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效法世界”:辨别与更新基督教组织的灵性/戴永富

编者按:在这篇长文中,戴永富老师分析了世俗的权力观和成功观渗透进教会和其他基督教机构中所带来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辨别和更新基督教组织灵性的七种指导性方法。这些分析和建议为我们反思何为健康的团契生活提供了重要参照和借鉴。需要指出的是,这篇综论性的文章并不针对某间具体的组织机构,读者请勿对号入座。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目录:

一、 绪论:基督教组织的属灵性质与问题

二、认出并更新组织的灵性之指导性方法

(一)组织是否以基督及效法耶稣为核心灵性?

(二)组织的纵向层面(组织与神的关系)有何表现?

(三)组织的横向层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何表现?

(四)组织的传统观是什么?

(五)组织的成功观是什么?

(六)组织有没有体制的受害者或弱势群体?

(七)组织有没有良好的自我批判或更新管道?

三、结语:理想与现实之间

 

一、 绪论:基督教组织的属灵性质与问题

神是反肉体的,最反肉体也最能战胜属灵执政者的是神自己,因为神的思想与堕落现实的精神南辕北辙。神的思想和旨意的化身,即神的道,成为了肉身,因此只有基督才能吞没死亡。所以反肉体的价值体系并不抽象,因耶稣是它最完善的载体。基督在世上成为属天价值的载体,开始逆转了肉体精神的蔓延。基督复活后,他的生命和思想通过圣灵充满人。耶稣的灵所充满的人,成了不被肉体和属灵执政者奴役的新人类,而这是耶稣在世上的身体或教会。教会可以说是属天价值观在世上的“繁殖”管道。换言之,教会从主那里接受神的话与圣灵:神的话语是基督自己的思想和精神,而圣灵是神把信徒与基督联结起来的同在。有圣灵和神的话的教会因此是新创造的体现。就像耶稣自己的生活一样,新现实通过教会进入并开始更新旧现实,所以教会有新天新地的种子,也是新天新地的预告与缩影。因此,教会有义务成为光与盐,拒绝被这反创造的世界同化。

然而,由于在世上的教会还不纯洁,教会不但会犯错误,有时甚至扮演着被属灵执政者渗透与利用的角色(参Dawn 2001)。有的教会堕落得尤为严重,甚至沦为那需要被救赎的世界的一部分。在教会之外,当世人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脆弱性和世界的奴役性结构时,他们努力使用各种途径(比如教育、道德、宗教、社会改革等等),力图冲破肉体世界返回伊甸。但肉体、属灵执政者、世界在人生中的彻底统治可见于此:连人对付或改变世界的奴役之方式也受操纵。人想改变奴役,反被奴役改变;想利用命运,反被命运嘲弄。在世上,属灵执政者借用表面上能解决问题的良方还击人,更厉害地奴役人。教会内的情况也相似:由于罪性还在信徒里面存在而信徒不愿舍己背起十字架,他们常忘却神所赐的救恩与十字架的道路,想回到伊甸之外,用肉体的方式解决肉体产生的惧怕和需要。在没有高举十字架的前提下,教会用抵挡真理的方式持守真理,用荣耀自己的手段荣耀神。

教会的堕落比起社会的堕落更为可怕,因为信徒善于利用各样听起来美好或合理的属灵概念或言语,遮盖自己与属灵执政者的沆瀣一气,从而陷入更严重也更难察觉的欺骗中。再说,社会和教会里面那些被用以解决软弱和其他各样问题的途径(比如培训、管理、宗教活动等等),反倒被更大的黑暗势力所利用。可悲的是,无论教内还是教外,那些社会或教会变革的倡导者反而为虎作伥,有意或无意中充当属灵掌权者的马前卒。但教会若不能正其身,如何正世界?身为十字架信息的管家之教会,有义务拆穿属灵执政者在教会内外的骗局,虽教会自己也经常受骗。教会要始终警惕和不时做诚实谦虚的自我省察:自己有没有把自身及自我肯定的需要(而非基督)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毋忘,“审判从神的家开始”(彼前4:17)。<1>

教会所面临的以上危机,务必叫信徒珍惜并勤于使用神所赐给教会的辨别诸灵和自我更新的恩赐。虽然教会有时难免堕落,但教会有神的话和圣灵,所以每个信徒都拥有自我省察、自我批判与自我更新的条件和义务。靠着圣灵,信徒务要“察验什么是主所喜悦的。不要参与暗昧无益的事,倒要把它揭露出来。”(弗5:10—11)。这是神委托给信徒的先知功能:虽当下特殊启示或圣经已写完了也已无先知职分了,但就是因为信徒手中有比先知时代更完备的启示与被耶稣基督的灵充满等条件,所以每个信徒理应更有勇气地履行先知义务,而这也包括:教训、责备、矫正,以公义训练人(提后3:16),成为在教会内外的良心,使教会努力成为圣经的载体。但因为审判要从神的家开始,信徒要先清楚属灵执政者在教会内部的搅扰和伏击的种种方式,并呼召教会靠神的力量悔改而更新。信徒让教会自我省察与更新的最主要渠道之一是,通过省察所谓的组织灵性或“软件”,即支配一个组织的传统精神或灵性是什么。我在这里所讨论的“组织”,既指教会本身,也包括身为教会的事奉延伸的各样组织,如慈善机构、宣教机构、学校、大学、神学院和各样事奉组织或团契。

信徒有义务揭露组织或制度的偶像崇拜灵性(Wink 1992, 166),也就是使信徒重新陷入肉体精神或自我中心主义及其各样后果(比如英雄主义、凯旋主义、面子主义等等)的灵性。所谓组织或机构的灵性,至少包含三个组成部分:支持组织的自我认同的理论基础(或者组织的自我认识)、组织的工作精神或氛围,以及与组织的自我认同相应的一套实践。三者是相互加强的,例如:组织的行为或实践不但受制于组织的思想,也会改造思想及逐渐形成组织的工作精神。再者,通过其灵性,一个组织好像拥有了自己的思想、意志和行为而像一个位格或人似的,所以我们可以用评价人的一些道德概念(例如好、坏、圣洁、邪恶等等)来评价一个组织。这不是说一个组织会变活,而是肯定组织的相互性动态:组织一方面反映出组织领导与成员的精神与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属灵力量也利用组织来支配组织里面的人。

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辨别并更新基督教组织的灵性的几种指导性方法。我们在辨别诸灵时可能发现,有很多本属肉体或来自属灵执政者的灵性寄生于基督教机构中,使后者难免在事奉神时也帮世界的忙,在造就人的同时也绊倒人。因此,信徒不仅要辨别,也要更新基督教组织的灵性,使之更符合新现实的样式。下文将表明,这种辨别和更新的过程,其实离不开信徒“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弗6:13)。我们也会发现,只要教会还在这堕落的世上,基督徒的生命本质上是一种属灵争战。

以下是辨别诸灵并更新组织灵性的几种基本条件。但我们首先要注意:第一,不能说以下的条件是完整的,这里只列举一些根本条件而已;第二,以下条件也可用于评估和更新每个信徒的灵性;最后,以下条件最适合用于福音使命比较明显的组织(如教会、神学院、基督教学校、宣教机构等等),其他的组织(诸如基督徒所拥有的商店、公司等等)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虽然它们对神的福音使命也有责任。

 

二、认出并更新组织的灵性之指导性方法

(一)组织是否以基督及效法耶稣为核心灵性?

任何声称自己是个基督教组织的机构,理应要高举基督及他的生活方式,否则它要么名存实亡,要么表里不一。“基督教的”或“属基督的”只能用于解释以耶稣为主的组织,而承认基督是主,等于说唯有基督及其死与复活,而非这世界及其生活方式,才是人得救的源头与生活的规范。所谓基督教组织的灵性,就是那把这信仰宣告体现于组织里面的日常运作之精神和哲学,使得组织的生活变成基督徒成圣效法基督的一个操练或实践领域。以基督为中心的灵性,包含以下三方面的表现:

认知或理性方面。因为基督是道成肉身,所以,以基督为中心的组织是热爱和重视学习神的话的组织。照此,基督教组织理应要成为重视学习的团契。在这场属灵争战中,神的话是信徒手上的一把宝剑(弗6:17),而神的宝剑对信徒在面对罪恶与属灵执政者时的攻守之势发挥绝对作用(Arnold 2011, 462)。属灵争战的攻势是指信徒用神的话传讲福音、批判时弊、光照黑暗,使自己和他人悔改而成圣,而守势是指信徒根据神的话抵挡属灵执政者的公开攻击与渗透。总之,以基督为中心的灵性也是以神的话为中心的,而这意味着信徒热爱学习对神的话的有系统总结(即神学)。照此,反知识倾向的各样表现(比如对经验和感情的极端注重、实用主义精神、对学术性事物或新思想的排斥与恐惧等等)是属灵执政者削弱基督教组织的“凶兆”。反知识会减弱教会的免疫力和辨别能力,因没有客观真理为依据,教会很难认出仇敌的明枪暗箭。信徒既要学好圣经与神学,也要持守并传讲纯正的教义(多2:7)。

此外, 学习不只积累知识,也重塑思维;不单充实头脑,也会改变视角。什么样的学习才能重塑思维而不仅是积累信息呢?

首先,正确学习圣经离不开掌握圣经整个故事的基本情节(创造—堕落—救赎或再创造—得荣耀)及其神学意义,然后可以真诚用这情节当做重新解释世界及自己人生的叙述性框架。其次,学习圣经也是要更清楚理解耶稣在圣经中的中心地位,亦即通过耶稣及其死而复活,信徒不单可以明白圣经的内容,也深刻认识神和认识自己与他人。再者,学习的目标是令信徒拥有并使用颠覆性思维。连基督徒的理性也需要被钉在十字架上,信徒以十字架的颠覆性逻辑检验一切。如此,信徒能更敏锐辨别诸灵:觉悟到那些表面上被多人肯定的事未必讨主喜悦,而那些表面上被多人唾弃的事,可能是让自己能过合神心意的生活。

拥有良好的基督教思维的特征是严谨的神学思考和判断,但严谨在此不是教条主义,而是在真理的认识上和判断事物的过程中认真且不马虎。严谨的思考离不开舍己,因人的倾向是走捷径、主观、不爱动脑筋、只想听道却不愿多思考。

最后,学习也是改变信徒或组织的自我认同。为了抵挡属灵执政者的诡计,信徒“要戴上救恩的头盔”(弗6:17),意即信徒要以基督拯救自己的工作解释自己的人生,也提醒自己在基督里的新自我认同(Arnold 2011, 461)。信徒及其组织不是被世界定义,乃是被基督及他的十字架定义。总之,转化性学习把学习者钉在十字架上,在自己根深蒂固的信念不断被推翻的同时,信徒或组织能以圣经当作解释自己人生的标准(而非反之),也能不断适应基督的颠覆性思维。

精神方面。组织的总体氛围或灵魂是否体现基督自己的精神,使人在组织上事奉时可以更爱慕、信靠、效法基督吗?就这一点,信徒要反思这些问题:组织的工作氛围是什么?所体会的精神主要是基督还是其他非圣经的精神?组织的生活是否以非基督(虽未必是坏事物)为指导性精神?组织里面的领导和同事是像基督自己的精神的载体,还是其他角色(比如管理者、英雄等等)的精神之载体?

其他精神,即使看起来很好(比如效率、自由、严格纪律、批判精神等等),若不以基督的精神为基础,就会给掌权者提供一定的属灵空间。组成基督教组织的信徒们还是很软弱的罪人,所以他们一旦不关注基督,他们的自我中心主义与堕落的环境很容易借着那些看起来是无害的事物兴妖作怪。但基督徒不必总是怀疑或老是攻击圣经里面没有明显说明的新东西(比如先进的行政管理方法等等)。只要信徒高举基督和十字架,信徒可以自由使用各样美好之物,因各样美好的赏赐都是从神来的(雅1:17)。警惕不等于满腹狐疑或缩手缩脚,警惕可以和自由并存。

实践方面。无论组织事奉和活动或决策过程和内部运作,都要与基督的样式相称,也积极体现耶稣的精神。这意味着为了能在属灵的枪林弹雨中站立得稳,组织里的信徒要“用真理当带子束腰”(弗6:14)。这意味着信徒爱说真话(Fowl 2012, 205;弗4:25),因属灵执政者的诡计离不开谎言。但真理在此也可以指福音(Arnold 2011, 452),因此,以真理束腰也是指根据福音的内容和精神说真话。这不但关系到信徒的宣教,也是指信徒在基督之灵的同在中敢于揭露时弊和罪恶,不怕指出一切不符合基督的精神之言行,拒绝曲意逢迎和明哲保身。但这并非出于好斗,乃是不愿违背良心或不想看他人被属灵执政者坑骗的决心。

组织也需要培养出效法基督的颠覆性实践,虚心做到那些遭世人忽视或轻看的事(比如传福音、好善乐施、解衣推食、为了让人听福音或学习神的话而牺牲个人的安逸、服务被社会所抛弃或白眼的罪人和弱势群体等等)。这是等于在抵挡属灵掌权者的诡计时,基督教的组织“披上公义的胸甲”(弗6:14)。公义在此是指正直而真诚的生活方式(integrity),即拒绝过一个表里不一或所信与所行不符的生活。所以,披上公义的胸甲等于真诚活出福音,言传身教基督的人生哲学。胸甲是保护心脏的;身体其他部分的创伤未必致命,但胸部若没被保护,后果会要命的。由此可推,仇敌最致命的诡计是使信徒及其组织忽视其良心,或没有保护自己的心的纯洁性(箴4:23)。心之正直性和纯洁性,取决于人是否只委身于一个终极目标还是心怀二意地事奉两个主(如基督和名誉、财富等等)。委身于独一真神,不容许信徒为了自己的安全或幸福而脚踏两只船。许多信徒一方面告诉自己和他人他的基督徒身份,另一方面根据敌对基督教的价值观而生活。

当基督教组织及其成员对明显不符合基督的样式的言行睁只眼闭只眼,他们已开始出卖自己的心而引狼入室。如此,负责讲道和教导事工的信徒要战战兢兢,因为讲话很容易,行出来难;批评人容易,谦卑省察自己不易;揭露他人的欺骗容易,揭穿自欺难。不谨守自己的心的纯洁性,等于在信仰生活上首鼠两端或吃里爬外,也是搞属灵“婚外情”。信徒被神的话约束的良心,高于任何违背神的话的组织之权威,这就是宗教改革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信徒虽有服从教会权威的义务,但教会一旦出卖自己的心,信徒要听被神约束的良心,而不愿为了一点点安全感或个人安逸而把长子的名分出卖了。基督徒都是祭司,故他们有义务奉献毫无瑕疵的祭品;信徒所能奉献的最大祭物是自己,而最好的自己就是良心无愧,内心纯洁的自己。

 

(二)组织的纵向层面(组织与神的关系)有何表现?

组织里的信徒的健康灵命与为主作见证的能力,取决于他们是否得到来自神自己的恩典供应。这体现为以下方面:

组织的自我认知和精神上。组织的事奉目标是否荣耀神或以神为主?几乎所有的基督教组织可能认为自己的事奉是为了神的荣耀,但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内心的自我中心主义与外面潜移默化的诱惑,事奉的目标会逐渐失去其原来的核心价值,而把其他事物(比如数量、效率、财物等等)当作新的焦点,这些事物表面上看起来积极正面,却借着人的罪暗中把神推到组织生活的边缘。再说,从福音的角度看,只要信徒还在世上,荣耀神就不能不通过失败和苦难的经历;在受苦和失败中学习顺服和荣耀神,会使信徒更关注那不能被剥夺的恩典,就是神和他的救恩,而用更清醒的态度看待那些虽好但不是最重要也不会长久的事物。

实践方面。组织或信徒需要拥有良好的灵命操练(结合读经与祷告、门训小组事工、集体祷告等等),而灵命操练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信徒给圣灵的充满提供更大的心灵空间,让圣灵可以把神的话镂刻于信徒心上。照此来看,灵命操练是圣灵用以帮助信徒吸收和消化神的话的方式(这就是为何灵命操练不能与读经分家;所有操练方法最好是以读经为出发点)。灵命操练是信徒在抵挡属灵执政者时“拿起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弗6:17)的表现。神的道被称为圣灵的宝剑,因没有圣灵的光照、加强和把神的话刻在信徒心版上等工作,神的话不会在信徒的生命中起作用。只知如何在理论上理解或熟背圣经是不够的:首先,撒旦也明白圣经的内容,并能利用圣经的话误导信徒。其次,基督教组织的信徒们,其自我中心主义还没完全消失,所以他们很多时候倾向于利用圣经及神学信仰来支持自己的错误与偏见。不但如此,信徒也会利用正确的圣经信仰当作自命清高或自作聪明(实质上是等于把自己当偶像)的资本。这种肉体的习性需要被灵命操练洁净和根除。

在抵挡属灵执政者的诡计时,非常重要的实践是多祷告(弗6:18)。祷告在属灵争战中是一个综合全面性的实践,也就是说信徒对其他属灵武器的有效使用,取决于信徒有没有多祷告(Arnold 2011, 463;Fowl 2012, 208)。何以言之?因祷告提醒信徒神与自己同在,自己也在神面前活着,而这种提醒是信徒保持属灵警惕的基础(太 26:41)。再者,祷告的我们通过谦卑和信靠的心态会领受神的大能与智慧,所以祷告所培养出来的心态与英雄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格格不入。此外,通过代祷,信徒学习不被自己组织和自身的需要所缠绕,也学习更多关注其他组织和信徒的需要。如此虚心而无私的祷告,也与属灵执政者诡计背后的自我中心主义冰炭不同,它好比那能立即浇灭火箭的水。那么,虽说祷告是属灵争战中最基本的实践,更确切的说法还是:读经加祷告(即被圣经光照的祷告,消化圣经的祷告)是最关键最基本的实践,是武器中的武器。因此,最好的祷告法是把所读所默想的经文,当作信徒的祷告内容的根据,如信徒通过赞美、感恩、祈求和认罪回应圣经的话。为了能培养这种习性,也为了能让我们的祷告被主使用(让主通过我们的祷告为受苦的弟兄姊妹代求),信徒可以学习用《诗篇》祷告。

总之,基督徒在世上所从事的是一场超越他们力量的属灵争战,信徒凭自己的能力绝对没办法打胜仗。读经祷告就是信徒领受神自己和他的能力的管道,因而,打仗的其实不只是信徒,而是神自己通过他在世上的儿女。

 

(三)组织的横向层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何表现?

也就是说,组织里面弟兄姊妹们的关系(包括领导与成员的关系、同工之间的关系等等)以及组织和组织外的团队的关系,是否反映出耶稣自己的心态以及耶稣所实现的新约团契的样式?以下是相应的几点观察:

1.组织的等级是否太明显?

符合基督教的领导体制是仆人式领导体制。在任何组织中,等级和权威是免不了的现象,但凶多吉少的是当组织信奉家长制,同工们就没有参与决策。其他的危险是当等级的不同意味着尊严上的不同,对等级更高者百依百顺,对等级更低者目中无人。这样做等于在基督教的组织里面,引进了与福音的仆人式领导南辕北辙的封建主义作风。其他要防备的是,等级高与等级更低者没有亲密关系或缺乏互动,譬如:教会领袖对同工会友缺乏教牧关怀与开诚布公的交流,因而关系逐渐疏远,对他们的生活和挣扎不清不楚,也很少听取他们的意见。这样下去就让家长作风在教会里面滋长了:教会领导团体成为“会友的父母官”,单方面或不考虑实际情况和需要地给会友做决定。家长作风的逻辑是:“我比你更明白你的需要,你听我就可以了”。神学院和其他组织也容易出现这种现象。

当然,出于教会领袖接受了更多装备、也更有时间研究神的话语这条件,领导班子有时难免为会友做那些会友们不能完全明白或接受的决定,故而教会不完全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然而,圣经呼召信徒步基督这位大祭司的后尘而施行祭司职分。扮演着祭司角色的教会领袖,不但要在会友面前代表神,也在神面前代表信徒,而为了更好代表信徒,同工们要像基督一样深入群众,与信徒休戚与共,这样才能更好地在信徒面前代表神。基督是大祭司,因为他愿意进入这世界经历软弱和各样试探,所以他能同情我们(来4:15)。基督教组织的领袖也应学习耶稣的这一精神:甘愿与人承受苦难、和罪人在一起(来2:11)。我们在耶稣身上见不到任何家长作风。

再说,即使教会里面有很多信徒能力不足,教会领袖有时需要为他们做主,但这不等于说他们要永久如此(若是这样,那领袖就真的失败了)。由此,教会领导班子务必通过良好的培训事工,带领更多会友参与各样事工的筹备和决策过程,以培养出合适同工为教会最关键的工作目标之一。若会友还没成熟,领袖不能总以会友父母这身份自居,但要靠圣灵尽力而为帮助信徒成长,而这一过程也离不开冒险让信徒参与决策或其他重要事工。当然,在做到这些时,教会领袖要学习三不怕(不怕麻烦、不怕失败、不怕慢),因为基督教组织最要紧的使命之一就是信徒的灵命塑造,而非表面的成功。此外,教会要有领导班子的健全的更新机制,旨在可以让更多或大部分会友参与领导工作。通过同工培训和其他实践,牧师传道人可以预备会友轮流接替教会的管理工作,也预备让新一代会友献身当全职事奉的仆人。鉴于耶稣与其门徒所建立的亲密关系这一榜样,基督教组织的权威也要奠基于健全而良好的关系上。只知道搞事奉项目而不重视团契生活的教会,是没有紧跟基督的道路的教会。权威没有健康的关系或团契生活也无法确立。

家长制和太绝对的等级,会给属灵执政者打开方便之门,因为它们是最反对也最不需要基督徒领袖舍己背起十字架,而黑暗势力最怕的就是舍己背起十字架的生活方式。虽然等级和权威都是难免的,然而基督教的组织是建基于十字架的逻辑,也就是神颠覆性的思维。在充满基督精神的团契内,拉近距离和减弱等级才是健康的,虽这不意味着组织里不可有任何权威,也不意味着信徒根本不必尊敬或顺服他人的领导(帖前5:12)。但考虑到耶稣和使徒给信徒留下的榜样,以及人人还有罪性这事实,过大的权威或森严的等级既不合圣经,又很危险。保罗即使是堂堂使徒,但他对腓利门不愿放胆吩咐,而是凭爱心请求他,把他看作同伴(门8-9、17)。耶稣和保罗并没有抛弃他们的属灵权威,但他们的权威是建立在那种谦卑而愿意拉近和信徒们的距离这虚己的做法上。

2.组织里有没有圣经中耶稣和使徒们所实行的仆人式领导(servant leadership)的榜样?

仆人式领导是建基于耶稣自己的事奉哲学和态度。以下是仆人式领导法的若干体现:“以理服人胜于迫使人就范”。当然,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用纪律手段叫人改过,这没有什么错误,但最要紧的还是先不厌其烦地以神的话感动人,说服人。这原则是以温柔为先(虽没忽略批评的重要性)。保罗一贯遵守这原则:“你们愿意怎么样呢?要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还是以温柔的灵,带着爱心去呢?”(林前4:21;加6:1)。当温柔的方法不管用,我们才考虑用纪律或更严格的措施,但先后不可倒置,而一切也要出于爱心,动机总是为了挽救人。

“以身作则胜于以规章管人”。从初期教会到现在,基督教是注重榜样的,虽然这没有取消规章的重要性(腓3:17;来13:7;多1:7;提后2:25)。榜样意味着你在大家面前公开,大家可以与你平起平坐,你的权威就建基于你对基督的效法和大家从你身上可以体验基督这经历。不过,重视榜样不等于在组织里提倡人治,因为不管信徒的灵命有多好,他们还是罪人,所以还需要良好的体制和规章的约束。

“以耶稣为中心胜于依仗自己的权威”。权威有其重要性,但权威还是要服从基督,给基督在信徒心里的成形过程提供空间。不管信徒怎样实行其领袖任务,主要的目标不是肯定自己,而是体现基督的样式。在基督教团契或组织里面,领袖同工的权威主要不是来自他们个人的长处和成就,而是基督在他们身上的形象和工作。领袖和同工效法基督,旨在带领弟兄姊妹效法主,而不是受他们的崇拜。雕琢灵魂是个很难的艺术,所以仆人式领导不能只追逐效率。在基督教组织里,领导工作与牧养工作分不开,所以领袖需要时时舍己背起十字架。这工作很艰巨而常令人失望,故不敢付出代价就做不了工。领袖就像母亲一样,温柔却经历生产之苦,直至羔羊们可以更像基督(加4:19)。如此,看了其牧人或领袖,信徒们能看到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的样式。

3.组织对持不同意见的弟兄姊妹(无论是组织以内或以外的)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有些分歧若威胁组织的基督教信仰(即涉及到原则性问题),有时难免导致分裂或合作上的终结。即或如此,信徒还是不可恨人,也要爱人如己。但有些分歧若是非原则性的,我们可能要学习求同存异。17世纪一位德国路德宗神学家梅尔德纽斯(Rupertus Meldenius,1582—1651)说得很好:“在根本的事情上有团结;在非根本的事情上有自由;在所有的事情上有爱心。”<2> 不管怎样,在任何时候,我们要避免以下两种极端:

第一个极端是激进主义或教条主义。激进主义者对那些在宗派神学上、敬拜方式上持不同意见的弟兄姊妹喊打喊杀,在维护自己立场上热血奔腾或来势汹汹。有些教会出了不少“神学愤青”或激进主义者,他们激情高涨地矫正他人的神学过错,以横眉冷对千夫指的信仰豪杰自居。这实际上是英雄主义的表现。英雄主义模仿的是神的主权,所以教会的英雄主义者是通过激进的态度来肯定自己的个性和权威,通过划分那太狭隘而苛刻的界限来分清敌我,而借着战胜敌人来肯定自己的英雄本色。所以,这种激进主义的精神与其说是对真理的热爱,倒不如说是自爱。真正的爱离不开十字架,你在改正或批评人时也替他难过,要他改变,而非享受批评人给自己带来的优越感。十字架精神绝非十字军精神。批判性思维和改正错误固然不可或缺,但一旦我们为了批判而批判,感到若不批斗人就不过瘾或觉得与人斗其乐无穷,那么“罪就伏在门口了” (参创4:7;雅3:13—18)。

我们有时要缓和与检验自己的宗教热心,也要注意温柔和体贴(彼前3:15—16),不要让人觉得我们凛若冰霜或像严酷的神学警察似的。一位神学教授观察到,一些基督徒把他们宗派的世界观看作是排除其他观点的意识形态,在神学分歧中失去了自我纠正和让他人纠正自己的能力,因为他们自以为已经比别人提前明白了“正确”的答案(Bolt 2015, 125)。这位教授把这种充满傲慢与偏见的做法,称为“世界观的罪恶”(worldview sins)。狭隘的排他精神会使信徒容易染上神学上的清洁癖(或者过分担心自己及组织的神学或灵性健康的毛病[spiritual hypochondriac]):对其他宗派或神学传统疑心重、火药味十足,趾高气昂,不健康地依赖自己所谓的正统性。如此而为,人主要不是爱耶稣和他的教会,而是爱上了自己的宗派或神学,其实就是过分爱自己,忽视了圣灵在所有宗派中,也在不信主的人身上工作这一事实。一位牧师很谦卑地说,“我们都是伪君子,都是异端”。在神面前,没有任何信徒能表里如一地遵守他们所信的真理,也没有一个信徒有完全正确的神学。这当然不是信徒不认真学习或不过虔诚生活的借口,而是说:若目前我们的神学或信仰是正统的,这不是靠我们自己的聪明和努力,而是神的恩典,所以不可骄傲;但神的恩典也是一种呼召:我们要很有爱心和耐心地帮助其他信徒拥有更好的神学。

 另一个极端是过于松弛或缺乏批判性思维与勇气的态度。有人容易误解,以为凡像耶稣者都是温柔得不能说一个“不”的程度。在圣经中,耶稣绝非这种人:他以毫无妥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仰替受欺压者说话,也敢于揭穿宗教领袖的罪行,最后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弟兄姐妹的灵命,保罗也敢于批评那被普遍接受为教会柱石的彼得(加2:9、11—14)。这种圣洁的勇气与以上的激进主义有根本上的不同:前者出于人对神和他人的委身,也不寻求人的尊重,而后者则以自己为中心,寻求自己的荣耀。许多信徒在面对组织上的种种问题时极缺属灵骨气,让自己的良心睡觉了。不敢指出或改正他人的错误,其实也是对弟兄姊妹缺乏爱心的表现,因为这种态度往往是出于那种不愿把自己奉献给神和他人的自我中心主义。也有基督教组织歪曲了饶恕和忍耐的真意:为了所谓的“主的名”与团结,组织里的人常要求受害者“饶恕”加害者,不追究其过错。但这种做法往往等于让受害者付出保护加害者的名声的代价(尤其是当加害者是领袖或同工)。饶恕人和持守正义是可以且应该并存的:圣经清楚告诉我们,神不喜欢不公,也要求人(甚至信徒)向他交代清楚其罪过。

照此,批评有时,包容也有时,但无论批评或包容,信徒毋忘,“我们的争战,对抗的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黑暗世界的和天上的邪灵”,而抗拒撒旦的最佳战略之一乃“把和平的福音预备好了,当作鞋子,穿在脚上”(弗6:12、15[新译本])。这不只要求信徒爱传福音,也要求信徒活出福音所带来的末世性果子,即和平与教会的合一(弗 4:2;Fowl 2012, 207)。

 

(四)组织的传统观是什么?

一个组织或团体难免发明并发展自己的一套传统,因为组织所积累的工作经验、所处的文化环境,以及组织领导的个人因素,都会一起形成一套能定义组织的个性的组织文化。这一套文化由组织精神(包括组织的工作哲学)与实践组成,而我们可称之曰组织传统。传统的形成过程是自然的,本身也不是坏事,但问题是传统的形成与维持往往受到这些因素的决定:一是堕落世界对组织文化的影响;二是组织领导成员对圣经的理解的种种问题<3>所带来的各样偏差;三是人的安于现状或保守倾向(比如先入为主、对自己组织或宗派的偏爱、排斥来自异传统或异文化的他者、对变化和新东西的恐惧和厌恶等等)使得那些实质上不健全也本该舍弃的陈腐传统继续存在,这种僵尸般的存在反常且有害。这种倾向出于肉体,也反映出人缺乏安全感。有鉴于此,很多传统虽然未必不好,却很可能被当作属灵执政者散布其价值的有效媒介。传统会使基督教组织沦为世界的一部分,甚至是起一定程度的奴役作用之世界的一部分,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基督教组织的传统之所以有这种风险,是因为它们善于利用圣经或信仰的言语为传统和现状提供辩护。那么,察验组织的传统的健全性离不开以下几点观察:

1. 一个组织有没有把传统绝对化或视之为享有与神的话同等的权威?

以惟独圣经(sola scriptura)为口号的宗教改革,给当代信徒留下了一个宝贵原则:不可把非圣经的传统,无论多好或看似多么神圣,放在圣经之上或与圣经相等的位置上。这样做会给属灵执政者打开方便之门,一来,基督教组织对其传统会逐渐失去健康的距离和批判能力,但世上除了神的话以外,人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免去神的话的批判;二来,属灵掌权者通过表面上良好或起码是正常的做法遮人耳目,使信徒忘记了,离开了圣经或没有十字架,再好的东西也会变成迷惑人的工具。比如,组织把圣经(尤其新约)没有规定的做法(如饮食要求、穿戴守则、非原则性宗教礼仪或灵命操练法、各样非原则性习俗等等)当成捆绑信徒良心的新律法。

显然,在圣经以外添加其他没必要的束缚会让信徒觉得,他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赢得神和他人的认同。缺乏合理性或繁文缛节的框框,一般会使人更关心自己的表现,也更注意他人的评价,对神的爱慢慢失去核心地位。所以,这些实践看起来有智慧或有属灵价值,“其实只能叫人放纵肉体”(西2:23)。这等于是让信徒再受自我中心主义和律法主义综合症的支配。当然,信徒有时要像保罗一样,为了不绊倒他人或给他们传福音,愿意适应或顺从他们自己不习惯的习俗。但这种意愿是出于爱,非出于证明自己的灵命或肯定自己的能力的需要。失衡的敬虔主义加上东方文化的面子主义,常常把人为的清规戒律与神的要求混淆起来,叫人很难明白真正而自由的灵命是何物。

2. 一个组织的成员有没有把当地文化或风俗绝对化了,视之为决定或衡量信徒的灵命程度甚至是否得救的标准?

虽然文化里有很多东西是值得肯定的,但只要文化的礼节或习俗没有与圣经的要求完全重叠或不是一种普遍的道德要求,它们的约束力和权威就不能与圣经同等。每个基督徒要珍惜自己的文化而在教会里彰显出多元性,但把某种文化看作解释教会生活的唯一且绝对的原则则是另一回事。此外,教会是神话语的管家,所以在珍爱文化的同时,信徒也要完成纠正文化的错误之先知任务。虽然处境化有其价值,但最要紧的是在把福音本土化之前要力求把本土福音化。这样,在委身于天国的价值观的前提下,信徒可以避免盲目搞本土化和敌视本土文化等极端做法。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基督徒把基督教和某个社会的生活方式、经济制度和政治立场联结在一起,使得许多没必要甚至是会迷惑信徒的东西掺入纯正的福音信仰中。此举有双重危险:一是信徒不能向那些持不同政治立场或拥有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的人作见证;二是信徒把世界那些本来就不纯正的思想和价值观引进教会,使之腐蚀基督徒的信仰。由于圣经是来自高于一切的上帝,人不能把圣经等同于世上的任何体制和文化。圣经呼召信徒肯定人生或文化中的诸多美好事物,但这不意味着圣经要满足这些事物的标准或与它们等同。把圣经与世上的这些事物等同起来,会扼杀圣经和教会的批判与监督能力,也无异于让圣经被一种文化或生活方式驯化而充当它们的喉舌。教会要持守圣经的超越性,这不是出于基督徒的自高,乃是因为基督徒也爱他们的社会和国家,而这爱的表现是愿意用神的话去监督和更新人生的方方面面。

3. 一个组织是否把组织的创立人或领袖所决定的一套方法和传统,看作是不可更改的“祖宗家法”,把他们的言论和教导奉为金科玉律或不刊之论?

这种做法常与个人崇拜紧密相连。基督徒固然要学习顺服领袖或属灵指导者,但信徒也要成为自由人。这里的“自由”不是指随心所欲或不受任何权威的支配,乃是指基督徒为了持守神的话的纯正性,而拒绝盲目接受世上的传统这一自由。神和神的话,而不是人或人的话,才是信徒忠心和顺服的终极对象。基督徒不能搞以强人为中心的体制。

4. 一个组织有没有“打倒一切”这反组织生活的激进精神?

“打倒一切传统”毫不现实,因人必然离不开传统。其实,反传统或反权威本身也是一种激进主义的传统,或者说迟早会产生新的传统。有些信徒以为,组织的行政和传统会妨碍圣灵的工作和扼杀人的主动性和创意。毋庸否认,很多组织的刻板行政和死传统熄灭了源于圣灵的热心而使信徒错失了许多事奉良机。然而,过度强调组织的灵活性而牺牲传统则等于搞“无政府主义”,但这与圣灵的工作方法不合,因为神的话明确指出,在受圣灵引导的教会里,“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所以,我们要学习如何平衡那追求稳定的组织规则和重视灵活的运动精神(Keller 2012, 337-354)。圣灵既能通过传统讲话,也能借着打破或超越传统的做法来说话。不拦阻圣灵的工作,也即保持平衡的态度:基督徒不让组织传统变成死气沉沉的按章办事,也不让自由或灵活性沦为混乱无序。更有甚者,打倒一切传统或反组织的极端,很多时候也是那拒绝约束的自我中心主义之表现。不服从任何权威,等于只把自己当权威,无异于让肉体精神说了算。

鉴于基督徒离不开传统,且组织及其传统很容易被世界的价值观熏染,信徒要保持健康的警醒(即不总是紧张或惧怕,但不丧失辨别力);极端的警惕性会容易沦为怀疑主义或教条主义,而这也是中了属灵执政者的诡计。信徒警醒的方式,是通过与自己组织及其传统保持健康的距离,对它们没有盲目或逾分的忠诚。只要基督还没再来,世上没有任何传统可以免除受神话语的检验。路德让我们看到,基督徒对神的话的委身和服从,高于对世上任何组织(包括教会)的忠心。顺服神和听从教会是两码事,信徒的良心不能被人和任何组织(无论它多么神圣)所捆绑。再者,某种传统经得起考验或卓有成效,不能保证它真的已经满足神的要求。当时杀害耶稣的是令世人叹服的罗马帝国与犹太教:前者拥有古代最完备的法律体系之一,后者拥有最完善的信仰体系之一。世界的价值观灵活地适应并渗入人的传统里面,使得那本是健康甚至是圣洁的传统,逐渐沦为世界价值观的画皮。例如,有时“顺服长者”是搞一言堂的画皮,“饶恕人”系维护加害者而向受害者施压的手段,“忠心到底”变成安于现状的借口,等等。

5.小结

由于传统的根深蒂固,在很多基督教组织内,错误的思想难以甄别。长此以往,传统会逐渐扮演堕落的世界的角色。路德与加尔文所发动的宗教改革显示,再神圣的基督教组织也会犯错,而错误的严重性在于教会领袖用圣经和属灵语言当作传递错误的迷魂汤。信徒用的语言或概念都出自圣经,但所依赖的逻辑和动机则是属灵执政者的。属灵语言甚至是神学教义,会被罪恶和错误的思维滥用(比如那些听起来很正统的神学可以被属灵执政者用作叫人自义的工具)。之所以如此,因人拒绝接受与他们完全不同的神,要用他们自己的文化标准来衡量圣经启示的神(Trueman 2015, 63)。因此,基督徒不但要从整体的神学框架出发(因对神学语言的很多“利用”并没有基于更全面更平衡的神学),也要用敏锐的批判性思维来察验宗教语言和神学的健全性。信徒也要学习如何正确使用那些源自圣经的颠覆性言语和逻辑,而不是驯化圣经或使之适应世界的价值观。综上所述,我们当反省的是:我们所委身的基督教组织神拯救和造就世人的体现,还是世界同化信徒的管道?

传统理应是信徒在他们的处境中用以荣耀神或遵守神的话的一套原则和实践,而非与圣经等同之物。信徒之所以离不开传统,是因为信徒还要在他们特殊的生活和环境中活出神的话,所以,一个教师和一个商人虽都是基督徒,但他们的信仰生活肯定有不同的实践,也就是说他们在自己特殊的生活方式中效法基督。不同的职业使信徒在效法基督的过程中有不同的挣扎和需要。因此,本末不可倒置:传统要促进信徒效法基督,但无法与之抗衡,遑论取而代之。由此,基督教组织既离不开传统,又要不断让传统被神的话更新。

实际上,我们生活的各样传统并非最主要的,因保罗提醒歌罗西教会,他们已经接受基督为自己的传统(O’Brien 1982, 105)。“我们的文化会不断陶冶我们,但基督要成为我们主要的文化”(Snodgrass 1996, 117)。也就是说,通过死而复活效法基督或爱基督,就是基督徒的人生哲学,而舍己背起十字架这最核心的生存方式,要决定并监督人生中的各样传统。教会要成为十字架性教会或团契(ecclesia crucis ;Rasmussen 1994, 313)。十字架团契的核心道德观是效法基督(同上, 312),即不受肉体精神支配的道德观(即不惜代价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这种团契的传统是带来耶稣自己的生活方式:尽心爱神而爱人如己。因此,教会成员所创建和管理的各样组织,也要学习成为十字架的团契,旨在形成一个在堕落社会里与堕落的世界截然不同的团契。这团契能打开人的视野,通过其颠覆性的生活方式,见证那位住在信徒心里的主。

 

(五)组织的成功观是什么?

组织的成败事关组织的存亡。因此,在主里努力实现组织的异象使命再正常不过了。然而,一旦某个组织把成功和存亡奉若上帝或视之为比神的道德要求还要紧之时,该组织便以肉体或世界的价值观为其生存哲学,也就难免成为英雄主义的化身。借着炫耀其辉煌成就,该组织想在众组织中出风头或证明自己的英雄本色。其实,过于强调表面的成就,会威胁灵命的健康。路德和加尔文都强调,神的工作很多时候是我们看不见或不能测透的,为要让信徒可以更加信靠他,学习十字架的逻辑(死能带来复活,黑暗中会产生荣耀)。那么,过分追求成功的组织会有以下四种表现:

1.缺乏自我批评的勇气和意愿。

组织经常标榜自身的成就而美其名曰为主作见证。见证上帝的祝福固然很好,但在列举成绩时也要敢于检讨错误或谦卑注意弱点。以争取人的认同而大肆宣传组织的成功,是属灵不健康的表现。耶稣批评当时的人说:“你们彼此接受称赞,却不寻求从独一的神而来的称赞”(约5:44)。一位注释家如此解释耶稣的这句话:“人要寻求他人的认同,但所谓他人实际上是自己的延伸而已;我们要他们的认同,因为他们像我们,我们也要求他们用我们的自我判断的标准来判断我们;可以说,争取人的荣耀等于自私,是与寻求神的荣耀完全相反的态度”(Michaels 2010, 335)。耶稣和罪人的标准不同:前者彰显出不朽现实的价值观,而后者属于这正在过去的旧现实的肉体法则或哲学。

2.依靠自己或表面上信靠神,实际上是利用神来成全自己。

以成功为导向的组织很难避免骄傲。对成功的过分重视会导致优越感,使信徒容易以组织的优点和成就为傲。成功神学<4>和骄傲形影不离。骄傲之所以不能讨神喜悦,是因为骄傲反对信靠,从而拦阻神与人的相爱。圣经说,在属灵争战中,基督徒要“拿起信心的盾牌,用来扑灭那恶者所有的火箭”(弗6:16)。正如神学家们指出,邪恶力量通过我们的不信而不断壮大,不仅如此,不信靠本身表明信徒已中了属灵执政者的暗箭。不信有时出于悲观或忧虑,有时出于自高,但两者的逻辑都是人只靠自己而不信靠神。有的信徒或组织看似常祷告且信靠神,但若信徒的态度是奉成功若神明,而迫切祷告的目的是要叫神这位“高级助手”来成全自己的梦想,那么他们还是难以避免成功神学的陷阱。当然,这不是说基督教组织不可为自己的事奉成就迫切祷告,但在祷告中需要有开放的心态(“非按照我的意思,乃根据你的旨意”)。最后,为了避免成功神学的感染,信徒要与必胜精神保持健康的距离。对成功的把握或信心并无不当,但过分的必胜心态不只给英雄主义式的野心打开方便之门,也没有给神通过失败祝福信徒这可能性留出空间,而这本身也限制并挑战神的自由与主权。

3.基督只成为口号或可利用的资本,但基督及其十字架实际上已经被边缘化了。

很多组织虽说为神的国奋斗,但所使用的手段不合乎天国的价值观;虽表面上是传扬耶稣的福音,所强调的精神却不让基督喜悦,因为他们事奉天国则如同建立帝国一样。很多人要的是胜利者或成功者的模范,而非耶稣的样式;讲的是取得成功的诀窍,而非效法基督之道。效法基督离不开健康的现实主义:只要我们还在世上,长久或完美的成功是无法实现的,这样我们可以坦然接受不理想状态的发生,也愿意把失败看作成长的机会。这不意味着信徒如受虐狂般偏爱失败,乃是信徒以清醒而持守信心的头脑觉察到:只要新天新地还没实现,外在的不顺与人的软弱总会影响或破坏成功,但信徒与其不惜任何代价避免或否定世上各样不可避免的失败岂若接受并利用它鞭策自己注目基督而顺服神,不把成功当成驾驭自己的假神换言之,组织里的信徒是否愿意让神使外在的逆境和内在的软弱互相效力,叫信徒得益处,而这益处是信徒越像基督,组织也更像基督的身体?也就是说,世上的所有不如意,都成了舍己背起十字架的机会,使信徒的任何工作,不管其成败程度如何,都有“死而复活”的痕迹。

4鼓励内外竞争,用错误的奋斗精神。

过度关注成功的组织,一般会视其他组织为竞争对手,而这也带来组织内部的竞争。当一个组织感受到残酷竞争所带来的威胁,它会向内施压,间接或直接鼓励内部竞争和精英主义的形成。竞争是制造英雄的机制,其目的是给组织及组织里面的有贡献者带来荣耀。一定程度的竞争有时难免且不无益处,但若基督徒组织之间的竞争已变为优胜劣汰的筛选过程,或置他者于失败而后快的手段,则该组织已深陷肉体价值观的泥潭。事实上,人对竞争和成功的极端重视,也反映出人已接受了这世界的赏罚制度:一心追求成功会赢得世上的荣耀,野心不够大则将遭淘汰。然而,这种赏罚制度是“吃人的”制度,而接受它的人被自我中心主义与世代之神弄瞎了眼,没有看到这赏罚是邪恶力量捕获人的灵魂的诱饵。耶稣来到世上,就是要战胜这看似很正常的赏罚逻辑的诱惑。耶稣一心追求父的旨意而不追求人的称赞,故而他没有中属灵执政者的诡计,反倒是后者上钩了,被十字架完全打败。

其实,中了世界的诡计的基督教组织,其工作方式更像世界很多文化所重视的以冲突和征服(conflict and conquest)为主的奋斗,而这种制造英雄的奋斗哲学与基督教的十字架精神截然不同。<5> 信徒虽有宣教和文化更新的义务,也处于属灵争战中,但他们的精神及做法并不像骁勇善战打天下的乱世枭雄。有些信徒缺乏自知之明和分辨能力,在以挽救天下为己任时变得骁悍雄杰而目空一切。以天下归向神为己任当然无过,但当信徒存如下观念时就会出问题:一是这使命主要是他根据自己的意思为神做的,而不是神根据自己的旨意通过人做的;二是他的任务是以他为主角,是属于自己的事业,而不是他人与他的共同任务;三是他觉得自己在世上必得辉煌成就,也不能容忍失败的发生;四是对手或抵挡教会的人是自己所傲睨的也是要征服的对象。耶稣、耶利米和保罗的事奉告诉我们:为神的国效劳的人是与罪人同甘共苦、充满怜悯,也是遭世人唾弃的仆人。每个基督教组织都要时常扪心自问:它所要成全的是什么,是十字架的荣耀还是符合世界的标准的荣耀?

对错误的成功观的“消毒法”。基督徒蒙召不是要做教会巨人,而是基督谦卑的仆人。面对英雄主义的诱惑,信徒要觉悟到:虽然为神的国操劳离不开奋斗精神,但圣洁的奋斗要建基于对神的旨意的完全顺服、不被成功欲捆绑,也要受到温柔与谦卑的制约。信徒不能说,只有热心或奋斗精神才是他们灵命上最重要的感情;健康的灵命离不开各样的感情或精神(比如温柔、怜悯、喜乐、敬畏、圣洁的悲伤等等),因为神的丰富同在和作为无法被一两种感情完全抓到或代表。健康灵命的各种感情,也需要被神的话及智慧引导,所以信徒有时发现,有些看似属灵的感情其实不太属灵,有些程度很深的感情需要被减弱一些等等。由此也可以想见,主动进取的热心有时,被动等待之耐心亦有时;信徒不能说,我们总要处于攻势或奋进状态。但不管主动还是被动,信徒要与自己的使命保持一定的距离,与神却应亲密无间。

最后,一个基督教组织或团契,不能把自己的生存看作是终极目标,要随时准备为了福音和他人的缘故而被摧毁。基督的荣耀和他人的好处,而非自己的生存,才是组织的存在目的。过分注重成功实质上关系到如何靠自己的意思维持生存而避免死亡,这是出于属肉体的价值观。但从属天的角度看,真正的胜利则是通过死而复活(太16:25)。对天国的公民来说,真正唯一的成功离不开十字架,因从上帝颠覆性的逻辑来看,“减”才等于“加”。虽然以十字架为其事奉哲学的组织,未必要让自己被牺牲掉或摧毁,但它起码要学习不总是关心自己的需要和发展,多关心如何成全其他组织,如何在这你死我活的世界中成为十字架精神的活见证。

 

(六)组织有没有体制的受害者或弱势群体?

世界的“吃人”哲学需要且确实也产生了弱势群体,因为罪人的“高价值”要以他人的“低价值”当垫子。天国价值观的核心是自我牺牲之爱,世界的价值观却是依赖牺牲他者而成全自己的私欲。虽说许多基督教组织并非有意产生弱势群体或歧视他人,但很多时候,组织的一些不健康做法(比如对传统和领袖的愚忠、不公平的体制、精英主义等等)使一些人被边缘化,叫他们处于弱势中。不管有意或者无意,信徒该警惕:世上所有人及其组织,都有为了保护和荣耀自己而牺牲他人的倾向。人生最可悲的现象之一,就是人或者组织的成功和伟大往往都需要拿别人当祭品。

由于缺乏安全感,人们很容易就把他们的组织当作自己的寄托或肯定自己的工具。有人或多或少已经奉组织若神明,把组织的利益、原则、成功和存在看作比他人的灵魂更要紧的事。人们想通过自己对组织的委身证明自身的价值,从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和牺牲他者(如受管理群体)的权益。以下是一个基督教组织开始产生弱势群体的几种表现:

当组织轻看女性,没有给她们更多的发言权和机会发挥神的恩赐;

当人为了保护组织的利益,用属灵的语言劝受害者闭嘴或不叫加害者为其罪行负责;

当领袖或同工处理问题时单靠规矩或原则,而不靠关怀,也不顾人的真实处境或需要;

当为了组织的利益,有意忽视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经济上、灵性上、知情权等等);

当组织有意无意排斥或忽略组织里面的少数人群;

当组织有意无意排斥或忽略组织里面的个别群体(如性别上、民族上、文化上或经济境况上不同的群体)。

当组织里施行家长制或精英主义,从而剥夺了信徒参与管理和发挥恩赐的积极性;

当组织为了自己的利益,培养出保密文化,损害了弟兄姊妹的知情权等等。

许多时候,等级或隶属关系难免在组织上产生出一定意义上的“弱势者”。比如,在基督教的神学院和大学里面,由于教学和管理权威都在老师身上,学生受管制是很自然的事。因此,权威上的绝对平等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况且,在组织的运作和管理中,为了组织和事奉的益处,一些人有时也需要牺牲自己的权益。然而,当权威更高者缺乏事奉精神而不愿付出代价,或只愿他者替自己及组织付代价,那么弱势者就出现了。一旦组织同工把成员只看作受管理的群众,或达到个人及组织目标的工具,也不想设身处地从成员的视角考虑问题,弱势群体也被迫形成了。由此可见,问题不全出自等级或区分因素本身,而是组织的精英把组织的成员只看成手段而非目的我们实际上难免把他人看作手段:在合作网络中,一人的角色或工作自然而然成为他人实现其目的的手段(比如学生用老师当作他们达到学习目的的手段,老师用学生实现其职业目的的手段)。但错误的是,当人把他人仅仅看作手段而非目的,这就与贬低人的尊严无异。贬低人的尊严实则不尊重神,因人的尊严来自神以他自己的样式造人。

“要把人看作是目的,不仅仅是手段”。这一道德要求意味着人要以他人的目的为自己的目的,而这本来是“爱人如己”的涵义。基督教组织是以组织成员为目的(不只是手段)的组织,所以组织的运作目标,务必成全并尊重其成员的事奉目的和个人权益,因一切基督教组织的终极目的是荣耀神,而神的荣耀包含人的事奉目的及权益得到成全和尊重。这也包含组织帮助成员拥有健康的灵命、发挥其恩赐、过一个有尊严的人生等三个核心权益。当然,一个组织只能在其特殊而有限的运作范围内保护这三种权益,而每个人也有成全组织的事奉目标与尊重自身的权益的义务。根据这种理解,诸如此类的做法就是不以人为目的,亦是产生弱势群体的做法:实行家长制(因为这种制度严重拦阻同工们发挥自己的恩赐)、在没有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轻易降低工作人员的薪资或故意不给他们提供基本的经济保护(比如健康保险等等)、没有给成员们在思维上逐渐成熟的机会(总视他们为儿童或无足轻重的小卒),而用各样不合情理的规矩束缚他们的言行、搞个人崇拜。

把他人看作目的,等于设身处地看人。遵守主的“黄金规则”(编者按:即“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中文和合本]。)自然会淡化组织里的等级和区分,有助于实现仆人式领导。不过,彻底取消等级或任何区分也是不现实的,但关键的是:管理者愿意与受管理者在一起吗?领导者愿意与被领导者同甘共苦吗?如此,虽然组织上的等级和区分难免,但以基督的心为心的人,会强调他和弟兄姊妹们的共同点。肉体的精神可见于那为了自身的荣耀和利益只注重自己和他人的差别(即自己的优越性)。教会的弟兄姊妹们都是圣殿,皆为君尊的祭司,故彼此尊重和服务是理所当然之美事。本着这种同甘共苦的态度,组织的领导班子也以成全组织的成员为乐,甚至为了他们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约10:11、13)。

保罗在《以弗所书》6章中说,传福音是属灵争战中的一个武器,而传扬福音包含基督(透过信徒的事奉)释放囚徒而攻击黑暗地带(Arnold 2011, 455),所以这也离不开信徒帮助那些被撒旦和世界攻击或搅扰的弟兄姐妹。照此,信徒在事奉上要像耶稣一样充满怜悯之心,尤其对那些受忽视或不公对待的人群,更要有怜恤心肠。我们要祷告,但愿我们对自我中心主义愈加不敏感,对他人的需要和苦楚越发敏感。一面宣扬圣经一面忽视弱势群体的基督教组织,是自相抵牾的,因圣经告诉我们,所有人都软弱,但神怜悯人,愿意为了解救人而成为软弱(却无罪)之人,所以人可以靠神那透过软弱战胜软弱的十字架去关爱和释放他人。

一位学者说,正因为属灵之人已信靠神的能力而不再靠自己的力量,他就不再觉得软弱是可耻或使人焦虑的事;她甚至是以软弱夸耀(Leithart 2016, 90),因为通过软弱,她可以与神联合。惟有如此,郁积于人心中的忧惧便可焕然冰释,而人更愿意把软弱交托给神,也借此更情愿与人休戚与共(Williams 1995, loc 650)。过去我们不愿与他者联合,因怕别人知道自己的污点,担心委身于他人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但以基督之心为心后,人们发现,通过怜悯成全他人,人可以享受到他与神、与他人的健康关系,即成全自我和人性的关系。为了更好效法基督,基督教组织的领袖和同工们有时要挑战自己,多做一些与自己的身份好像是“不相称”的事,譬如打扫卫生、服事员工或组织等级更低者。这其实也是耶稣留给我们的榜样:他愿意洗他的门徒们的脚、为他们准备早餐、不计他们的软弱和失败把教会的重任委托给他们。

(七)组织有没有良好的自我批判或更新管道

按常理,一个组织若要不断发展,所必需的条件是组织里要有自我批判和自我更新的渠道,否则组织会被自己的缺点埋没,被时代淘汰。对基督教组织而言,健全的组织也是不断改革的组织,但所谓改革主要指组织根据圣经的教导而不断更新自己。所以,不断改革意味着不断悔改。我们都是罪人,故我们总要更靠近圣经,更远离自我中心主义。除了要悔改而不断遵守圣经外,基督教组织在日常运作中也要诚实面对自身的缺点而不断改善自己,因世上没有不犯错的人。此外,基督教组织也要有定期的自我评估活动和明确的领袖更新机制,以免组织的传统变得僵化,抗拒改革。

无论是为了更忠实于圣经或更好的运作,基督教组织的自我批判和更新不可被少数人垄断,否则会容易闹出精英主义。这不是说组织里的决策过程要由全体成员直接参与,而是至少意味着,决策过程和管理的透明度要很高,而组织带领同工要尊重和聆听成员的意见;不以人废言,不以言废人。真理是很丰富的,不能被一个或一部分人掌握。圣经说,基督长阔高深的爱也只能被众圣徒(不只是教会的牧师长老或神学家)一同领悟。若所有信徒都是祭司而可以代表神,那么每个信徒透过圣灵都可以明白神的真理,神也可以通过他们造就人。神使用信徒是出于恩典,不取决于信徒的身份、经济状况或文化水平。神可以用驴子传达他的旨意,更别说他在世上的儿女!综上,健康的组织传统能够给自我改革提供最大空间,而这意味着组织的带领同工要积极广开言路、“不耻下问”。

照此说,教会要鼓励弟兄姊妹热爱学习圣经,有更多的机会以神的话思考问题,让信徒拥有圣洁且独立的批判性思维。<6> 这种被圣经引导的批判性思维会释放信徒,不受世界或不健全的组织的各样消极影响。成熟的自由能让信徒出淤泥而不染,扮演社会和自己组织的良心的角色。有人以为批判性思维会破坏团契的和睦。但和睦不等于扼杀理性,而缺乏批判性思维,组织便丧失了自我革新的潜能和机会。但我们该如何平衡和睦与健康的批判性思维呢?如何在高举神的话语的权威时不落入狂热主义的圈套呢?

至少有三个方法:其一,在纠正或批评他人时也把我们自己算进去,意即若他人有错,这不表示我们比他们强或我们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那自以为站得稳的,应当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并且我们也效法基督这位属天的大祭司:他愿意与软弱的人在一起,体贴他们的弱点和怜悯他们。其二,舍己背起十字架;在基督徒的灵命和组织生活上,平衡很重要,但平衡除了靠智慧,也是出自舍己:这样我们在纠正他人时不至于骄傲,在温柔待人时不至于懦弱。其三,充满温和与爱心、不粗暴,也不攻击人(林前13:4-5)。

除此之外,信徒要有圣洁而智慧的勇气。有许多信徒对组织内外的强者的过错装糊涂或三缄其口,坐等基督教组织和社会的腐败日积月累。显然,懦弱和麻木会使人及其组织轻易受属灵执政者的攻击。基督徒不可轻易发怒也不该骂人,但属灵骨气还是要有的。毋庸置疑,勇于揭发组织的黑暗面或力图除旧布新,这样的人会被孤立,被反常化和边缘化。对于在脆弱的人生中挣扎图存的人而言,得到世界的认同等于肯定了自我中心主义。但这其实不是赏赐,而是惩治,因为它叫肉体变本加厉。而对于那已经脱离世界的赏罚机制的基督徒来说,被孤立和边缘化原本是祝福,因为它挫败了人的成功欲或英雄主义,让自己更加靠近神。

 

三、结语:理想与现实之间

虽然基督徒已脱离旧现实而进入了神的国,但只要他们还在世上,旧现实的力量还在努力渗透各种基督教团体,企图重夺信徒的灵魂。故基督徒要“靠主的大能大力,在他里面刚强。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使你们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弗6:10—11)。其实,以上有关识别并更新组织灵性的七方面实践,都是信徒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的表现,基督也透过信徒与属灵执政者争战。保罗有关“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原本出自旧约《以赛亚书》11:5。从这节经文的旧约背景中我们不难发现,保罗所说的全副军装,本是耶和华或基督自己的军装,故此,穿戴全副军装也即穿上主耶稣自己(Arnold 2011, 443)。换言之,通过穿戴属灵军装去更新基督教的组织,也即使该组织越来越像基督的身体。对教会来说更是如此,因教会存在的唯一理由是要成为基督在世上的存在(Grenz 1994, 467)。“教会就是世界的一部分,而在那里,基督以团契的形式显现”(Rasmussen 1994, 311)。由此,我们可以提出这些问题来检验或评估一个基督教组织的灵性:若把组织想象成一个人,它是怎样的人?它更像英雄或明星,还是更像耶稣?什么样的叙述才能抓到组织的精神:是一个创业的英雄的故事还是死而复活的基督的叙述?

然而,在带来变革精神的同时,基督徒务必清醒意识到:不管信徒付出多大努力,组织的体制和实践有多完备成功,只要信徒还在世上,一定程度的罪恶和污染就无法避免。这种现实感既出于基督教末世论的特殊结构,也会带领信徒时时依靠神的恩典而谦卑。在世上活着的信徒还软弱也有罪,难免违背良心。基督徒要承认,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完全做到根据自己所信和所传而生活。因此,信徒需要耶稣的宝血洗净他的罪(即信徒要倚靠神透过耶稣的牺牲称他们为义的恩典),也需要圣灵给他们注入耶稣的生命(包含着新的渴望和力量)。换言之,信徒所需要的是来自基督十字架的称义与成圣这双重恩典。身为与基督合一的祭司之信徒,所能奉献的最大最好的祭物,并非毫无瑕疵的自己(因自己不是如此),乃是被基督的义遮盖也是被基督的灵充满的自己。

上述的现实态度至少会带来两种结果。其一,信徒在世上的所谓“完美”,在乎对完美的不断追求中。只要信徒还在世上,对神的认识总存在着挣扎,因为信徒也要不断揭开那些用于支持偶像崇拜的伪装。这些伪装不只是在组织里面,也在信徒的心里。总之,这场属灵争战需要信徒以谦卑的警醒和坚持不懈的信靠来面对。其二信徒不应以“帮神的忙”的心态,力图毕其功于一役,来纠正组织里的所有错误或解决一切问题。因为有很多改变只能循序渐进,需要信徒冷静思考及认真准备,更有甚者,基督徒要学习等候和信靠主的工作。惟有基督才是掌管万有之主,信徒只是成全神的旨意的器皿。我们不该高估自身,以为离了自己问题就会更糟糕。基督也是掌管历史之主,他再来时会彻底更新一切,而在神充满智慧的计划里面,目前恶还没有被消灭,故人要谦卑等候神的时间。

照此看来,信徒务必避免两种极端:一是由于气馁或麻木而变得无所作为,另一种是“替天行道”的精神。这两种极端都是出于不信:前者的不信表现在人要根据自己的意思拒绝关心他人,也不愿意有盼望,后者的不信体现在人要按照自己的意思代替神行事。由于当今特殊的末世论结构,信徒根本没有建立基督教国家或最完美的组织的义务,而基督再来之前,实现完美的团契是不可能的。因此,汲汲于实现神没有叫我们去做或不愿我们做的事,会使我们落到属灵执政者的陷阱中。只要基督还没再来,信徒的忠心和努力不仅体现于积极的事奉,也彰显于耐心的等候与有盼望的祷告。如其不然,信徒会得救世主综合症,使得基督教组织的故事是以产生英雄和创业为基调的叙述,而缺乏了舍己、在软弱中夸耀和死而复活等十字架故事的成分。

对属灵争战的理解和实践,教会一般会容易犯“右”和“左”的错误。部分信徒缺乏警惕和危机感,只想维持现状而拒绝改革,也不太愿意对社会、组织和自己做诚实的省察。另一部分信徒则有过分的危机感,总觉得自己的信仰面临着可怕的威胁和逼迫,非得与仇敌决一雌雄。一旦信徒的辨别和更新是出于惧怕或反击心理,自己所从事的属灵争战会轻易变成属肉体的做法。其后果可想而知:信徒急于用手上的权力或其他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组织或社会的“纯洁性”。在此,信徒的中心点不是神的旨意或基督的爱,而是自己的努力、野心、忧惧和自我保护心理。很多时候,信徒通过属灵奋斗要挣来的是安全感,而未必是神的荣耀。照此可见,对属灵争战的理解若有偏差,信徒所从事的属灵争战会沦为属灵掌权者用以发动侵袭的跳板。如此,信徒还没有上战场就已经败北了。在这种已变质的属灵争战中,信实变为狂热、警醒沦为猜忌、智慧变成狡黠、对真理的遵守变为神学清洁癖、诚实的对话变成宗教裁判所,而基督徒的组织逐渐堕落为世界的一部分。但在这个过程中,信徒及其组织还是用一套属灵的语言来包装那已蜕化的东西,故他们指狂热为信实、猜忌为警醒、个人野心为对主的爱心,如此等等。

实际上,太绝对的敌我之分是属灵争战之所以变质的一个主要原因。肉体生活的逻辑使人为了保护或肯定自己而牺牲他人,故属灵争战似乎是给人提供实现这种吃人的肉体精神之良机。争战一般意味着我们对,别人错;自己要赢,他人必输。这样的理解会淡化福音叫信徒爱仇敌的要求。在历史上,许多起义领袖或革命家比他们所推翻的政权更残暴,因为他们总受到这敌我之分的主观威胁。然而,正如赖特所言,区分善恶的一条线并不是在于“我们”与“他们”之间,而是经过每个人的心里(Wright 2014, ch. 6)。现实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敌对我们之人还拥有神的普遍恩典,故他们所讲所行的有些是我们应该肯定的,而基督徒还是有罪性,所以信徒的言行有些是我们必须否定的。

毋庸置疑,人世是光明与黑暗、美善与邪恶这两种力量的战场,而基督徒已经进入了神的国度里,但是,只要基督尚未完全实现他的国度,信徒多多少少也在世上的罪恶中有分,而我们还要关心和成全教会以外之人的幸福,邀请他们进入新的现实中。如此看来,不仅敌我之分被淡化了,在今世,属灵争战的胜利不但不靠消灭敌人,也表现为敌对我们之人的得救。总之,基督教属灵争战的特点在于:一是属灵争战以战胜怨恨的爱表现出来,信徒不但要祝福他们的仇敌,甚至为他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二是属灵争战不取决于取胜的野心,而是对天父的旨意的全然顺服。

如此,十字架才是属灵争战的内在逻辑和真正表现,而基督徒在世上的属灵争战,都是这颠覆世界的暴力哲学之十字架的重演。当然,这不是说属灵争战容易做到,但邪恶力量的策略都离不开反十字架的逻辑,也就是自我荣耀和偶像崇拜的思维。因此,唯有使信徒效法基督的献祭生活的十字架,方能直戳邪恶势力的要害。所以,在辨别和更新组织的灵性时,信徒要牢牢抓住十字架的逻辑。根据加尔文,信徒更敢于也更有准备去斗争,但不太愿意背起十字架,所以我们务必总要智慧地思考主对自己的要求究竟是什么,否则我们的热心会变得非理性也会失控,因为人是倾向于混乱的(Calvin 1956, 243-44)。因此,信徒要通过各种灵命操练攻克己身,使自己更愿意谦卑背起十字架,而不让各样的野心(无论它多属灵)拦阻自己凝视主耶稣的目光。

 

<1>本文所引圣经经文,若无特别说明,均引自中文圣经新译本。以下不再注明。——编者注

<2> in necessariis unitas, in dubiis libertas, in omnibus caritas(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essentials/doubtful matters, liberty; in all things, charity).

<3>比如其理解要么正确却失衡,要么正确平衡却没有扎根,或者不正确也失衡等等。

<4>指利用神追求世上的成功,包括金钱财富和其他领域的成功。

<5>参见Hauerwas & Pinches 1998, 298, 303中的解释。这两位基督教伦理学家指出,冲突和征服是希腊人所理解的德性内涵,而这与基督教的爱大相径庭。

<6>“你们为什么自己不能判断什么是对的呢?”(路12:57)。符合圣经的批判性思维,显然不是那种被不信支配、令人怀疑一切或只知攻击他人而保护自己的批判性思维。

 

参考书目:

Arnold, Clinton.  2011. ZECNT: Ephesian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Bolt, John. 2015. Bavinck on the Christian Life. Wheaton: Crossway.

Calvin, John.  1956. Commentary on the Harmony of the Evangelists, volume 3. John Pringle, trans. Grand Rapids: Eerdmans.

Dawn, Marva. 2001. Powers, Weakness, and the Tabernacling of God. Grand Rapids: Eerdmans.

Fowl, Stephen E. 2012. Ephesians: A Commentary.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Grenz, Stanley. 1994. Theology for the Community of God. Grand Rapids: Eerdmans.

Hauerwas, S. & Pinches, C. 1998. “Virtue Christianly Considered”, in M. Beaty, et. al. eds. Christian Theism and Moral Philosophy. Macon: Mercer Univ. Press, pp. 287-305.

Leithart, Peter. 2016. Delivered from the Elements of the World. Downers Grove: IVP Academic. Kindle.

Michaels, J. Ramsey. 2010. NICNT: The Gospel of John. Grand Rapids: Eerdmans.

O’Brien, Peter. 1982. WBC vol. 44: Colossians-Philemon. Waco: Word Books.  

Rasmussen, Larry. 1994. “The Meaning of the Cross for Social Ethics in the World Today”, in Boulton, et. al., eds., From Christ to the World, Grand Rapids: Eerdmans.

Stackhouse, Max. 1994. “Spirituality and the Corporation”, in Boulton, Kennedy, and Verhey, eds., From Christ to the World, Grand Rapids: Eerdmans.

Trueman, Carl. 2015. Luther on the Christian Life. Wheaton: Crossway.

Willliams, Rowan. 1995. A Ray of Darkness. Lanham: Cowley Publications. Kindle.

Wink, Walter. 1992. Engaging the Powers.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Wright, N. T. 2014. Surprised by Scripture. London: SPCK.

 

(作者为新加坡神学院系统神学副教授,美国普度大学[Purdue University]哲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哲学、系统神学和护教学。)

 

题图:与基督同背十字架。图片来自:https://www.crosswalk.com/faith/bible-study/who-helped-jesus-carry-the-cross.html

此文首发于《世代》第16期(2022年春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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