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乡之地拓荒的团体——读《异乡客》有感/孙毅

对于中国大陆的读者来说,可能很多人还不太了解侯活士(Hauerwas,1940-)这个人。简略介绍的话,侯活士可以说是当今美国仍然在世的最有影响力的神学思想家及基督教伦理学家之一。2001年,他被美国《时代杂志》称为“美国最好的神学家”。也就是在那一年,他应邀在苏格兰的圣安德鲁大学(St. Andrews University)担任十分著名的吉福德讲座(Gifford Lectureship)讲员。他的《品格的社群——走向建设性的基督徒社会伦理》(A Community of Character: Toward a Constructive Christian Social Ethic)一书被《今日基督教》评为20世纪最重要的一百本宗教著作之一。

不过,很多人知道侯活士的名字,乃是通过他的《异乡客——基督徒的拓荒生活》(Resident Aliens: Life in the Christian Colony,亦可译为《寄居的异乡人——基督徒拓荒地中的生活》)这本书。相对于他的其他著作,这本篇幅不大的小书更具可读性;从某种意义上讲,透过寄居在拓荒地中探险开拓的异乡人的喻象,他思想中的一些重要观念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鉴于它的重要性,这本书于2012年曾在香港出版过一个中译本,不过在大陆还是很难看到。因此贺志勇博士能够用两年的时间将这本书翻译成中文,将其用我们比较习惯的用语介绍到中国大陆,对于我们了解和研究这位重要神学家的思想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贡献。

一、

正如这本书的书名所揭示的,侯活士用这个处在异质文化包围中的拓荒地上“寄居的异乡人”的喻象,特别突出了他所理解的基督教会与美国社会及其文化的关系。对大陆很多不太了解美国社会文化的中国人来说,比较容易简单地将美国看作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或者是一个基督教文化占主导的社会。对侯活士来说,这个说法如果有意义的话也是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的事了。而自此之后,美国社会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世俗化的社会。对于基督教会来说,美国这种当代的世俗社会文化与其他地区的社会文化表现出的异质性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侯活士并没有为美国社会的这种变化感到悲哀,反而对认识到这一点感到庆幸。因为认识到这一点,给教会反思其与社会文化的关系带来了契机。

这种反思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一种在西方教会历史中占据主导地位、自君士坦丁开始的所谓“基督教王国”式的教会与社会的关系被作者严重质疑。这种“基督教王国”的观念忽视基督信仰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异质性,总在试图建立某种“基督教文化”:“可能有小部分人还相信,只要选出一批‘基督徒’参议员﹑通过一些新法律﹑小小修补一下联邦财政预算,我们就能建立一种‘基督教’文化,或至少建立一种更公义的文化。但是大多数人都知道,这观点是一种悲哀的时代错误。”(第一章)

分析一下侯活士的描述,能够让我们看到建立一种基督教文化意味着什么。首先,这意味着在这个社会中,所颁布和执行的法律符合圣经的基本原则;或者至少与自然法的基本精神相一致。其次,某种符合圣经的基督教世界观及价值观被这个社会所普遍接受。即不管人们是否认耶稣基督是主,都承认这样的世界观及价值观对人生及社会有益处,并乐意照着实践。因而普遍存在着符合圣经基本原则的社群生活方式。第三,因为上述社会生活的特点,其导致的也是被期待的最重要结果就是:人们在其中会自然地成为一个基督徒。可能在侯活士看来,如果是这样的话,大概可以说是神的国在地上已经建立起来了。这特别针对着人在这种社会处境下生活会自然成为一个基督徒这个结论。

侯活士反对这种传统的基督教文化的观念,乃是因为它带来了如下的问题:不是教会群体的价值观影响了这个社会,而是社会的世俗价值观主导和影响了教会群体。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教会群体总在试图围绕着现代社会中的问题去回应这个社会,结果却被其问题所牵着走:“信仰的现代诠释者只打算让‘现代世界’来决定问题是什么,因此也就限定了答案是什么。教会的现代难题难道真的是蒂利希所提出的知性困境——如何把古老的信仰世界同不信的现代世界联系起来吗?⋯⋯这种‘翻译神学’假定存在着某种真正的基督教精髓,某种抽象的本质;即便撕去了基督教古老的近东标签,这些精髓本质都仍然会保存完好。但这种观点扭曲了基督教的实质。”(第一章)

这种围绕着世俗社会在当下所产生的问题去作出回应的态度,使这个信仰变成了众多从不同宗教角度给予时代回应的宗教之一。“宗教变成了一个限定的类,而基督教不过是类中的一个种。在美国功利主义环境中有一种粗俗而普遍的观点(艾森豪威尔):不管你信什么,只要你信点什么就可以了。”(第一章)
那么,在侯活士看来,教会与其所生活于其中的这个社会的关系是什么?如果教会有其社会责任或者政治性的话,那么这种责任是什么呢?
在正面阐明这个问题前,作者首先说明了这种关系不是什么:基督教会不应是国教化的教会,或者期待成为这样的教会。教会的存在不依赖于其为这个社会的激进主义或保守主义势力背书,不依赖于其表现出为这个或那个社会群体所称赞的社会功用,以求得这些社会群体的认可:“自君士坦丁以来就颇为流行的假定是:教会在政治上是好是坏,根据教会在这世上到底起好作用还是坏作用来判定;而在本章,我们俩将挑战这一假定。”(第二章)确实可能在不少人看来,教会要进入这个社会的公共生活中,首先要通过法律途径被政府当权者所接受;其次则是通过社会服务而被社会大众或文化所接受。而在侯活士看来,“衡量教会的价值,不是看教会如何成为造福社会的组织,也不是将我们的牧者看成如同其它为人服务的专家。教会的存在自有其理由,它来自教会的使命,而不是来自世界。”(第二章)教会存在的理由与基础乃在于其自身,而不是为了服务社会:“我们认为,基督徒的政治任务是成为教会,而不是转化世界。若说基督徒的首要任务是让世界更美好,这种说法乃有不足,原因之一是,不通过教会,基督徒就无法准确理解和正确诠释这个世界。教会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使世界不知道‘耶稣基督是主’意指什么,他们也知道‘和平与公义’意指什么。”(第二章)

对于这个结论,可能怀有文化使命的改革宗思想家不一定会认同。他们对于在教会之外“和平与公义”意指什么的问题,可能大致有如下的回应。

首先,让世界更美好确实是基督徒的一种责任(如果可以叫做社会责任的话)。这种责任虽然不一定要排在“首要任务”这个层面,但却是基督徒成圣生活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相信圣经中的教导可以变成一种生活方式,以及与这种生活方式相应的价值观或世界观。当然,这里与侯活士所描述的“基督教文化”所不同的原则是:这种生活方式及与之相应的价值观并不会让那些受到影响的非信徒归信,甚至不会让归信更容易(对有些人可能还更难);但对那些归信的基督徒来说,则是与其信仰身份相称的自然的表现。或许表述到这个程度,这个看法与侯活士的看法相差不会太大。

其次,其实对于很多加尔文主义者来说,如果认为有一种“自然法”普遍存在的话(如加尔文认为的),那么,尽管人们可能主要是在被动强制中来遵守体现着社会公义的法则,尽管多数未归信的人还不知道“耶稣基督是主”,但这些都不影响人们在基本的意义上知道,比如“和平与公义”的基本意思,由此才会有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的良心思量。

当然,侯活士强调教会有其自身存在的根基和使命,乃是面对当代世俗社会影响的针对性。由于受到美国当代神学家尤达(John Howard Yoder)的影响,侯活士特别举出这位神学家所划分的三类教会:激进者的教会﹑皈依者的教会以及认信者的教会。无论激进者多么注重社会革新,皈依者多么注重个人灵魂的得救,在作者看来,这两种教会群体的共同特点乃是注重效益或效果。这其中不自觉地反映出现代世俗社会的影响。而与此不同,认信者这种类型的教会群体的主要特征乃是:“认信者的教会并不是这两种进路的综合,也不是中庸之道的折中。毋宁说,它是一种更为彻底的另类选择。它拒绝了皈依者的个人主义﹑激进者的世俗主义,还有这两种进路‘把行之有效和忠于信仰划等号’的做法;它发现,它的主要政治任务并不是转变个人的心灵,也不是纠正我们的社会,而是让我们的会众在万事上都定意崇奉基督。”(第二章)

因此,对于一个生活在被异质文化所包围的拓荒地上的寄居者们来说,这个群体的首要特质就是对差派他们的那位上帝的忠诚,对他们作为“天国的公民”所代表的那个国度的忠诚,对交托在他们手中的真理的忠诚,并将此放在“事工效果”之上。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顾效益:“对于单单定意崇奉上帝的认信者的教会来讲,‘哪怕天塌下来’意味着就算天真的塌下来了,教会都还保有一个基于其信仰的信念:无论处境如何艰难也难不倒上帝。对于教会来讲,把成为教会的原则置于其它原则之上,并不意味着对效果嗤之以鼻。”(第二章)正是在这个群体忠诚于真理的“见证”中,教会履行了她的社会责任。因此作者的观念可以称为是一种见证式的社会责任观。

二、

也许我们并不习惯把教会的形象描述为是一个拓荒地。这个词也可以译为殖民地,即由另一个国度来的人在这个异国他乡拓荒探险,让更多的人成为这个寄居之异乡人群体中的一员。因此,作为一个被异质文化包围着的拓荒地,一方面意味着上帝的子民需要去适应﹑标示出自己的主张,并围上篱笆保护自己的草场。但另一方面,由拓荒探险的生活性质所决定, 这群人并非永远定居在同一个地方。他们要走出去进行一些探险的旅程;在这些探险旅程中,这些人需要致力于清除路上的障碍﹑在旅途中对话﹑拜访陌生地﹑介绍以及告别,并且频频回顾和评估过去。这就是侯活士用他的这个典型的喻象对教会生活的描述。在这个描述中我们看到他所使用的叙事神学的方法。

侯活士的硕士及博士学位都是在耶鲁大学攻读的。在那里他曾师从耶鲁学派的恰尔兹(Brevard Childs)、弗莱(Hans Frei)和林贝克(George Lindbeck)这些当代著名的神学家。也正是从这个学派他学习并继承了叙事神学的方法。这种叙事神学的方法拒绝将神学约化为一些命题式的教义,而是认为基督信仰原本就丰富地包含在圣经的叙事中。“早期的基督徒并不热衷于对道成肉身的形而上学——福音书抽象出来的基督论——进行教义思辨。他们是踩着耶稣以及那些被耶稣生命所吸引的人的故事启程的。因此,福音书的作者精巧而富有魅力地通过特有的呈现方式,开始训练我们去建立像他们一样的生命。不曾跟随耶稣的人无法了解耶稣。”(第三章)

在他对叙事的理解中,他大致区别出三种叙事:自我的叙事、叙事的传统、上帝的叙事。在侯活士看来,自我其实就是一个稳定、连贯一致的叙事。这叙事把人生活中各种偶发的事件或各种不同的角色连接成一个整体。当然,所连接成的这样一个整体如果要具有某种意义,则它一定要与某个群体的传统关联在一起。对于基督徒来说,就是与教会这个信仰群体的传统相关联,并进而与这个传统所传讲的那个上帝的宏大的故事联系在一起,才给每个基督徒个人的生命带来意义。“我们必须告诉自己,不通过信仰群体我们就无法了解自己的生命——通过讲述故事,我们开始认识我们生命的意义以及一贯性。我们称之为生命的小小故事,当它被吸纳进上帝更宏大的历史叙事时,就被赋予了宇宙的﹑永恒的意义。”(第三章)

从这里所说的语境来看,每一代人的教会都是在力争与上帝这个宏大的故事接上,与这个故事的脉络接上。“据此我们说:救赎,就是我们在受浸之后归入一个拥有真实故事的群体;这个故事是上帝在圣经中讲述﹑并一直在以色列以及教会中传讲的故事,它让我们长时间地忘记自身以及众多的焦虑,长得足以让我们成为这故事的一部分。”(第三章)与上帝这个故事接上,不只是靠教会对圣经福音的宣讲,也不只是靠人们对教义的熟悉;不是来自这个社会的“基督教文化”体系,而是来自人们在教会这个群体中共同的探险实践,来自教会透过这种实践对以往传统的继承,以及在这种实践中让自己所服侍的一群成为这个宏大故事中的一部分。

因此用这种语言来描述这个群体的信仰生活,就意味着这群信仰者在一同做一个探险的旅行。这不仅仅是一种比喻,也可以或需要通过一些更具体的故事体现出来,而成为整个人生之信仰旅程的预表。这是一个探险拓荒的旅程,人们走在一条向来没有走过的道路上。并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本是互不相识的一群人,现在却在这个拓荒探险的路途上结成一个群体,共同走向一个所盼望的目标。如果用这来预表着整体人一生的信仰的旅程,那么当这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探险故事与圣经中的那个宏大的故事对接在了一起的时候,人们就会体会到信仰对于他们的人生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这个探险、拓荒、甚至可能是争战的旅途中,人所需要的品格是什么?在侯活士看来,最重要的是诚实或真实,以及是否能够放下与这个旅途无关的一切。这些都不是口中随意说一说的口号,或者是只存在于我们思想中的观念。只有当这些品质在人们探险的旅途中真实地表现出来的时候,它们才能被认为是自己的:“我们无法定义‘坚定不移’。只有当‘坚定不移’的特质在生命中展露时,我们才能指出它。”(第三章)这些品格还包括彼此的信任以及在爱中的忍耐等。其实不只是生命中的某些品格,而是整个人生的意义被这些具体的旅程及其中的故事所点亮。确实如他所说,活在这样的故事中,生命不再冷酷,不再是一件接一件该死的事,也不再是人们从前知道的那种存在。那些生命中的小事——婚姻﹑孩子﹑探访八十岁的养老院老人﹑听道——都获得了救赎,并被赋予了终末论的意义。

三、

确实,从侯活士给我们描绘出的那幅图景中,即对那些生活在一个被异质文化所包围着的拓荒地上的寄居者们来说,单个的人很难在艰苦的探险与争战中存活下来。只有在这个异乡客组成的群体团结一心、相互扶助中,他们才可能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存活下来。因此,对这个群体的任何道德或品格的了解,都需要建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的群体之生存背景与传统,因此,基督徒的品格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一个信仰群体的品格。
但启蒙运动给我们带来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把我们每个个人从这种具体的生存处境中剥离开来,以为个人的道德生活都可以凭借着某种普遍的理性做出选择。但“问题是‘我们在思考时将运用何种理性?’康德并没有意识到,所有类型的理性都依赖于一个传统,都建基于一种世界观﹑一个故事﹑一种看待事物的方式。”(第五章)

在侯活士看来,莱茵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正因为受到启蒙主义思想的影响,而把信仰看作是个人化的;即便个人的道德生活不一定,如康德主义者所表达的,是由个人理性选择所决定,但耶稣在福音书中的那些教导,特别是关于爱的实践,却只在个人生活中有其意义。按侯活士的看法,尼布尔在其《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Moral Men and Immoral Society)中就是基于这种立场来解释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稣的登山宝训。尼布尔主张耶稣的登山宝训只能运用在单纯的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上,当许多的个人集合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时,就必须很实际地考虑到人的本性,而需要使用其他原则。比如耶稣在这里教导我们要爱敌人如己,但是我们现代人要在复杂的社会中把这样的爱运用于社会问题时,就会遇到许多问题。因此涉及社会群体时,尼布尔主张追求社会公义就是对耶稣所教导的单纯、个人化的爱的社会性实践。侯活士反对尼布尔的说法,他明确主张登山宝训不只是针对个人的教导,更是给基督教社群的教导。“这些话乃是对‘拓荒者’说的。但并不主要是对拓荒者个人说的,因为准确来讲,作为个体,我们大部分人都很容易做不成基督徒。我们这些暴力的人只有成为非暴力群体的一员才能做得更好。”(第五章)就是说,登山宝训的要求中不存在任何私人的东西。它非常地公共﹑政治与社会,因为它描述了一种公共模式,乃是对一个信仰的群体来说的,是这个信仰的群体可以在当下的日常生活中去实践的。

侯活士的神学方法中,其教会论是一个十分优先的取向。他很少谈论天上无形的教会。他所谈到的那些表现为一块拓荒地的教会,这个异乡文化领域中的殖民地,是有形的、可以看得见的、实实在在地在那里的一个群体。正是在这块拓荒的营地中,一个人成长为一个基督徒,表现出与其基督信仰相称的生命品格。“用典型的教授的话来说就是:教会对于基督教认识论至关重要。如果没有了教会这个拓荒地,我们就没法充分了解我们怎样才能变得有道德。”(第五章)也就是说,基督徒生命的转变是与教会这个群体紧密相关的。在这个意义上,生命的品格虽然是在个人身上表现出来,却只有在一个群体中才有可能。“学习道德跟学习说一门语言非常像。⋯⋯伦理永远不能取代群体,就好像语法规则永远不能取代说话行动一样。伦理永远是第二位的,它寄生在人们的群体生活方式上。”(第五章)

在这个意义上,教会很像一个学校,是这个殖民地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因为要成为这个群体或殖民地中的一员,特别需要在这个学校中接受训练,不只是接受知识,同时也是学习如何生活,更具体地说就是如何按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来生活,并且能够具备出去拓荒的伦理与技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这种学习就不是现代流行的那种课堂上的学习,而更多是在探险实践中的交流,或者是师傅带徒弟一样的传承:“基督教伦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它只能是学来的东西。我们断定,学会做门徒的根本方式就是与其它门徒互相交通。”(第五章)

不过,人们也不需要过于高估这些师傅的榜样对教会的影响,甚至这些榜样也不一定限于是教会中的牧师。人们总是倾向于把牧师等同于教会。可以说,对于一个还在走向成熟、仍在成长过程中的教会来说,牧师的气质决定了教会的气质;但对于一个成熟的教会来说,教会的气质决定了牧师的气质。“教会历史中充斥着这样的例子:神学家们企图孤立地相信牧师,而不是谈论教会——仿佛牧师具有(或需要)某种特别的属灵恩赐﹑领袖气质﹑内在性情或不朽性格⋯⋯尽管牧师的确需要独特的品质和能力,但牧师最需要的特质是由教会的需要决定的。”(第六章)

四、

当然,这个群体能够对其中的每个拓荒者具有某种权威的意义,不是因为这个群体本身,或者其中的某些牧师,而是由于其所依循的圣经,是由于其所宣讲的那些上帝带领他子民的伟大的故事。
这里,侯活士认为圣经中的福音既是真理,那么这真理就带给那些拓荒探险的人们以能力或力量。这种能力确实是通过教会群体展现出来的,但其根源却是来自于圣经中上帝的话语。这里存在着一种知行合一的基本原则。书斋里的学者无法完全理解圣经,虽然他可能比其他人更熟悉希腊文语法。从知行合一的角度来看,对圣经的理解与把握是与一个认真忠心地实践着圣经真理的信仰群体关联在一起的,只有在这样的群体实践中,圣经中的话语才能够被其中的人所理解,才可能产生其作为圣言的力量:“基要主义者和高阶评鉴法都假定了这一点:一个人即使没有经过训练﹑没有经过道德转化﹑没有经过教会中的彼此认信和宽恕,也能够明白圣经经文的含义。这两种解释方法都无意识地试图使每个人都宗教化(即是说,每个人都能明白和占用圣经),却无需人们成为‘把圣经当作权威经典的群体’的一份子。⋯⋯因此,更让人尴尬的是:正是依赖于基督徒群体,讲道才重新获得了它的诚实性。”(第七章

确实,每个信仰者都可以通过圣经与上帝建立起个人的生命联系;并且按照这些经文带给自己的感动,在一种良心的自由中做出一些判断与回应。但在一个异质文化的生存环境中,对于脱离了信仰群体的个人来说,圣经的话语能够在个人良心中产生多少触动,并因此带给个人多大的能力在现实生活遭遇到的道德处境中做出选择,在侯活士这里是受到质疑的。问题不在于上帝的话语或授予教会的圣道是否令人敬畏、有力量,而在于我们的生命是否能够把这种力量展现出来。基督信仰以及圣言在我们生命中的展现,则需要人们在一个群体的探险生活中去展现。“教会就是我们的圣言具体可见的政治展现,它由那些指出自己的罪﹑接受上帝的宽恕并因此可以凭爱心说诚实话(真理)的人所组成。”(第七章)

以上只是对侯活士在《异乡客》这本书中的丰富思想的一点介绍。相信读者阅读后,每个人都会从不同角度有更为丰富的了解。当然,作者的这些观点首先都是针对当代美国社会的文化背景来说的,有助于我们对基督教与美国社会之关系的理解。从这本书中可以了解到,其实我们并不需要把美国看作是一个完全被基督教支配的所谓“基督教国家”,虽然基督教传统对这个国家的社会生活仍然有很大的影响。不过,正如我们上面从几个角度所分析的,这本书并不只是有助于更多地了解美国社会,同时也会对我们更多地理解中国社会中基督教与社会的关系带来重要启发。故此这本书的翻译在今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会是信徒的母亲——读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樊春良

加尔文的巨著《基督教要义》把教会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宗教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有别于罗马天主教的新教教会,而不是去建立一套宏大的神学体系。阅读《基督教要义》,学习加尔文的教会观,对于今天中国教会的建设以及信徒生活的归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尔文的教会观及基础

加尔文的教会观体现在《基督教要义》第四卷,该部分占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可以说是前三卷关于神、基督、圣灵、基督徒生活等论述的应用和具体体现。这部分讨论了真教会的标志、教会的治理、教会的权柄、教会的纪律、圣礼以及教会与政府的关系。
加尔文首先区分了有形教会和无形教会。无形教会由历世历代所有神的选民组成,有形教会由地上看得见的神的选民组成。地上真教会的标志是:纯正地宣讲福音,正确地施行圣礼。加尔文教会观的核心思想是圣灵借着神设立秩序来引导教会,目的是建立基督的身体。
这一思想的根基和来源是《以弗所书》4:11—13: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神在教会中设立了秩序,借着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等不同职分的信徒,联合履行职责,建造基督的身体,使众信徒在基督里生命得到成长。 加尔文认为,教会是信徒的母亲。在书中他写到:“神喜悦将他一切的儿女们呼召到教会的怀中,不只是为了要在他们婴儿的时期喂养他们,也是要他们受到教会母亲般的关怀,被引领至成熟地步,并至终达到信心的最后目标。”(《基督教要义》,1028页)
怎么做到这点的呢?

第一,教会是教导人学义之地,靠着神的道建造圣徒。加尔文在评论《以弗所书》4:13时说:教会是所有敬虔者的母亲,担负着孕育、乳养上帝儿女的责任,不论他是国王还是农夫,这都是借着牧师的职份而成的。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进一步指出:神喜悦他的子民在教会的教导下成长,喜悦他的子民以温柔受教的心顺服在神所差派之教师的教导下。这是神做事的方式:在今日他不但喜悦我们留心圣经的诵读,他也差派教师帮助我们明白他的话语。这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当他的牧师代替他的教导时,神借此考验我们的顺服;另一方面,他借此俯就我们人的软弱,因他借人的教导吸引我们归向他。(第1034页)。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自己读经、默想就够了,但那不是神设立的方式。神给我们的方式,是通过他所派来的人传讲他的教导,叫我们顺服真道。教会就是众信徒聚在一起听道的地方,正如在古时神喜悦他的百姓在会幕里聚会,好借祭司的口使会众同心合一地相信真道。

第二,教会是圣徒交通之地。使徒信经包括圣徒的交通(the communion of saints)。加尔文指出,这正是教会奇妙的定义,“意即圣徒之所以在基督里聚集归一,是根据这原则,即他们应当在教会中互相分享神赏赐各肢体的恩赐。”(第1031页)加尔文认为,有形的教会是一个关系紧密的团体,信徒在其中分享神的恩赐。
神不仅创造了一个新造的个人,也创造了一个新造的社会(new society),这就是基督徒群体。加尔文说,路加的描述告诉我们:哪里的信徒同心合一,哪里就有真正的社会(徒4:32)斯托得指出,这个社会的标志就是大家一同成为神的儿女,形成一种亲密的关系,内中有热情、关怀、支持。神的新社会,应该常常带有“手足情深”的标志。(斯托得《以弗所书注释》,102页)肢体之间相互联结,共同服侍神,同时彼此服侍,相互造就,一起服侍社会。信仰不仅是个人与神的关系,而且也体现在信徒之间的关系中。
加尔文说:凡是以上帝为父的,便以教会为他们的母。(1028页)

二、今天的应用

明白神的心意,树立正确的教会观,对于我们每一个信徒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树立正确的教会观,我们才能过上正确的基督徒生活,使生命得到成长。相反,如果没有正确的教会观,我们的生命成长就会受到亏损。回想起来,对我们信徒来说,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得救之后,该过怎样的生活?
答案是: 委身一个教会,在教会里生活,过肢体相联、互相服侍的生活。有些人认为,信仰是个人与神的事,不需要与别的信徒建立很好的关系,不需要过群体生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没有教会生活,我们的信仰和生命就不会有长进。就如一个刚刚得到新生命的婴儿,如果不在家里成长,而是丢在外面,他的生命是不可能健康长大的。我自己在信主之后,就有几年的时光,没有找到合适的教会,没有正常的教会生活,犹如在旷野中徘徊,生命没什么长进,甚至在一些方面与不信主的人没什么两样。我想,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信徒没有正常的教会生活是比较常见的,甚至有一些弟兄姊妹虽然常到教会,但内心并没有委身于教会,心里并没有明白教会的意义。
对于我们,来到教会,首先要破除骄傲的心。正如加尔文说的,有一些人轻视公共聚会,也视教导为多余,相信自己读经和默想就够了。这是出于人的骄傲,把自己看作判定的中心。推广而言,有些人虽然愿意来到教会聚会听道,却没有把心思集中在神的道上,而是集中在传道人身上:喜欢这个传道人,就来;不喜欢那个传道人,就不来。在海外,常常看到这种情况:有些信徒喜欢不同的主日到不同的教会,因为这个星期这个教会的讲员好,那个星期那个教会的讲员好。加尔文教会观的精义是神设立了教导的秩序,好叫我们放下自己骄傲的心,让神的道进来,让神的道在我们心里做工,让我们顺服真道。

第二,在教会中,靠着真理的道合一,共同生活,一起成长。神的拯救不仅给我们每一个人新的生命,而且拆毁了罪在我们中间的阻隔,给我们之间创造了一种新的关系,过一种新的生活。当我们奉主的名聚在一起,我们便成为了教会。当我们每一个带着个人得救的故事和感恩的心,一同敬拜神,我们便开始了共同的生活。
共同服侍主,分享彼此的恩赐。神赐予我们每一信徒不同的恩赐,共同侍奉主。没有哪一人具有全部的恩赐。保罗用肢体的比喻,说明我们每一个人均需要其他信徒,彼此服侍(林前12章)。只有在教会里,靠着元首基督的爱,人们可以相聚一堂,和睦相处,彼此分享恩赐。
相互关爱,共同成长。保罗说,比恩赐更大的是爱(林前13章)。我们本来没有爱,是基督先爱了我们,好叫我们能有爱心去爱别人。首先要能爱身边的弟兄姊妹。“神既然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一4:11)。基督徒之间的爱是真实的,是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实践出来的。要以兄弟般的情感彼此悦纳。靠着从主那里来的更大的信心和爱心,从关心身边每一个弟兄姊妹细微的需要开始,勇于敞开自己的心灵,彼此分享每个人生命成长的经历和面临的问题,彼此代祷,彼此相助。在这样一个过程中,通过共同面临的每一个具体问题,弟兄姊妹彼此更深入地了解,生命彼此更深地连在一起。当我们靠着主基督彼此联结更深的时候,圣经说我们就会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6),又会在世人面前做美好的见证,使世人透过相爱的我们接近和认识基督(约13:35)。
共同面对挑战。我们基督徒会面临各种挑战,不论是日常生活中的挑战,还是特殊时期如我们教会户外敬拜所面临的挑战,都不是靠着个人能得胜的,甚至说许多时候靠着个人是绝对不能得胜的。这时,我们只有靠着神在肢体联合中给予的力量才能得胜。感谢主!这次户外敬拜让我们教会的弟兄姊妹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紧密联结在一起,不仅是与小组内的弟兄姊妹,而且与其他小组的弟兄姊妹;不仅与教会的弟兄姊妹,而且与其他教会的弟兄姊妹联结在一起。在这一过程中,弟兄姊妹相互联结、鼓励和互助,给每一个在户外争战中的弟兄姊妹增添了巨大的力量。
唐崇荣牧师讲解《以弗所书》时说,教会是神计划中的计划,旨意中的旨意,工作中的工作,心意中的心意。是神所爱的拣选来侍奉他的子民。当提到教会,不是指建筑物,不是人的组织,而是基督用宝血赎回的众圣徒,是圣灵重生的子民,是神与人相交的所在,是神的道传扬的基地,是圣徒的团契,是神的国和权柄运行的地方。我信圣而公之教会。

(《基督教要义》,(法)约翰·加尔文著,钱曜诚等译,孙毅 游冠辉修订,北京三联,2010年版。)

寻找山上的城——读《寻找山上的城:一个美国神话的形成和消失》/托马斯·S·基德

“山上的城”这个短语与罗纳德·里根有着摆脱不掉的关系。甚至有些美国人认为是里根,而不是耶稣发明了这一表达。里根反复提到美国是“发光”的城(他本人所加的描述符号),而最直接的一次是在1989年的告别演说中。他说:“在我整个政治生涯中,我一再谈到发光的城。在我心目中,这是一座高大雄伟、令人骄傲的城,建造在坚固的磐石上,面对狂风巨浪而岿然不动。在上帝的庇护下,生活在这里的不同肤色的人们和睦共处,享受太平。”其实,这一意象可追溯至殖民地时期马萨诸塞州州长约翰·温斯洛普(John Winthrop)的演讲——《基督徒慈善的典范》(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之后逐渐演变为美国例外主义1的象征。

基于此,当理查德·甘布尔(Richard Gamble)在《寻找山上的城》一书中指明美国人如何在最近才痴迷于基督的(以及温斯洛普的)“山上之城”意象之时,人们或许感到惊讶。甘布尔引人入胜的叙述表明,在温斯洛普1630年演讲之后的300多年间,他提出的山上之城的比喻几乎无人问津。但是突然间这一比喻从死里复活,因着一位历史学家(佩里·米勒)和两位总统(里根和肯尼迪),在二战后进入美国国家身份的中心地带。

神圣使命

在温斯洛普之前,基督徒通常把《马太福音》5章中的“城”诠释为指向信徒、普世教会或牧师。但是后来,律师温斯洛普在横渡大西洋去往马萨褚塞的航程期间,写下(而且据说也演讲了)《基督徒慈善的典范》,告诉北美殖民地的清教徒,他们将要成为“山上的城”。他还警告说:“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因此,如果我们在所做的这件事上对我们的上帝心存虚妄,并且因此使他离开我们,我们将成为全世界的传说和笑柄。”此时,一种观念开始酝酿——新英格兰(或许整个美国)肩负了特殊的神圣使命。

然而,这一观念在许多年后才具有了里根版本的雏形。温斯洛普的一些后继者,比如乔纳森·爱德华兹,的确曾指出新英格兰人是山上的城,因为他们是一个特别的群体——受共同契约约束的基督徒的“信仰群体”。但是,《基督徒慈善的典范》直到1838年一直未获出版。该布道辞出版在《麻省历史学会》期刊上,但它并没有引起任何轰动。在接下来的一百年间,该布道辞在各种文集中被引用和使用。但是,对温斯洛普的引用通常没有提及山上之城的意象。

温斯洛普的山上之城遭遇冷落的命运终于在20世纪中期迎来转机,而导致这一改变的是哈佛大学的佩里·米勒——研究美国清教徒的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他在著作中指出,清教徒移民到新英格兰是为了建造“革命性的样板之城,为要向英国人展现英国原本应有的样式。”约翰·肯尼迪可能间接受到了米勒著作的影响,也开始使用这个比喻,尤其是1961年在麻省最高法院所作的告别演说中。

但是,在使用山上城的比喻方面,无人能与里根相提并论。截止到1980年,这一比喻俨然变成里根演讲的核心主题。甘布尔认为,里根的山上城意象“表达了现代政治、经济和宗教方面的自由,并且成为美国反对共产主义的工具。”(147页)。尽管甘布尔提到了“蒙上帝赐福”的城,他依然指出,在里根的手里,这一意象变得“完全世俗化”,脱离了其原初的圣经背景(154页)。里根的比喻成为“美国公民宗教的神圣遗物”(155页)。

新版国家主义

在这一点上,许多读者,尤其是里根的粉丝们不太喜欢甘布尔的分析。需要知道的是,甘布尔并非自由派人士。他是密歇根希尔赛德大学(Hillsdale College in Michigan)的教授,也是《美国保守派》杂志(The American Conservative)的特约编辑。让甘布尔忧心忡忡的恰恰是里根“发光之城”意象的新颖之处。他认为这一全新的诠释劫持了基督教传统对该意象的理解,转而用之为美国国家主义服务。

对甘布尔来说,美国公民宗教与其他宗教——尤其与基督教——分庭抗礼。公民宗教的“使徒”偷走了基督教的比喻,并且完全将其同化,以致许多美国人——或许也包括虔诚的基督徒——不再清楚意识到这是耶稣的教导。此时,真正知识产权意义上的偷盗宣告成功。

甘布尔暗示,这种有关美国的比喻会滋生一种弥赛亚式的干涉主义(interventionism),促使美国政治家认为他们应该在世界上保护民主,并且按照美国人的标准在其他国家推行民主(试想伊拉克的情况)。里根的山上之城理念已经滋养了美国人的盲目自大,造成没完没了的海外冲突。鉴于此,山上之城成为一个危险的话题。

毁灭?

至于所谓的美国公民宗教和基督教之间的冲突,其实际危害还未显明。甘布尔指出,里根“毁灭了美国基督徒心目中的山上之城的意象”(182页)。是毁灭吗?难道不是因为里根的缘故而导致牧师无法准确传讲《马太福音》5章的信息吗?如果你的牧师宣告耶稣在说到“城”时指的是美国,那么我劝你马上离开教会——越快越好。

然而,在美国演讲历史上,圣经经文无处不在。如雷贯耳的圣经经文曾经激励了从华盛顿到里根这些政治家,使他们塑造了美国人民的期望和努力的目标。尽管美国政治领袖盗用了圣经语言,但并没有从本质上“毁灭”这一语言对教会的意义。

但是,甘布尔的警告依然合宜,因为当代福音派总是要面对一些声称,强调美国在全球的“天命”地位。诚然,美国基督徒应该感到自豪,因为美国对世界政治历史有显著的贡献,尤其是我们对宗教自由的持守,人人平等和创造主赋予人权的坚定信念。但是,甘布尔正确地提醒我们,任何基督徒都不应视美国为上帝国度中的“圣城”。我们的国家可以为世界带来益处,却不能扮演弥赛亚的角色。

(作者托马斯·S·基德是美国贝勒大学宗教研究学院的历史教授和高级研究员,也是2011年新书《帕特里克·亨利:第一爱国者》的作者。 Richard M. Gamble. In Search of the City on a Hill: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an American Myth)

1 American Exceptionalism,又译作 “美国优越主义”。为亚历西斯·托克维尔于1831年所杜撰之词句。在历史上,此术语指美利坚合众国因具独一无二之国家起源、文教背景、历史进展以及突出的政策与宪政体制,故世上其他国家皆无可比拟。——译者注

既新且旧、亦东亦西、虚虚实实的极权主义——读《希特勒的十字架》/ 张大军

从21 世纪的今天回望过去,我们似乎可以说,希特勒及纳粹帝国的出现严重冲击了西方人的文化自信,后现代思潮和虚无主义对整个西方文明的反叛成为纳粹惨剧所付出的沉重代价。由于希特勒在其疯狂的征服和杀戮计划中成功绑架了宗教、民族和国家等有形无形的概念或实体,知识精英们像躲瘟神一样逃避这些曾经的精神和物质家园。纳粹极权主义不仅直接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其留下的精神毒素也将长久地污染人类文明的肌体。当代中国人对此应是感同身受。

要想排除极权主义的精神毒素,首要的一步自然就是理清其病理结构和来源。本书无疑就是这样一种努力。作者指出,纳粹主义的崛起归因于五大要素,它们分别涉及哲学、神学、政治、经济和宪法问题。也就是说,德国的思想家、宗教人士、政治家、资本家和大众都屈从于各种理性或非理性的人本主义。一方面,这些人本主义自然而然又衍生出国家主义、种族主义、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等形形色色的政治和社会改造方案。另一方面,人的非理性创造能力似乎也喷薄而出,人为组合和设计的神秘兮兮的类宗教应运而生。又真又活的“神”不见了,人的想象乃至癔症成了精神的坐标,造神运动也随之轰轰烈烈展开。极权主义的方便之门打开了。

纵观人类历史,超验信仰与世俗极权主义乌托邦的争战一直在持续进行。当超验信仰被完全抛弃时,也就是极权主义登峰造极、大获全胜之时。我相信,这种像人类历史一样古老的冲突源自人类内在的精神渴望。人类是灵性的存在,追求绝对、永恒、确定的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最深处,因为人人都孤苦伶仃、脆弱不堪。当人们逐渐抛弃作为真理的超验信仰时,他们会慢慢地、甚至不知不觉地开始追求世俗和主观的绝对价值或精神,作为自己的心灵之锚。作者在书中指出,黑格尔将绝对精神演绎为德意志帝国。于是,帝国拥有了绝对、永恒和确定的品格。这样,离真神越来越远的德意志人心里有了信靠,“踏实”了。不幸的是,残酷的历史证明,黑格尔的精神追求成了灾难的滥觞。

中文有个词很特别,叫“政治信仰”,甚为恰切地表达了一种世俗乌托邦的精神。在过去二十年对英文文献的阅读中,笔者曾特别留意过,居然没有一次发现将政治和信仰黏合在一起的表述。细究起来,这个词的严肃性还要超过意识形态。毕竟,意识形态还是理性观念的产物,而信仰则超越了理性,内含不可置疑的权威决断,“政治”神殿已经造就,就等着某位神人就位了。希特勒的十字架正如中国之政治信仰,纳粹的意识形态就此罩上神圣光环。显然,纳粹主义不再单纯是一种理性的意识形态,而是带有神秘色彩的迷信教条。

说到这里,笔者想起了董仲舒基于天人合一的儒学政治观。中国极权主义的丰富完善和瓜熟蒂落,不仅与超验信仰缺失下的实用理性的心智有关,而且天人合一式的神秘深邃也起到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的统摄人心的作用。天人合一下的儒家“天子”观,让中国历代帝王不仅显得合情合理,而且有着深不可测、秘而不宣的“天威”。于是,“天子”既理性地履行政务和礼仪职责,享受饮食男女的种种快乐,又常常显得“天威难测”、“不食人间烟火”。“天威难测”是政治需要,是对皇权神秘性的暗示和致敬,是巩固和强化皇权的必要手段,是锻造帝王心态的绝佳剧目。

作者在书中所描述的希特勒对密教仪式和义理的信奉,无疑既强化了希特勒的独裁意志,也大有助于将其塑造为一个“神人” 。密教的神秘性让希特勒成为名符其实的“明亮之星”(Lucifer)。不过,“明亮之星却犯罪,变成撒但。”这不禁让笔者想到“人民的大救星”这一说法。“大救星”固然带有修辞的夸张,却也向大众传递了某种神秘信号。人神之间的界限,一时间模糊不清了。纳粹的敬礼仪式无疑也起到了“净化”人心的作用。结果,“神”越造越像,也越来越“神”,最终造成的灾难也越来越具有毁灭性。

尤为可怕的是,在缺乏超验信仰传统的国度,紧接某一种政治信仰凋零之后,另一种政治信仰取而代之。我怀疑,这样的事正发生在当下的中国。在对共产主义的政治信仰破产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入到对国家的政治信仰的怀抱中。我担心,巨大的灾难在酝酿之中。我呼吁,“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圣经《申命记》
6 :4)

( 本文于3月11日发表于《南方人物周刊》“后窗”《书与人》栏目)

清教徒生活观: 家庭观——读《入世的清教徒》/ 米歇尔·菲利浦

经文:若是你们以侍奉耶和华为不好,今日就可以选择所要侍奉的,是你们列
祖在大河那边所侍奉的神呢?是你们所住这地的亚摩利人的神呢?至于我和我家,
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书24:15)

今天靠着主的祝福,我们要继续我们每月一次对清教徒生活的学习。你们还记得,清教徒绝大部分是那些生活在1550 年到1700 年之间的英国和美国的基督徒。他们并不完美,但是他们很热心事奉神,他们事奉之彻底是今天的信徒极少有人能与之相比拟的。当然我们不可把他们作为英雄加以崇拜,但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保罗论到敬虔的人有这话:“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腓3 :17)

我们在这个系列里所用的书名叫《入世的清教徒》(Worldly Saints——The Puritans AsThey Really Were)。作者是惠顿学院英国文学教授利兰· 赖肯(Leland Ryken)。如果你们想看这本书,我怎样推荐也毫不过分。章节简短,引用的话好极了;如果你不想,你是不必从头到尾把它看完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看了清教徒的工作观,两性观和金钱观。现在我们继续来看他们的家庭生活观。

一、主要目的

赖肯在讲家庭生活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前,首先看的是宏观的问题。家庭的目的是什么?在这里,圣经清楚地说家庭是神所设立的,不是几百万年间山洞里的人碰巧进入其中的某样东西。如果神创造和祝福家庭,那么它就一定有一个目的。

那么什么是家庭的目的?悲观主义者说家庭的目的就是让人悲悲惨惨。家庭确实有很多悲惨的事,但造成这点的并不是家庭的存在本身,而是人没有善待家庭。浪漫主义者把家庭变成了一种拯救。丈夫,妻子,或者孩子会解决你一切的问题,回应所有批评你的人,满足你一切的需要,可以在地上造出一个天堂来。当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人们会奇怪为什么它没有达到这个目的。

清教徒不承认这两个观点,以及我们熟悉的其他看法。他们的看法和人所接受的模式是格格不入的:它不是自由派,也不是保守派,不是传统,也不是反动的看法。最贴切形容它的词就是“属基督的”。他们说,婚姻的目的不是让你高兴,或者有体面争光的儿女,或者建造社会,或者为退休早点做些准备(尽管这些经常是它的副产品)。不是的,按他们的想法,家庭的目的是为了神的荣耀。本杰明· 华兹沃斯写道:“每一个基督徒都当尽其所能促进神的荣耀⋯⋯在具体家庭中把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这会促进(此事)。”大多数美国人对这个理论并不感兴趣。只要家庭快乐,和睦,能有孩子,家庭的目的是什么,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清教徒知道得更清楚:家庭生活的目标要决定它的优先次序和做法。例如,如果家庭的目标是荣耀神,作丈夫和父亲的会一天工作十八个小时吗?或者,作妻子的会纠缠唠叨让她的丈夫去作属灵领袖吗?或者父母会疏忽照顾他们的儿女,又或者会虐待他们吗?

把这点记在心上,你的家庭生活就会大大改善。目标决定了你达到目标所走的路径。家庭的目的是为了荣耀神。很少有夫妻从这点出发,其结果是看得出来的。

二、丈夫与妻子

按照清教徒的看法,一个井井有序的家庭是由家庭里的男人管理的,丈夫和父亲意味着权柄。不只是蛮力,还是神所赐去治理妻子和儿女的权力;不仅仅是这样做的权利,还是一种责任。

波金斯写道:“丈夫对妻子有权柄,二人成为一体,但是他也是妻子的头。”在这一点上清教徒相信的和圣经教导的完全一致。丈夫在家里负责,不是因为社会,或者传统,或者宗教这么认为,而是神这样说:“丈夫是妻子的头。”如果丈夫对他的妻子有权柄,这肯定意味着他想怎样就怎样,妻子根本就没有发言权,对吗?错了。

约翰· 罗宾逊说丈夫作头必须带着“爱心和智慧。他的爱一定要像基督对教会的爱;在质上神圣,在量上浩大。”本杰明· 华兹沃斯强调丈夫治理的温柔:“好的丈夫要尽量对她的治理做到轻松温柔,努力让妻子爱他,而不是怕他。”威拉德甚至更进一步说,丈夫应当带着如此的爱和智慧作头,以致“他的妻子以此为乐,不看它是奴役,而是自由和特权”。弟兄们,我们治理我们的妻子,有没有让她们为此感恩?如果你用敬虔的名义把你的妻子变成了一只工蜂,那么为你妄称主名的罪悔改吧。要记住:你把你的妻子治理得越好,她就越自由。你知道一位得解放的妇女是什么样的吗?就是一位她的丈夫用爱和智慧带领她的人。如果“丈夫是妻子的头”,那么有人会说妻子在家里就没有说话权,只有说“是的,是的,先生”除外!

清教徒知道得比这更清楚。他们明白治理你的妻子包括向她解释事情(不仅仅是发号施令),聆听她说话,当她比你知道得更多,要尊重她,接受她的批评。下面是他们的话:“男人必须用圣经支持他做事的理由,在她面前充分表明,让她明确知道她的责任。”(威拉德)换言之,“因为我这样说了”,这可能对小孩子和仆人就足够了,但对你的妻子来说这是不够的。你不应该只是告诉她要做什么,还要用圣经向她解释事情。我知道,如果她喜欢争吵,那么这是不容易的。但不管是否容易,这样做都是对的。

塞缪尔· 休厄尔(Samuel Sewall) 在他的日记里说他把管理家庭财政交给他的妻子,因为“在管理事务上她能力比我更强”。在同一点上弥尔顿补充说:“如果在谨慎和灵巧上她超过她的丈夫,他甘心放手,那么可以有特例,因此这时一条更高的法则就适用了,就是更有智慧的要治理智慧少的,不管是男是女。”按他们的思维,微观管理就是管理失当。如果你的妻子理财比你更好,那么就让她管理。带着好态度做她所说的。

但怎样看批评?妻子有权纠正她的丈夫,对他说他错了吗?让我们定义清楚我们的用词:如果“纠正”的意思是骂他,蔑视他,唠叨直到他死为止,那么这不当行,她无权这样做。但如果是带着谦卑和爱提出纠正,她就完全有权利这样做。“妇女可以,也一定要在私下劝诫别人⋯⋯她们也可以在私下劝诫男人⋯⋯如果她肯定她所反对的是有罪和有害的东西,她就可以不如此服在丈夫之下,而是可以责备她的丈夫,给他意见。”还有一件事:男人为什么一定要负责?为什么不可以夫妻两人取得同意去做任何事情?在我家里大部分事情都是这样处理的,也许是99% 的事,但时不时最彼此相和的夫妇都会有不同意见。

要有人来作最后决定。只有三个选择:丈夫来作,或者妻子来作,或者他们轮流来作。轮流作决定,这是荒谬的,因为它要取消一切。送孩子上学是重要的问题,但我妻子和我在这件事上意见并不一致。第一决定由我来作:我们要送孩子上基督教学校。下一个决定由她来作:我们在家里上学。然后又轮到我:上基督教学校,然后是她⋯⋯这继续又继续,没有决定可以作出来。

我要给那些认为这不公平的妻子进一言:你会嫁给一个没有勇气作决定,每一件事情都推给你的男人吗?你可能爱他,或者可怜他,但你绝不会尊敬他。某人要作最后决定,这是符合逻辑的。当丈夫不这样做,会有三样坏的事情发生:男人觉得自己糟透了,妻子蔑视他,主得不到荣耀。

三、父母与孩子

这本书讨论的下一个方面就是清教徒对父母与孩子的看法。他们基本的看法可以用一个词加以归纳:管家的职份。我们的孩子不是我们自己的,而是神的。所以神要求我们父母做的就是为他养育孩子。“生在我们家中的孩子是生出来交给神的,神把他们借给我们。”[劳森( Deodat Lawson)]这意味着我们要对我们所做的向神负责。他们不是我们的,而是神的。所以,他们要按着神说的方法,而不是按着我们认为是最好的方法加以抚养。

父母要给他们的孩子什么?清教徒坚持有三方面:首先,我们一定要为他们身体的需要作供应。“如果其他人有缺乏,只要还有东西,孩子们肯定会受到照顾。”其次,我们一定要为他们的将来作预备。按照新英格兰的法律,每一位父亲都被要求确保他的子女在下列方面受到教育:“诚实合法的呼召,劳动或职业,不是农业,就是对他们自己和公众有益的其他行业。”换言之,你一定要教导他们如何谋生。第三,这包括了听命令,与人合作,就算你觉得不太好,也要守时出现等等。这也包括职业培训或专业的教育。

教导他们工作,这是每一位父母的责任。本杰明· 华兹沃斯强调这样做的重要性,即使他们不缺钱也是如此:“如果父母训练他们的儿女在他们这代人中可以服事人,这对他们就比留给极多产业使他们成为闲懒更好。”换句话说,没有给你的孩子留下什么,但教导他们怎样工作,这要比给他们留下大笔财富,但让他们无事可做要好!

清教徒会认同犹太人的这句谚语:“不教他的儿子工作的人就是教他去做贼。”只要我们有能力,我们就一定要为他们直到永远作预备。科顿· 马瑟说:“在一切之先,在一切之上的是父母当教导他们儿女对基督教信仰的认识。对其他事情的认识,尽管对他们是如此之好,我们的孩子也有可能没有它们而得到永远的幸福。但是对耶稣基督敬虔教训的认识,对他们来说是百万倍更加需要。”

四、结语

还有一个话题是需要去讨论的,就是对孩子管教的问题。我本来打算今天讲的,但我想这值得更全面去看待,而时间是不够了。如果主许可,我们把这个话题推迟到下一周。至于现在,让我们记住:

1. 你的家庭的目的——神的荣耀。
2. 如何治理你的家庭——要丈夫和父亲用爱心和智慧来治理。
3. 你要给你子女的——一种正当的生活,一个有前途的将来,并要尽你所能,得到永生。求神祝福我们的家庭,使它们成为当成为的样式。为基督的缘故,阿们。

(本文是米歇尔· 菲利浦牧师使用《入世的清教徒》一书所做的题为“清教徒的生活
观”系列讲座中的专题之一。转载自:古旧福音网:http://www.old-gospel.net/viewth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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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成功商人的临别之言/劳威廉 文 杨基 译

培尼腾斯1是一位忙碌的商人,事业有成,却在三十五岁早早离世。他临死前,当医生放弃治疗后,朋友们来看他。他对他们说了这样一番话:“朋友们,我明白你们关心我,因我看到你们脸上的哀伤。我知道你们想什么。你们想,我这么年轻、这么成功,却死到临头,多令人难过。要是我处在你们的位置上,或许也有同样的想法。可是,朋友们,我的处境与你们不同,我的想法也不同。

“我不会因想到自己如此年轻和未积攒殷实财富就要离开世界而感到困扰。因为这些事情太渺小了,我都想不出什么描述渺小的词来形容它们。再过不多时,我就要离开这具快要入土的躯壳,我即将发现自己要么永远住在上帝的爱里享受幸福,要么永远远离光明平安——与之相比,有什么词语足以形容世事之渺小呢?

“有什么人生梦想如黄粱美梦一般占据心灵,叫人漠视和忽略这些大事?有什么愚妄如世人之愚妄一般——忙于算计,使我们无暇思索这些道理?若我们认为死亡乃可悲之事,那么我们仅仅看见自己从此与此生诸多乐趣可悲地分离。我们很少哀悼老人死于富足,但我们哭泣少年人半路夭折。你们以怜悯的眼神看我,不是因为我两手空空去面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而是因为我在生命的丰收季节离开兴隆的生意。这就是人的智慧。可是,有什么愚顽之子的大愚妄能与此相比呢?因为,死亡之可悲或可怕之处,不就在于死亡的后果吗?当一个人死了以后,对他来说,有什么事情比他死后所处的状态更加重要呢?”

“我们可怜的朋友雷比达去世的时候,你们知道,他正在穿衣服准备赴宴。难道你们以为他会因自己没有等到宴会结束才死而烦恼吗?当我们满脑子想的都是宴席、生意、享乐时,这些东西好像很重要。但与死亡相比,这些东西岂不是渺小无比吗?与身体分离的灵魂不会为生意损失而难过,更不会因错过宴会而忧伤。

“如果我即将进入上帝的喜乐,难道应该为这事发生在我四十岁之前而感到痛苦?难道我应该为上天堂之前没有多作几桩买卖和多站一会儿柜台而感到遗憾?而如果我即将成为失丧的灵魂,难道应该为这事没有发生在年纪老迈、富可敌国之时而感到庆幸?如果好天使来接我的灵魂回天家,我难道会因为死在陋室破床上而感到悲伤?而如果上帝任凭邪灵把我拖向地狱受刑,我难道会因为自己曾睡过龙床而感到欣慰?

“当你们像我这样距离死亡如此之近时,你们会知道财富地位都不足挂齿,年轻或老迈、富裕或贫穷、高贵或卑贱、死在破屋里和死在宫殿里,并没有什么区别。死后事情之大,死前一切事情都相形见绌,甚至归于无有。

“现在,审判就在我眼前,永恒的喜乐或痛苦离我这么近。相形之下,生活的一切享乐和财富都显得空虚而无关紧要。这些东西与我的悲喜毫无关系,正如我毫不在乎嗷嗷待哺时穿的什么衣服。

“但是,我的朋友们,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从前竟然想不到这些?现在我看到生命何等虚空,敬虔多么重要,可为什么我死到临头才明白?一点小病、一间商铺的小生意怎会让我们对这些转瞬之间就迫在眉睫的大事熟视无睹?

“你们进房间时,我正在想世界上有多少灵魂此时与我一样,在如下情形中意外地收到另一个世界的召唤:有的在自己的商店和农场里工作,有的在游玩;这人在法庭上打官司,那人在赌桌上;一些在路上,一些在炉旁。他们当时都毫无准备,死到临头才感到恐惧,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工作、设想和计划竟然归于虚无,惊诧于人生种种愚妄,不知道何处能找到一丝安慰。看得出他们正因良心的指责而遭受煎熬,良心让他们回忆起所有罪恶,让他们因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愚妄而感到万分痛苦,让他们清楚地看见那位愤怒的法官、不死的虫、不灭的火、地狱之门、黑暗权势和永死之苦。

“啊,亲爱的朋友们!感谢上帝你们不是其中的一员,感谢上帝你们还有时间和力气从事敬虔工作,好给你们带来临终的平安。请你们记住这句忠告:只有两种人能免于临死之恐怖,一种是活出大敬虔的人,一种是死于大愚昧之人。假如我拥有万个世界,我愿意换作多活一年,好让我在上帝面前交账的时候可以拿出一年的敬虔和善行,因为我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

“或许你们会想,我一辈子既没有丑闻也没有犯淫乱的罪,常常参加教会团契,为什么临死却满心悔恨和自责。但是,唉!我确实没有杀人、偷盗、奸淫,除此以外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的人生实在乏善可陈!你们知道没谁说我是恶棍,但你们看见并常常和我一起玩乐、随意而行。我如今要接受审判,而唯有善行才能得赏赐。尽管我不是恶棍,却也没有基督徒的美德为自己辩护。

“确实,我一直参加教会团契,周日常常礼拜,我既不游手好闲,也不因生意和享乐而忙乱。但是,我遵守公共崇拜只不过是随从大流,并非出于真诚的意愿,否则,我会更频繁地参加教会活动,在教会时更加敬虔,更加害怕错过了礼拜的时辰。但是,我现在感到最意外的是,我为什么以前没有这种起码的意愿?为什么以前从不渴望活出福音的敬虔?为什么这一点从来没有深入我的思想或情感?我一辈子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生活是否符合宗教律法的指示,这样的生活方式能否在现在这种时刻让我得到上帝的怜悯。

“如果我平时既不严肃看待也不严格遵守得救的条件,那我此时怎能妄想自己已经守住了这些条件呢?如果我在生活中根本没有想过上帝对我有什么要求,也没有想过自己表现究竟如何,那我怎能妄想自己已经按照他的要求、用敬虔的生活讨了他的喜悦呢?如果我从来没有像平时讨价还价一样仔细思考得救的事情,而救恩竟然落在我粗心大意的手中,那得救岂不是太容易了?

“在生意场上,我总是谨慎小心、喜欢思考。我凡事都遵循正确的准则和方法。我喜欢与经验丰富、判断正确的人交谈,好找出生意成败的原因。我做生意每一步都细心计算,考虑可能的利益和风险。我总是专注于经商的主要目的,想尽各种办法取得事业成功。可是,为什么我没有把这些想法用于宗教?为什么我在世俗工作中常常谈论各项准则和方法,工作勤勤恳恳,却从来没有想过用哪些准则方法、如何经营管理敬虔的人生?

“你们能想象有什么别的东西让垂死之人感到如此震惊而迷惑吗?当一个人的良知用这一切愚妄行为控告他时,当良心让他看到自己在如幻梦一般的小事上严谨、准确、明智,却在无人能够测透的永恒大事上愚昧、麻木,不懂得思考、不遵守规则——你们想他会多痛苦?

“若我此时仅仅为人性的软弱残缺而感到遗憾,那我就应该安然躺卧于此,谦卑地相信上帝必怜悯我。可是,唉!我怎能将‘完全漠视和彻底忽略宗教,不愿意追求敬虔’说成‘人性的软弱和天生不完全’呢?我本有能力按照福音来认真殷勤地过敬虔生活,正如我努力经商一样。只要我有这种意愿,我本可以利用各种资源、遵守种种准则、学习正确方法、活出圣洁的人生,正如我努力使商店生意兴隆一样。

“哦,朋友们!漠不关心宗教职责的人生是毫无借口的,它不值得上帝怜悯,它让我们的心智与理性蒙羞。我想,对人最严厉的惩罚莫过于让他落到我这样的地步,迫使他反思自己。”

培尼腾斯还想继续说什么,可他抽搐着说不出话来。他躺在床上抽搐了十二个小时,就断了气。

现在,如果读者能想象这位培尼腾斯先生是自己的亲友,想象自己真实地看见并听见上面这一切,想象自己站在床边目睹可怜的朋友忍受这种痛苦并哀叹人生之愚妄,那么这或许将给他前所未有的智慧。如果他因此想到自己原本也可能像培尼腾斯一样死到临头才幡然悔悟,认识自己知而不行之罪并成为众人眼中的坏榜样,那么这种双重的思考——既思考朋友的痛苦、又思考上帝的良善,因为上帝保守自己免于如此悲惨——将很可能软化他的心,给他圣洁的性情,让他余下的人生改走敬虔正道。

——————————

(节选自劳威廉,《敬虔与圣洁生活的严肃呼召》第三章)

1 培尼腾斯:Penitens,“痛悔”之意。

相��A ��(i� �� 当他安然地离开,不是带着苦毒和怨恨, 那么,他就已经战胜了死亡。

 

但,死亡是一次长长的离别。虽然我们还会和所爱的人们在天堂再聚,但,毕竟有那么多的日子,我们再也无法相见。在彼此想念的日子,我们再也无法传递思念和倾诉衷肠。我们从亲人们的生活中缺失了。

没有一种离别是幸福的。所以,我们依然在死亡来临时感到撕心裂肺的痛。我们不愿意分离,不愿意与亲爱的人们分开,哪怕是暂时的。曾经写过《纳尼亚传奇》的路易斯,痛失爱妻后,他不仅怀疑神是“耍猴戏的”,面对亲爱的妻子去往的那个若有还无的永世,他重新成为一个无助的、卑微的叩门者。直到有一天,他感受到她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注视——“并未传达任何的信息,只让我感受到她的知心和关注,无忧无喜⋯⋯”我依然不知道他是如何被安慰的。但我知道,即使分别,爱,依然还在那里。死亡,这个世代让人类无法释怀的问题,我也不可能欣然对待。但是,我想,假如卑微的我,依然能够荣耀上帝,能做的也许就是——坦然无惧地面对死亡;让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了解,死亡,并不能剥夺什么,也不能分离什么,死亡,是我先一步走到更深的喜乐和平静里去,且在那里,心怀关切和爱,注视着他们。

在这样的态度下,假如我依然尚有一些时间,把自己未曾完成的心愿补补功课,余下的日子,就当上帝赐给我的额外的礼物,也许有更多惊喜也不一定。笑着对死亡说:看你那小样儿!来吧,谁怕谁。然后才能对生命说:来吧,让我们拥抱。有位美国作家曾经说过:困在敌营中的战士,如果想突围出去,他必须兼具强烈的求生欲望及不怕死的感觉。也就是说,他不能仅仅是贪恋生命,否则就成了懦夫,无法脱逃。他也不能单单勇敢,否则就成了自杀,依然无法脱逃。他必须用视死如归的精神去寻求生命。他必须渴慕生命如同需要水源一样,但也必须敢把死亡当作美酒来品尝。向死而生,向死则生。

当然,内心唯一害怕的,依然是癌症在最后时光纠缠不休的身体的痛苦。所以,请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临终关怀,请人们越来越善用止痛的技术,甚至⋯⋯安乐死。让人们有尊严地面对死亡,才能在灵魂上获得安宁啊。

 

向死而生/果子

在知道自己的病复发以后,有段时间我曾很沮丧,甚至抑郁。有被一下子打垮的感觉。死亡太近了,我听得到它的喘息声。在它的恐吓下,生,也成了问题。

每个人都说:你要心态好啊!对于一个癌症晚期患者,怎么才算心态好呢?难道心态好,癌症就不搭理我了吗?如何能向死而生?这成了我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十几年前,我和好友荔枝第一次去西藏。在从新疆到阿里的路上,我因高原反应,在半路遭遇死亡。我和荔枝交代了后事,然后在黑暗中与死亡单独面对面。那一夜,我刻骨铭心的领悟就是:假如生命恣意绽放过,死亡原来也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揣着这个秘密,我以为我能在后来赚回来的日子里过得更充实更无悔一些。两年前,当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得了癌症,我忍不住哭了。突然发现自己这么多年并没有好好善待自己。人太容易遗忘死亡了。我的遗憾太多,我不想死。

在治疗的过程中,起起伏伏。有时候觉得很有信心,毕竟活了几十年的癌症病人到处都是,而且,乳腺癌给人的印象并不凶险,大家都说我有治愈的希望。但,当我病房里住进一位复发的病人时,我的情绪大受困扰,猛然惊醒: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安然度过危机。那时候,我邻床住了一位第三次复发,而家里为给她治病已经一贫如洗的同龄女子。她在帘子那边嘤嘤低泣,我在这边忍不住绝望地与她同哭。死亡,是那么可怕,那么丑恶,那么令人痛恨⋯⋯而偏偏,又那么近在眼前。

化疗后的那一年多,我与一些病友失去了联系。有一位四十来岁的美丽女子,曾经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复发到锁骨处的淋巴。她不肯再化疗,想要放弃。我们在医院走廊相遇,聊天,我给她讲了许多从书上看来的例子,那些复发了多次依然活下来的人。还有作家陆星儿,她得了胃癌,却坚信自己身体里没有癌细胞,放弃化疗,结果很快复发了。后来她老老实实接受了化疗,但还是很快去世了⋯⋯这些例子给了她很大触动,她又决心去化疗了。接着,医生告诉她,只要口服一种药就行,还不会掉头发,她马上就可以出院了。她开心极了,过来向我道谢,说我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我也觉得自己做了些能帮助她的事,很开心。

出院前,她和我说过,她和丈夫的关系不好。丈夫在她病后怨她花了太多钱,还说如果再复发就不要治了,免得他人财两空。她恨恨地说,如果她死了,她知道她丈夫一点也不会伤心,只会更开心。她说她一定要把钱花光,免得留给他去享乐。这样的话曾经让我非常难受。出院后,我们没有再联系过。我常常惦记她,也记得她给我留了一个家里的电话,但竟然始终没打过。我想她一定恢复得不错吧。

直到这个夏天,搬家前,我突然非常非常地想念她。但她家里的电话长时间没人听。我忍不住担心:难道又进医院了?终于有一天晚上,她丈夫接了电话。然后告诉我,她已经走了。春节前就发现转移到了脑,人很快就没了。

可恨的是,他的丈夫说完就开始细细询问我的情况,居然约我出来坐一坐,聊聊天。语气全是轻佻而没有丝毫对故去之人的愧疚和难过。

那天,我心里很难过。而且,特别特别地后悔。我后悔没有早点和她联系,没有一直关心她。而她,带着那么多怨恨和无奈,就这样急急地走了。我想,当死亡来临,她内心该是多么地不甘和痛苦呢!我仿佛看到她躺在床上,气息渐渐微弱,完全被死亡挟持和控制。而死亡,那么冰凉,那么空虚,她的内心只有怨恨,却没有丝毫爱的力量与之抗衡。我多么想握着那时的她的手。

后来,我也很快复发了。尤其是,当发现在肝上时,当医生说我这种情况通常只能活几个月的时间,我一再想:我该怎么面对死亡?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死亡本不该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死亡是早已被基督安慰过的一桩事。因为得以认识上帝,因为得以被救赎,信徒们拥有了永生的权利。死亡,只不过是通往天堂和永生的一个开端。

但,这样的理论,丝毫不能让死亡变得温暖可爱一些,丝毫不能让我的恐惧和愤怒减轻一些。即使是基督徒,一样会殷殷向主祷告可以活着,并且,更好地活着。死亡,从来也没有以温情的面孔出现过。有人说,在圣经里,也从来没提到过死亡是一件愉快的事。

很多人都说过:我不怕死,但我怕很痛苦地死。这大概也是癌症比心脏病显得更可怕,让更多人闻之色变的一个原因吧。是的,每个人都会死。但,假如你还年轻,假如死亡的过程会剥夺人的尊严,而且,折磨的过程是漫长而充满绝望的⋯⋯该怎么面对死亡?

第一次得癌的病人,在治疗结束后,有相当长的时间,会因为身体的一些微妙的疼痛而恐惧万分。死亡的利剑,时刻悬在头顶,随时都会掉下来。癌症病人都是孤独的。因为在健康人心里,死亡仿佛永远不会发生,这样的生活才显得充满意义和轻松快乐。而癌症病人,则是一群向死而生的人。死就在生中,生也被攥在死亡手里。对于复发的癌症病人,生,就变得更不容易。尤其是,当一些真真切切的身体的痛苦铺天盖地袭来时。我是不甘心的。

是的,我不愿意被死亡吓坏。我讨厌死亡对人的胁迫。而我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就是:必须接受死亡。死是迟早的事。也许对我来说,这个时间有点早了。就像妈妈哭着说的:你还小啊!要是你已经五六十岁,也就算了。可你才三十多岁,为什么要让你死?

上帝创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而这个时间,并不因为长短而成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只要活着,就好好对待每一天,假如我们曾经感恩地活着,假如我们在其中领略了充足的爱与被爱,死亡即使降临,我们也并不应该以为自己被亏欠太多。

前段时间,看一部电视剧。里面一个男人的父亲突然去世了,全家人失声痛哭,无法自拔,那个男人跪在母亲的膝下哭得晕死过去。是的,假如这个活着的世界是我们唯一的世界,假如死亡是一切的结束,假如所有的人生意义都被死亡剥夺⋯⋯那么,死,是多么可怖的一件事啊!有多少眼泪为它抛洒,都不能抚慰活人的创痛和将逝者的绝望。唯物主义者在死亡面前,是不能够被抚慰的,只能在彻骨的虚无面前毫无办法地忍受。

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不是唯一的。在本质上,死亡绝不是整个意义的消亡。生命,那么美好的生命,不会让死亡剥夺了所有的生机。

假如,我们内心有某种软弱的东西,有种无法面对的深渊,那里,就一定有上帝的手在托着我们。我们就是这样在内心认识和感受到他的,我们就是在我们被安慰之处感受到他的。

有位德国学者,在被诊断为膀胱癌后,拒绝手术等治疗,他觉得在余生都要带着一个装尿的塑料袋子,并随时倾空,这样失去尊严的状态与死亡相比并没有多少魅力。他说,如果一个人不能面对死,说明他从来没有真正地活过。

我想,真正能从死亡的阴影下解脱,是一定要相信一切都是有意义的。不要以为唯物主义是一种清醒和理性,在我看来,正如林语堂所说,那反而是一种缺乏灵性的表现。一个渺小的个人,面对无比空虚的巨大深渊,还要清醒地告诉自己:就这样吧,接受吧。那是多么可怜可叹的一种“坚强”呀!承认自己需要安慰,是更大的一种勇气。在此生心存彼岸的盼望,可以让生变得更温暖,让死变得更从容。一旦接受了死亡,在死亡阴影下的生活也许也会变得容易一些。我想,对于一个人类目前的治疗手段已经捉襟见肘的癌症病人,可以用更多的方式让他余下的日子过得舒服一些。假如我的时间真的进入了倒计时,我会希望我能在止痛剂的帮助下自然地离开,而不是被绑在呼吸机上拼命地留下一个痛苦而没有灵魂的躯体。在最后的日子,我希望看到亲人和朋友们的笑脸。而且我在内心相信,我们将来会在天堂再次相遇。

曾经在粉红丝带的一个网站中,听说广州一个叫“橄榄树”的女子,癌细胞全身转移复发后进入了弥留状态。她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姐姐,靠姐姐打工的薪水维持她的巨额医药费。在第一次治疗后,她郁郁寡欢,离群索居。复发后也没有及时去治疗。她曾经觉得自己这一生都很失败。我了解那种感受,专门买了一本《圣经》,打算去医院看她。但打过电话去,做义工的小妹妹说,她身边的朋友不希望人们来探视她,因为她的精力不够。我终于没有去成,便想下次吧。但很快,我发现了自己的转移病灶在肝上,并立刻飞回山西去找中医治疗。等我回来,再想去探望,她却已经走了。

与上次一样,我后悔万分。我知道我不能够安慰她。但我希望在她最后的日子,和她好好聊聊,告诉她,让我们来真正地面对死亡而不是恐惧死亡。而且,在死亡面前,心存盼望和感激,相信死亡是另一个美好世界的开始。我相信,一个人,当他安然地离开,不是带着苦毒和怨恨, 那么,他就已经战胜了死亡。

但,死亡是一次长长的离别。虽然我们还会和所爱的人们在天堂再聚,但,毕竟有那么多的日子,我们再也无法相见。在彼此想念的日子,我们再也无法传递思念和倾诉衷肠。我们从亲人们的生活中缺失了。

没有一种离别是幸福的。所以,我们依然在死亡来临时感到撕心裂肺的痛。我们不愿意分离,不愿意与亲爱的人们分开,哪怕是暂时的。曾经写过《纳尼亚传奇》的路易斯,痛失爱妻后,他不仅怀疑神是“耍猴戏的”,面对亲爱的妻子去往的那个若有还无的永世,他重新成为一个无助的、卑微的叩门者。直到有一天,他感受到她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注视——“并未传达任何的信息,只让我感受到她的知心和关注,无忧无喜⋯⋯”我依然不知道他是如何被安慰的。但我知道,即使分别,爱,依然还在那里。死亡,这个世代让人类无法释怀的问题,我也不可能欣然对待。但是,我想,假如卑微的我,依然能够荣耀上帝,能做的也许就是——坦然无惧地面对死亡;让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了解,死亡,并不能剥夺什么,也不能分离什么,死亡,是我先一步走到更深的喜乐和平静里去,且在那里,心怀关切和爱,注视着他们。

在这样的态度下,假如我依然尚有一些时间,把自己未曾完成的心愿补补功课,余下的日子,就当上帝赐给我的额外的礼物,也许有更多惊喜也不一定。笑着对死亡说:看你那小样儿!来吧,谁怕谁。然后才能对生命说:来吧,让我们拥抱。有位美国作家曾经说过:困在敌营中的战士,如果想突围出去,他必须兼具强烈的求生欲望及不怕死的感觉。也就是说,他不能仅仅是贪恋生命,否则就成了懦夫,无法脱逃。他也不能单单勇敢,否则就成了自杀,依然无法脱逃。他必须用视死如归的精神去寻求生命。他必须渴慕生命如同需要水源一样,但也必须敢把死亡当作美酒来品尝。向死而生,向死则生。

当然,内心唯一害怕的,依然是癌症在最后时光纠缠不休的身体的痛苦。所以,请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临终关怀,请人们越来越善用止痛的技术,甚至⋯⋯安乐死。让人们有尊严地面对死亡,才能在灵魂上获得安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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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果子著,《成就爱》,花城出版社2009年出版。作者果子,原名陈柳榕,曾任《希望》杂志主编,美国《爱家》杂志中国版主编。2007年因乳腺癌去世,年37岁。)

在地如天:读巴克斯特《圣徒永恒的安息》/王怡

一、

几年前,我得到《圣徒永恒的安息》(以下简称《安息》)一个网上不完整的译本,如饥似渴,快速读了。经过几年的教牧侍奉,这次读新近由三联书店出版的《安息》,成了我最近读得最慢的一本书。数月之久,我的内心仍不能完全进入巴克斯特式的安息。那蜂房下滴的蜜,使我望眼欲穿。巴克斯特,这位被J.I.巴刻称为“清教主义所产生的最杰出的牧师和福音使者”,一路引领着我,一瞥天国的荣耀,如摩西登高,一瞥迦南的远景。

我想,没有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不会强烈地感到一种落差。就是今生与永世的落差,殷勤与安息的落差,甚至今人与古人的落差。为什么基督的福音,在巴克斯特的时代和在我们的时代,几乎凸显出不同的气质?尤其考虑到曼顿博士的评价,“巴克斯特的作品在他的时代中,比任何人的都更近乎使徒的文字”,这种落差,就越发地带着安慰和祝福。

上帝借着这本书,使我手上所做的一切,我服侍的人群,我白日的传讲,夜里的俯伏,并我疲乏时在上帝面前的一声叹息,都在这种落差中,获得了许多出人意外的反省、颠覆,并极大的、“非哲学的慰藉”(请原谅我生造这个词,将巴克斯特与波爱修斯的著作对照起来,我将在后面予以阐释)。我若将这些都写出来,就不再是巴克斯特式的安息,而是王怡式的安息了。

这正是《安息》一书的价值。从某个角度上,可以说整本书(原著800多页,缩写本300多页)都是对《希伯来书》4:9的注释。巴克斯特不是把读者带到他的玄思和哲理面前,而是把我们绑架(考虑到我们内心某种隐秘的抵挡和不情愿,请原谅我使用如此强烈的词语)到一个距离基督荣耀面光如此之近的地方。因此,每一位信靠基督的读者,都会在此书中,获得“某某式的安息”。换言之,读完这本书的经历,就构成了你私人版本的《圣徒永恒的安息》。

因此,我相信这本书,已在历史上衍生出了成千上万本书。如果我有机会写信给巴克斯特向他致谢的话,我也会像与他同时代的、被称为“向印第安人传福音的使徒”的约翰·艾略特那样写道:

“主用来缓解十字架之苦的工具之一,即您的这本书。”

因为,按着清教徒的传统,有效的阅读不可能只是阅读,有效的阅读必须同时伴随着默想。所以,这本书不但展览了巴克斯特式的默想——《安息》堪称清教徒默想传统的最高峰;而且,这本书也训练了我的默想。如巴克斯特所说,“默想就是在理性里点一把火,直到它全然焚烧起来。”这句话,几乎就是对先知耶利米的话的翻译,“我若说:我不再提耶和华,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论,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20:9)

在地如天,是何等困难;在地如天,又是何等希奇、何等美善。巴克斯特的书和他的侍奉,带给我最大的鼓励和警示,就是他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使我意识到,我所蒙的牧职的呼召,就是要以专一的信心和百般的智慧,在上帝的子民中传讲一个“在地如天”的福音。天国,必须成为每一件事的目的。在我与我所服侍的每一位信徒的每一次相遇中,我的言谈都必须向他和向我自己显出今生与永世的落差来。

二、

几年前,受到巴克斯特的另一本名著《归正的牧师》(又名《新牧人》)的鼓励,我在探访住院病人,为他们的康复祷告,与他们谈话的时候,开始有勇气直接地问他们,是否预备好承受永生。我试着鼓励他们,将疾病当做一个上帝赐给他们默想永世的宝贵机会。那时,我多么渴望能将一本《圣徒永恒的安息》送给他们,并鼓励他们的亲人大声地为他们朗诵。

一开始,我这样的询问仅限于年长的住院信徒。后来,扩大到中青年信徒。我在读《安息》的过程中,也在考虑,是否应将这样的询问及祝福,扩大到一切处于疾病或急难中的孩童?

在我的教会,像巴克斯特曾积极推行的一样,对孩童们有要理问答的教导。有一个五岁的男孩,身上长了湿疹,他问妈妈,我会死吗?妈妈没有给他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反而说,我不知道啊,只有上帝知道。孩子就忧忧愁愁地走了。没过多久,圣灵安慰了这孩子的心,他就高兴起来,对妈妈说,“死也很好啊,死了灵魂就可以全然圣洁了。”

难以想象,这话从五岁孩子的心里和嘴里说出来。其实这话出自《小要理问答》第38问。但后来,有人把这事写在微博里,我看到一位牧师责备这位母亲,说她太不智慧了,她应该说,“你不会死的,上帝会锻炼你,直到有一天,你已长得足够的大,明白了他许多的爱,之后上帝才会接你回家”。这位牧师非常担忧,他对我的会友说,“我只是担心这孩子长大后心态会不健康。”

这是发生在我读《安息》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这段对话给了我极大的压力,并更加凸显了我在阅读中所感到的那种强烈的落差。显然,我有责任基于《圣经》和我所信之道,也非常渴望透过《安息》一书,向巴克斯特这位早在我之前很久蒙召的清教徒牧师请教(假设我在巴克斯特牧师主持的一场跨时空的教牧研讨会上举手提问):

请问巴克斯特牧师,上帝放在我的教会、并托付给我牧养的这个5岁的孩子,他的心态到底是“健康”还是“不健康”呢?

从历史的记载和他本人的著作可知,巴克斯特是一位犀利、敏锐,有着在福音里用大锤敲击人良心的勇气和本事,却又保持了谦卑和不乏幽默感的颇具属灵想象力的牧师。威尔金斯主教甚至说,“任何一个时代,能够产生一位巴克斯特这样的人,已经足矣。”所以,我试着揣摩,他会这样回答我:

亲爱的王怡弟兄,请让我看看你的胸牌,喔,你是从21世纪的中国教会来的!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你所服侍的那个时代,显然充满了一种相当不健康的氛围,这影响了你在我主基督耶稣里的智慧。你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去基德明斯特城的时候,或者是加尔文(可惜他今天没有来)第一次到日内瓦城的时候。不过,我感到也有一种特别属于你那个时代的不健康,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至于那个孩子,我希望将来能在天上见到他。不过,当我听你说,他相信“死了灵魂就可以全然圣洁了”,我感到他离我们(就是这些在天上等你们的人)非常地近。也许,亲爱的王牧师,比你离我们还要近。因为,你的提问显出了你的不确定,他的回答却显出了他的快乐。

也可能,他还会加上最后一句:“记得帮我买两本中文版的《安息》,一本送给那个孩子,一本送给那个牧师。”

三、

事实上,《安息》一书正是巴克斯特在病危和战乱中所写下的对天国的长篇默想。那年,他31岁,在克伦威尔的军队里做牧师。其实他是反对克伦威尔的,克伦威尔也对他很冷淡。这位清教徒统帅的幕僚们这样提到巴克斯特,“听说了吗,有位改革宗的牧师到军中来,想唤醒军士们,以解放教会和国王。”你可以想象,接下来的鬼脸和嘲笑。

我的意思不是说,克伦威尔的手下缺乏虔诚的信仰。相反,他们以一种激进主义的方式“行义过分”了。清教徒中的激进派,不但想归正教会,也想在政治制度上“归正”国家。甚至,他们还想“归正”上帝的国。巴克斯特出于对军中弥漫的激进主义倾向的担忧,而进入军营服侍。后来,历史证明他的担忧是对的。克伦威尔处死了国王,他的某些手下,甚至建议将主祷文中的“愿你的国(kingdom)降临”,改为“愿你的共和国(republic)降临”。

在某些方面,巴克斯特的时代和我们今天还是非常相似的,就是一切价值和制度都面临重估。他的国家和我们的国家一样,都处在宗教、文化、家庭和教会各方面的大洗牌当中。巴克斯特在一个“社会转型期”对天国的默想,因此也深具社会性的意义。也就是说,越是乱世,越需要默想天国。越是地上的国不知怎么了,天上的国就越是要在信徒心中清晰、明亮和温暖起来。

1646年,巴克斯特在一场战役后病倒,去到朋友家中治疗,却在一次糟糕的手术中,失血一加仑(我本来想用这五个字作为本文的标题,因为每一个热切地默想天国的人,都会有自己的“失血一加仑”的经历)。他以为自己要死了,于是开始动笔写作此书。

上帝对他仆人的眷顾也是细致而幽默的。巴克斯特写完这本书后,他的身体一直没有彻底康复过。从此,一个健康的灵魂,住在一个不健康的身体里。这位病病歪歪的牧师,因此说出了另一句震撼人心的名言,“我将自己的每一次证道,都当成今生的最后一次证道。”

上帝显然喜悦他仆人这样的心志,所以,巴克斯特完成这本“遗作”之后,又活了45年,一直活到76岁高龄(相对于那个时代而言)。犹如保罗所言,“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想死的死不了,因为“主要用他”(太21:3)。有人说,清教徒是一群知道怎么“死得好”,又知道怎么“活得好”的人。就像在书中,巴克斯特以参孙为例,说,愿我们像参孙一样,死的时候压倒一大片敌人,死的时候为主所做的,竟比活的时候所做的更多。

一个国家,会将什么样的人派遣到另一个遥远的国家去作大使呢。是一个热爱异国情调、并对本国的生活已兴致阑珊的人呢,还是一个愿意舍下乡音与鲈鱼、但对本国的一切都充满思乡之情的人呢?我想一个有智慧的国家,会差遣后者持节出行。

我想,这也是上帝在巴克斯特“失血一加仑”之后,继续使用他的服侍长达半个世纪的原因之一。因为《安息》一书,巨大的篇幅,仍然载不完巴克斯特对天国的思乡之情。显出它的作者,是一位如此忠诚的仆人。他对另一个世界的思念,每一个字,都浓得化不开,胜过了这个世界任何怀春的少女对梦中人的思念,这显明他正是适合被上帝留在这个世界上作大使的人选。

一周前,我在带领神学生的晨更时,为他们朗诵了十分钟的《安息》。当我终于合上书卷,我对他们说,我真的舍不得停下来,我想就这样一直读下去。也许你们当中有人希望我停下来,因为你们还要下去吃饭,或者要预备功课。但我告诉你们,除非我能确定,需要将我的朗诵打断的事情,是出于上帝的呼召所必须做的事,否则我就不准备停下来了。

我问他们说,你能确定,你今天吃早饭是因着上帝的呼召吗,就是“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吗?你确定,天国是你接下来这一天所有事情的目的和动力吗?如果是的话,那我们就到这里结束,下次再读吧。如果不是,为什么不就这样一直读到主接我们回去呢?

我的意思是,除了福音的使命,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暂停对天国的思念;还有什么可以抢占“默想永生”在时间上的优先性?

我们每个人,总有一天要病危。而这个时代,也可能骤然陷入战乱。所以,《安息》一书,带给我强烈的迫切感和焦虑感。如同路德所说的,焦虑被挑旺了,安息才可能莅临。死亡被惊动了,永生才可能出场。因此,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早日和更深地经历我自己的“失血一加仑”,早日在心中完成我私人版本的《圣徒永恒的安息》。倘若可行,就早点受苦,早点为教会受苦。好叫那天上浩浩荡荡的荣耀,飞流直下三千尺,将那些在肉身和灵魂里微不足道的苦痛,砸得粉碎,裹挟而去。

四、

有一次,我参观耶鲁大学神学院的图书馆,来到一间密封的小房间,引导者说,这就是卢云神父私人灵修的“小教堂”。大家陆续进入观看,我在门口,看见不足八平米的空间,被圣像、烛台及类似祭坛的事物环绕。我深深叹息,慢慢退出来。

最近几十年来,福音派教会逐渐形成一个似是而非的看法,即天主教会的灵修传统,是优于新教的。于是对一批天主教灵修作者的追捧,成为一种糊里糊涂的潮流。然而,我的良心、信心和理性都再三举荐我这样说,任何一位没有在惟独基督、惟独恩典、惟独信心、惟独圣经的救恩论上归正的天主教作家的文字,在巴克斯特《圣徒永远的安息》这样的作品面前,都当高山仰止,难以望其项背。

请允许我以一种不太礼貌的口气说,关于卢云神父的文字,我也很尊敬其中的智慧与心胸。但我坚持认为,放在巴克斯特所牧养的教会,如果卢云不愿重新接受要理问答的学习,他的书也许可以被视为一种信徒课外读物中不无益处的补充。但是,像巴克斯特这样对他的会友的灵魂极为负责的牧师,不会认为卢云具备了在他的教会中教导信徒的能力。

在这个时代,作为一位改革宗牧师,有时候需要谨小慎微,免得招来傲慢的口碑。其实,我并不会反对我的会友阅读卢云或其他天主教徒的灵修文字,但如果他们请教我的意见,我也要诚实地告诉他们,与清教徒的作品相比,他们的文字,不过是提供给这个患了严重的属灵贫血症和神学贫血症的混合主义时代的一种灵修速食而已。

他们的文字,好,却不够好。他们对灵性的认识,深,却不够深。由于缺乏经过宗教改革之沉浸的恩典教义的根基,他们大多数人在信仰上杂乱无章,对自由派神学兼收并蓄(包括卢云在内),他们的灵修在整体上是碎片化和心理学化的,非常切合后现代的文化气质和140字的微博风格。但对于帮助我们建立一个整全的圣约世界观,及以福音为中心的信仰而言,则类似于鸡肋:食之无味反招损,弃之可惜不如弃。

五、

接下来,我想以《安息》为例,勉强勾勒一下清教徒的默想传统。或许从中可以看到,以《安息》为代表的清教徒灵修传统,与以卢云神父为代表的当代天主教灵修文字的迥异之处。

第一,被圣言约束的默想传统

天主教的默想传统,焦点在“事迹”。清教徒的默想传统,焦点在“圣言”。最典型的例子,是天主教传统在“受难周”对苦路的默想。耶稣基督所走过的各各他道路的每一站,在时空(物理意义上)中,为信徒的想象力搭建了一个舞台。这样的默想,最大的危险就是偏离圣言,沦为迷信。对圣像的默想,更是如此。换言之,天主教的默想传统,注重画面感(在这个意义上,赵墉基更接近于在空间上离他较近的东正教传统,而不是宗教改革信仰)。而画面感,是与人的各项感官,即人的灵魂的浅层次内涵密切相关的。然而,对大多数清教徒作家来说,他们的新教神学,帮助和决定了他们改变这一默想的进路,他们“不愿默想基督生命中的事件,更愿默想圣经中的教义或具体的教导”(考夫曼)。

对巴克斯特来说,默想是“灵魂的总动员”,必须以道为中心,深入情感、意志和知性的最深处,并在那里汇合,直到不能分解什么是饱含情感的思想,什么叫有思想性的灵感。我们如何去判断灵修的深度呢,在越深入的地方,上帝的圣言就越是清晰、自明和充足,这就是清教徒的灵修。在越深入的地方,上帝的圣言就越含混、神秘和不透明,这就是天主教、东正教、东方神秘主义、三元人观及新纪元运动共同的灵修特征(因为天主教会的启示论,本身就反对圣言的清晰、自明和充足)。

这是一个骨子上的分歧。我们的想象力,必须受到载之于《圣经》的圣言的约束,只有在这一约束中,圣言才成为在我们内心统帅三军的旌旗,并恩典降临的唯一亮光(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正因如此,在相当的程度上(但愿我没有夸大这一程度),《安息》一书,可以被当作上帝的话语本身来读(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是说正如一篇解经式的证道,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被视为上帝的道本身去领受一样)。因为其中充满了上帝的话语。在《安息》中,除了圣经的智慧以外,你难以找到其他更多人的智慧。在清教徒的默想作品中,激动你的,并不是他们的智慧与风范,而是上帝的话语本身,只是这道透过他们的灵魂总动员来传递而已。上帝的道,犹如一支箭,穿过他们的身体,然后,继续射中了你而已。

而卢云如何教导他的读者默想呢。他说,你可以使用一幅圣像,一件“圣物”,或一句简单的话,如“你是我的救主”,反复默想一个小时,直到他们进入你的灵魂。

第二,神学即灵修,灵修即神学。

清教徒的默想,具有一种金属般的气质。尤其是在以巴克斯特为代表的清教徒作家(及荷兰的第二次宗教改革运动)中,与他们的加尔文主义前辈相比,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是理性化和逻辑化的,被不无贬义地称为新教的“经院神学”。加尔文本身并不是一个“哲学性的神学家”,尽管他和路德一样,有良好的哲学训练,并与中世纪晚期的经院哲学之间有极深的渊源。但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开创了一种彻底摒弃阿奎那主义和亚里斯多德哲学的对圣经真理的阐释方式。这种“非哲学化”的阐释方式,实际上就是灵修的方式。换言之,我认为,改教运动以后的灵修宝藏,事实上就是从加尔文这一批“非哲学化的神学家”开始的。从此,对改革宗信仰而言,神学即灵修,灵修即神学。从加尔文之后,清教徒的神学家,几乎都是灵修作家。而所谓灵修作家,也都是神学家。巴克斯特和欧文就是这样的代表。

而在中世纪的教会传统中,所谓灵修作家,是指教会的神学家和教师以外的一种另类。一般来说,灵修作家的作品尽管有价值,但地位都不太高,因为他们大多缺乏神学的根基与对圣言精义的丰富阐释(伯纳德是一个例外,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惟独引用了他一位中世纪作家)。人们会称一位神学家为“大师”,但通常不会称一位灵修作家为“大师”(这和我们今天是截然相反的,所谓大师就是经常写一些不超过一万字的文章和不超过200页的书的人)。

但是,从第二代加尔文主义者开始,出现了这种“哲学化的神学”倾向。改革宗信仰被批评为“脑袋大、身子小”,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在某种意义上,改革宗和耶稣会,相当于新教和天主教两大阵营内的种子选手,和各自教会中的尖刀排。他们拥有一些相同的特质,如敬虔、刻苦、博学、高智商,及行动的激情。如果没有清教徒运动及荷兰的第二次宗教改革,改革宗人士可能真会变成新教中的耶稣会。

然而,清教徒运动带来了第二种倾向,就是重新强化了加尔文以来的“神学即灵修、灵修即神学”的传统。换言之,清教徒的主要激情,就是关心如何将圣言与教义阐释和应用在全部生活中。因此,他们的神学既是教牧性的,又是灵修性的。在教会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一种将神学、灵修和教牧融为一身的敬虔传统。

同时,清教徒运动的另一个特征,就是从关注“称义”的神学系统,开始转向关注“成圣”的经验。而“灵修”通常的含义,就是指向信徒内在的成圣。

在这些方面,巴克斯特都是当之无愧的典范。他是他那个时代的“非哲学性的神学”的代表(以至于他通常不被视为一位学者),也是“教牧性的神学”和“神学性的灵修”的代表,同时也是关于“成圣”的敬虔操练的代表。在最后一点上,甚至有人认为他走得太远了。也在最后一点上,他对后来的约翰·卫斯理及循道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我认为,卫斯理片面地理解和吸收了巴克斯特,就像他片面地理解怀特菲尔德和他的改革宗信仰一样。巴克斯特的“成圣”操练,从来没有脱离过归正信仰的“称义”的根基。他虽未出席威斯敏斯特会议,却完全尊重和认同《威斯敏斯特信条》。

相反,当我阅读一些当代天主教灵修作家的文字时,我感到痛苦的,就是我永远无法在他们“成圣”的亮光中,发现并稳妥地站立在一个不可摇动的“称义”的根基上。请让我这样说,天主教作家的文字仍然是有益的,但前提是这些文字与读者心中的宗教改革信仰相调和。

并且,清教徒的传统告诫我们,不要相信一个当代教会的谎言,就是灵修与神学无关;或者,“成圣”的亮光与“称义”的根基无关;又或者,对信徒的灵修而言,宗教改革运动是可有可无的。

第三,灵修的实质是悔改,默想的主要任务是对付罪。

清教徒的默想,所关注的焦点是我们的“罪”。而当代灵修传统,所关注的焦点是“苦难”。因此,清教徒的灵修,是带来悔改的灵修。而当代的灵修小品的主要功能,是带来安慰(或者说,不是建立在强烈而专注的悔改之上的安慰)。换言之,巴克斯特那个时代的信徒,对罪很敏感,一有罪就受不了。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信徒,对苦难很敏感,一有苦难就受不了。这就是我所想象的、在巴克斯特的跨时空教牧研讨会上,他为什么会对我说,“我感到有一种特别属于你那个时代的不健康,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请原谅我假设性地使用引号)。

事实上,巴克斯特本人,在青少年年代,就是通过阅读这样的灵修作品而信主的。直到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中,仍然带着这一清教徒精神。笛福这样写道,“即使只剩下他一个人独自漂流在荒芜的岛上,然而,从罪中被拯救出来,仍然是比从苦难中被拯救出来更重要的。”

所以,让允许我再说一次讨厌的话,对一个宗教改革的属灵后代而言,即使读《鲁滨逊漂流记》,也可能比读一本天主教灵修大师的作品,更能帮助我们建立以福音为中心的信仰。

六、

巴克斯特在上述清教徒灵修传统中,还在两方面有独特的贡献。一是在对属灵想象力的运用上,在受到圣言的约束这一前提下,有相当克制的突破。二是在默想的主题上,前所未有地凸显了天国的观念。后来的约翰·班扬从这两方面受到了极大的鼓励。因此,《安息》和《天路历程》,成了足以代表与天主教灵修传统分道扬镳的伟大作品。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第三卷,用了简短的一章来谈论“对永生的默想”。从那时到现在,五百年间,再也没有人像巴克斯特那样,将这一默想的主题,发展到一个巅峰。也没有人像他一样,如此强调对永生的默想,并以此作为整个敬虔生活操练的中心。在书中,他这样写道,“默想是一切敬虔的生命,而天国的观念则是默想的生命。”

巴克斯特极其注重默想。他说,“为什么我们会忘记大部分讲道的内容,为什么信徒听完一个讲道又一个讲道,毫不厌倦地听道或读书,可是他们的灵魂却仍然那么饥渴呢?我想最大的原因莫过于他们对默想的无知和极大的忽略。”

同时,对巴克斯特来说,天国又是最重要的默想主题。因为,第一,基督现在居于天上,而我们的救恩在于靠着圣灵与基督联合。唯有在天上的基督,是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和救赎。既然基督是天国的中心,天国就是我们信、望、爱的中心。第二,只有当我们以在天上的基督的心为心时,我们才能在现今这个邪恶的世代中活出基督。我们必须充满思乡之情,并有一颗属天的心灵,我们才会从天国回望地上的生活。第三,天路历程的最终目标就是天国。在地上,我们都是朝圣者和客旅。那么所有的信、望、爱,最终都是指向天国的。

如果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那么本书最精华的部分,应该是十二章以后。让我引用下面这段话来结束本文吧——如果不是有其他出于上帝呼召的事,我多么希望将这篇读后感一直写下去,直到被主接回天家:

我们乃是借着心思﹐在记忆中搜索那些属天的教义﹐成为我们默想的主题。诸如,永生的应许,圣徒复活和得荣的光景等等⋯⋯最主要的事是要操练⋯我们的信心相信永远安息的真理。我的意思是,那应许是真的﹐我们自己在其间的好处,我们占有一席之地都是真的。假如我们真的这样相信⋯⋯在我们的里面会挑起怎样的热切﹗⋯⋯怎样的爱慕,怎样的向往⋯⋯哦﹐那会激发圣徒的每一种情操﹗

2013年3月31日,复活节

难以看透的千面鲁迅——读《鲁迅:幽暗意识与光明追求》/阿信

圣经里有一句话说:“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知识多了,就像美国哲学家尼布尔说的,容易有知识的傲慢,自以为真理在握,对人冷漠、苛刻,封闭自私。但是惟有爱心,没有知识也不行,没有知识的爱心极易变成宗教性狂热。那圣经这句话难道说错了吗?当然不是。“惟有”的翻译不太恰切,准确译法应是:“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但是爱心能造就人。”

可见,知识和爱心的结合,才能成就真正的学问。难怪13世纪神学家安东尼每次上课前都说一句话:“学问若不转向爱,有什么益处呢?”

齐宏伟的书好读,因为他所有的书,如行云流水,流淌着一种气势磅礴的大爱,有着强烈的价值热情。而这种热情又小心翼翼地和充盈的知识含蕴配合在一起,其间维持着一种微妙平衡。他的《一生必读的关于信仰与人生的30部经典——从<忏悔录>到<复活>》让我在很短时间管窥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30部经典;他的《心有灵犀——欧美文学与信仰传统》让我知晓世界文学史上那些大师,他们成功的最大原因不是因为句子写得优美,故事编得精彩,而是他们身上凝聚了人类最深邃的精神资源。而中国当代文学的软肋正在于缺少精神积淀。

他的新作《鲁迅:幽暗意识与光明追求》也是这样一部厚重之作。知识量大、眼光独到、思考深刻。我求学时,鲁迅还是“思想家、革命家和文学家”,是新时代中国文化领域的战将,其思想资源毫无疑问被认定为是阶级论和进化论;其后,钱理群、王富仁等从法国启蒙精神和人道主义角度发掘鲁迅;汪晖、王乾坤、彭小燕等从存在主义和生命哲学角度解读鲁迅,说他的一生是在反抗绝望;当然还有人说鲁迅根本没什么思想,只会骂人。齐宏伟通过深入研究,通过梳理鲁迅与基督教文化的事实联系与“价值关系”,探讨了基督教文化如何在精神层面上影响了鲁迅的思想和创作,提出鲁迅最深的精神资源不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是启蒙思想的人道主义,而是“希伯来精神”影响下的“个”的精神和“幽暗意识”这一重要观点。

作者此说绝非空穴来风。他一个字一个字地精读了2005版《鲁迅全集》,为这套全集找出不少注释错谬处,也找到了大量来自国内外的鲁迅研究资料,去美访港,且充分利用南京那边图书馆的民国资料优势,在日本学界“竹内鲁迅”和“伊藤鲁迅”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他在研究时不先入为主,而是贴着鲁迅阅读,深入了解鲁迅的生活和写作,尽量客观地挖掘、还原深刻影响鲁迅写作的精神资源。也绝不因自己的预设前提,就硬把鲁迅和基督教文化拉扯在一起,而是紧靠着鲁迅来入思。细读细研的结果,使他大吃一惊:原来鲁迅有意无意被遮蔽了——人们把鲁迅打扮成他们心目中想要他成为的样子。所以,他才一再追问:真正的鲁迅是谁?为什么鲁迅只提了一次苏格拉底的受难却提了十次耶稣受难?为什么鲁迅读到基督教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竟说“大欢喜”?为什么鲁迅绕过了斯宾塞的“进化的伦理”而亲近赫胥黎带有基督教原罪色彩的“伦理的进化”?为什么他一到东京就给弟弟周作人不远万里寄《摩西传》?为什么他独独推崇先知耶利米而写下早期文论并提出“精神界之战士”的观点?为什么他热爱基督教作家显克维奇、果戈理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什么他亲近又批评尼采却对其深受基督教文化影响的“主观之内面精神”大加赏识?为什么鲁迅几次搜购《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为什么他受安德烈耶夫写耶稣之死的《齿痛》影响写下《药》?为什么鲁迅多次购买圣经?为什么鲁迅早年和神学家清水安三那么亲密?为什么他晚年把虔诚的基督徒内山完造当成自己最为亲近的密友?为什么临死前还第四次推荐传教士史密斯的《支那人气质》并保持一生由此形成的“改造国民性”视角?为什么他一生都着迷般地搜求购阅神学家克尔凯郭尔和舍斯托夫的著作?为什么鲁迅在上海的工作室书桌顶上最重要位置悬挂了《夏娃》?为什么鲁迅尤其关注苦难和死亡而有深刻的“幽暗意识”?而所有这一切的关系是什么呢?⋯⋯解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齐宏伟也终于明白了真正的鲁迅是谁。本书绝非为基督教文化张本,而是实事求是地还原鲁迅之为鲁迅的内在思想脉络和精神肌理,有理有据,不由人不深思。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鲁迅更不是。

本书知识量很大,且具有灼见慧识。比如:我早就了解到反基督教的尼采其实深受基督教文化影响,这一点日本著名鲁迅研究专家伊藤虎丸早在《鲁迅与终末论》中就有过精彩阐释。这我不意外,很多反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其实深受传统影响。但从书中了解到进化论其实也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斯宾塞提出的“任天说”,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因此不应该同情弱者,而应任其自然灭亡;另一个方向是赫胥黎提出的“胜天说”,正因人面对的是一个无情的、疏离的宇宙,因此具有独特性的人应产生一种属于人的特别感情和悲悯,用爱和这个无情世界斗争。鲁迅就深受赫胥黎影响,因此在文本中造成某种“约伯式困境”,由此和希伯来精神产生内在共振。我以前从课本上读到的进化论全是物竞天择之类,看到齐宏伟这样深入、精到的讲解,不能不说是大开眼界。这样深入、细致的梳理,是那些贴标签式的教条论著所绝难相比的。

又比如,尼布尔认为“幽暗意识”其实是反对这两种观念:从空间层面看,有限个体的人力图把自己看为无限整体好由此得到意义;从时间层面看,是反对由希腊精神所体现出的那种为了永恒而力图摆脱现在的观念。按此总结,齐宏伟认为鲁迅的生存体验乃至思想内核中确有某种“幽暗意识”,一方面鲁迅以《坟·写在<坟>后面》提到的“一切都是中间物”思想反对“普遍”、“完全”,又以“过客”精神反对“永久”。这就为鲁迅的观点找到了资源库,同时又推进了对鲁迅人生和文本的深入解读。但这一切不只是相似性比较,而是回到舍斯托夫据果戈理、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尼采提出的“悲剧哲学”,也回到鲁迅何以独独敬服这三位大师的内在秘密,同时又照应了日本学界提出的“竹内鲁迅”是为“舍斯托夫体验”作注解之说。如此就使这一切探究豁然贯通,而非浅尝辄止。

我被说服了:鲁迅和基督教文化的关联不只是涉及一个学术问题,更是关乎“鲁迅是谁”的大问题。齐宏伟没有止于材料罗列,而是分了几个层次:鲁迅与基督徒清水安三和内山完造的交往、对话乃至心心相印,鲁迅对传教士的好感和受史密斯影响所形成的普遍主义视角,鲁迅对圣经的情有独钟,鲁迅对耶稣尤其耶稣受难的十次提及,鲁迅深受基督教作家的影响,鲁迅与基督教神学家克尔凯郭尔和舍斯托夫的精神共振,最后水到渠成提出鲁迅的舍斯托夫体验或说是“幽暗意识”,这个时候才让我们恍悟何以鲁迅能塑造出跟清教徒人格类型恰恰相反的“向外适应”式阿Q人格,何以鲁迅25篇小说中有15篇写到了死亡,何以鲁迅不只为说假话忏悔更为说了真话忏悔!

看了本书,我自思,鲁迅有这么复杂吗?我给的答案是:是!因为人是极其复杂的存在。20世纪中国历史是对这个世界上一部分人的人性充满信心,是充满信心改造人性的历史,也是误观人性反为人性所误的活教材。纵观鲁迅研究史,国内号称鲁迅学,一再宣称成了鲁迅知己,得到鲁迅精髓,但从鲁迅看过来,有时也不过谬托知己而已。一部《鲁迅全集》俨然在焉,但多少人去读,又有多少人不带前提去读,又有多少人读得进去又能读得出来?“城头变幻大王旗”中,听说鲁迅早就没人读了,鲁迅也从语文教材中大面积撤退,鲁迅所为之忧心忡忡的“老子从前阔多啦”、“国外有的中国也有”等等重又甚嚣尘上。齐宏伟不为眼前喧嚣所动,工作多年后,重又潜心读书三载,日日与鲁迅为伍,从复杂的鲁迅那里读出了普遍主义情怀,也读出了重建中国文化的希望和起点。文化的更新绝非把传统搬到当代就可以了,还须有鲁迅这样博大的胸襟和宏阔的文化视野。

当今学界推崇鲁迅的“立人”,推重陈寅恪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但立什么样的人呢?人独立和自由的根基是什么?任何思想、理念都必须有着力点,也就是站立处。而这个世界的铁律是:人的思想所站立的地方也许起初是坚固的大地,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会变成湿地、甚至流沙。鲁迅学所找出来的鲁迅思想,多成了变动不居的流沙。但齐宏伟涉入鲁迅最黑暗、绝望处,又泅渡过去,在暗流那头看到了光明和希望,还原了一个复杂的也是立体的鲁迅、绝望的也是希望的鲁迅、寒冷的也是温暖的鲁迅,给出了没被时间淘汰的鲁迅精神。

寒窗煮茗,掩卷沉思,温热犹在,是鲁迅的,也是齐宏伟贯注在字里行间的。

2011年2月14日情人节于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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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宏伟著《鲁迅:幽暗意识与光明追求》,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12月版。)

爱德华兹对中国教会的意义/新恩

依我看来,要回答爱德华兹对中国教会的意义这个问题,需要了解两件最基本的事情:爱德华兹的主要属灵遗产以及中国教会的基本状况。但这两方面都不容易了解。就爱德华兹而论,看他浩瀚的著作以及对其汗牛充栋的研究文献,就可知其复杂性及丰富性;而就中国教会而言,我们甚至不知从何说起。但我希望先问另外一个问题:爱德华兹究竟有何特别之处,以致对中国教会具有特别的意义?

像非洲的奥古斯丁与欧洲的加尔文一样,北美洲的爱德华兹也是一位普世性的伟大神学家。浏览教会历史可以帮助我们看出爱德华兹的独特之处。爱德华兹作为美国大觉醒时期的领袖,同时也被誉为“清教徒神学王子”,这两点使得他超越了大多数奋兴家和神学家。教会历史上,有些时候虽有一些灵性的复兴,却伴随着反智、反律法及反秩序的结果;有些人虽促进了某些神学贡献,却产生了教条化的法利赛派的副作用。爱德华兹却在二者之间取得了罕见的平衡。这绝不是简单的中庸之道而是超越。所有尝试过理智研究和属灵操练之间张力的人,都能体会这其中不偏左也不偏右的艰难。几乎很少有人像爱德华兹一样,同时在科学、哲学、神学、牧养(讲道)、灵修、宣教、家庭生活、子女教育上都有着卓越的贡献。他为牧者树立了一个典范:一个牧师是可能在学术研究、属灵操练、牧养教会、家庭生活、文化爱好之间取得平衡的。在这里,我要特别指出他在教义和灵修之平衡关系方面的杰出贡献。显然在这个平衡关系方面,他的著作对于中国教会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爱德华兹的广博令人印象深刻,但这一切在他的生命中非常和谐。因为他思想的核心是三一上帝的荣耀。在此框架下,他从圣约的角度理解上帝的作为。他认为这就是全本圣经所见证的。在此亮光下,创造与救赎、天国与世界、心灵和肉身就不会被割裂。这是基督徒整全生命的基础。相应地,在实践层面,他建构并见证了宽广的属灵生活模式:圣道与圣灵并行。虽然这是加尔文的主张,恕我妄言,加尔文本人并没有展现出这种平衡 。爱德华兹身处复兴时代,他驳斥一味追求奇迹的狂热分子,不要迷信经验而要回归圣道的规范;同时,他也严正地警告那些不相信奇迹的“理性派”,要相信上帝的作为并去体验圣灵的大能。现在我们要来思想:他的这些主张对中国教会有何价值?

就具体的状况而论,可能一百个人就有一百个中国教会的印象。尽管如此,但就思想模式而言,却也并非不能做些宏观的总结。事实上,中国教会的神学传统还远谈不上丰厚,即使从普世新教教会的角度来看,我们的思想也显得十分单薄 。虽然还未经过严格的研究,但我接受这样一个经验判断:中国教会的思想主要是改革宗和灵恩派这两个阵营,外加一个比较糊涂的所谓福音派。思想狭隘就容易偏颇乃至偏执,这是中国家庭教会相对分散的原因之一。很多人认为是政治因素造成的,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中国家庭教会有现在的联结(尽管不深)正是政治的环境所维持的。把我们拴在一起的,不是神学与异象,而是共同的困境和磨难。如果哪天有机会展开自由的对话,恐怕只会更加分散。这主要的原因,是很多传道人在完全没有宗派的神学和权威的约束下迷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的亮光和体验以至权威。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约束,不过仅是一点可怜的福音派信念维持(大多时候就是指个人得救部分)。自然而然地,我们会滑向二元化的世界观,这是中国家庭教会最主要的传统之一。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应该算倪柝声和王明道二位前辈吧。随着近年改革宗信念拥护者在城市教会的兴起,这一根深蒂固的传统逐渐改变,一些城市教会开始以文化使命消解教会与社会的分离。依我有限的观察,虽然现在仍然只是一个“入世”的起步,但已露出似乎有矫枉过正的征兆。因为二元化世界观虽然偏颇,但圣经的确描述了“二元”对抗的存在:心灵与肉体、光明与黑暗、良善与邪恶⋯⋯完全取消二者的张力,很容易世俗化,这同样是错误的。而另一方面,在二元化道路走得更远的则是灵恩派。而这个群体(包括极端和温和)占据着中国信徒相当的份额。无论是哪一派,如果我们愿意聆听爱德华兹的教导,那么将在不同程度上得到调整。

宗派是必须的吗?很多研究神学的人会给予肯定的回答。很多人认为中国教会的下一步也必须是宗派化。但事实并不这么简单。最初几个世纪的教会(使徒、教父时期)并没有类似的宗派,但却以正统神学维系着教会的大公性(合一)。但为什么今天的教会做不到?其中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的神学太过于狭隘,以至于争执一些不太重要的东西而忽略了最重要的教义。中国教会的建造少不了神学的重建,但真正的建树必须是核心的神学论题。在圣经和教会传统中,没有任何其他教义比三一论更直指基督教信仰的本质 。教父们竭力探索的教义神学正是三一论。有一点值得提出,和爱德华兹一样,教父们也都是教会的牧者。如果中国的牧者愿意学习爱德华兹以三一论作为思想的总纲,这将是中国教会之幸。这个教义的宏大,可以包容中国的复杂,也可以平衡执于一端的偏激。这有助于中国教会未来的合一。因为三一论,也只有三一论,才能统摄一切:多与一、同与异,避免无谓的纷争。这个教义中圣道与圣灵的关系,也能有效平衡“理智”与“心灵”的偏好,使改革宗人士更多留意圣灵,灵恩派人士更严谨地研读圣言。学习三一论,特别如爱德华兹那样去寻求三一神的荣耀,能使我们摆脱个人主义、英雄主义与功利主义,去建造健康的教会,在圣约的框架下,建构一元的世界观,以及整全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