深刻反思进而实现属灵提升。被阻挡在国门之内,反而使家庭教会更有可能在真理和组织结构上拓展疆界。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实现了阻止家庭教会在一次国际会议上登台亮相的目的,但从长远来看这将使政府遏制家庭教会的政策更难奏效。
——题记

每当我们中国人欢迎国外来的朋友,我们喜欢引用孔子的话:“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孔子用这句话表示,当他通过刻苦学习经典有所得而有机会向远方来的仰慕者分享自己的体会时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每当想起这句话,我不由得艳羡孔圣人当年享受的那种不受官方限制的交流自由。他一定不会拒绝来自晋国的知音郑国的“朋”。他大概也不担心“远方”的学友面临本国政府因害怕孔子对其“渗透”而护照被扣、住所受监视的问题。孔子和远方学友畅通交流的故事,成了我们中华文化的千古美谈。孔子最终能够成为圣人,想必与他能够跟那么多的人交流、切磋大有关系。

孔子的学说建立在终生师友之间不分种族、国界的教学相长、彼此劝勉的基础之上。由此兴起的儒家学派成了中国两千年文化的主流,也是今天文化输出的主打产品。然而,当我国政府乐此不疲地将孔子学院建到世界各国的同时,却又阻止中国基督徒参加其南非的属灵朋友作为东道主举办的第三届“世界福音大会”,即“洛桑会议”(因第一次是1974年在瑞士洛桑举行而得名)。这不符合礼尚往来的精神。而且,“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中国基督徒要想让自己的信仰不至于成为孤陋寡闻的地方传统乃至沦为异端邪教的温床,就必须登上世界属灵对话的大雅之堂。然而,与198个国家的4200位属灵朋友相互劝勉、同奔天路的愿望因为孔子故国政府的禁令而无法实现,只能在北京首都机场望海关而兴叹。从2010年10月13日到15日之间,有二十几位北京和相邻地区的中国基督徒代表相继被海关拦阻,无法登上前往开普敦的飞机。在上海、成都也发生了相似的事情。更多的代表在家就被拦住,连机场也去不了。

一、政府拦阻基督徒代表参加洛桑会议

王怡代表说,在成都,15日“下午3:50分,我和其他三位与会者先后通过海关,却在出境后被本地机动警察抢走护照,并被非法绑架和拘禁。直到当晚6点后,我被允许离开。其间,没有任何政府人员向我出示证件,没有任何人询问我,也没有向我出具任何法律手续”。
同时,在北京,当中国基督徒代表被首都机场海关拦下来,海关人员对其宣读的“上级指示”说“你们参加这个会议会危害国家安全”。随后国保的人员对受阻者进行或长或短的宗教政策“教育”,提醒基督徒代表“国外敌对势力”如何利用“洛桑会议”对我国进行“渗透”;“洛桑会议”组委会又是如何因为只邀请中国家庭教会而造成中国教会的分裂从而干涉了中国的内政。

就我所知,没有任何被拦截的代表从良心的角度认为自己去开一个关乎个人信仰的会议会有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这就是为什么政府事先通知其不要去机场,基督徒代表仍然坚持要去试一试,因为他们中有很多人实在不能相信自己会被拦下来。有的人在最后一刻仍然相信自己会被放行。政府有关人员也是大惑不解,为什么“明知”去不了,还要徒劳地试一试呢?
问题是,的确有不少代表并非“明知”。他们还是对政府抱着一线希望。去办出关手续之前,各位代表还在机场标有“中国海关”的牌子前合影留念,盼望这个海关不会剥夺中国公民国际旅行的自由。事后,有一位代表说:“昨天拿到机票的时候就祷告说,主啊,我想去。我期待与世界各国牧者的团契。今天上午拿到会议材料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心酸,如果能去该多好啊。”另一位代表说:“我很惊讶,竟然一个也没出去。我觉得还是出去了更好。但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

二、政府行为的法律依据及背后的政策

政府拦截中国基督徒代表,使其在持有合法护照、办有目的地国家真实签证且购买了机票的情况下无法出行,这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执法人员必须给当事人提供书面决定。但这次政府只肯口头通知受阻人员。从现行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们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条所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八条“出境、入境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出境、入境:  (七)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

这就是为什么边检人员在口头通知受阻人员被限制出境的理由时声称其决定是根据“国家安全部门的通知,认为你参加这次会议会危害国家安全,分裂国家”。国家安全部门依据什么作出这个决定,到非洲国家出席一次全球基督教会议又如何会“危害国家安全”,由于没有出具书面决定,边检人员也没有解释,所以无从得知,只是从负责劝阻基督徒代表的国保人员那里大概得知政府的理由是这次南非召开的“世界福音大会”有海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渗透”这个概念没有任何宪法依据,宪法文本根本就没有出现这个词。这个概念完全是政府自己多年形成的“敌情意识”的结果,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没有任何关系。正是借这种没有宪法依据的概念,执政党把它自己树立的敌人当成国家和公民的公敌。中国的基督徒和他们的国外同道在南非参与近两百个国家4000名基督徒的大会,怎么会成了专门针对中国政府的“渗透”呢?事实上,只有中国政府禁止它的公民参加这次国际会议。为什么它不会成为对美国政府、韩国政府、德国政府的“渗透”呢?似乎只有中国政府可能被“渗透”。然而,试图借此次洛桑会议“渗透”中国政府的“国外敌对势力”从未被明确指认。中国的基督徒始终不知道本国政府究竟何时又因为什么缘故结下了那么多“敌对势力”。也许这些“国外敌对势力”根本就不存在。也许这些“国外敌对势力”只是政府或其扶持的官办教会的私敌,与中国公民及其“国家安全”无关。

从政府工作人员对受阻人员的谈话中所能得到的“渗透”的证据只是“大会组委会请家庭教会的代表而未请‘三自’教会的代表”。因此,在政府表面依法行政的背后很可能是这样一个政策:不允许中国基督徒在政府掌控的教会之外独立自主地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与结社自由。这一政策实际上与“国家安全”无关,而是与政府掌控公民个人信仰的策略有关。
这一政策违反了宪法确立的政教分离原则与公民信仰自由原则。
然而,外交部发言人竟然说,“大会组织者(洛桑会议组委会)并未向中国基督教界的合法代表——中国基督教两会发出正式邀请,而是多次与我境内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人员秘密联系部署参会事宜,这种做法公然挑战中国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是对中国宗教事务的粗暴干涉。”这个发言违反了我国宪法的政教分离原则。根据政教分离原则,政府不应利用其所掌控的公共权力干涉公民信仰这个完全属于私人领域的事务。“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人员”这个说法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公民要过私人的信仰生活,当然要“私设”聚会点,难道公民可以请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公共资金为自己的私人活动设立“聚会点”?
而且,这次政府的拦阻行动不仅不能使官办教会得到多数基督徒的认可,反而使基督徒代表更加明白为什么要独立于政府办教会。有一位代表说,“通过参加洛桑我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要坚持参加私设的家庭教会。政府不是教会的掌权者。与身俱来的自由也是神给的。当我们这次亲身去实践的时候心里还是很震撼的。虽然未能出去,但已走过。洛桑会议已有我们中国的因素。”

此外,洛桑会议组委会请谁不请谁这不是能由被请的中国家庭教会代表来决定的,中国家庭教会也无权干涉洛桑会议组委会的“内部事务”。
但这没有妨碍政府让中国基督徒公民牺牲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国际旅行自由来为政府对其无法确切指认、也许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敌对势力”的恐惧来买单。事实上,政府给出的唯一明确的理由是它觉得自己培植的教会(简称“三自”)没有获得正式邀请。政府建立一个名为“三自”的教会系统,将其视为 “中国基督教界的(唯一)合法代表”,这本身就违反宪法确立的政教分离原则。仅仅因为政府的教会没有得到邀请就禁止他人与会,只能说明政府的决定违宪。何况,政府的教会根本不接受洛桑会议的参会条件:承认《洛桑信约》 。

《洛桑信约》  表示“深切地关注那些遭受不公正囚禁的人,尤其是那些为耶稣作见证而受苦的人。我们承诺,要为他们的自由而祈祷和努力;同时,我们也不因他们的遭害而胆怯”。政府的教会无法面对如此坚定不移地认同信仰自由的《洛桑信约》 。因此,“国际洛桑说,如果不能签署《洛桑信约》 ,就无法以正式代表身份参加会议,而只能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此后他们正式发函给‘两会’(‘三自’与同样由官方掌控的‘基督教协会’)邀请他们以观察员的身份(而非正式代表身份)参加会议。‘两会’今年8月正式发函给国际洛桑,为他们‘这种分裂中国教会的方式表示遗憾’,并声明,‘鉴于此,我们中国教会不会参加洛桑大会。’”
就这样,“三自”替家庭教会做出了决定:“不会参加洛桑大会”。或者说,“三自”不参加,家庭教会也不能参加。“三自”无须经家庭教会同意,就可以“代表”家庭教会做出决定。当然,也许“三自”干脆就不认为家庭教会存在,存在的只是政府所说的“私设的聚会点”。
其实,洛桑会议邀请不承认其信约的中国官办教会去作观察员,已经属于礼遇。而且,政府的教会已经加入了一个放任派(liberal, 也叫做“自由派”)教会组织:普世基督教协会(WCC),也没有听说它邀请中国家庭教会参加,为什么洛桑会议必须邀请政府的教会?
与其说洛桑会议属于“国外敌对势力渗透”,还不如说中国政府不容许公民在政府教会之外实践其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与结社自由。政府的利益和公民的利益直接发生了冲突。事实上,政府与其说和说不清、道不明的“国外敌对势力”结下了不解之仇,还不如说它宁肯违宪也不惜把中国真正在实践其独立自主的个人信仰的基督徒当做政治上的异己。

“中国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这句话似乎是说只有政府办教会才符合“独立自主”的“原则”,而且,似乎只要中国信徒和他国的同道进行联系都必须经过政府许可,否则就有违于“独立自主办教会”。如果是这样,那么这句话就有悖于“政教分离原则”。由于政教分离原则是宪法原则,因此,如果政府的其他原则有悖于这个宪法原则,那就属于违宪。其实,中国基督徒不因自己的私人事务麻烦政府,自己与其国外同道接洽联谊会议事宜,正是“独立自主办教会”的体现。
关于“秘密联系部署”,刘同苏指出,“笔者是今年春天首次从家庭教会的一位筹备执行委员那里知晓该教会的筹备进展;该执行委员当时特别强调:此次中国家庭教会去洛桑会议的筹备与开赴,完全公开进行,光明的事情要行在光明之中。此后,在一些公开场合听到其他几位执行委员分享筹备情况,并未见他们特意采取特意保密的状态。中国政府将公开筹备的工作视为‘秘密’仅仅沿袭了专政时代的思维方式。”

同时,政府阻止家庭教会人员出席洛桑会议,实际上是政府干涉了家庭教会的内部事务,是政府动用公共权力干涉公民的私人信仰。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宪法36条的有关公民信仰自由的规定。信仰自由是一个宪法原则,党和政府的任何政策都不能侵犯这个宪法原则。宪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国共产党在党章中也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三、宗教政策实施的新动向:援引圣经

政府这次拦阻基督徒代表出席洛桑会议时,其执行者引用圣经作为理由。在政府人员制止未能赴会的代表一起查考圣经时,有牧师起来争辩,认为自己不是非法聚会,是正常的查经,政府人员质问:“《罗马书》 13章怎么说的?”
圣经《罗马书》 13章专门讲政教关系。其开篇即明确要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这就是基督徒“顺服”政府的圣经依据。然而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曾经积极推动南非政府废除种族隔离政策的凯西迪(Michael Cassidy)也是此次写信给中国驻南非大使表示希望中国政府准许中国基督徒代表参加洛桑会议的基督徒领袖之一。他本人也曾有过类似于中国基督徒代表的经历。洛桑会议的发起人之一约翰·斯托得(John Stott)在其《<罗马书>注释》 中引用了凯西迪的这一经历。1985年10月8日,凯西迪晋见南非总统博塔,希望其废除种族隔离制度。“我一进入会客室,就知道事情必然不如我所祈求的。总统一开始就站起来,对我读出《罗马书》 13章的部分经文。”斯托得接着写道,博塔“显然以为单单这段经文,就足以为南非政府的种族隔离政策提供毋庸置疑的支持”。
当然,拒不废除种族隔离政策的博塔总统曲解了《罗马书》 13章。强行解散中国基督徒代表查经聚会的政府人员显然也没有正确了解这段经文,尽管他们事后对几位牧师说“圣经,我们比你们更懂”。

虽然《罗马书》 13:1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但理由并不是因为他们有权,而是“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政府人员相信其权柄(权威)是出于“神”的吗?《罗马书》 13章在讲基督徒顺服世俗权柄时明示了政府的责任在于实行正义,赏善罚恶。只有在这个范围内,政府的权柄才应得到尊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4节)政府禁止基督徒公民参加国际联谊会,是在为谁“伸冤”呢?而且,中国的执政党绝不会承认自己是“神的用人”。何况,当犹太人的领袖禁止使徒彼得等人传讲耶稣,彼得毫不犹豫地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 )
政府人员对基督徒代表说,是上帝通过政府制止你们去南非。听起来政府像是有意在执行上帝的意志。果真如此,那他们还真的成了“神的用人”。可是,一个无神论政权如何对上帝的心意心领神会且又俯首贴耳呢?这真是令人费解。不如说是政府把上帝当做“用人”借以发号施令吧?

四、基督徒的“非暴力不合作”及其属灵体认

这次拦阻基督徒代表的一个具体措施是动用居委会进行劝阻,劝阻不成就在家门口围堵,每个代表家少则七八人,多则十几人参与围堵,时间长达一个星期。居委会的职责本来是“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宪法规定,“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宪法第37条)政府的这一举措属于严重的违宪行为。根据宪法第5条,“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由于基督徒代表不愿与政府对抗,所以对这种违宪行为只是默默忍受,没有运用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追究那些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人的宪法责任。
政府这种动用居委会参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把限制公民信仰自由的决策者与基督徒的矛盾转嫁、下放到了基督徒公民和他们所在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身上。有一位基督徒代表事后感到很难过,因为他得知那位伸手拦他不让他去机场的年过花甲的居委会主任刚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他可不想让这位主任为了围堵自己而搭上性命!本来居委会的人不可能去阻拦其辖区的公民实践其信仰自由。但在这个集权体系里,他们不得不承担违宪的工作。有个女代表质问居委会的人为什么拦她?那人说:“不拦住你我的饭碗就丢了。”这种工作很容易造成居委会工作人员与辖区公民的矛盾。所以,政府动用居委会执行其限制公民信仰自由的政策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基层政权与公民之间的矛盾加剧。“和谐社会”的目标怎么能通过这种政策实现呢?
如果说基督徒代表还有什么积极抗争的话,也不过就是想办法逃出自己的家,做一个无家可归、有家难回的人。

有一个女代表要去首都机场时遭到几个莽汉堵截。“之前我设想过在家门口被阻拦的可能,我内心也早做出了不反抗的决定。我没有料到当拦阻发生时,我反抗了,而且全力反抗了。我想不出有多少姐妹,会在被异性强行拖拉中,选择不反抗(那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她的反抗也不过就是奋力挣脱。显然,政府的举措使得原本像这位女代表这样的本来打算“不反抗”的顺民也走上了文明抗争的道路,也就是“非暴力不合作”(civil disobedience)。

过了些日子,这位代表又被强行带到山里的秘密关押地点。“我提出抗议,认为他们无故限制我们的自由是越权行为。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不让他们进来,自己也不吃饭,不出去,不接受谈话。”她受到这种待遇的唯一原因是她希望到南非参加一次和同道共同切磋信仰生活的会议。她所做的抗争也只是反锁自己,“不吃饭”。

所有受到拦阻的基督徒代表都没有因自己的遭遇产生仇恨。因为上帝要他们爱人如己,哪怕是自己的敌人。这和共产党的斗争哲学恰恰相反。共产党的理论批评宗教(马克思主要针对的是基督教)是“人民的鸦片”,麻痹人民的斗争意志,使人民不去革命,不去反抗剥削与压迫。讽刺的是,现政权正从这种宗教中受益。基督徒在被压制中没有产生仇恨,而选择了爱。他们放弃了革他人的命,选择了改变自己。中国的基督徒在逼迫中更深地体认了上帝的爱。他们也懂得这次洛桑会议的斗争不仅仅是他们和无神论政权之间的冲突。这是一场属灵争战。有一个代表写道:

亲爱的弟兄姐妹,无论何时我们都记得教会是与那空中掌权者的首领争战,而我们所跟随的是得胜的君王、是万军之耶和华。教会拥有主所赐的权柄: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捆绑;在地上释放的,在天上也释放。

共产党政府把一切都看作政治,所以基督徒的个人信仰这一属于精神世界的问题变成了政府要掌控的政治问题。基督徒则从“属灵”的角度去理解所有问题,包括政治问题。“属灵”是指基督徒顺服上帝圣灵的带领,按照圣经的话去认知并实践。然而政府坚持从基督徒会议中读出政治的弦外之音。基督徒则认为自己无法从纯属个人事务的精神领域退却,出让自主权给政府。由于基督徒代表根本无法相信、也不能接受政府对其参加洛桑会议给出的政治解读,所以他们绝对无法按照政府的建议自行取消出行计划。围绕出席洛桑会议在政府与中国基督徒代表之间产生的冲突是集权政治与公民“属灵”生活之间相持不下的冲突。政府从其集权政治的视角发现了“国外敌对势力”,而基督徒把一切问题都看作属灵问题,所以他们认为这场冲突是一场属灵争战,政治行动的背后是“那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有一位代表深有体会地说:

明显感受到这次是一种争战。以前觉得很遥远,现在却觉得很真实。遇到了敌对力量,但其实是跟背后的邪灵的争战。我很不成熟。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学习。以前有些靠血气,看到自己的不足。从隐秘到公开,这样就让我觉得很释放。如果我们是偷偷摸摸参加,那它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政府与基督徒公民对洛桑会议的不同解读使双方采取了不同的策略。政府利用公共权力设了两道防线:在家门口围堵;在机场海关拦截。基督徒则一起祷告,查考圣经,寻求上帝的旨意。表面看起来,政府成功地拦截了基督徒代表,使其未能赴南非开会。实际上,政府的政策与策略引起了对政府最为不利的两个后果,政府需要在当下或未来付出沉重的代价:政府向全世界表明它不尊重公民的信仰自由,从而抹黑了自己的“国际形象”(这一点下文还会谈到);政府向中国近一亿家庭教会的基督徒表明它不承认公民独立自主办教会,从而损害了政府在基督徒公民心目中的权威。
就家庭教会自身而言,它的领袖和代表由于政府的阻挠并没有受到亏损。正是政府的拦阻使他们得以深刻反省家庭教会还存在的问题。一位代表说,“我们中国教会一直是在压力当中成长起来的。1907年上海百年大会有三分之一中国代表,1925年第二次会议中国代表就有二分之一。我们一直在压力中,这促使我们成长。这让我一定要更好地服侍中国教会。公开性和整体性是我们中国家庭教会当前的特征。”政府对整个家庭教会采取的不承认政策迫使这些教会的领袖和会众更加深切地认识到他们是一个整体。政府通过逼迫为家庭教会的“合一”提供了持续不断的强有力支持。这次洛桑会议受阻事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家庭教会将会更加注重“修炼”属灵的“内功”,各教会之间更加团结,教会领袖政治上更加成熟,他们表示“要把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权力非神圣化”。
在成功阻止中国基督徒代表赴南非开会之后,政府也许不知道甚至也不在乎这样一个事实:中国基督徒代表很容易把政治压力变成属灵动力,因此他们并不太在乎是否能够到非洲去见他们的弟兄姊妹,而是更注重围绕这次会议达到中国家庭教会的反思进而实现属灵提升。被阻挡在国门之内,反而使家庭教会更有可能在真理和组织结构上拓展疆界。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实现了阻止家庭教会在一次国际会议上登台亮相的目的,但从长远来看这将使政府遏制家庭教会的政策更难奏效。

五、政府的政策及其“国际形象”

9个非洲国家 (另有6个西方国家) 的基督徒代表2010年10月14日致信中国驻南非大使,“表达深切的不安甚至失望,因为会议中国代表被中国政府禁止出境前来参加洛桑会议 。我们在这里向你保证,这是一次属灵的会议,而不是一次政治会议。在非洲的土地上举行的这次国际宣教盛会,会因为中国教会代表的缺席而沮丧暗淡,并且也导致贵国的正面形象在非洲受到损害。”
因此,禁止中国基督徒参加“洛桑会议”,中国政府得罪的不只是美国的福音派,更是东道主南非及撒哈拉沙漠以南十几个基督教国家。乌干达大主教、非洲组委会名誉主席欧罗姆比 (Henry Luke Orombi)牧师说:“洛桑会议没有中国的弟兄姊妹参加,就像世界杯没有巴西队参加一样——这是无法想象的。我们要让中国的弟兄姊妹知道,当他们在灵里与我们在这里相聚的时候,体现全球基督身体的洛桑群体与他们站在一起。”由此看来,政府将中国基督徒与其国外同道隔离起来的政策反而让其他国家更加认识到关心中国教会与信众的必要性。多年来,政府通过扶持官办教会来遏制民间教会的政策显然是失败的。如今为了维护官办教会的面子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国际形象”,连在非洲国家面前都颜面尽失,真的很难相信政府还真的很在乎“国际形象”。
不难看出,政府的政策多有矛盾之处:一方面积极举办数次“世界佛教大会”,另一方面却禁止中国基督徒出席其属灵朋友的国际会议;一方面经常指责欧美国家干涉中国政府的内政,另一方面却大肆干涉自己的公民践行信仰自由的个体内政;政府通过发展经济树立大国形象,但总是在涉及公民权利的事情上罔顾国际社会的批评。政府似乎很在乎“国际形象”,但对于像阻止中国基督徒领袖出席其属灵朋友的国际会议这样容易受到国际社会诟病的事情却无所顾忌。
1989年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二届洛桑大会,中国代表未能出境,大会为中国代表留了200个空位。21年后,在第三届洛桑会议上,这一幕再次上演。全世界都看到中国基督徒未能享有近两百个其他国家基督徒享有的信仰自由。全世界都看到,21年来,中国政府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没有进展。

目前,政府正设法利用儒教与佛教阻止基督教的传播。扬儒助佛灭耶的政策有悖于宗教平等的原则。而且,政府试图将其官方意识形态变成全民信仰的做法也与孔子思想相去甚远。比如,就“和谐”而言,“儒家的和谐观念指的是差异中的和谐,不是盲目附和官方的观点”。(Daniel A. Bell)
为了抑制基督教,政府一再举办“世界佛教大会”,还到世界各地设立孔子学院。然而,儒教、佛教在中国由来已久,假如这二教能够阻止基督教,基督教当初在中国本该无法立足,也早该销声匿迹。政府试图左右宗教生态平衡长远来看从未奏效。20世纪50年代,政府曾经想在温州建立“无宗教区”。人人都知道现在温州基督徒比例最高。

扬儒助佛灭耶也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政策。中国政府认为“宗教事务”属于内政,所以它反对外国基督徒到中国来传教,认为其系文化侵略,属于“国外敌对势力渗透”。那么,中国到世界各地去建立孔子学院是不是一种渗透?政府一再举办“世界佛教大会”是不是在利用佛教对与会的外国人进行渗透?假如其他国家以反渗透的名义拒绝孔子学院或佛教,党和政府会让外交部作出怎样的回应?而且,为什么不害怕“国外敌对势力”借佛教渗透而害怕基督教渗透?
中国政府肯定认为到国外开办孔子学院属于正当的文化交流,不是“渗透”。政府也肯定不会认为孔子的思想不适合外国的国情。政府肯定认为外国政府不应因反对“渗透”而制止在该国开办孔子学院。中国政府肯定也反对外国人自行组建孔子思想研究会而被本国政府宣布为非法组织。政府肯定不赞成外国政府将参加世界佛教大会的代表拦阻在本国海关。所以,政府禁止中国基督徒自行联络组团参加其同道召开的国际会议不符合“礼尚往来”的中国传统,也与其对儒教和佛教采取的政策不一致。

在民主制度与人权理念的问题上,政府历来反对“普世价值”的说法。然而,孔子思想具有普世价值吗?如果没有,为什么到国外去办孔子学院? 而且,马克思主义是否只适合中国?假如没有普世价值,那么马克思主义这个由德国特里尔小城的犹太人创立的学说就没有任何理由被万里之外的中国人接受。可见,政府对儒教、佛教、基督教采取的厚此薄彼的文化政策没有可以说得通的理论支撑,只是一种机会主义的文化政策。不承认“普世价值”,政府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官方学说、让孔子思想漂洋过海的政策也没有理论依据。而如果存在普世价值,那么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就像孔子思想在西方的传播一样,应该容许其自由流通,使世界各国实现文化上的互通有无,而不应在政治上以“反渗透”的名义实行文化上的闭关锁国。一个具有良好国际形象的政府,一定是一个在文化上兼容并包、在政治上自由开放、在法律上伸张正义的政府,而不是一个靠掌控土地资源和公共权力限制其公民在精神上追求自由解放的政府。
杜兰特(Will Durant)曾经说,“一个文明的灵魂在于其宗教信仰,一旦失去信仰,这个文明也将灰飞烟灭。”孔子曾经通过编订诗书礼乐的传统典章发扬光大了到那时为止的中国文明。凭借和“自远方来”的民间文明爱好者自由交流,他传承、发扬了中国的文明,完全凭借民间的力量铸就了仁义礼智信的中国魂。孔子的学说完全是私人自由结社、自由探讨的产物,并非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结果。孔子的事例充分表明,文明的传承和复兴往往是依靠仁人志士私人的力量。一个非民选的政府把自己的政治利益置于公民的宪法权利之上,限制甚至禁止公民不受国界、种族限制的文化交流,肯定不符合中华民族的精神利益,也与它所赞赏的孔子思想形成的历史经验不符。因此,阻止中国基督徒代表赴南非参加基督教文化交流不仅是国内外基督徒的损失,也是面临复兴挑战、需要在与其他文明的交流互动中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中国当代文明的损失。这就是政府目前的宗教政策所带来的后果。政府剥夺基督徒的信仰自由,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国际形象”,也不利于中国文明的复兴。

普世教会传扬整全的福音直到地极/洛桑神学工作小组

序言

洛桑神学工作小组(与世界福音派联盟神学委员会合作)主持了三次研讨,共有来自七大洲的六十多位与会者,围绕洛桑的口号—— “普世教会传扬整全的福音直到地极”—— 中的三大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三次研讨的安排如下:
2008年2月在泰国清迈,探讨主题:“整全的福音”(Whole Gospel)
2009年1月在巴拿马,探讨主题:“普世教会”(Whole Church)
2010年2月在贝鲁特,探讨主题:“全世界/直到地极”(Whole World)
每次会议中我们都以六篇全体会议论文和15到20个个案研究作为基础,投入大量时间进行互动讨论。以下内容反映了我们从经文依据以及自身处境出发对洛桑口号中三个词组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这些分析研究代表了“神学工作小组”针对第三次洛桑会议 —— 2010年开普敦会议做出的一些预备工作。

第一部分  整全的福音

我们的探讨从“整全的福音”开始,因为教会本身就是福音的成果和证明,而不仅仅是福音的承载者。福音是神告诉我们的关于拿撒勒人耶稣的好消息,这与我们如何理解教会的使命、我们对万物的事工和见证息息相关。在最终的报告中,我们从使徒保罗使用“福音”这个词的六个方面做了一些调整。

1、福音是根据整个圣经来讲述耶稣的故事

(1)圣经是根据旧约经文对耶稣的死和复活进行叙事。正如保罗自己所说: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 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15:1—4;加1:11—2:10)。
这福音根植在圣经经文中,因神的国而成形,因耶稣成就弥赛亚的工作而确立。这位弥赛亚应验了圣经的预言,将神的王权彰显了出来(参徒28:23, 30—31)。
(2)保罗对福音的定义既包括核心的历史事实(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被埋葬并在第三天复活了),也包括这些事实的属灵背景和含义(“照着经上说”)。因此我们对“整全的福音”的理解也需要涵盖这两个方面。我们要从全本圣经来理解整全的福音,这样就会保护我们不至于为了沟通和“推销”的方便而将福音缩减成几个公式,也会提醒我们,最终只有神的灵才能吸引各族各方的人进入到这一信息当中。
(3)福音的叙事特征是建立在整本圣经中关于神救恩的信息上,这意味着不同文化中的人们有时是从不同的切入点“进入”到这个故事中,这些切入点都和他们特定的或即时的需要有关,并且在他们的文化环境中理解起来更加有现时的意义。然后他们被进一步吸引来认识关于基督的核心事实和主张。重要的一点是,不管这些“切入点”是什么,事实上人们是被邀请来认识并且来相信这件事,就是关于永活神的圣经启示和在基督里的救赎工作。

2、 福音创造了一个由全新的并有和好关系的人类组成的神之家。

(1)神告诉亚伯拉罕,要借着以色列把神的祝福带给世上的万国,神的这个计划从未改变(弗2:13—18)。外邦人本来与神隔离,但“借着福音”他们可以像旧约的以色列人一样在神面前拥有同等的地位。这样靠着基督的宝血,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可以在弥赛亚中成为一个新人,借着圣灵彼此合一 (弗2:13—18)。
(2)十字架所成就的和平,就是使犹太人和外邦人和好,并且把他们造成一个新人的工作,这并不是福音的一种副产品,而是福音的本质(弗3:6)。保罗将这一点包含在十字架的工作之内。
(3)教会就是由彼此和好并与神和好的人所组成的整体,也正是福音的体现。神“借着教会”使执政的掌权的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3:10)。教会并不只是福音的传播机构,教会本身就是福音和好的大能的鲜活明证。

3、福音宣讲十字架与复活的救赎信息

(1)“福音”的本质就是那好消息,是一定要向万国宣讲的“真理的道”(弗1:13; 西1:5, 23; 帖前2:13)。福音从本质上讲就有口传的特质。福音是一个必须要被讲出来的信息,好使人明白其真理和重要性。十字架的信息是一个与严峻的事实相对立的好消息,所针对的就是人类和撒旦悖逆所带来的破坏和死亡,而且这破坏和死亡不仅波及到人类的生命和文化的各个层面,也波及到神的创造。
(2)福音宣称基督十字架和复活的结合,神全然担当了我们的罪所当受的审判,显明了撒旦、死亡和所有的罪恶权势都被击败并要最终灭亡,实现了信徒超越彼此的界限和仇恨,与彼此和好且与神和好,并带来了所有受造物的最终救赎。福音所有的祝福都来自神的恩典,我们得到这样的礼物完全是通过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心。
(3)十字架是神舍己的至高体现。故此,如果福音被商业化或福音的好处被用于交易,那就彻底违背了十字架的信息。苦难是为福音作见证的一种基本因素,新约反复地强调这一点。我们反对并谴责所谓的“成功福音(成功神学)”,认为这样的“福音”是假福音,最主要的原因正是因为它省略了十字架和苦难。

4、 福音带来伦理道德的转变

(1)耶稣说“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相信这个好消息的同时,就会带来生命的根本变化,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的。福音的信息不只是要求有头脑上的认同,更需要顺服。福音所述的救恩是“借着恩典,为叫我们行善”。“尽管我们不能因行善而得救,我们得救之后也不能没有善行。善行不是得救的方法,却是救恩所体现出来也是必定会体现出来的证据。信心若是没有好的行为就是死的。”2伦理道德的转变是福音所达成的工作,是神的恩典。是神的恩典救赎了我们,并且塑造我们如何在基督再来之前过末世的生活(多 2:11—14),也给我们能力去顺服,甚至是当这种忠心的顺服需要我们做出牺牲的时候。(林后9:12—13)。
(2)福音是关于顺服的,而不只是关于认信,彼得(徒5:32;彼前4:17)、雅各(雅2:14—26)、约翰(约一 2:3,3:21—24,5:1—3)和希伯来书的作者(来5:9)分享过对福音的这一理解,当然也可以追溯到耶稣自己(太7:21—27;路 11:28;太28:20;约14:23—24)。福音从本质上讲是口传的信息,也是伦理的信息。凡是福音所及之地,就一定会带来伦理的改变。

5、福音宣告真理并将罪恶暴露在神的审判之下。

(1)福音也是需要捍卫的真理,在被拒绝或被曲解的时候我们需要持守它。所以福音还有辩驳的因素。它同其他的世界观有着鲜明的对比和对立,同教会之内曲解了的真理和虚假教训也势不两立。作福音的仆人必然会涉及到代价沉重的挣扎和属灵争战。这是保罗的经验,也是他的警告(加1:6—9,2:5、14; 腓1:7、27,4:3;提前1:11;提后1:8;门13)。
(2)为着永恒救恩的祝福和新造族类的盼望而与罪恶抗争,这是福音的一贯立场。“救恩的信息也包含神对任何形式的分裂、压迫和歧视的审判,我们也不应当害怕谴责任何地方存在的罪恶和不公义。”3

6、福音是神在历史过程中与创造过程所运用的宇宙性的大能。

(1)对保罗来说,福音看起来似乎自己有生命一样,所以保罗将福音用人性化的方式描述出来:它在工作,有主动性,传到普天之下,并且在全地结出果子(西 1:6)。整个宇宙万物都是借着基督造成的,也是靠着基督而立,并要通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与神和好。这就是对普世来说激动人心的好消息(西1:15—23)。故此,福音是要“传与普天下万人听的”,这一点也不足为奇,因为这是给所有受造物的好消息。
(2)福音是神透过圣灵在基督里的大能。如果没有圣灵的位格、工作和大能,就谈不上整全的福音。圣灵是宣教之父与宣教之子的宣教之灵,将生命和能力吹入神的宣教的教会。若没有圣灵为基督作见证,我们的见证就毫无果效;若没有圣灵引导人认罪,我们的布道就是枉然;若没有圣灵的大能,我们的宣教就不过是出于人的努力;若没有圣灵的果子,我们的生命就毫无吸引力,不能为福音之美做出任何见证。我们祈求基督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就是普世教会都在这样的圣经真理上有更大的觉醒并经历其真实。

第二部分 普世教会

第二轮研讨的内容是在神的世界性宣教事工中探讨普世教会所具有的身份、角色和功能。宣教使命、教会和这世界都是属于神的。教会的身份和教会的目的都是从神而来,他呼召我们并且创造我们成为他自己的百姓。
我们将讨论中的发现归纳为四个方面,就是《尼西亚信经》 中描述教会时所用的四个词,这四个词中的每一个都很清楚地表明了宣教的重要性:我信唯一、圣洁、大公、传自使徒的教会(“We believe in one, holy, catholic and apostolic church”)。

1、唯一

(1)教会是与独一永活神有关系的一个群体,因为只有神是教会的创立者、救赎者和主宰。神用他独一的灵托住教会,洁净教会并住在其中。教会是与基督有关联的一个群体,因为教会包括了所有在基督里的人。教会是一个贯穿历史的群体,因为它接纳了历世历代所有被神呼召的人,无论是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还是之后。教会是圣经中所有如下图景所组成的那一个群体,即有这样一个神的家,一个基督的新妇,一个祭司职分和圣殿,也只有这样一个身体,就是基督的身体。
(2)这唯一的教会是被神呼召,且在基督里,它由各国、各族、各民、各方中的人组成,这样就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可以自称为“神的选民”。旧约中神拣选以色列人的目的就是要创造出这样一个多民族的神子民,这也是旧约的计划和展望。故此我们坚定地确认,尽管唯一的教会是由多民族组成的教会,这是神清楚的心意,但其中任何一个民族群体在神救恩体系或神末世计划中并不具有优越的地位。所以我们坚信,不管是用时代主义或基督教锡安主义给现代以色列国赋予一个独特地位或优越地位,这些都是应当被质疑的,因为他们拒绝神子民在基督里的本质合一性。
(3)“唯一”的教会也谈到融合。我们盼望避免那种常常造成我们内部分歧的二分法,盼望教会有合乎福音的认识,即这种二分法并非有效的圣经原则。这类具有破坏力的二分法包括:
言语与行为 。这两者在基督徒生命和见证中都是必不可少的。教会通过它的生命和行为证实了福音的可信。我们不但通过言语,也是通过行为使人们听我们所传之道(彼前3)。
福音布道与社会参与。在20世纪后期人们努力阐明这两者的关系,我们认为当时这样做是很必要的,因为在20世纪前期错误地将这两者分离了。这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固有并且有机的关系。因此我们力荐洛桑继续保持其理解和确认,就是这两者都是宣教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4)教会的唯一性也必须被视为神对所有受造物制定之计划中的必要部分。它具有先知和末世的特质。保罗将教会的唯一性看作是和睦合一的先知标记,最终有一天将会在全人类和万物中得以实现(弗1:10、22—23; 西1:15—20)。我们在宣教中理解“普世教会”这个概念的时候,必须要关注教会的合一。彼得在讲到向非信徒作美好见证时命令说“你们都要同心”,这是非常重要的教训 (彼前3:8)。

2、圣洁

(1)神子民的圣洁不但是一个事实,也是一个义务。这是被神赋予的任务。这是一种状态也是一个责任。教会是由“被分别为圣”的一群人组成的(启22:32; 林前1:2; 彼前1:2),也是蒙召出来“成圣”的群体,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要圣洁(启18:3—5, 19:2; 彼前1:15—16)。我们要把自己本身“所是的”活出来。从这一点来说,圣洁也是宣教中必要的部分,因为它描述了一种以神的特征和布道为基础的身份特征和生命。
(2)《彼得前书》 (这是在新约中对旧约的命令“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回响最强烈的)非常强调“行善”(这封书信中出现了十次)。这种“实际的”圣洁由受苦的信徒或受逼迫的信徒(如不信的主人手下的奴隶或不信的丈夫家中的妻子)表现出来的时候,在传福音上很有果效。通过行善体现出的圣经生活自然地“给每一个问到你为什么有盼望的人一个答案”。换句话说,圣洁是宣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基督徒因为圣洁的果子行善时,这就是极好的布道。但是,我们承认至少在以下这些方面我们没有表现出这种宣教的圣洁:
当我们过于强调布道,忽略门徒培训时,我们没能将圣洁的这一事实和要求视为宣教拓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们容忍在教会中的不圣洁、不敬虔和不像基督的行为,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行为会污染我们的教会观,破坏我们的宣教事工。不同的文化中都有多种多样不圣洁的方面,但这些方面需要我们谦卑地承认并且予以处理。
(3)圣经要我们与这世界分别出来,我们却容许自己被偶像崇拜影响,被那些与圣经圣洁观相对立的思想意识所左右。在这里我们鉴别出一些随从偶像崇拜的表现,福音派基督徒常常会有这些表现,却又会找借口自我安慰:消费主义或物质贪欲、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暴力、种族骄傲、自私、性别歧视。这些方面我们都需要整个教会的悔改、饶恕与和好的工作,并祷告祈求在生活和见证中有先知和宣教的圣洁。

3、大公

(1)在信经中,“至公”(大公)用来描述大公教会这个词,也就是“普世教会”的意思。神的教会从成员来讲是普世性的,因为她向万族万民敞开。从广度上来讲也是普世性的,因为她不受地域的限制。从时间和永恒来讲也是普世性的,因为她包括了人类历史中历世历代的神子民。她在神的眼中也是普世性的,因为主知道谁是属于他的。
(2)然而,我们承认自己常常没有意识到那些被神呼召归向他的人对教会做出的全然贡献。我们在研讨的时候特别思考了以下方面,就是所做贡献被低估、被贬低、被忽视甚至被阻止的那些人:妇女、残障人士(或称“能力不同的人”)、移民、原住民或处于原始文化背景下的人、“在群体内运动的人”。4这些群体被允许(或被强制)保持沉默,被忽视的时候,我们就丧失了神之教会的整全性。从这个程度说,我们未能重视教会的完全的大公性,未能为此付出努力,这会对我们的宣教事工造成破坏与影响。
(3)神赐予普世教会各样不同的恩赐、呼召和事工,这是为了所有人的益处,也是为了装备所有神的子民去服事,去宣教(彼前4:10—11)。我们需要更加积极地拥护这样的教训,避免将某一种恩赐提升到另一种恩赐之上,或将某一类呼召或事工降低到不太重要的水平。我们确信事工的恩赐和呼召并不是根据性别来定义的,也不是按照种族、财富和社会地位去决定的。既然普世教会被神呼召宣教,那么普世教会就是为了宣教的缘故被神赋予恩赐。

4、传自使徒

(1)教会是传自使徒的,这一特点有三方面圣经含义:
历史方面: 教会是建立在耶稣基督的使徒的历史根基上。使徒们通过言语、行为和新约著作,以及他们对旧约经文的接受,为基督做出了权威的见证,这也成为我们的教会论可信和最终的来源。
 教义方面:我们蒙召要忠心持守使徒的教训,服从圣经的权威。
 宣教方面: 我们要继续使徒们的宣教事工,为神在基督里的救恩做见证。
作为信仰的群体(共同体),教会同使徒是连在一起的。我们蒙召过一个“被差派”的宣教生活,就像使徒们被复活的基督所差那样。
(2)教会是“从使徒传下来的”,换句话说,教会从定义上讲是有宣教性质的。将这一点去掉她就不再是教会了。宣教不是我们给教会添加上去的一个身份和功能,而是教会本身固有的。因此,当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宣教的教会”(missional church)这一用语时,我们虽然欣赏他们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出的热心,但这个词组实际上是同义反复的。5
(3)我们非常欢喜地看到,神的教会中兴起各种不同的布道策略。有些信徒呼吁教会要重视未得之地和未得之民,并想方设法将福音带给他们。对于他们所表现出的委身和热情,我们表示肯定和钦佩。这样的热心和努力体现了使徒保罗的心肠。使徒传下来的教会一定是一个传福音的教会。
(4)然而,教会也可能使用一些紧急的布道策略,而这些策略缺乏对圣经教会论的认识,或这样的教会论从圣经来说是有问题的,例如:
集装箱教会:人们对宣教布道的认识就是最大限度地往天国运人,教会变成了集装箱,把信徒存储起来,装运他们直到进入天国。
收割式教会:宣教布道就是在收获季节结束以前最大程度地收集禾捆入仓,那么速度是最重要的。
救生艇教会:教会的目标就是在世界这艘将沉的船上搜救灵魂,那么教会就成了救生艇,这样就没有理由、动力或时间去参与这个世界的文化、社会或生态的工作。
(5)匆忙的传福音带来的是浅薄的门徒培训。试着像使徒那样有宣教激情,却在圣洁的门徒培训上没有委身,这样做就是把教会的两个最根本的标记撕成碎片。

第三部分 直到地极 / 全世界

最后一次研讨的重点是“全世界”,该讨论围绕如下六大主题进行。

1、圣经所说的世界

(1)圣经中关于“世界”这个词基本上是褒贬义并存的。一方面它是神的美好创造,是神所喜爱并要救赎的;另一方面它也是人和撒旦叛逆的地方,与神对立。在反思宣教和接触这个世界时,我们必须将这两方面都牢记在心,并且要有一种创造性的张力。
(2)圣经在描述这“世界”的时候用了很丰富的词汇。综合来讲,圣经提到“世界”的时候,至少有五大方面。“世界”可以是:物质的创造、整个人类(包括各民、各族、各个宗教)、叛逆并敌对神的地方、神所爱的对象以及神在历史中实现救赎计划的舞台、全新的创造。本报告最后一节综合了最后的三个方面,标题为“罪与救赎的世界”。
(3)圣经告诉我们神拥有这世界,统管这世界,透过这世界启示自己,看顾这世界中发生的一切,并且爱这世界,就是“他所造的一切”。作为受造物,人类分享神和这世界之间的一切关系。尽管这一切关系在各个方面都被罪所破坏和阻拦,但有一个事实却没有改变,就是人类同所有其他受造物一起都归属于神,活在神主权之下,对神有某种认知,要对神负责,被神所爱(无论我们多么拒绝他的爱,或无视神每天爱我们的证据,或实实在在将神视为敌人),而且我们无法逃避神。在这世界中,无论我们去哪里都无法找到一个没有神同在的地方,或神的主权启示和恩典不运行的地方。

2、神创造的世界

(1)“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耶和华。”(诗24:1)我们要对非信徒的世界做这一见证,“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耶和华。”这地并不因为我们是其中最显著的族类而成为我们的,使我们可以为所欲为,也不因为我们只是其中的一个族类而没有任何归属。我们需要在信徒的圈子里极力传讲“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耶和华”,不仅仅是其上所住的人,万物都是神的产业。我们关爱这地,很简单,因为这地属于我们所称呼的主。
(2)圣经开篇就在讲创造(创1—2章),结束时也在讲新的创造(启21—22章),并介绍耶稣就是神所使用的那一位,神通过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使天地中万物与神和好(西1:15—23)。福音对所有的受造物来说都是好消息,因为这福音讲述的好消息是神在基督里所做成的事,逆转人类之罪和撒旦之恶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并救赎神的所有创造。
(3)在基督徒宣教事工中,宣讲神之国和耶稣基督的主权也带出对我们的一个急迫要求,就是需要将对万物的关爱放入我们的宣教思考中。如果耶稣是全地的主,我们就不能将我们对他主权的顺服与我们对待地球的行为分开,因为全地万物都在基督的主权之下。宣扬一个称耶稣为主的福音就是宣扬一个包括地球的福音。对万物的关爱也是福音的议题。
(4)今天在我们的世界中对所有受造物的最大威胁就是人对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的偶像崇拜。福音就像一把利斧,要砍断消费主义的树根。通过关爱受造物和倡议环境保护向这样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偶像崇拜宣战,这实际上就是一场属灵争战,这场争战中只有祷告和福音的大能是起决定作用的。
(5)开普敦2010年会议必须呼吁福音派信徒来重新认识神对受造物本身所定的救赎目的。整全的宣教意味着辨别、宣讲并活出一个圣经真理,即福音是神的好消息,讲述耶稣基督为人类、为社会并为万物死在十字架上并复活。这三方都因为人的罪被破坏,并且受苦;这三方也都被包括在神的爱和宣教之中;这三方也都必须是神的子民在宣教中所包含的一部分。
(6)致力于环境生物学和受造物关爱的基督徒有一个正当的宣教呼召,这呼召需要由教会来认可、鼓励并提供资源,因为这些基督徒作出榜样,将对受造物的关爱同宣扬耶稣是主融合在一起。关爱神的创造就是忠于圣经福音和宣教的一种行为表现。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将关爱受造物作为宣教事工的人也会很喜乐地为福音作见证,且大有果效。他们并不是在工作中把见证福音作为最初的动机或潜在意图,而是很自然、顺理成章地体现对神旨意的忠诚。

3、 文化和宗教的世界

(1)人类的世界存在于各国、各族和各方,换句话说,就是在文化之中,这是神清楚明白的心意。人类的文化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程度上都表现出宗教性。宗教和文化之间的区分远比人们常常渲染的区分模糊得多。所有的宗教都存在于文化之中,渗透并塑造文化。由于这个原因,宗教也像所有的文化一样有一种根本的模糊性。
(2)宗教中至少有三个因素彼此纠结,表现为文化现象。首先,由于所有的人类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创造的,并且领受了神的普遍启示,那么任何一种文化的宗教元素中都有一些证据表明神的启示工作。但是其次,由于所有人都是罪人,神的这种启示也会因我们故意的不顺服而被曲解和败坏,这同样也会表现在一些宗教形式上。最后,因为撒旦也在这世界上活动,在所有内植于文化的宗教中都会有一些撒旦欺骗和罪恶的元素。简而言之,就是所有的宗教都有可能包括神真理的元素,可能满受罪的压迫,可能成为撒旦捆绑和偶像崇拜的系统。
(3)所有跟随耶稣的人都会经历两种归属的挑战:我们是基督徒,属于耶稣,但我们也发现自己属于一种因出生或环境而形成的文化。我们所遇到的挑战就是,尽管我们无法逃避这样一个双重归属的事实,但我们是蒙召出来唯独立约忠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4)西方基督徒面对这种“双重归属”的挑战,既作为耶稣的门徒,又生活在消费主义和军国主义(推崇武力)的文化中。他们需要意识到,这些在他们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偶像崇拜和类宗教具有怎样的力量,也需要意识到在不知不觉中宗教混合主义和文化偶像崇拜会怎样败坏信徒。
(5)还有一些其他文化中的人,原先和基督教并没有接触,但现在跟随耶稣,与此同时却仍生活在原有的宗教文化传统之下。这些人信实地跟随耶稣,也同其他信主的人以小组形式聚会,过一个以耶稣和圣经为中心的团契、教导、敬拜和祷告生活。与此同时,他们也在自己出生的群体中过他们自己的社会和文化生活。
(6)不管是西方社会还是非西方社会,在各样不同宗教和文化传统底下跟随耶稣都需要有仔细的圣经、神学和宣教学考量。宗教混合主义的危险是整个世界面对的问题,同样,谨慎并忠于圣经的处境化宣教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我们蒙召要仔细分辨任何一个宗教文化中的元素到底是神普遍恩典和祝福的记号,还是偶像崇拜的表现。

4、 罪与救赎的世界

(1)我们是一群不完全的、罪恶的人,生活在一个不完全的、罪恶的世界。我们的会议讨论了这种破碎关系所涉及的几个主要方面:全球化的负面效果、不断持续的全球贫困和经济不公平、人口增长和大城市中心的挑战、自然环境的破坏和人为原因造成的气候变化(这已经影响到了世界上最贫穷的人)、艾滋病的肆虐、暴力文化弥漫整个社会(从国内到国际都是如此)、核灾难的威胁、恐怖主义的危险及其潜在缘由、伦理和宗教的分裂如火势蔓延。
(2)在思考将整全的福音带给全世界是什么意义的时候,无论任何一种宣教神学都必须将这种全球化的事实考虑在内。当谈到“世界”时,我们不能仅仅想到“所有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们还必须从处境化的角度思考这世界中所有影响个人生命的事物,形成这些事物的社会结构及其依靠的实际环境。
我们的宣教呼召所要求的是,更加谨慎明智地消费,更有创造力的生产,如先知一样去责备,支持并鼓励那些受到世界不公正待遇的受害者。在我们支持“弥迦挑战 ”运动,使政府承担起责任“消灭贫穷”的同时,我们也要致力于在自己的生活、教会、社团、国家以至世界中“消灭贪婪”。
(3)教会是创造之神和救赎之神的子民,因此也是在一种双向模糊的状态中生活,即我们都是堕落的罪人,与这败坏的世界有份,也常常有份于这世界的败坏;但同时我们也是被救赎的人,在这世界中活出一个被救赎的生命。我们为这已实现的救赎事实做见证(就是十字架和复活的信息);通过圣灵运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为神持续的救赎大能做见证;我们也为万物最终得赎的盼望做见证。
(4)我们有盼望,但我们的盼望不在于自己能够做什么来最终修复这个世界,而在于神通过基督已经得胜,应许新天新地,在其中曾被破碎的万物都将被更新。

结语

作为洛桑会议的神学工作小组,我们向所有同我们一起等待分享羔羊婚宴的神的子民提出这些反思、问题和挑战。这样从各族、各国、各方中被神买赎的人将与众天使一同唱诗敬拜耶稣。这样我们将看到整全的福音通过基督得以成就,这样我们将会看到千千万万不计其数的生命被救赎,看到每一个文化被洁净改变,看到万物的更新。最后我们将与“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一同说:

“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 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
直到永永远远!”
(启5:13)
——————————
1 本文为洛桑神学工作小组(TWG)经过三次研讨之后作出的全面报告的精简版。本刊限于篇幅而略有删节。全文见国际洛桑网站。转引自国际洛桑网站:http://www. Lausanne.org。
2 约翰·斯托得,《独排众议的基督》  (John Stott, Christ the Controversialist), London:Tyndale Press, 1970, p. 127。
3 《洛桑信约》 ,第五节。
4 耶稣的跟随者继续留在他们原本的宗教文化中——见第三部分3 (5)、(6)。
5 同一样东西用不同的词说两次。

第三届洛桑会议中国应邀代表的代祷信

以推动普世教会合一与宣教著称的、全球性的基督教会议“第三届洛桑大会”召开在即,从第一届洛桑大会中国教会没有一位代表出席,到第二届洛桑大会为中国教会空出200个座位,表明普世教会虚席以待,盼望中国教会能够参与到普世教会的团契。从那时起,世界一直在呼唤中国,中国教会200多名应邀代表终于做好一切的参会准备,渴望通过参加洛桑大会,促进中国教会与普世教会的合一,迈向普世宣教,带来中国教会自身的成长成熟。但非常令人遗憾的是,各地的参会代表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种种拦阻,从被找谈话、被严格监控到失去行动自由、被粗暴对待,甚至遭拘禁,逐步升级。有的参会代表护照被没收,有的在海关遭拦截,大部分参会代表受阻不能成行,至今只有三位离境前往开普敦。

我们特别恳求众教会的弟兄姊妹,为下列事项恒切代祷:
1、为政府相关部门的依法执法代祷。让他们尊重参会代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出入境的权利与自由,对今明两日即将出境的众多参会代表予以放行。
2、求神赐给在上掌权的政府官员智慧,使他们能够与教会牧者沟通协商,以这次的事件为契机,从根本上制定出落实宪法所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消除政府与教会间长期存在的张力,促进和谐政教关系的建立。
3、求神为中国参会代表开路,使中国教会能够参与全球性的基督教洛桑盛会,恢复与普世教会的连接。
4、为中国众教会的合一与宣教祷告。求主使中国众教会在基督的身体里,彼此相爱,彼此配搭,共同建造,让中国教会“兴起,发光!”成为这个世代的“光和盐”,带给国家和民族深切的祝福。
5、为国家和民族祷告。求主使我们的国家能够敬畏神,使我们的民族为神所用。
6、为第三届洛桑大会顺利召开,并完成神所托付给大会的使命而祷告。
7、 此次洛桑大会本在第一天晚上(当地时间10月18日晚)安排特别时间,让全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教会。但目前,由于大多数参会代表被拦阻不能出席,请大家为洛桑如何安排此段时间特别代祷。

我们的祷告:
亲爱的天父,此刻我们奉主的名扬声向你呼求:
亲爱主,我们先来为自己祷告。为我们所受到的不公正的对待祷告。天父,求你给我们一颗谦卑柔和的心,如你一般柔软的心肠,伏在你量给我们的环境下。主啊,求你亲自赐下医治和安慰,让我们这一群人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就心里欢喜。是的,主,你的喜乐一直环绕我们。主,求你赐下智慧与成熟的应对方式,也使我们刚强壮胆,让我们知道“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天父,求你悦纳你儿女的竭力忠心。我们愿意坚持到最后,定意顺服你的呼召。求你来成就我们的心愿。也求你自己来为我们敞开无人能关闭的门,带领你所爱的中国教会,在你的爱里与普世教会团契,共同承担世界宣教的大使命。
主啊,即或不然,我们仍然相信你“美善的恩赐和全备的赏赐”,愿意在你里面接受最后的结果。

亲爱的天父,我们要为逼迫我们的人来祷告。主啊,君王的心如垄沟的水,在你手中随意流转,求你来改变在上掌权者的心,让他们不要使自己成为你旨意的拦阻者。也求你怜悯那些具体执行的人,他们在其中失当的言行,恳求你饶恕,也赐给我们一颗饶恕的心,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亲爱主,我们也为中国教会的合一与宣教来呼求。主啊,恳请你透过这次洛桑大会所引起的一系列事件,再一次带领中国教会走向更深更广的合一。就像2008年,你借着汶川地震,拆除众教会的藩篱和阻隔,你让众教会在你的真理和恩典中走向合一。唯有当众教会不再只顾自己的事,放弃各样争执,使我们彼此的差异成为丰盛的祝福,坚定地走合一的道路,中国教会才能更加成熟,担当起宣教的使命。主啊,愿神圣复兴的火点燃中国大地!

亲爱的天父,我们要为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来祷告。主啊,我们相信在你自己伟大的国度计划中,中国定要接过福音的棒。我们知道你爱我们的民族,你在不断呼唤中国心归向你。作为你的儿女,我们愿意被你使用,愿你的真光照亮中国大地,以仁爱与和平医治安慰受伤的灵魂,以公平与公义充满神州!

亲爱主,最后,我们要来为第三届洛桑大会祷告。当全世界的基督徒领袖聚集的时候,求圣灵大大地浇灌下来,充满整个会场,让每一位参会代表都行在圣灵的光中。主啊,求你保守大会各项议程能够顺利进行,赐给与会者合一的灵和属天的智慧,共同寻求普世教会下一阶段的宣教异象。主啊,恳求你兴起普世教会,让教会成为这个世代的良心,为你发出真理的声音。主啊,也把大会的整个会务和组织工作仰望在你的恩手中,愿你保守眷顾。愿每一位参会者都得着从天上来的激励与召唤,当他们回到各自的工场时,奔跑更加有力,目标更加清晰。主啊,愿你大大使用第三届洛桑大会,在全球范围内成就你大而可畏的旨意!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2010年10月15日(北京)

第三届洛桑会议中国应邀代表的公开信

第三届洛桑会议于2010年10月17日至25日在南非开普敦召开,全世界近200个国家的4000多位代表出席这次全球性基督教会议。洛桑会议组织者向200多位中国家庭教会基督徒发出参会邀请。最近,政府有关部门对应邀代表进行劝阻、监控、拦堵、拘留、海关拦截,结果造成绝大多数应邀代表未能赴会。针对这一事件,我们决定发表此公开信,以表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

首先,家庭教会是中国教会的主体,是独立自主自办的教会。
中国家庭教会在过去几十年里一直持守政教分离的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经历了持续不断的发展。家庭教会分布的范围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陆,从中原到边疆,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其聚会也从几十人在家庭的聚会,发展到写字楼、酒店会议室、教堂等地方的上百甚至上千人的聚会。家庭教会的信徒数量已达数千万人,包括社会的各个阶层,而且仍在迅速发展,已成为中国基督教会的主体。

第二,中国家庭教会教牧同工渴望参加第三届洛桑会议。
第三届洛桑会议是一个全球性的基督教会议,研讨向世界各地推进基督教福音宣教所面临的迫切议题。中国家庭教会作为普世教会的一份子,渴望参加此次全球性会议,与世界各地的众教会聚在一起,探讨如何向世界见证上帝的爱、传扬基督的福音。我们认为参加洛桑会议可以增进普世基督徒之间的友谊,见证上帝对中国的爱,分享过去几十年来中国教会经历的巨大变化。中国教会200多位代表被邀请参会之后,很多牧者和信徒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参与筹备,众多教会和信徒积极奉献支持,不仅自筹了中国应邀代表参会所需的经费,还帮助邻近国家及非洲地区100位参会代表承担了费用,向普世教会见证了中国教会的成长。

第三,政府有关部门的拦阻侵害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信仰自由,严重违背了国家宪法。
当中国家庭教会的牧者和信徒带着满腔热情预备参加洛桑会议时,几乎全部应邀代表都被政府有关部门面谈劝阻。当应邀代表坚持要赴会时,便遭遇到更大的阻拦与压力。有的应邀代表被看管,有的被没收护照,有的代表所在的教会受到冲击,甚至有个别代表遭到行政拘留。有些应邀代表去机场时,被强行拦阻;绝大多数代表经过边检时,被限制出境。这一系列的拦阻行动,侵害了公民的信仰自由,严重违背了国家宪法,而且深深伤害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情感和尊严。

作为基督徒,我们爱上帝,也热爱自己的祖国,深切盼望中国成为仁爱、公义与和平的国家。我们渴望每一位中国人,无论地位高低,彼此相爱,让上帝爱的阳光充满古老的中华大地;我们渴望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我们希望,和平不再只是渴望,而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成为真实。为此,我们呼吁政府有关部门除去对应邀代表的各样施压与限制,避免加剧政府与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我们期盼政府改善现行的宗教政策,建立和谐的政教关系,使教会成为中国社会更大的祝福。

愿上帝赐福中国!

第三届洛桑会议中国应邀代表
于2010年10月15日,北京

被看护日记选/明义

2010年10月15日 周五

今天中午12点半出家门,一走出廊门,就看到两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门口,坐在两个小椅子上看书,一见我出来,马上站了起来,说,您是准备出去啊?和王警察说了吗?我说,他说过,不会限制我的出行。她们跟着我走到楼下的大门时,就又跑过来两个居委会的女士,看来跟着我的这两位已经在第一时间给楼下接应的“第二梯队”打了电话。迎着我来的那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见面就问,您是去哪里啊?我们马上给您准备车。我说我自己坐公交车,你们跟着我就好了;我还不习惯享受专车的待遇。

居委会就在我们楼下,所以说话间又出来一位,介绍说是居委会的主任,一位退伍干部。他表达得倒挺诚实,说居委会本是为本小区居民服务的,他们也不愿意做这方面的事情,但上面的命令是死命令,如果人看丢了,他们负不起这个责任,所以我一定得坐他们的车。在几个人围着我说话的时候,有人已经在给王警察打电话,要他尽快把车开来。看着他们为难的样子,我也不打算自己走了。他们解释说,没有想到你会这个时间出门,司机刚去吃饭。

在等的过程中,这几个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还一直在说,他们也不容易,希望能够体谅他们。我当时的回答是,对于你们具体办事的人来说,我会体谅与配合,但我也希望你们明白:你们所做的事情是违法的,不要误以为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情。一个刚才坐在我们家门口的工作人员说,我刚才坐在你们家门口时,心里很难受,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做这样的事情。我说,是的,如果有一天你出家门时,发现你们家门口也坐着几个陌生人,你会有什么感受?你希望我们这个国家变成那个样子吗?

等到快1点,王警察和司机开着一辆面包车来了,我才认出,这辆车已经在我们楼下停了好几天了。于是,王警察和司机、居委会主任及另一个女性工作人员共计四人陪着我去了单位。从他们的对话中知道,本来进了单位大门就已经不是他们的责任范围了,如果实行所谓“无缝对接”的话,他们这时应该打电话给单位保卫处,将我转给他们继续看管;但好像王警察说,之前与单位联系时,单位说这个人近几天不需要来单位坐班,所以这个人做什么,他们不能承担责任。所以王警察只好接过这个看管的责任。到了办公楼后,他们的分工是:两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楼下,王警察自己贴身跟着我。好在王警察那天是一身便服,所用的车也是非警务用车,当然这都是事先想到的,以免给这个应该是满有自由精神的地方带来什么的冲击。

整个下午,在我与其他人读书讨论的时候,王警察就坐在旁边的办公室里,找了一两本书看。后来交流说,这本报告中国宗教状况的书对他还是有启发的。还真不容易,一直坐到5点多,一行人才从单位回来。
晚上吃过饭,和妻出来在园里散步,一个多年的习惯。两位居委会的女性工作人员,确实也挺辛苦的,一直在过道中站着或坐着,所以也就借着这个机会与我们一同散步。真是有意思的人生一幕,在你的后面有两个人陪着你一同散步;过去的记忆中,似乎只有国家领导干部才会有这种待遇。不过,一会儿就发现,两位女同志跟不上我们散步的步子,于是换了一位小伙子来跟我们。其实我们并非有意要走那么快,不过是习惯而已。但这位小伙子不知怎么理解的,感到有必要让我们知道他是不会让我们落下的,就紧贴着我们走,估计他的前脚尖可以踢到我们的后脚跟了(如果必要的话)。并且他一直在打电话,让我们本想追求的安静散步变得了无意思,只好草草地结束回家,或许正中这个小伙子的下怀,天黑,临回家时没有看到这个小伙子是否有达到目的的得意神色。

回到家在想,居委会就在楼下,一梯队和二梯队的安排还真是比较周密和万无一失的。看了一下家中的表,照原来飞开普敦的计划,现在应该是出发的时间了。

2010年10月16日 周六

今天早上7点45分就出门了,因为上午有圣经学校的课。一出走廊的门就看到四个男性坐在电梯门口的过道中,小桌上摆着烟水及小吃类,地上满是烟头。其中一个人看我出来,在确认了就是他们要看的人之后,马上站起来说你不可以出去。在我进电梯的时候他有想要拦我的意思,这时另一个人马上拉着他说,他可以出去。于是几个人和我一同乘电梯下来。一问,才知道他们都是这几个园的居委会的人员。不知道那个要拦住我不让下楼的人为什么眼中满是敌意,在和我下来的路上,一直说我有六十岁;不知他是想表达什么不满,是不是一晚上没有睡,头脑有点不清楚。那个刚才拉他并和我们一同下来的人说,理解吧,在这里坐了一夜没睡。有意思的是,这位请我理解的居委会的人说,他也是一位基督徒,已经受洗很多年了,目前在海淀堂聚会。愿神保守他。

出大门后,又有几个居委会的人出来,有打电话的,有来和我说话的。 8点左右坐上了之前的那辆面包车,除了司机和王警察外,还有一位居委会的男性工作人员。后来知道,他们倒班的规则大致是,晚上是男性工作人员,白天是女性。大致以早9点和晚9点为交接班时间。真是辛苦啊!坐他们的车去了韦伯大厦,给圣经学校讲课。整个上午,一直到12点多,他们两个人就坐在外间,应该可以听到我讲课的内容。讲课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本没有机会给他们传福音,但神没有错过这个机会,神感动早上来参加晨祷的宋姐留了下来,一直给他们讲福音到10点多。

下午和妻去颐和园散步,这也是我们周六的一个习惯,不是为了借这个专车。不过,还是给他们带来一些麻烦。除了司机和王警察,还有居委会的三个人同行,一男二女。进公园门的时候,他们几个人买了票,这让我一直在那里琢磨这次居委会的开支会有多大。在整个散步的过程中,其中的两位女工作人员离我们的距离始终没有超过两三米,他们恐怕是接受了那天晚上的教训,找了两个身体好一些可以走路的人来陪同我们,因为这两个人与之前的是不同的两个人,真不知道这个小小的居委会里有多少工作人员。散步过程中,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这么个距离基本上只是让我们在听她们之间的聊天,而我们根本没有办法说两个人之间的话。

晚上确认,这次北京准备参加洛桑的参会代表没有一个人出去。那些提前去机场的人,也都被拦在了海关。他们不得不临时住在机场旁边的一个宾馆里,约有二十几个人,多数是北京代表,也有个别从外地来的。心里想,我们这些人的看管被提高级别,恐怕是相关部门不希望我们这些在家被看护的人都赶过去加入他们吧。

2010年10月17日  周日

今天主日,下午要去老故事参加主日敬拜。因为提前就和王警察讲过了时间,所以中午出发还是十分准时的,没有多等。除了司机和王警察,还有两位居委会的女工作人员。本来会有三个居委会的人一同跟我的,只是其中的一个女工作人员由于这两天连续值班,身体不支,已经在发烧,大家都劝她先回家休息,等我晚上回来,她再来顶着会更好一点。从对话中已经听出来,由于这几天轮流值班,天气又趋于寒冷,居委会工作人员中已经有几个人的身体快撑不住了。好在我们这个院中他们要看护的只有两个人,他们说,如果再多几个人,他们实在是看不过来了。我也劝她留下,不过,当她决定留下来不跟我们去参加礼拜的时候,我心里也有点遗憾,心想她失去了一个听到神话语的机会。

到了老故事后,王警察(这几天一直身着便装陪我)和司机在外院;居委会的两位女工作人员就进来和我一同聚会。两个人的警惕性还挺高的,基本上离我不超过三米的距离,无论是我在厅中与人谈话还是在屋里面聚会。这样也好,她们也能够有机会参加主日的礼拜。问她们,她们都说是第一次参加基督教的礼拜。问有什么感受,她们都感觉很好。我说,我们要去参加的那个会其实也不过就是这样。

下午正式聚会开始前,就听到冠辉的电话,说他们在那边的聚会被冲击了,天明和其他三位主要牧者都被叫去谈话。聚会结束后,又听到他说,下午5点叫各自所在的派出所和居委会把这些北京的参会代表带回去,外地的参会代表送驻京的办事处。

敬拜聚会结束后,又开了一个会,直到晚上七点,四个人才陪我一同回来。一路上,明显地感到他们的疲惫,没有人说话,不再像前几天那样好奇地问很多问题。或许他们也在想,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会结束呢?

在通往洛桑会议的路上/魏洪

第一阶段的沟通

5月有幸接到邀请参加第三届洛桑会议,我怀着期待的心情等候这一天。
9月底某一天的上午,家中来了一批不速之客,七个人之多。经他们自我介绍后才知道,原来是区里的一些政府人员,统战部、民宗侨、宗教局、国保、街道好几个部门的负责人竟然都到齐了。
10月9日上午,又来了第二批客人,这次由所属派出所副所长和街道的主任一行五人组成。
10月12日上午,家里接待了第三批客人,还是各部门的负责人,共有八个人。
他们的态度都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地友好,很明显,他们事先对我有了一些了解,谈到了我收养弃婴、流浪狗的事,对我的评价还挺不错。并且还很认真很肯定地说:“你是个真基督徒。”一位官员还特别提到了一些基督徒的见证,他很受感动。
实际上,这一阶段的沟通、接触,我们都是各有各自的目的,政府人员的目的是要我主动放弃出行。我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表示理解,也谈到政府已经越来越开明,如果在五年前,这种交流是不可能的事。当然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也表明了自己的信仰态度,我不会主动放弃参加会议的权利,这是我的原则。我的目的就是要走到机场海关。
对于我来说,平时与他们没有什么接触,若不是因着洛桑会议的影响,如此之多的部门,如此之多的政府官员也不可能兴师动众地主动屈尊到我家里,心平气和地与我谈上一个小时。
洛桑为基督徒与政府搭建了一个沟通的平台。

第二阶段的沟通

10月13日—16日,从北京出关的参会人员无一例外,都在海关被拦截了,理由是国家安全局和宗教局提出的此次出行“将会危害国家安全”,在海关被拦截的二十多名参会人员决定一起通过网络观看开幕式及中国之夜。
整个通关过程中,我们都很喜乐,虽然每次把人送到海关入口,过了一个小时,又再接回来,但却没有对我们的情绪造成丝毫影响。我们知道通不过去,但还是前仆后继地去通关。我们每个人在神的手中如同一个大锤,一下一下地敲击这千年的壁垒。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壁垒会倒塌,但总要有人去做,荣幸的是神选中了我们作他手中的器皿,与他同工。其间,我们向政府递交了一份声明,并向弟兄姊妹发布了代祷信。
10月17日中午,我们正在聚会的时候,由市国保牵头的一队人闯进来,终止了我们的聚会。各区的国保、宗教局、民宗侨、统战部、街道等部门来了许多人,他们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将我们分别带走。

我和另外的两个姊妹被带到了一个极为偏远的地方,晚饭的时候,国保没收了我们的电脑、电话,要求我们不能出院子,不能有人来探视。从这个时候起,我们都被严严地盯住了,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跟着,甚至连上厕所都有人在外边把门。就是在这样的“热情招待”下我们被软禁了38个小时,直到19日的上午,我们的电脑、手机才被还回来,然后我们被送离那个什么山庄。
神使万事互相效力。在这三十多个小时里,先后有几拨人找我“聊天”。已经打过几次交道了,谈起来也自然了很多。我没有走成,心里已经很轻松了,于是祷告求问神,在这里如何给神作见证。聊天中才发现,政府的一些人员对福音的了解几乎为零,原来神是要我给他们传福音!想想看,这三十多个小时,政府官员主动要找我沟通,跟我沟通是他们的任务,他们必须要跟我沟通。从部长、主任、书记到基层的办事员,神竟然为我预备了这么多要听福音的政府人员,竟然给我安排了足够的时间跟他们把福音解释清楚。神爱我,神更爱他们,“有病的人才需要医生”。“人子来是寻找拯救失丧的人”,他要让“坐在死荫之地的人见到大光”。神要让禁锢的头脑开窍,歪曲的意识归正。于是,我怀着“欠了福音的债”的心态,快乐地努力完成这几天神给我的使命,使这些官方的头脑了解真正的福音,了解真正的基督徒。
洛桑会议已经结束了,整个事件被定性为建国以来的最大一次宗教事件,我认为这是神对中国家庭教会的一次大检验:
对于参会的个体来说,面对压力时,是否能站立得稳;
对于教会来说,牧师带领人遭遇特别事件时,教会如何应对;
对于北京的众教会来说,彼此之间的肢体关系、合一关系如何体现;
对于中国的家庭教会来说,可以承载多大的使命、挑起多重的担子?

我们为什么是家庭教会/王怡

各位在秋雨之福教会领餐的信徒,平安。

感谢15日这天,一些弟兄姊妹清晨到我家,祷告、赞美,一整天与我们共同经历在机场的被拦阻。更多弟兄姊妹牵挂我们,为我和其他与会者祷告。蒋蓉师母说,你们就像天使,成为主对我们一家的安慰。

这次政府因害怕家庭教会传道人参加第三届洛桑会议,大规模阻挡本国公民出境。其实质是主的教会“普世宣教”的使命与官方所谓“自传、自治、自养”的“三自爱国”原则的冲突。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先生说,洛桑会议“秘密联络、擅自邀请”中国基督教合法代表(指三自教会)以外私自聚会的基督徒出席,违背了我国“自办教会”的原则,是对“我国宗教事务”的粗暴干涉。
主借着这事件,再次将家庭教会与“三自会”及世界的属灵争战,凸显在每个华人基督徒的面前。之前,“三自爱国会”也向洛桑会议组委会联络,希望参会。但主的教会连接的根基,不是势力和才能(亚4:6),而是共同的认信(弗4:5—6)。《洛桑信约》 持福音派立场,相信圣经权威性和普世的福音使命,“whole gospel, whole church, whole world ”(全福音,全教会,全世界)。这显然与隶属于中共统战部和政府宗教局的“三自爱国”原则直接抵牾。并且《信约》 第十三节说,“上帝赋予每个政府的责任是维护和平、公正与自由,使教会可以顺服上帝、服事主基督、不受拦阻地宣扬福音”,并呼吁教会“深切地关注那些遭受不公正囚禁的人,尤其是那些因着为耶稣作见证而受苦的人。我们承诺,要为他们的自由而祈祷和努力;同时,我们也不因他们的遭害而胆怯”。

因此,那些被执政党指定的“中国教会的合法代表”认真读此信约后,无法凭信心、凭良心签署它。这显明他们乃是站在撒旦的会中(启2:9),僭越在摩西的位子上(太23:2)。他们为了属世界的“我国宗教事务”,而不敢与全地奉主基督为独一元首的儿女们认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三自会”是国家垄断的宗教行业公会,是屈从于政治势力的事业单位,而不是主基督的教会。因为“教会”的本质不是一个有形组织,而是一个在万国、万族、万民中被拣选出来,并承认一个看不见的基督国度的属灵的圣民群体(约18:36)。
同时,即使在全国三自系统中,也只有一间一间教堂(宗教活动场所),却没有一间作为独立社团法人的“教会”。所有的教堂,都被邪恶的行业公会控制着。因为撒旦的诡计,就是要消灭“地方教会”。事实上,在今天的中国,唯有家庭教会中才有真实和独立的“地方教会”。

今天,为什么我们仍然坚持家庭教会的道路;为什么要警告那些被掳于“三自会”的信徒快快脱离在“伯特利和但”拜耶罗波安的金牛的罪(王下10:29);呼吁他们明白圣经,渴慕真道,免得耶和华的民因无知识而死亡(何4:6);为什么要警告那些在“三自会”中走该隐的道路,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2:17),又往巴兰的错谬中直奔(犹1:11)的假教师们彻底悔改;又为什么要为那些在“三自会”中因软弱而受良心责备的肢体和工人们求主怜悯,赐下胜过世界的信心,好叫他们向主归正,至死忠心,得着生命的冠冕(启2:10)。
简言之,是基于我们对以下圣经教导的确信和对历史事实的认知。

1、十诫的第一诫,“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

新妇只有一个丈夫,教会只有一个元首,灵魂只有一个君王。真正明白这一诫命,并对此认真的信徒,在任何对我们生命的主权垂涎三尺、希望分一杯羹的要求面前——无论这要求是来自妻子、父母,还是来自国家、政党;无论是流着眼泪,还是带着枪炮——我们的回应,都只有这一句话,耶和华神说,“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教会一旦在圣道、圣职、圣礼上沦陷于情感,依附于势力,屈服于政治,教会就将敬拜归给了假神。教会就失去了基督的新妇最美、最荣耀的品质,也即圣洁,以致不再是主的教会。

2、政教分立:“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

上帝一面授予政府佩剑的权柄(罗13:1—13),管理外在的身体秩序与和平;一面授予教会天国的钥匙(太16:19),传讲福音,施行圣礼,判断属灵的事务,成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政府无权干预和判断公民的信仰及教会的教义、圣职、崇拜和福音的宣讲。我们不接受无神论政党的统战部和政府宗教局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干涉;不接受主的教会之上有“业务主管部门”;不接受“宗教事务”构成政府职能的一部分。换言之,宗教事务永远不是“我国”的,也不是“美国”的或“南非”的;真宗教(敬虔)是属乎主基督,属乎全地,也属乎每个信徒的良心的。
只要政府尚未改变“政教合一”的模式,仍将宗教事务视为政府内部事务,仍粗暴侵犯教会的天国钥匙,仍不允许地方教会在民政部门独立登记;我们就命定要效法王明道、袁相忱等前辈圣徒,至死持守家庭教会的立场。一面顺服政府合法的、普遍的行政管理,尊重政府佩剑的权柄;一面以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无论得时不得时,都要传福音(提后4:2)。因为人可以被捆绑,神的道不被捆绑(提后2:9);仆人可以被杀,但恩主已经复活。

3、大使命(太28:18—20;路24:46—48)的托付。

这是主权的上帝赐给教会传福音到地极的属灵权柄和责任,意味着属灵的基督国度高于地上的任何民族国家。因为基督没有护照,信仰没有国界,真理没有肤色。没有西方宣教士,哪来的中国基督徒?因此,我们坚决反对三自的“自传”原则、“定片、定点、定人”的诡计和所谓“宗教自主”的方针。持续半个多世纪的“三自爱国运动”之所以是一场敌基督的运动,正是因为它否定大公信仰,否定高于国家的基督国度,而企图建立一个依附于政权的“民族主义教会”。 这是撒旦的阴谋,为要在中国拆毁主基督的教会;但主的意思却是好的(创50:20),借着持续半个多世纪的逼迫,反而兴起、成全和保守了家庭教会。

 4、几十年来“三自爱国”运动的历史和现实。

许多组建、领导和参与其中,并控诉、迫害主的教会和同工肢体的假仆人、假教师,至今仍是各级三自会(和协会)的主教、领袖和牧师,迄今没有悔改并转离他们的恶行。他们继续倡导“因爱称义”等异端教训,在全国三自系统提倡宗教混合主义的“神学建设”;许多地方的三自会继续在帮助当地政府逼迫家庭教会,充当可耻的犹大——我们甚至不敢在这致命的罪上为他们祈求(约一5:16);他们也继续接受政府对传道人的审查和金钱资助;不断组织“政治学习”,接受外邦人的领导和教训;继续在会堂唱红歌、挂国旗,认同国家崇拜。这一切跟随迦南宗教、屈服巴力淫威的背道行为,都是真信徒应当反对并为之心急如焚的。

有人说,我们也要爱他们。是的,你们若愿走在家庭教会的道路上,承受逼迫和“不自由”的代价,努力传讲整全的福音,努力遵守主的道,行在光明中,爱弟兄的心,没有比这个更大的(约一2:6—10)。
什么是真正的“宗教自主”,就是唯独以基督为主,以圣经为主。在基督以外的任何“自主”,都是对主的叛乱,是出于那恶者。什么是真正的“自传、自养”,就是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基督和撒旦有什么相和呢(林后6:14—15)?

所以众长老和你们一起持守《秋雨之福教会信仰告白》 ,其中第五条说:
“我们领受中国家庭教会的传承,坚持基督耶稣是教会唯一的元首,坚持政教分立的原则。”
弟兄姊妹们,唯愿恩主使用我们的性命,唯愿我们在这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约一2:8)的世代,能像马丁·路德一样说:这就是我的立场,一步也不能后退。

靠着恩典与你们一道
向主尽忠的仆人王怡 ,

写于2010年10月15日

 

——————————

1  转自成都秋雨之福教会《每周牧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