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论启蒙/李世标

 

《世代》按:

《世代》第6期(2018年秋冬合刊)主题是“启蒙”。本期有几篇文字都主要涉及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论启蒙的文章,包括:《澄清此问题:什么是启蒙?》《什么启蒙?何种理性?一个神学批判性的反思》《论启蒙:康德、巴特、傅柯》、《康德论启蒙》。

从这几篇文字,可以看出不同作者对于“启蒙”有些近似却又相异的视角,既呈现于正文,又体现在注脚。正如本期《卷首语》所言,这既与“启蒙”本身的复杂相关,又跟不同作者本身的背景、眼光有关。《世代》刊载这些不同文章,并非意味着就认同文中的所有观点。《世代》对此篇文章中包括提及文献出处的正文及注脚部分作了修订或补充,对有些译名提供了不同译法或原文。

 

文 / 李世标

 

康德是近代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他一辈子生活在东普鲁士的小城哥尼斯贝格(Königsberg,也译作柯尼斯堡或哥尼斯堡),即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Калининград)。康德生于1724年,殁于1804年,这正是西方启蒙运动的后半段。可以说,康德的整个哲学体系都与启蒙运动相关。这里介绍一篇他专门谈启蒙的短文:《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以下简称为《启蒙》)。

《启蒙》发表于1784年。当时《柏林月刊》征文讨论启蒙问题,康德以此应征。此时已是普鲁士腓德烈大王(即弗雷德里希二世)的晚年,此君也是启蒙运动的重要人物,他能文能武,重视人权,保护臣民的自由,普鲁士在他的治下一跃成为欧洲强国,康德在文中赞扬了腓德烈对启蒙的贡献。此外,此时距康德发表《纯粹理性批判》已有三年,所以《启蒙》是康德哲学形成体系之后的产物。

下面首先复述一下《启蒙》的主要内容,然后结合康德哲学,对《启蒙》的观点略作解说、评论。中译本选取的是何兆武的译本,见于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第22到31页。德文可在网上查阅“Project Gutenberg”(古滕贝格项目、古登堡工程),输入原标题“Beantwortung der Frage: Was ist Aufklärung?”,即可。<1>  凡是引述《启蒙》的地方,不注出处,因为《启蒙》本来就是一篇短文,极易查对。顺便说一句,“Project Gutenberg”是一个专门提供版权过期的名著网站,对教学、研究非常有价值。

康德的著作比较艰涩,但这篇文章例外,甚至可以称得上优美。何先生的译笔也好。不过,翻译一事有其特有的困难。绝大多数词语都有多个意项,翻译家不可能找得到在每一个意项上都与原文对得上的词语。比如标题,乍看起来可以理解为祈使口气,原文中就不存在这种问题,因为原文中“答复”是名词。启蒙一词,有时改用教化、启发更过瘾。如果被启蒙了,走出了蒙昧,对大众而言可以叫开化,对平民个人而言可以叫开悟,对大人物而言可以叫开明。翻译时绝不能怎么过瘾就怎么译,但解说可以比较自由,可以抛开翻译,甚至可以不拘泥于原文。下面的介绍,与何译并非一一对应。康德此文也保持了他那种层次繁复、层次间悄然过渡的文风,为了解说,这里给它加上一些小标题,以突出其层次。

一、康德对启蒙的解说

1、何谓启蒙

康德开门见山,给了一个简明的答案:启蒙就是人走出其甘为童蒙的状态,独立运用其知性。换成日常用语来说: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所以需要别人引导,称作幼稚;明明成年了,却还要跟随权威、教条,那就是沉溺于童蒙状态;使人能够无须他人引领而运用自已的知性,就是启蒙;一个人做到了这一点,那就是开悟了、明白了、开明了。

按,此处何译是:“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但康德的这一定义适用于任何人任何时代,译为启蒙运动过于局限。采用甘为童蒙一语,则是因为这样更简洁,又正好与启蒙相对。

2、为何需要启蒙

因为世上有大量的人沉溺于童蒙状态。一是因为懒惰,认为无需自己操心,自有别人会替我去思考伤脑筋的事情。二是因为怯懦。绝大部分人,其中包括全部女性在内,都认为步入成熟状态既非常艰辛,又非常危险。世上偏有一干人,早就注意到了有这么多人懒得思考,害怕思考,于是轻而易举地自命为他们的监护人,并且想方设法让他们保持愚昧,欺骗他们说独立思考危险得很。久而久之,人就甘于幼稚了,只有很少数的人才能通过自己精神的奋斗摆脱幼稚。

3、能否启蒙以及如何才能启蒙

既然大多数人都甘于幼稚,一个群体还能实现自身的启蒙吗?康德说,只要允许他们自由,他们就很有可能,甚至无可避免地会启蒙自己。因为哪怕是在那些监护人中间,也总会出现一些有独立思想的人,这些人会提倡独立思考。不过,这些人会遭到群众的反对。所以种下偏见是很有害的,你种下偏见后,群众会强迫你也放弃独立思考,因而公众只能是很缓慢地获得启蒙。通过一场革命或许很可以实现推翻个人专制以及贪婪心和权利欲的压迫,却绝不能实现思想方式的真正改革,新的偏见也正如旧的偏见一样,会成为驾驭广大人群的圈套。

按,《启蒙》多处拿教会说事,比如这一段就是。教会是为民众提供教条、在精神上指导民众的机构,是民众的监护人。但这个机构里也产生有独立思想的人,路德、布鲁诺不都是神职人员吗?问题是教民在接受教条后,会抵制任何人的独立思考,包括神职人员的独立思考,他们会把新观点视为异端邪说,强迫神职人员固守教条。

4、启蒙需要何种自由

康德说,启蒙唯一需要的,就是理性公用的自由,舍此不需要任何东西。任何人觉得自己有真知灼见,以学者的身份把他的见解公之于全社会,这就是在公用其知性。而他在职务上的所为,则是其知性的私用。前者必须自由,后者应受限制。例如,军人须服从命令,公民应按章纳税,对此连抱怨、嘲讽都不能有。但是,军人把自己对军事的见解,公民把针对税制弊端的看法,写成文章公之于众,他们此时的身份就是学者,这就是在公用理性,不能受限制。

又如,一个神职人员对教会认可的教义有不认同的地方,他应当怎么办?康德说,他在履行职务时,例如向信众布道,他就必须照教会的讲法去讲,他要告诉听众,教会有如此这般的教导,教会为此给出了如此这般的理由,而不能自由地妄议。他这样做,良心上无须有一丝的不安,因为他既然没有辞职,必定是他认为教会的观点也有可能是对的,他在其中没有发现与内心的宗教不相容的东西。康德说,这是神职人员对自己的知性的私用,他是受人委托,以他人的名义行事,他不得自由地私用知性。

但另一方面,这位神职人员作为学者,他有先觉觉后觉的义务,他应当把自己深思熟虑的观点写出来,以自己的名义公之于众。这是他的知性的公用,他对此享有无限的自由。他作为民众在精神上的监护人,如果他也不独立思考,他也沉溺于童蒙状态,那就会导致永久的荒唐。

按,区分知性的公用与私用,是《启蒙》的重要观点。何译为“公开的运用”与“私下的运用”。笔者认为,与公开相对,私下一词的私密意味就更加明显,而在《启蒙》一文中,“私下的运用”没有一丝私密的意味。所以改译为公用与私用稍好。

5、不能以教条代替自由思考

前面已经说明,在康德看来,启蒙不是用“正确思想”去取代民众的偏见,不是用一套新的教义去取代旧的教义,而是要让民众自己思想。为了进一步阐明这一点,康德设问:任何神职人员的团体、教会会议或者教门法院,可不可以确定一套一成不变的教义,让其每一个成员遵守、并且通过他们让全体人民遵守呢?康德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因为这样的契约会让后代无法扩大认识、清除错误、在启蒙中继续进步,由于人性的本义就在于这种进步,所以这样一项契约是一种违反人性的犯罪行为,哪怕它是由最高权力机构确认的,是由议会通过的,也是无效的。法律必须保障每一个公民,尤其是神职人员,都有自由以学者的身份著书立说,公开地评说现行组织的缺点。

按,“人性的本义就在于这种进步”一语,何译为“人性本来的天职恰好就在于这种进步”。原文的“Bestimmung”一词,有目标、归宿的意思,故可译为天职。但此词同时作规定、定义解,恰好一词可作本原解,故此处合译为人性的本义,更过瘾。

康德说,公民对自己都不能规定的事,一个君主就更加不可以规定给他的人民。臣民如何才能使自己的灵魂得救,必须由臣民自行决定。因为在这种事情上,君主并不当然地比臣民高明,正如在语法问题上,君主并不高于语法学家。康德说,他之所以特别以宗教为例,一是因为君主一般不会干涉科学和艺术,二是因为宗教事务上的幼稚是最有害、最可鄙的蒙昧。

6、自由与限制

康德在《启蒙》后半部分引证了腓德烈的启蒙实践,来说明对保障知性公用的自由的前提下,可以对知性私用有所限制。

康德说,到处都有对自由的限制,我们经常听到军官说:别争辩,操练去!税吏说:别争辩,拿钱来。神甫说:别争辩,信仰吧。举世只有腓德烈大王说:可以争辩,随便争多少,随便争什么,但是要服从。

腓德烈允许尽情争辩。与此相应,“他认为自己的义务就是要在宗教事务方面决不对人们加以任何规定,而是让他们有充分的自由,但他又甚至谢绝宽容这个高傲的名称;这位国君本人就是启蒙了的,并且配得上被天下后世满怀感激之情尊之为率先使得人类,至少从政权方面而言,脱离了不成熟状态,并使每个人在任何有关良心的事务上都能自由地运用自身所固有的理性。在他的治下,可敬的牧师们可以以学者的身份自由地并且公开地把自己在这里或那里偏离了既定教义的各种判断和见解都提供给全世界来检验,而又无损于自己的职责:至于另外那些不受任何职责约束的人,那就更加是如此了。”

腓德烈又要求必须服从。康德说,世事在这里显露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过程,如果从整体上观察,这一过程充满了悖论。“程度更大的公民自由仿佛是有利于人民精神的自由似的,然而它却设下了不可逾越的限度;反之,程度较小的公民自由却为每个人发挥自己的才能开辟了余地,因为当大自然在这种坚硬的外壳之下打开了为她所极为精心照料着的幼芽时,也就是要求思想自由的倾向与任务时,它也就要逐步地反作用于人民的心灵面貌(从而他们慢慢地就能掌握自由);并且终于还会反作用于政权原则,使之发见按照人的尊严━━人并不仅仅是机器而已━━去看待人,也是有利于政权本身的。”

按,服从一词,何译为听话。服从显得更正式,并且争辩也常常被视为不听话,所以译为服从可能好一些。“人并不仅仅是机器而已”一语,译为“此时人已不再只是机器而已” 可能更切合原文。法国哲学家拉·梅特里在1747年发表了一本哲学著作,书名就叫《人是机器》,商务印书馆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中有此书的中译本。康德在前面说了,人性的本义就在于在启蒙中继续进步。由此可见,启蒙可以丰富人性的内容,当政府按人的尊严待人的时候,此时的人,就不会是机器而已了。

二、启蒙的真谛

在今天的中国来看《启蒙》,会觉得它与当年在欧洲发表之日一样,对启蒙事业极具现实意义。从五四开始,中国的知识分子致力于启蒙,已逾百年。但在无数仁人志士献身于启蒙的这一百年里,中国大地上发生的愚行、暴行,不但为数不少,而且惨烈得触目惊心,不堪回首。是时候反思一下启蒙本身了。康德的这篇《启蒙》,短短数纸,却道出了启蒙的真谛。

1、启蒙不是灌输或接受真理,而是独立思考

厘清理性与(真)理的关系,对于启蒙至关重要。人要理性地行动,临事之际,是听从理性的指引,还是听从理(科学原理、道德规定)的指引?

无论持唯物抑或唯心的哲学观点,有一点是必须认同的,那就是理必须为理性所认识、理解,才能用以指导人的行动。至少从这一点上说,理性是本源,理则是理性的产物,是固化的理性。因此,相对于理性而言,人类所知的任何理,都既是成理,也是成见。

我们先看科学之理。数学与自然科学的内容,毫无疑问都是理性的产物,所以首先应视为人的认识模式、套路。至于它是否符合客规规律,这个问题只有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才有意义。如果说某一认识模式可以客观到完全不受人类视角的影响,也就是说,是唯一可能的模式,这样的判断必定是独断的,因而是不可取的。事实上,数学和自然科学认识到的规律,虽则都是我们认识新事物的利器,但严格说来都只是固化的理性工具,而不是理性本身。如果把理看成原本如此,只能如此,那就是把固化的形态更加固化,就会导致思想僵化,甚至以理杀人。在数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发生的以理杀人,历史上并不鲜见。数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发生了知识爆炸,这一领域的新知识的发现,越来越依赖于现有的知识,越来越依赖于人工智能,而人工智能正是工具化了的理。在这样的环境下,更加应当强调健康理性本身的重要性。

举个例子。太阳东升西落,这样的话,人类至少说了几千年。在日常生活的范围内,这个认识模式没有错误。进入天文学的领域后,首先流行的是地心说。地心说可以解释天体运行的很多现象,所以也可以作为一种认识模式。但人们一度把它当成唯一正确的学说,甚至烧死持日心说的人,这就是以理杀人了。当今的天文学说是否就是唯一正确的?追求这个问题的答案,本身并无意义。说它是客观的,认定它是唯一正确的认识模式,只能起到一个作用,就是使我们的认识僵化。只把它看成一种认识模式,则可以为认识的发展留下余地。

我们再举一个道德方面的例子,这是一则《圣经》故事。文士和法利赛人抓住了一个通奸的妇女,他们别有用心地问耶稣:“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结果在场的人除了耶稣和那位妇人之外,全都离开了。耶稣对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2>

在这个故事里,耶稣未遵律法,众人也未遵律法。众人思考自己是否有资格参与石刑,就是运用理性。在这样具体的事情上,运用理性还是遵循旧理,实有云泥之别。

也许是得益于耶稣的的榜样,基督教对于对《圣经》中的种种规定,没有持一成不变的态度,发展到现在,已很少出现宗教极端分子。反观“IS”(Islamic State,伊斯兰国)之类的恐怖势力,无一不是要求死守教规。当今之世,仍有地方实施石刑,这充分说明,有无数的恶行,都是由于死守具体的道德规范导致的。理性是源泉,理是塘水,堵住源头活水,塘水就会变成发臭的死水;堵住了理性,理就会导致恶行。

正是基于对理性和理的深刻认识,康德认定:人独立运用自己理性就是开悟;启蒙不是灌输正确观念,不管是任何团体,如果定出一套观念,强迫人民遵守,那么不管这一套观念正确与否,这样的做法都不仅不是启蒙,而且是违反人性的罪行。

2、相信人类理性,启蒙才有可能

要把德先生和赛先生请到中国来,这是五四时期一个著名的口号。能够按照德先生和赛先生的指导行动,恐怕应当视为已经开悟。所以我认为,中国的启蒙运动大体可以规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以科学破除迷信,二是以民主取代专制。应该说,这两方面都是中国启蒙事业的应有之义,但是如果不是提倡独立思考,而是单纯灌输真理,把理置于理性之上,上述两方面的努力都必定会走向反面。

在科学方面启蒙的人,大约比较容易认可康德对何谓启蒙这一问题的上述答案。因为从事科学教育的人都知道,传授科学方法或者说科学精神,远比传授科学知识本身重要。在科学领域,一百年来一直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只要是科学家,不管是青年科学家还是老科学家,用不了多久就都会变成“老科学的家”。在科学领域,理都是成理,理性才是理的创造者,这可以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但是,科学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后取得的巨大成功,又很容易让人忘记,科学在人类理性的用武之地里只占一部分,科学是理性的产物,不能把它置于理性之上。再正确的理,也不能成为理性必须遵守的金科玉律。但是,用某种科学理论指导某项科学研究的说法,至今仍然大行其道。其实这就是把科学置于理性之上,从根本上说是荒唐的,对科学研究危害巨大,中国现代科技发展史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在民主思想方面鼓吹启蒙的人,更是每每走向民主的反面。启蒙总是从批判现状开始,批判现状就要为现状找原因,原因当然存在于现状之前。批判现状于是变成批判传统,这种批判往往变成对传统的谩骂。

以鲁迅为例,他那篇著名的《狂人日记》里有几句著名的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 ‘吃人’!” <3> 当然,这是文学作品,但恐怕也反映了作者的观点。这种观点被无数次引用,简直成了中国知识分子都应当知道的典故。试问,如果一个民族的史书所宣扬的仁义道德实际上都是为了掩盖吃人,甚至是为了达到吃人的目的,这样的民族还有理性吗?

对传统的批判,又往往进而成为对国民性格的分析。再举几句鲁迅的名言:“我独不解中国人何以于旧状况那么心平气和,于较新的机运就那么疾首蹙额;于已成之局那么委屈求全,于初兴之事就那么求全责备?”<4> 这里说的只是一个小毛病,守旧,有这条毛病的人也还是人。但是,这条思路的开辟,意味着对人同此心的否定,意味着认定中国人的性格与非中国人的性格不一样。顺着这条路子走下去,就会发现中国人是一种很独特的生物:不守规矩、自私、当惯了奴才、耍小聪明、无大智慧、没有契约精神……。再往下问:这样的国民有正常的理性吗?如果真善美不是中国人内心深处自发追求的东西,能让他们自由思考吗?能让他们实行民主吗?

我曾在微信群里讨论这一话题。我问,这样的国民性格分析不是种族主义吗?对方说不是,因为他们不是说中国人生来如此,而是认为由于传统文化的毒害,使得中国人有了这样的国民性格。

假定中国人有正常的理性,只是受了传统文化之害,才变得如此卑劣,那要对中国人启蒙,显然就只能是灌输正确的观念,以之取代有毒的传统文化。这与康德理解的启蒙,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能否通过灌输正确的观念,达到启蒙的效果?不可能。如果真善美并非根植于理性本身,那这样的理性就是蒙昧的,要让这样的理性追求真善美,就会同把猴子培养成人一样困难。这样的启蒙也是不必要的,如果真善美只是基于一些偶然发现的正确观念,那把这些正确观念订为法律,让人民遵守,就可以了;甚至规定人民直接听命于那些发现正确观念的幸运儿,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没有对人类理性的充分肯定,把理置于理性之上,什么民主、自由、平等,根本就不会有理论依据。

人人都有正常理性吗?康说:有。可以说,这是他的一个基本观点。人在才情上有差别,修养上有贤有愚,但人之为人,正在于人的知性、理性。康德所揭示出来的人类知性、理性,其实是很简单的内容。在《纯粹理性批判》的最后部分即先验方法论的第二章第三节,他说:“凡是无差异地与人类相关之事,自然在其赐予上绝无厚此薄彼之失;就人类本性的那些本质性的目的而言,最高的哲学所能做到的,也超不过自然连最平凡的知性也业已给予了的那种引领。” <5>

在康德哲学里,知性说到底,无非就是“世界是可以理解的”这一条道理;道德说到底,无非就是“将心比心”这一条道理。对每一个人而言,这两条道理都是先天的,自然将其公平地赋予了每一个人,哪怕是最平凡的人。事实也正是如此,抛开哲学思辨,只要看看自己认识的人,就可以知道:个人生存所需的智慧和善良,上天公平地给予了绝大多数人。绝顶聪明的人和脑子不清楚的人都是极少数,而且这两种人的分别很微妙,可以说是大智若愚,大愚若智。另一方面,天使和魔鬼也极难见,这两类物种的分别也很微妙。凡人都是不完美的天使,但人皆可以为尧舜。肯定人性(理性)上的生而平等,启蒙才有依据。

3、独立运用的理性可以与限制、教条、传统相融

献身启蒙的人,自然是自认为掌握着真理的人,这样的人比较容易陷入激进。其实,厘清理性与理的关系,把理性放在理的前头,有助于理性地处理启蒙与限制、教条、传统的关系。

《启蒙》中说,军人须服从命令,公民应按章纳税,此时连抱怨、嘲讽都不能有。这里实际上涉及了如何对待不合理的限制的问题。肯定人人都有理性,当然也就肯定了统治者的理性。依照这样的思路,我们就可以认定,任何一条恶法,也与良法一样,是理性的产物,不过有可能是一度的良法变得不合时宜了,又或者是理性在这里发生了应用上的错误。恶法亦法。只要有理性公用的自由,允许公民以学者的身份向全社会陈述恶法之恶,人类理性就能摆脱恶法。因为有恶法,就认定当局者丧失了人性,不可理喻,十恶不赦,这就是对人类理性丧失信心,就是激进。

肯定人人都有理性,当然也就肯定了前人的理性。教条无非是前人或当代人的理性的产物。不合理的教条,对独立运用的理性没有危害,因为这样的理性不受教条的束缚。对于开悟了的人,教条非但不是束缚,反而有参考之用,连不合理的教条也有参考之用。“道心惟微,人心惟危” <6> , 为人之理本来就微妙,既为教条,总有值得琢磨的地方。

肯定了前人的理性,就不会简单地给传统贴上愚昧、陈腐的标签。传统是前人的是非善恶观念的体系,前人对它的敬畏,就是前人对是非善恶观念本身的敬畏,所以激进地否定传统,很容易导致否定前人有是非善恶观念,从而否定是非善恶观念的必要性。这一条必须抛弃,那一条也必须抛弃,在勇于破旧立新的精神鼓舞下,用不了多久,挑战人性底线的事,就会从不那么可怕,变成理所当然。今人有充分的理由不喜欢三从四德,但要知道它也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曾经是善的具体运用,它的问题来源于理性的固化。诅咒它,把它看成前人愚昧邪恶的例证,动摇的是对理性的信心、对人性的敬畏;去研究它曾经具有的合理性何在,已经在何种程度上失去了合理性,才更加符合启蒙的精神。

实际上,只要开始运用理性而不是遵循教条,传统中的毒素就自然消解了。因为它之所以是毒素,全在于以理压抑了理性。

举一个极端一点的例子:缠足。这怎么看都是一个反理性的举动,可以尽情批判。但这是否可以印证古人愚昧邪恶呢?不能。这是一种恶俗,但以摧残身体为代价,追求女性之美,这在任何时候都存在。戴耳环是最轻微的一种,各种美容手术都有一定的伤害。作为个人选择,今天的很多追求美的手段,愚昧程度未必轻于缠足。缠足之成为恶,正在于人们对此不复运用理性,把缠足视为理所当然。一旦运用理性,思考是否真的理当如此,离摆脱这一恶习的时间就不会太远了。

再举一个著名的例子:免罪符。路德反对教会出售免罪符,引发了西欧的宗教改革,这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出售免罪符这种事情,是不是理性的产物?起码可以说,它可以是理性的产物。人对自己的行为有于心不安的地方,教会做出一种安排,让人有一种途径得到安宁,从此在向善之路上轻装前进;由此还能聚集财力,用于公益——这完全可以是一种合乎理性、甚至具有智慧的安排。但是,把敛财作为目的,并且变成一种强制的安排,这样的安排在道德上就站不住脚了。对这件事的道德分析,不需要圣贤来做,普通人都做得来。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说,我们如果留心观察有各色人等参加的交谈,就会发现,谈到对某件事情的道德评价的时候,人们最有兴趣参与其中,发表见解,并且普通人也常常能分析得头头是道,精细得出人意料。<7> 由此可见,对于普通教众,只要他们自己运用理性,对免罪符可以在何种条件下出售,都能达成合情合理的认识。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8> 所住者,理也,成见也;心者,理性也。开悟不在别处,只在于此,悟此即知终须自悟,终须自度。启蒙不在于认识到了什么正确观念,只在于独立运用自己的理性。

 

<1> 详见:

http://www.gutenberg.org/files/30821/30821-h/30821-h.htm

<2> 《约翰福音》8:3-11。

<3> 鲁迅,《狂人日记》,《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425。

<4> 鲁迅,《这个与那个》,《鲁迅全集》第三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146。

<5> 译自“Project Gutenberg”提供的PDF版: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945-946。详见:http://www.gutenberg.org/ebooks/search/?query=Kritik+der+reinen+Vernunft

<6> 《尚书·虞书·大禹谟》,详见: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5%B0%9A%E6%9B%B8/%E5%A4%A7%E7%A6%B9%E8%AC%A8

<7> 参看: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167。

<8>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详见:

http://cbetaonline.dila.edu.tw/zh/T0235_001

题图:《伊曼努尔·康德,版画侧影》(Immanuel Kant, Aquatint silhouette),1793年。

作者:犹翰·提欧多·普泰希(Johann Theodor Puttrich,?-?),萨克森画家。

关于此画及作者,详见:

http://catalogue.wellcomelibrary.org/record=b1168304

http://users.manchester.edu/FacStaff/SSNaragon/Kant/Helps/Life/K-IconData.html#1793Puttrich

《世代》用图版本: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Immanuel_Kant._Aquatint_silhouette._Wellcome_V0003180.jpg

 

此文首发于《世代》第6期(2018年秋冬合刊)。若有媒体或自媒体考虑转发《世代》文章,请尽可能在对作品内容进行核实与反思后再通过微信(世代Kosmos)或电子邮件联系:kosmoseditor@gmail.com。

《世代》第6期主题是“启蒙”,却也有并非可以简单分门别类的文字。如《世代》文章体例第1期卷首语所写,《世代》涉及生活各方面,鼓励不同领域的研究和创作。《世代》不一定完全认同所分享作品的全部方面。

欢迎访问《世代》网站:www.kosmoschina.org

 

2 thoughts on “康德论启蒙/李世标”

  1. 我很喜欢《世代》的系列文章,希望有机会获得纸版的期刊。方便的话,希望能够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世代编辑Mary进行回复 取消回复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