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天职观与教会事奉

《杏花》:《杏花》本期的主题是天职观,或者说是神对个人的呼召与其所从事工作的关系。虽然我们更多地侧重在普通弟兄姊妹的职场领域来谈论这个问题,但它对于工人在教会中的服侍来说也同样适用。我们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教会向堂会的转型所带来的组织及制度化是否会削弱教会工人对神呼召的领受,而使教会服侍变成一种职业。

孙毅:教会的组织与制度化并不必然地与教会工人对神呼召的领受相冲突。不过,你提到的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首先,教会的组织与制度化并不必然导致教会工人对神呼召之领受的削弱。按照保罗对教会的描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这个身体能够形成并运转起来,其重要的特点是,每个肢体都只是其中的一个肢体(部分),并且这些肢体要能够很好地配搭起来。当教会机体的结构得以显明,其中某些“部分”的需要也就向众圣徒显明出来。这就是加尔文所说的教会对个人的呼召,这呼召构成了神对教会工人的外在呼召的方面。教会方面的呼召是对神在当事者内里所显明之呼召的印证,正显明了“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在这个意义上,作为教会有机体的建造,教会的组织与制度化并不必然与神对个人的呼召相冲突。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看,制度化也确实存在着你所说的那种风险。一般来说,一种组织形态常常意味着一种科层制的形成;而科层制则意味着被归于其中不同部门或不同决策层面的工人往往可能只是看到本部门或本层面的需要,而失去对教会整个有机体的全面看见。另外,如果我们过于追求制度的某些形式要求,而没有让制度为神在我们众人心中共同的带领服务,也有可能让我们只看到了制度中某些条规的要求,而失去对制度整体精神的理解。这些都有可能遮盖神对教会的带领,其中也包括个人对神呼召的领受。

《杏花》:如果确实有将呼召退化为一种职业的风险的话,教会的组织化是否对于所有参与教会服侍的同工都有影响,还是更多地影响到全职服侍的教会工人?

孙毅:当然是对所有参与教会服侍的同工都会带来影响。不过,相对来说,对全职同工的影响会更大一些。对于兼职同工来说,其参与教会的服侍,更多地是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来服侍,这意味着他/她有更多的选择,看自己适合在哪些方面来参与教会的服侍,有较多的时间或机会来明白神对自己个人的呼召。他/她不能够在具体事工中投入的时候,有更多的机会退出来。
而对于全时间在教会中服侍的同工来说,其在教会组织机体中的职分或岗位很容易变成他/她的首要身份,使其更可能受到科层制的限制。就是说,全时间的同工在可能将其从神所领受的呼召转变为一种职业方面会遇到更大的挑战。如果说兼职同工会由于投入不足而受到科层制的影响,那么,全职同工可能会由于将其变为一种职业而受到其负面的影响。

《杏花》:我注意到,新的教会章程中,特别规定了治委会的构成中长老的人数要多于牧师的人数,以及带职服侍的执事要多于全时间服侍的执事。这样的规定反映出教会治理什么样的理念?与我们在这里所谈论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吗?

孙毅:之前我在关于教会章程修订的理念一文中已经提到过,这方面的规定强调众圣徒共同服侍教会的理念,即无论是所谓的带职工人(“平信徒”)还是全职工人,大家一同参与教会服侍的理念。与我们今天谈论的问题相关的是,无论带职的同工还是全职的同工,大家都是因着神对各人的呼召而参与教会服侍的,这个方面对于所有参与服侍者来说是没有区别的,并不是说只有全时间在教会服侍的人才有神的呼召。
无论是在治委会层面还是执事层面,规定带职的同工多于全职的同工,从积极方面是为了鼓励带职弟兄姊妹的服侍,而从另一方面也多少涉及到我们今天所谈的问题:防止教会成为全时间同工的职业单位或事业机构。

《杏花》:真有这种可能吗?比如说从教会历史上看,这是否是中国教会反对教会建制的主要理由呢?

孙毅:中国本土教会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的时候,受到敬虔派的圣洁运动以及当时出现不久的灵恩运动的重要影响。反思中国本土教会最初出现时何以会受到这两个运动的影响是十分有意义的。其实多少反映出中国本土教会想与当时在中国占主流的差会背景下的建制教会区别开来的强烈愿望。在这种愿望中,既有当时历史背景下民族主义的情绪,也有神学上西方教会自己对宗派化体制教会的反思所带来的反弹,如弟兄会或灵恩运动的思想观念所给予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形式上确实是出现了中国本土教会,但神学上其实还是追随着当时的一种神学思想的潮流。其实这个神学思想的潮流可以追溯到18世纪欧洲的大复兴运动。对于很多教会史学家来说,大复兴运动是一个所谓的“平信徒运动”。就当时出现的循道宗来说,其中参与教会服侍的多数工人是平信徒,即没有被教会按立的工人,其中有些后来甚至成为主要巡回讲员。不过,这里所谓的“平信徒”,按照梁家麟的定义,主要是指“那些未受过神学训练、未经某个宗派教会授职、亦未经按立的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140页)。
按照这个线索,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本土教会的产生,从某个方面来说,可以看作是大复兴这个“平信徒运动”的结果;而且八十年代以后的复兴同样是这个运动的延续。不过,对于这个看法,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从西方教会的角度来看,这个“平信徒运动”的产生是对历史上已经存在着的建制教会的一种反弹;但从中国教会的角度,从其二百年的教会历史来看,除了在差会背景上出现过建制性教会外,中国本土的教会还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建制教会,所以也说不上是对建制教会切身的反思与反弹。换言之,中国本土教会之前对于教会建制的反对,从神学上看基本上是依赖西方教会的神学反思。所以单就中国教会自身的历史来说,我们还不能说在历史上真出现了这种可能性。

《杏花》:现在一些城市教会正在迈向制度化的建造,那么从你所说的这个历史线索来看这更接近于西方教会历史中的哪一个阶段呢?大公教会的历史对我们有什么借鉴的意义吗?

孙毅:对现在很多城市教会的带领者来说,带领教会迈向组织与制度化的建造,是他们切身经历到的一种需要或神对教会的带领。从这样一种大的趋向来看,我更愿意说,中国教会的历史现状更接近于早期教会的情况。这或许也是上世纪中国本土教会最初出现时,一直追求要回到使徒时期的结果。确实,早期使徒教会兴起,可以说就是这样一种“平信徒运动”。主所召的12个门徒,都不是在圣殿中服侍的“祭司”或“利未”人。他的主要门徒是渔夫,与当时的祭司阶层甚至不属于一个阶层,而被看为“没有学问的小民”。
但是在数代教会的带领者过去之后,主教制作为一个历史上无法避免的体制成为教会体制的主导。过去没有学问的小民现在被学识渊博、大权在握的主教们所取代,并在这种体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拥有特权的“圣职阶层”。
现在我要回到了你刚才提到的问题,其实在我看来,中国教会在进行制度化建造的进程中,真正构成组织化之危险的,不是组织或制度化本身,而是圣职群体借着组织化而在教会中成为合法的特权阶层。如果是那样的话,中国教会就需要一场宗教改革运动了。
当然,幸运的是,我们是生活在宗教改革运动之后的时代,教会已经继承了宗教改革的基本精神,比如“信徒皆祭司”的原则。这个原则的基本意义就是消除了天主教传统的圣职阶层与平信徒阶层之间的阶层差别。

《杏花》:如果教会的组织或制度化存在着这样的风险,那么在你看来,对于全职工人或者带职工人来说,如何能够让自己的服侍不至于从天职沦为一种职业?

孙毅:这个问题我也想得不是很多。就目前想到的,大致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说。
首先,教会能够切实地实行轮流退修的制度。无论是带职还是全职的服侍者,当然特别是全时间的教会工人,在服侍到一定年限时,能够保证有一段时间的退修,从事奉的工作中出来,让自己有时间回到神的面前,维护和更新自己所领受的从神而来的呼召。我们在耶稣的服侍中可以看到这个特点。福音书不只是记录了他带领他的门徒一同退修,也记下了他独自退修的情况。
当然在教会实际的运转中,确实存在着种种不能够让人离开的理由;有些确实是由于缺少工人而带来的,也有些则是由于人不能够放下而造成的。是否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放下所有的服侍,特别对全职同工构成了挑战。
第二,就是学习分工及团队服侍。在这个方面,当年的使徒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榜样。在教会遇到治理方面的问题时,使徒们放权给所选出来的执事,让他们进行治理,从而使自己有可能持守神给他们的托付:“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教会治理,就其是从神而来的呼召与天职来说,是被神所托付的一种责任;而退化为一种职业时,则其意味着在这个群体中持有某种权力。学习持守神给个人的呼召带来的托付,从另一个侧面看,就是学习在团队服侍中放权给神所呼召的其他同工。当然,在这种放权中,挑战来自于同工彼此间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其实主要是来自于同在基督里对神的信心。
第三,全时间同工与带职同工形成一个服侍的团队,共同寻求神对这个团队(而不是对一个人)的呼召与异象的带领。
这里对兼职同工的挑战是,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寻求神对这个团队的带领,并投入足够的时间去祷告与思想。而对全时间同工的挑战是,是否认为神只对自己有呼召或异象的托付。能够使一个带领教会的团队合而为一的因素,只有一个,那就是从上面而来的神对这个团队因而也是对教会带领的异象与呼召。一旦其中的个人将自己的服侍降格为一种职业或事业的追求时,这个团队就立刻解体了。

基督徒的工作权柄观/天明

一、与权柄相连

圣经里有多处经文提到了要顺服权柄,这些权柄分别来自政权、单位领导、父母、丈夫和教会牧长。他们的权柄全部来自于神,没有一个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13:1)。神将他的权柄赐予人,透过掌权的人在地上建立属神的秩序,罚恶赏善,因而众人都活在他主权的管理之下,这是神设立权柄的目的。

人对权柄需要正确回应——既然掌权者的权柄是来自于神,我们就应当尊敬他们、顺服他们。如果一个人不愿意顺服权柄,意味着他不愿意在神的主权管理之下。
很多人仅仅是出于惧怕而顺服掌权者,这样的顺服是错误的,合神心意的顺服是为主的缘故,从良心里发出来的。如果神的命令和地上掌权者的命令矛盾的时候,我们应当顺从谁呢?顺从神。因为地上的权柄是来自于神,当地上的权柄与神的权柄矛盾的时候,我们当然应顺服神。

有人会问:“乖僻的领导,我凭什么顺服他?”妻子们说:“我的理由比他(丈夫)更正确,他是不对的,为什么我要顺服他?”首先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是一个秩序的问题,而不是对错的问题,神把权柄放在了国家的政府、单位的领导、父母、丈夫的身上,无论是领导,还是下属,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他们的人格都是平等的,神把他们放在了权柄的管理之下,以建立工作、家庭、教会的秩序,每个人都要生活在这个秩序里面。从某种意义上说,权柄就像古代的“尚方宝剑”,我们可以称之为“圣上宝剑”,是从在上的唯圣的那一位而来的旨意。譬如有人带着皇帝的尚方宝剑来找我,我应该如何面对?只能跪下来领受。也许拿谕旨的人是我的对头,我根本不喜欢,更谈不上尊重,我也知道这个人的道德败坏,而且他对我不怀好意,我凭什么要向他跪下来?但是我知道我不是向他下跪,而是跪在尚方宝剑所代表的圣上的权柄面前。

圣经里顺服权柄、尊重权柄的榜样是大卫。大卫的领导是谁?是被神所膏立的扫罗。首先我们看看扫罗是怎么对待大卫的,扫罗见大卫做事情精明,得到百姓的尊重,他嫉妒大卫,妒火中烧以致满脑子都想着要“杀大卫”。扫罗两次设计要借非利士人的手害大卫,但发现大卫没有被杀,他便知道耶和华与大卫同在,而且女儿米甲爱大卫,他就更惧怕大卫,所以天天找机会寻索大卫,大卫就在躲避扫罗的仇杀中漂泊度日数十年。

大卫如何对待扫罗呢?大卫有两次机会均可杀掉扫罗,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第一次他割掉了扫罗的衣袍,割下之后心中自责不已:“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我万万不可伸手害他。”第二次,大卫和跟随的勇士来到扫罗的营中,神使扫罗、元帅押尼珥在内的所有人全睡着了。亚比筛想杀扫罗,大卫怎么说呢?“不可害死他,有谁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而无罪呢?……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他或被耶和华击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战阵亡。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

后来大卫听说扫罗死了,就作哀歌吊扫罗,歌中说,“以色列啊,你尊荣者在山上被杀。大英雄何竟死亡……以色列的女子阿,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英雄何竟在阵上仆倒。……英雄何竟仆倒。战具何竟灭没。”大卫真心为扫罗哭泣,当他得知基列雅比人埋葬了扫罗和约拿单的尸首,为此就厚待那地方的人。所以我们看到大卫对权柄是非常尊重的,他深知扫罗的权柄是出自于神,至于扫罗如何对待他,那是扫罗和神之间的事情,他所做的就是顺服、尊重神的权柄。

我想再举一个圣经里尊重权柄的例子,这个例子比较极端一些,在《犹大书》9节,当摩西死了以后,神把它埋葬了,撒旦不甘心,想弄出摩西的尸体,这时谁在那里拦阻说不要刨坟?天使长米迦勒,他不仅是天使,还是天使长,他如何和撒旦争辩?是用毁谤的话吗?不是,他只说:“主责备你吧!”这节经文的上文就提醒“轻慢主治、毁谤尊位”的人的下场。就连天使长也不敢用毁谤的话来对付撒旦,这意味着原来撒旦的地位多高啊,如今他虽然堕落了,但是对米迦勒来说,他还是曾经的领导,故此不能羞辱他,只说交由主来责备他。

大家不要误解,以为我在说撒旦是领导,其实撒旦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斥责撒旦,左右开弓把他弄走,但是米迦勒却没有这么做,由此可见我们对权柄是多么的不尊重。虽然撒旦已经堕落了,但他曾经拥有神赋予他的权柄,米迦勒甚至不敢用毁谤的话对待他。所以,真的巴不得我们能够理解何为尊重权柄。
我们不能否认,一些拥有权柄的人误用权柄,带给我们很多伤害,这些伤害来自父母、老师、单位领导,伤害之下我们不能尊重权柄,甚至轻看、藐视权柄,与权柄作对。譬如在工作单位中,无论按成绩、资历、人品或人缘,你应该得到提拔,但是领导却提拔了你和大家都认为不可能或者不应该得到提拔的人——所谓的亲信,你就很受伤。你的内心忿忿不平,工作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打击,逐渐失去了工作热情,你对所有的领导都有种反感的情绪:只要是领导就没有一个是好领导,领导都是自私的,领导都是拉帮结派的。存着这样的念头,你每换一个工作,在新单位甚至不熟悉的领导都被你贴上标签——领导肯定不是好人,哪有一个领导不以权谋私的。

在单位中,你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领导提出了宝贵的意见,领导可能当众嘲笑你,说你的意见荒谬,一文不值,或者心胸狭窄的领导认为你是和他作对而进行打击报复。你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从此不再提任何建议,哪怕看到单位受到亏损,你都无动于衷,心想反正跟自己没关系,那是领导的事儿。故此,你在单位里总是沉默寡言,闷闷不乐。

从权柄而来的伤害让我们封闭自己的心,不愿与人交往,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反叛、抗拒、或者无视权柄,或者逃避权柄。我在这里提醒,虽然有伤害,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神为了我们的生活而设立秩序的那个权柄。我想在这里说一个大实话,如果你不去尊重原本出自神的权柄,不与权柄相连的话,你在这个社会就很难生活。跟父母搞不好关系,你在家里能有幸福吗?单位里跟领导搞不好关系,能出什么好的成绩或者工作能顺吗?没有与权柄相连的人是完全活在神管辖范围之外的人,但是有的时候你反而觉得很自义,只有你是最公义的,只有你是最真实的,只有你是敢作敢当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是一种对权柄的抗拒,不是对权柄的尊重,你真的会成为很不幸的人,你没有与神所赐的权柄在生命的最深处相连,那么你便永远活在伤害当中。

我们怎样才能从被权柄的伤害中得到医治而与权柄相连呢?
第一,我们必须要敞开。我们要把从曾经有权柄的人所受到的伤害坦露在神的面前。敞开旧伤口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似乎让我再经历一次的伤害,但你必须敞开你的伤口和所受的伤害,因为这是得医治和恢复的第一步。那是一个多么不堪回首的记忆啊,但是你必须回到那痛苦的经历里,因为唯有这样,你才能从它最终的影响里彻底得到解脱。
在神的光照下,我们看到自己不过是一个罪人,我们不站在自义的立场来审判权柄,求神来怜悯我们。纵然再惧怕、再抗拒、再逃避,但是也一定得与权柄相连,而且是必须要相连,这是神的权柄。

第二,我们必须要饶恕曾经用权柄伤害我们的人,不管他多么可恨,所造成的你的人生的悲剧有多大,你必须要饶恕他们。饶恕是一个受伤的生命得以恢复的关键。当你宽恕他们后,你还要仍然按他们原来的身份接纳他们,并能够祝福他们。如果他们知道伤害了你,也知道你对他们所怀的怨恨,那么,你最好向他们表达你的饶恕,告诉他:“那一次你伤害我的那事,真的我现在彻底地饶恕你了,愿上帝祝福你。”
今天你要做决定,饶恕那些以权柄伤害你的人,并按着他们原来的身份来接纳,悔改自己曾经对权柄的态度,重新接受神的安排,与他们相连。

二、向权柄自由

与权柄相连之后,我们接着要分享向权柄自由。向权柄自由并不是脱离与权柄的关系,权柄从此以后不能再管我了,我也不在它的管理之下了,这个不叫自由。对待权柄心态上的自由,是出自完全对主尊重的缘故,不是为了图什么好处而顺服,不是为了讨好领导,不是阿谀奉承,不是为了得到好处,我们的顺服完全是出自对于主尊重的良心而来的。既然是出于良心,我们的顺服就是甘心的,这就是心态上的自由。

向权柄自由意味着向神自由,其实“向神自由”不是很好的词,我更喜欢用“向神坦诚”。因着神设立权柄的缘故,我们对那些拥有权柄者要顺服尊重。权柄是不能被挑战的,就如同神不能被挑战一样,挑战的话只有死路一条。今天特别提醒大家,我们是属神的,自由是一种诚实,我们自由是因为在神面前拥有诚实的良心。心灵自由,但不可以挑战、侵犯神的权柄。

向权柄自由意味着向掌权者本人自由。既然掌权者的权柄来自于主,我们要尊敬他们,并且凡事要存敬畏的心来顺服他们,但我们对掌权者的恭敬和顺服与掌权者本人没有多大的关系,而是因为神给他们的位置和权柄,无论他们对你如何你都要去顺服,“不但顺服那良善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需要提及的是,因为这个缘故,当掌权者要我们去做违背主的律法的事情的时候,我们要凭着我们的良心说“不”,这就是向权柄自由。

有一个弟兄告诉我,跟领导说“不”真不容易,他所在的公司为了营造“公司如家”的工作环境,老板下班后会让员工一起吃饭,吃完饭再加班,很晚回家,包括老板本人也是这样。但是这个弟兄觉得吃饭和工作是两回事,而且他是基督徒,除了工作以外他还有自己的家庭,在尝试了几次与同事共餐后,发现这不是偶然的行为,而成为老板和同事们的一个习惯,他酌量后很诚恳地对老板说:“妻子在家里已做好饭,孩子也等我回家,我不能参加聚餐。” 注意,你和领导说“不”的时候,首先要和领导充分地相连,相连是需要学习的,有的人没有和领导相连就说“不”,那就不是真正的向权柄自由。

虽然因为主的缘故我们可以顺服任何领导,但我们并不属于任何一个领导,所以我们向领导者本人是自由的。有时候因为我们的甘心顺服,单位或领导会称赞我们基督徒,但是有时候表达向权柄自由却会受到排斥,主说:“你们受逼迫是因为你们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恨恶你们。”总之,我们对神的顺服是绝对的,对人的顺服虽然是甘心的,却不是绝对的,这样的顺服必须经过神的律法和我们良心的过滤,这才是真正向权柄自由。

        向权柄自由的实际表现

1、能甘心顺服在上掌权者。我们对在上掌权者的顺服不是出于惧怕,而是出于对主的权柄的尊重,这样的顺服是单单为了讨神喜悦,故此顺服起来也是甘心乐意的。
2、和在上掌权者很坦诚地沟通。很多人怕领导,不敢把自己的意见提出来。神把我们放在掌权者的管理之下,不是要叫我们成为只会听旨行事的机器人,或成为只会顺服没有任何思想的奴隶,神给了我们思想和智慧以及心灵的自由,这一切都是让我们彼此交流,真正向权柄自由,可以与在上掌权者真诚地交流,交换思想和意见,存一颗谦卑顺服的心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即便意见没有被领导采纳,你也是甘心顺服,没有任何不舒服。
3、鼓起勇气向在上掌权者寻求帮助。神把掌权者放在我们上面,并不是为了辖制我们,而是为了借着他们来帮助我们、服事我们、祝福我们,主耶稣说,“你们大的要服侍小的”,可见神给掌权者的权柄是为人民服务,因此,真正向权柄自由的人应该鼓起勇气向他们寻求帮助(当然是在他们的权柄管辖的范围之内)。圣经中尼希米就是一个例子,尼希米冒着生命的危险摆上自己,求王来帮助解决耶路撒冷城墙被毁的问题,城墙最终被修复,犹太人的信仰经历一次大复兴。
4、诚实地向在上掌权者提出宝贵的建议。我们的建议不是对权柄的挑战,不是出自我们的骄傲或者狂妄,而是出自对权柄的尊重、出于工作的责任感和对领导的忠诚,提出建议表明我们愿意在权柄管理的范围内来解决问题。提建议的时候不应该这样说,“领导,就按照我所说的去办吧,这是最好的。”如果一个秘书总是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领导,这个秘书很快就会下岗的,你可以提出宝贵的意见,让领导来修改,也许你的建议不是那么十全十美,但是因着你的态度好,也许领导对你就有了更多的赏识,你的工作就会做得越来越好。
5、绝不向罪恶妥协,也不向恶势力屈服。神给我们良心的自由叫我们对一切与罪妥协的命令说“不”;神给我们良心的自由叫我们相信神公义的主权而绝不屈服于恶的势力。如果领导让你去作假,首先你必须在与领导相连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我的内心里是很尊重领导的,并且愿意顺服,但作假与我的信仰相违背,所以不能做。请问有没有别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请记住你必须要承担一些东西,不能仅仅推却说“对不起,我不能做”,要询问是否还有别的更好的方法来处理问题,如此就表明你向领导是真的自由了。
6、靠着神对抗那些邪恶势力,并且最后要除掉恶势力。我们既然相信神的公义永远掌权,就当靠着神战胜邪恶势力;我们既然相信神的公义最终得胜,就当照着神给我们的力量和权柄除掉恶势力。神赐下权柄的重要目的是赏善罚恶,如果你拥有权柄,你必须用它来除掉恶,除掉不公平,阻止罪的扩散,建立公义,建立赏善罚恶的制度。

三、以权柄服侍人

在谈到了与权柄相联、向权柄自由之后,我们接下来谈用权柄去服侍人。圣经教导我们,“你们知道外邦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在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做你们的佣人,谁愿为首,就必做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多人的赎价。”神赐权柄最终的目的是以权柄来服侍人,权柄与服侍是不可分的。

世界的权柄观认为权柄代表成功,权柄意味着地位,拥有权柄者高高在上来管束人,享有权柄带来的诸多特权。但属神的权柄观截然不同,拥有权柄者处在仆人的位置上,随时准备着侍候别人。在神的眼里,最成功的人是那些谦卑服侍别人的人,越是降卑,到了给别人洗脚的地步,这才是成功。很多人常常问我,到天上有什么赏赐,有没有级别,这反应出我们根深蒂固的属世价值观,其实天上的赏赐不是以金、银、铜牌来论,天上的赏赐是主的肯定,在永恒里获得主的肯定便是最大的满足,赏赐和主耶稣自己相比,太微不足道了。24位长老把主给他们的冠冕戴在头上,很神气地走来走去吗?不是,他们把冠冕都放在主的脚前,都是主的恩典造成的,都是主的权柄和能力造成的,一切都是主的,荣耀、权柄、国度都是主的,所以保罗说:“你们就是我的喜乐,是我的荣耀,是我的冠冕。”
在世界的权柄观里,拥有权柄就意味着让别人服侍他们,并且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来谋取自己的安逸、成就自己的事业。但属神的权柄观认为,拥有权柄者是要担待别人、服侍别人,甚至为了这样的担待必须牺牲自己的,就如同主耶稣一样“舍已做多人的赎价”。

二者本质的区别是:世界的权柄观以拥有权柄者的自我为中心,属神的权柄观因着主的权柄去舍己、爱人。彼拉多和耶稣分别是二者的代表,彼拉多是罗马总督,是当地最高的行政长官,耶稣基督是至高神的儿子,天国的君王。彼拉多审判主耶稣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的政治利益,尽量不承担责任,而让别人去承担,甚至牺牲神的儿子来保全自己。而至高神的儿子、天国的君王耶稣基督就不一样,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所以在逾越节的宴席上,他一个个地为门徒洗脚,他既然爱了他们,就一定要爱他们到底,而且希望抓住最后一次机会去服侍他们。给人洗脚是仆人的责任,这就是彼得极力地说“你不能洗我”的原因,本来门徒们应该给主洗脚,但主耶稣脱下衣服,用毛巾束腰来服侍他们让彼得感到很惭愧,他不太能接受。主耶稣在分别的时刻用这样的服侍来告诉门徒,“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多人的赎价。”他最终为了全世界罪人的罪,包括彼拉多的罪,也包括那些呼喊把他钉十字架的人的罪,悲惨地死在了十字架上。彼拉多是以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但主耶稣是以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这就是完全不同的权柄观。

权柄是宝贵的,因为这是从神而来的,但我们必须以神为中心来使用权柄,权柄真正的意义是去服侍别人,而不是要得着服侍。如果我们真的拥有权柄,就愿意舍去自己去服侍他人、成全别人,而不是谋取私利、成全自己,更不是为了自己的脸上有光,得到更多人的尊重。
圣经里面说领导对下属应该怎么样?不是威吓而是要尊重他们,“不要威吓他们,因为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不要忘记领导也是下属,是神的下属,不能威吓员工,更不能辱骂员工,伤害员工的人格。如果员工没有做好工作就直接按照合同办事,扣除当月的奖金,并且表达希望员工下次努力,给他一个机会。领导对待员工最重要的是公平,因为他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如果员工真的非常努力地工作,那么就应该给他们奖励。最近我听说很多基督徒的老板总说公司是基督的公司,把额外的工作加给员工,不给员工加班费,理由是“公司是属于主的,大家都是弟兄姊妹,”这是羞辱主名的,如果真的那样,公司账户应该直接挂在教会下面才对,不能挂在老板名下了。我劝告那些基督徒老板,不能以公司是属神的名义来剥削弟兄姊妹的爱心,让他们付出更多的劳动却没有报酬,即使你为神奉献的再多,神也不会悦纳。而且要坚持公义,罚恶赏善,让员工们知道真的是神的公义在这里掌权,公义掌权的时候才有真正的爱流露出来。有些领导喜好用情绪来控制员工,他喜欢员工加班,我知道很多领导下班后还坐在办公室,他不按时下班,员工即使没有事情可做还是要呆着,观看领导的动静。我们基督徒要向这些自由,我们必须冲破这些世界的价值观。我很希望我们中间很多人将来都当领导,律法里面是这么说的,“你们遵行神的律法的人,不是做尾而是做头”。如果你是一个遵行律法的人,神会把更多的责任托付给你,好让你更好地为别人服务,施行神的公义、爱和服侍。

最后来提一下使用权柄要注意的几个事项。每个人都有一些权柄,或大或小,如果神给我们权柄,我们怎么样来使用权柄?
第一,必须尊重在自己权柄之下的人,要尊重他们的人格,不可以恐吓或压制他们,不能够伤害人格,不能用你的情绪来控制他,要接纳他们与你的不同之处,并建立他们的专长。领导比较欣赏跟自己特质相似的人,但是不可能手下每个人都和你很像,一定要接纳员工的不同之处,建立他们的专长,要给他们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空间,并允许他们失败。所以尊重的意思不仅要尊重人格,承认他的专长,还要给他一个发挥的空间。如果领导不给员工发展的空间,那表明不是真的尊重。
第二,必须公平、公义地对待在自己权柄下的人。圣经里提到领导,一般都用公平来做注脚,所以公平很重要。领导要保证给每一员工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在选拔人才时制订一个标准,员工在这个标准下竞争,如果领导无视标准,仅仅依靠关系提拔自己的亲信,那么对其他人就不公平。建立严明的赏罚制度,奖励那些积极的和有成就的,惩罚那消极懒惰的和没有完成任务的,在工作的待遇上要让员工的工作得到及时的报偿,不要让原来特别热心的员工因为赏罚不明而不再热心。领导很重要的一个责任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可能发现人才并造就他们。扫罗王不太属灵,但扫罗王的军队很强大,圣经说扫罗王在各处寻找并找到那些有才干的人全部招募到他那里去。
第三,必须学会授权与人并且与他们建立合作配搭的团队。一个人的时间、精力、能力和专长都是有限的,所以授权给人,就可以让更多的人有责任来分担工作和责任,一同完成神给你的使命或工作的职责。我们在圣经中看到摩西很累,后来设立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在授权的过程中我们特别要注意两点,一是被授权的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同的工作所要求被授权人的资格不一样;二是授权给人的时候必须要让被授权的人清楚地知道他们的目标、完成的任务和他们的权限(或界限),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彼此合作配搭的团队。
第四,行使权柄的过程中必须要接受监督和评估,换句话说一定要有个措施能够保护这种权柄,不要忘记神给我们的权柄不是一种独断专行的权柄,神设立一个领导,不是他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必须对权柄有保护的措施。设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在行使权柄的过程中接受监督,它不是为制约权柄,而是为了保护权柄正确的使用。因为人都是软弱的,人性都是败坏的,人都可能会犯错,而且人很容易被腐蚀,所以用权柄来彼此保护,可以防止独断专权。
第五,必须要敢于承担使用权柄所带来的一切责任。不怕做错误的决定,但不能不做决定,所以最糟糕的领导是不做决定的领导。现在的社会是很多人不做决定,怕承担责任,但领导不应该这样。神既然把我们放在行使权柄的位置上,我们就必须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地来做出该做的决定,并承担行使权柄带来的一切责任、风险和后果。如果我们要做决定,那么首先要考虑这是否是我们权限范围内的事情,我们是否充分了解所要做决定的事件以及可能的后果,在充分祷告的基础上要做出我们的良心和理性对得住神和所服侍的人的决定。如果我们行使权柄的过程中发现自己有失误,有过失,应该坦诚地承认,求得谅解。不做决定没有人会批评你,有一天事情越来越严重的时候,不做决定是最糟糕的事情。所以作领导的必须要敢于做决定。

我希望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们都能珍惜神赐下权柄,运用神的权柄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来建立属神的秩序。我希望我们越来越清晰地明白神所设立的权柄何等的宝贵,何等的可畏,对我们的人生和整个人类的社会何等地有益,我们特别肯求神,开启我们圣灵的眼睛,让我们来更深地认识这个权柄,敬畏这个权柄,尊重这个权柄,并且与这个权柄相连,向拥有权柄者自由,并且按照神所赐给我们的权柄来治理这地,管理我们的家庭、工作、生活的领域,并且凡有的神不断要加给我们,好让神的国度、权柄最终遍满、统管这全地。荣耀、国度、权柄都是神的,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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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根据天明牧师2007年“全人医治”讲座中关于权柄的部分整理而出,为了突出工作关系中的权柄观,本文删减了部分内容。

工作的意义/游冠辉

在欧洲的一座古典城市,有一群工人在工地上用石头盖一栋美丽的建筑。有个记者分别问了三个工人他们在做什么。其中一个说:“笨蛋,你看不见吗?我在搬这些石头。”第二个颇感自豪地说:“我在为我这一代建一座丰碑。”第三个说:“我在帮助建造上帝的国度。”这三个人手中所做的工作一模一样,然而他们工作的态度和目的迥然不同。第一个人是完全把工作当做苦差,工作对于他而言毫无乐趣可言。他之所以要工作,是为了赚取钱财,养家糊口。第二个人视工作为建功立业,实现自我的价值,在历史中留下辉煌的成就。第三个人则是为了荣耀神而工作。
我们都知道,第三种态度才是正确的态度。既然我们活着的目的是荣耀神并以神为乐,我们工作的目的也不例外。保罗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又说:“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3:23)在道理上,每个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点。可是,落实到我们日常具体的工作,我们会发现有极大的反差。我在工厂的流水线上的机械劳动与荣耀神有什么关系?我每日繁琐的行政工作与荣耀神又有什么关系?许多人在实际的工作中,感受到的更多是劳苦愁烦,痛苦无聊,根本体会不到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更谈不上荣耀神。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我们手中的工作呢?

工作的劳苦与乐趣

我们的神是一位工作的神。圣经以神创造之工开始:“起初神创造天地。”(创1:1)他用六日创造了天地万有,第七日就歇了他手中的工,安息了。神创造了天地万物之后,又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然后把治理这地的使命托付给了人(参 创1:28)。治理神所创造的美好世界是神赐给我们始祖亚当的工作。亚当被神安置在伊甸园里修理看守园子,为动物命名。伊甸园里的工作充满诗意和创造性。
人类堕落后,地受了咒诅,长出荆棘和蒺藜。人必须终身劳苦、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参 创3:17—19)。工作中也充满了劳苦(参 诗90:10;104:23)。为了生存而劳苦工作成了一个人的基本责任。保罗曾经吩咐帖撒罗尼迦人:“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 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作是人堕落之后必须承担的一个后果,是“必要性秩序”(J. Ellul 语)的一个部分。人不可能再像伊甸园里的亚当那样美好、喜乐地工作。卡尔·蒙宁格(Karl. A. Menninger)说:“那些滔滔不绝地谈论工作是何等充满喜乐的人可能是一些不需要做太多工的人。”1基督徒一样必须面对这个事实,即人要生存必须工作,而且工作中确实有劳苦。保罗清楚地意识到,对于堕落之后的人,工作中充满了劳苦,但是人仍然要竭力工作,而且应该为了能施舍、周济穷人而工作。保罗自己为了不让别人受累,在帖撒罗尼迦的时候辛苦劳碌,昼夜做工;在哥林多的时候,一边织帐篷一边传道。保罗工作不仅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而且也常常供给同人的需用。“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保罗也教导那些过去偷窃的人说:“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

然而,神赐给我们的工作并不只是苦差。人类堕落后,工作中虽充满了劳苦,但这并不能抹杀工作是神给人的恩赐。对于被神救赎的基督徒来说,工作更不应该是苦役。基督徒作家弗里德里克·布切纳在论到基督徒的呼召时说:“神所呼召你工作的地方正是你发自内心深处的喜乐与世界深切的需要交汇的地方。”2神总是呼召我们去做最适合我们做的工作。当世界的需要与我们工作的激情交汇的时候,那就是我们的呼召所在。塞耶斯(Dorothy Sayers)说:“工作是按神的形象受造的人的自然活动与功用……工作首先不是人为了活着而去做的事,而是人活着要去做的事。工作是,或应该是,工作者禀赋的充分表达,他在其中发现精神、思想和身体的满足,并以此献给神。”3神自己是创造者。他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人生来就有工作的热情和创造的冲动。人若不工作,会变得无聊空虚,生活没有意义。当人的创造性被发挥,禀赋被使用的时候,工作便带来了内心的满足。基督徒运动员利德尔(Liddel)说:“他把我造成一个快跑的人。当我跑步的时候,我就感到快乐。”每个人应当做他本性最适宜的工作,尽心竭力地做好,并在其中得到满足。

人们很容易把工作仅仅作为获得钱财或功名的一种手段,因此很难享受到工作的乐趣。工作诚然有其要实现的目的,但我们实现这个目的的过程虽有劳苦,却同样可以是愉悦的。新托马斯主义者马利坦说:“如果你要拿出基督徒的作品,就要做一个基督徒,尽心创造一份美丽的作品,而不要摆一副基督徒的架势。”我们要先做好基督徒,才能拿出基督徒的作品。同样,我们要先做好工作,我们的工作才能达到它的目的。我们很容易有一个敬虔的态度,而对于工作本身却不够投入。我们服侍邻人和基督都需要用卓越的工作来服侍。卓越不是指一份工作的高贵或卑贱,而是指我们工作的品质。我们的服侍若是尽心的,我们的工作就应该达到我们的恩赐所能企及的最卓越品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我们的内心就有满足的喜乐。

工作的呼召与意义

人为了生存需要工作,但工作并不只是个人谋生的手段。工作在神创造的秩序中有更积极的意义。人堕落之后,神的形象虽然受损,却没有完全丧失;同样,人的堕落虽然使工作的意义被扭曲,但工作并没有完全成为咒诅。神在人类堕落之前就设立了工作。人类堕落之后,神仍然命令:“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出20:9)神借着人类的工作来护理这个世界,供应人类的需要。工作本质上是神赐给人的呼召,是对邻舍的服侍。耶稣给我们最大的诫命是尽心、尽性、尽意爱神和爱人如己。忠心工作就是爱邻人的一种表现。

我们信了主后,面对工作有一种特别普遍的倾向,就是把工作视为世俗生活的一部分,认为工作毫无神圣的意义,只有与福音或教会直接相关的工作才具有永恒的价值。这种圣俗分开的倾向在教会历史上一直存在,在中世纪达到了巅峰。宗教改革弥合了圣俗之间的割裂,在工作观方面发动了翻天覆地的革命。在这方面做出最大贡献的是路德和加尔文,之后的清教徒又发展了他们的呼召观(天职观)。

路德的呼召观与因信称义和信徒皆祭司的教义是连在一起的。中世纪后期,善工或工作被天主教视为赢得救恩的途径,另一方面只有修士的生活方式被视为神的呼召(vocation)。路德重新发现了因信称义的教义之后,提出所有工作对于救恩都毫无意义,但在因信称义的基础上,所有的工作,无论是教会的还是世俗的,都同样具有意义。出自信心的善行或工作就是对于神和邻人的服侍:“既然天父使我如此无比地富足,我为什么不应该白白地、欢欢喜喜地作那据我所知蒙他悦纳的一切善行呢?所以我要像基督将他献于我那样,将自己献于邻人;我此生将别无所有,只做我认为对邻人有必要、有益有利的那些事,因为借信心我就有了基督里一切富足的善美。”4路德认为,日常的每一种工作不分贵贱,都具有神圣的价值。神通过农民、面包师的工作为我们提供面包,通过奶牛工的工作为我们提供牛奶,通过司机为我们提供交通,通过医生为我们提供医疗……在路德看来,工作是“神的面具”,在各种工作者的背后,真正在看顾和护理人类的是神。路德说:“你在家里所做的与你在天上为主所做的同样有价值。我们在地上根据他的工作和吩咐被呼召所做的可以视同在天上为他所做的一样……所以,我们应该习惯于认为,我们的职位和工作是神圣的、为神所悦纳的,不是因为这个职位和工作本身,而是因为从对他的话语和信心中所生发出的顺服和工作。”5路德教导人们要在小事上尊荣神,将日常的工作视为神圣。他甚至说,一位父亲给孩子换尿布都是在尊荣神。

神赐给我们工作,是让我们参与到神对这个世界的护理和照顾。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便愿意借着工作来服侍邻人,荣耀神。路德特别强调服侍我们的邻人:“基督徒不是为自己而活,乃是为基督和邻人而活,否则他就不是基督徒。他借信心活在基督里,借爱活在邻舍里。”6基督徒工作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日常的劳动,服侍我们的邻舍。神在我们今世的生活中设立各种不同的职业,作为实现神对人类的爱和眷顾的渠道。当我们通过工作回应这些职业中的责任时,神便作为供应我们一切需要者临在我们中间。7

加尔文扩展了路德的呼召观,对后来的清教徒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加尔文和路德一样反对中世纪对于世俗工作的贬低。加尔文在注释《路加福音》10:38—42时说:“我们知道,人被造的明确目的是为了从事各种不同的工作,而且没有哪一种牺牲比尽心竭力做好自己被召的工作、促进公共的利益更讨神的喜悦。”8马大受到耶稣的批评,不是因为她所做的事不重要,而是因为她工作的时间和态度出了问题。加尔文同样把工作视为神的呼召:“神安排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有其当尽的本分,也为了避免任何人越过自己所当尽的本分,神称这些不同的生活方式为‘呼召’。”9 略微不同的是,路德把呼召视为神给定的岗位(station),加尔文则认为呼召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在职业选择上可以有一定的自由。原因有两个。第一,加尔文看重工作的益处,他相信神让我们做的工作一定会带来最大的益处。人在选择职业、确认呼召的时候,要考虑自己的恩赐和对社会的作用。加尔文教导说,神赐给我们各样恩赐,是要我们用这些恩赐使邻舍得益处。10因此,我们都当做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把自己的恩赐用在最能祝福社会、最能带给邻舍益处的工作上。第二,加尔文比路德更注重罪对于社会结构的腐蚀和败坏。由于罪的影响, 我们要积极地按照神的旨意去改变被败坏的现状。从这个角度来说,加尔文的呼召观带有更积极主动变革社会的色彩。11

清教徒继承了路德和加尔文对于工作的态度。他们也认为,工作本身具有内在的尊严。威廉·丁道尔说:“洗碗和讲道是不同,但就讨神喜悦而言,二者毫无区别。”他们要求基督徒在世上要寻求他们的呼召。加尔文把呼召分为一般的呼召和特殊的呼召,前者指透过向外宣讲真道,邀请所有人来归向神的呼召,后者指带来重生的有效呼召。12清教徒也把呼召分为一般的呼召和特殊的呼召,但它们的涵义与加尔文所说的不同。在他们看来,一般的呼召就是相信基督的呼召,而特殊的呼召则是工作的呼召。威廉·帕金斯说:“一般的呼召是基督教的呼召,这个呼召对于所有生活在神的教会的信徒是共同的。特殊的呼召是属于一些特定之人的呼召:官员、传道人、主人、父亲、孩子、仆人、臣民以及其他共同的呼召。”13特殊的呼召也称为个人呼召,它是神按照所赐给我们的恩赐安排给我们的生活。个人呼召的目的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人生真正的目的就是服侍神和服侍人。美国清教徒传道人科顿·马瑟说:“神把人造成一种社会性的动物。我们期待从人类社会获得利益。人类社会从我们获得益处同样是应该的。我们根据神的秩序,以我们所从事的特殊职业造福社会。”14清教徒要求基督徒要在呼召中服侍神和邻人,而且要按照神的道来更新社会,寻求社会的公平和公义。

宗教改革的呼召观从创造论的角度为我们在世上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在世上的每一份工作,在神的创造秩序之中,都是为了人类的益处而设立的。因此,我们“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当我们凭着爱心为主而工作的时候,就是在服侍邻人、荣耀神。新教呼召的观念后来脱离了信仰的背景,使得工作变得越来越世俗化。这一点提醒我们,基督徒的行动是生命的表达,离开了与神的关系,忘记了我们的所是,我们的所为必然会被扭曲,陷入虚空。

工作的永恒意义

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有没有价值,还要看它是否存到永远,在永恒中被纪念。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末世论的角度来考查工作的意义。
耶稣说:“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约6:27)耶稣并不是说我们不要挣钱谋生,而是说我们工作时不要以必朽坏的钱财为目的,而应当以神的旨意为目的。我们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所需要的一切,神就会加给我们。耶稣所爱的门徒约翰也说:“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一2:17)

末世论与工作的意义之间的关联所涉及的最重要问题是新天新地的问题。圣经上说,这个世界要过去,主再来的时候,要赐给我们新天新地。这一点无可置疑。但关于旧天地与新天地的关系如何,人们的看法差别很大。总的来说,对这个问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旧的世界与新的世界完全是断裂的,没有任何的连续性。这个世界要被毁灭,新天新地是神全新的创造(参太24:29;彼后3:12)。持这种观点的人通常认为,基督徒在世上的使命就是拯救灵魂,其他的工作没有永恒的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旧的世界与新的世界关系紧密,具有很大的连续性。圣经中描述天地废去使用的是启示文学的语言,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新天新地是对旧世界的更新(transformation),而不是全新的创造。《彼得后书》 3:13与《启示录》 21:1提到新天新地,用的希腊词不是neos,而是kainos。前者指的是时间或来源上的新,而后者指的是性质或品质上的新。因此,“新天新地”(启21:1)指的不是在现有的宇宙之外出现一个全新的宇宙,而是一个被更新的宇宙,其与现有的宇宙存在着连续性。15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我们今天的工作若做在主的心意上,便会存到永恒中,存在新天新地里。

圣经上类似《彼得后书》 3章的经文的确很容易让我们感觉到,这个旧的世界要被完全毁灭。但是,当我们仔细考察其他处的经文之后会发现,无论是保罗所说“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罗8:21),还是彼得所谓“万物复兴的时候”(徒3:1),都在指向一个被更新了的新天新地。然而,更新的意思是什么呢?有的人把更新看做是洁净和革新,把人的工作视为建立新天新地的一种途径,甚至把这个世界当做我们世世代代永远居住的所在。这种看法过于看重现有的世界与新天新地的连续性,必然会抬高人改变世界的工作。他们常常谈论救赎文化、救赎世界。英国神学家纽比金(Lesslie Newbigin)说:“想把天国带到地上,结果总是把下面的地狱带上来。”16耶稣从来没有命令我们去救赎这个世界。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3—14)盐可以防腐,却不能把腐物变成新鲜的。我们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这表明将来的新天新地与现在的世界虽然不无连续性,却存在巨大的断裂,因为新天新地的性质是全新的。天地改换一新是主耶稣再来时顷刻间以圣灵的大能奇妙做成的改变,而不是依靠我们今天在世界上对世界的修修补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今天的工作并不能使这个世界变成新天新地。就像将来我们身体的复活是顷刻间就变成了不朽坏的灵体,它虽然与我们现在的身体存在着关联,却是全新的身体。身体的复活取决于主的大能,而不是我们今天对身体的维护。

那是否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在永恒中没有价值?当然不是!保罗劝勉哥林多的信徒说:“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约翰听到天上有声音对他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可见我们在今世的工作不是徒然的,我们作工的果效在天上是被纪念的。但这果效不可理解为物质意义上的,仿佛我们今天建造的一栋美丽的建筑或建立的一个完善的制度将存到天上。
我们一方面希望神的国降临,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并为此殷勤作工,另一方面也当意识到,今天我们在地上所做成的工作,不过是天上更美之事的影子,正如摩西所建造的会幕不过是天上圣所的影子一样。如此,我们便不会因地上工作的卑微而轻视它,也不会因留恋地上的美好而忘记了对那更美家乡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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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03/september/19.65.html.
2 Frederick Buechner, Wishful Thinking : A Seeker’s ABC; quoted in Glen Scorgie’s A Little Guide to Christian Spirituality, Zondervan,2007, p.127.
3 Dorothy Sayers,“Why Work? ”,from http://www.faith-at-work.net/Docs/WhyWork.pdf.
4 《路德文集》(第一卷),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420页。
5 Joshua Guzman,Significance of Call, p.27; thesis for MA, 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
6 《路德文集》(第一卷),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424页。
7 参见Lee Hardy, The Fabric of This World,Eerdmans,1990, p.48。
8 http://www.ccel.org/ccel/calvin/calcom32.ii.xxiv.html.
9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中),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718页。
10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中),687页。
11 Alistair Mackenzie, “Faith and Work:John Calvin”, from http://sites.silaspartners.com.
12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中),987页。
13 The Work of William Perkins, The Sutton Courtenay Press, 1970, p.451.
14 Cotton Mather,“A Christian at His Calling”; quoted in Lee Hardy’s Fabric of This World, p.61.
15 Anthony Hoekema,The Bible and the Future, Eerdmans,p.280.
16 转引自杨腓力的《恩典多奇异》,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年, 220页。

何为禁果?/袁大同

一提起“禁果”,人们会以为我要谈“婚前性行为”的问题,其实我在这里正是想纠正对这一概念理解的谬误。如果你在圣经中搜索“禁果”这个概念,你会发现长期以来被人们广泛使用的这一概念在圣经中却找不到。也就是说圣经中根本就没有这个词。所以我们可以确认:虽然现代人经常使用“禁果”这个概念, 然而,这却不是圣经的概念。
“禁果”顾名思义就是“禁止吃的果子”,我们都知道实际上这个概念源于圣经中的如下经文:“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
但我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世人心目中“禁果”指的是圣经中所说的不可吃的“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但是二者所表示的意义却是风马牛不相及。
“禁果”在世人所理解的意思是暗指两性关系。人们认为:亚当夏娃没有顺服上帝的旨意,背着上帝偷偷地发生了性的关系。这在上帝的眼中看来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所以他们被惩罚离开了伊甸园。于是,多少年来“偷吃禁果”在社会中最经常的用法就是指青年男女没有结婚就发生性关系。然而,这一在社会上早已经约定俗成的概念和含义却完全是世人对圣经经文的误解和误用。
我们必须澄清:圣经中“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与两性关系没有任何的关系,而是指判断善恶主权的归属。上帝不让亚当吃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乃是不让亚当拿到判断善恶的主权,而不是禁止亚当和夏娃发生两性关系。因为上帝创造了性;正是上帝看到亚当一个人“独居不好”,才特意亲自为亚当造了夏娃来满足他内在的需要;是上帝亲自将夏娃带到亚当的跟前;而且上帝的目的就是要他们有亲密的两性关系。“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不仅要“成为一体”,而且他们彼此“赤身露体”没有羞耻感。因此,我劝基督徒以后不要再使用“禁果”这个概念。因为它根本就不是圣经的概念,所以我们还是要引用圣经的原文“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而不使用这种完全歪曲了圣经原意的简称。
明白二者意义的区别后, 我们自然会思考下面这些问题:首先,神为什么不让人拥有分别善恶的主权?其次,既然吃了必定要死,为什么不用栅栏把那棵树围起来,亚当和夏娃碰不到不就可以避免犯罪了吗?

一、爱与自由

要解释这些问题,首先必须了解“爱与自由”的关系。我们的基本观点是:自由是爱的重要成分。不给自由,就不是真正的爱。不论多么好的事情,只要是强加于人的就不会令人感觉到爱。提笼架鸟的人一定不是真正爱鸟的人,鸟也不会感到被爱,因为鸟失去了自由。同样有些“养儿防老”的父母们,也像提笼架鸟的人一样,对儿女是自私的爱;我培养你,是为了我日后“老有所依,老有所靠”。所以他们常常对自己的儿女有着强烈的控制欲。但上帝不是这样爱我们的, 他精心创造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爱我们。所以他给我们人类充分的自由,包括自由意志和行动的自由。
但是,拥有自由的权利却不等于同时就有了分别善恶的能力。比如小孩子都喜欢用手指去捅墙上的电源插孔。你给他自由,他就会选择这样做,他有自由,但是他却不知道捅进去之后的结果会怎样。只有父母知道其后果如何。正像只有上帝知道什么是善和恶一样——那是上帝他自己的主权。上帝之所以不让人吃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一个原因是我们基督徒众所周知的,上帝给亚当的一个考验,看他是否完全地顺服上帝的旨意。但是如果只是为此,那么任何一棵树的果子都可以作为测验的题目,但为什么只是“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这里还有另一层重要的含义,乃是上帝不让人单单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断善恶、决定取舍并采取行动。
神为什么不让人自己分别善恶?亚当虽然一被造出来就是一个成人的身体,但是他的思想却不是一下就被按照某种模式造好的。上帝不控制人的思想,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人不过是神手中随意摆弄的玩偶。人的思想需要在生活的经历中逐步发展成熟。就好像一个孩童,他自己没有能力判断一件事情何为有益,何会招损。所以在他年幼的时候应由父母为他选择,并教导他、带领他、保护他,使他逐步走向成熟,并开始学习自己做决定。

但在孩子幼小的时候,“什么可以给,什么不能给”的选择权在父母。父母不能不加选择,任何事情不管好坏都一古脑地给孩子,并让孩子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从中做出选择。因为孩子没有能力判断哪个对自己好,哪个对自己不好。所以往往会做出错误的选择而伤害自己。如果你把选择的空间都给了孩子,以后发现问题又来告诉他许多的“不可以”来限制他的选择,那孩子就感到处处受限而没有了自由。
上帝的心意是:在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只给他接触善的事情,不让他接触恶的事情,那么,孩子所领受的就一定都是善的事情。这样,孩子既能享有充分的行动自由,又只知行善,不知行恶,直到他长大成熟。

上帝创造了亚当也亲自地教导亚当。上帝只告诉亚当不能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却没有说不能吃“生命树”上的果子。上帝的心意很明确:等人有了永恒的“生命”之后,才能有分别善恶的能力。
为什么只能给孩子善的而不给他恶的呢?因为孩子的心就好像是一张白纸,你往上面画什么,就是什么。你在他年幼的时候往里面灌输什么,他长大以后就会还给你什么。再者,“先入为主”。当善在心里扎根以后,只要遇到与他以往所领受的相悖的事情,他就能够自动识别出来,并加以抵制。

我22岁从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回北京,那是文革后期,没有上学和工作的机会。我的父亲是个大夫,为了让我掌握一技之长而日后有谋生的手段,就让我学习给人看病。他教我学习听诊的时候告诉我说:不要什么样的心脏都听,或急于听病人的心脏,只听正常的心脏,(比如说我自己的和家里健康人的心脏)。等我完全听熟了正常心脏的心音后,他才开始让我接触其他人的心脏。而一旦遇到与我所听惯了的心音不一样的声音时,我会立刻反应出这心脏“不正常”,尽管我还不能判断是什么病,但是我会很确定地说这个心脏“有病”。具体什么病那是下一步的问题。
很多人可能会质疑:如果我们只给孩子善的不让他接触恶的,一旦他走进充满邪恶的社会不是尽吃亏吗?所以很多的家长也是从小就教给孩子很多的防身之术:干活长点眼力价,不打勤不打懒,专打没眼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虽然家长也会给孩子很多有益的教导,但是当这些世俗的观念搀和在一起给孩子的时候,你会发现孩子掌握更牢固的往往是后者。这就叫作“污染”。你的孩子被污染了。耶稣期望我们的心永远像一个孩子那样单纯,不被污染。“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太18:1—3)你看,我们都以为一个人头脑越复杂,心眼越多就越成熟。所以很多的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很诡异,很灵巧,很会说讨人喜悦的话,从来都占便宜而不吃亏就感到很高兴;若发现自己的孩子不会“来事”就失去安全感了。因为我们盼望自己的孩子在复杂的社会上能够游刃有余。然而这却不是上帝的心意。所以耶稣要我们“回转”——就是掉过头来,往回长。往哪?往小孩子的样式长。就是洗去心灵所受到的污染,向我们小的时候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样式“发展”。

罪越少,自由就越多;罪越多,自由就越少。耶稣为什么要我们圣洁?因为我们心里面越圣洁,就越有外面的自由;里面越有罪恶,外面的自由就越少。过去我们社会的民风很纯朴的时候,人们拥有很多的自由。我记得小的时候,我奶奶出去买菜从来都不锁门,只跟邻居喊一声:“郭妈帮我看下门,我买菜去。” 那时真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连银行都是玻璃门而没有铁栅栏。现在呢,不要说平房,就连住高层建筑的都是家家铁门铁窗,甚至要几道锁。人还没有犯刑事罪就早早把自己关进了“牢笼”。
创世之初,上帝只给人一条命令,那就是不许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其他的呢?可以“随意吃”。后来随着人的逐步堕落和罪恶的增加而产生了“十诫”,乃至详尽的摩西律法书。不正是向人说明这一点吗:里面越罪恶,外面所受的辖制就越多,人身的自由就越少。

对我们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就是保守心的圣洁。“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我们一生最重要的事情是保守心灵的圣洁,因为有什么样的心灵,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而不是财富和能力决定人生。当明白这个道理时,每当遇到灵与肉的争战时,才可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们常常会有这样的状况:撒个小谎就可以得到一个就业的机会;假装不知道就可以逃避一个责任;修改一个数字就可以得到大笔的利润……我们很多人的态度都是要看那个利益是否足够大而决定选择yes还是no的。这样做的时候,会得到一些切身利益,但是心灵却往往会因此而失去平安。初次撒谎时的脸红和心跳就说明这一点。只是因为这样的经历太多之后,我们开始对某些小罪心安理得了,所以很多的人从小错小罪开始,直到可以“脸不变色心不跳”地犯大罪。圣经告诉我们,无论利益多么诱人,如果它会让我们的心灵失去平安就要坚决地拒绝,因为保守心灵的圣洁才是一生最大的利益所在。

“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多1:15)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心,是我们做事的出发点,是河流的源泉。源泉的洁净与否决定整个河流的水质。如果河流的源头被污染了,那么整条河的水都不能再饮用了。当心灵圣洁时,所做的一切都会讨上帝的喜悦;如果心灵污秽,做任何事(甚至在世人看来是好的事情)都会让上帝厌烦,因为根本的动机就是不洁净的。
上帝的心意只向那些像孩子般心地纯正的人显露:“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5—26)

很多人曾问:我怎么从圣经中看不出神的心意?我怎么听不到神对我讲话?神首先会看我们的内心是否圣洁。因为他的旨意只向心地单纯的人显露。所以我们洁净自己的心是亲近神的第一步:“我们当深深考察自己的行为,再归向耶和华。”(哀3:40)没有内心的纯正,知识和智慧的增加只会给人带来更大的烦恼和忧虑。我们都愿意增加知识和智慧,因为我们认为知识和智慧会给我们带来利益和安全感。所以你会看到大多数的父母都会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更看重孩子的知识的获得。但是圣经说:“因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烦。加增知识的,就加增忧伤。”(传1:18)
这里不是说增加知识和智慧不好,而是说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心态在里面,尽管你所增长的见识可能会给你带来一些现实的收益,但是这些见识使你考虑事情更复杂,对未来的担心更多。而且在享受到你的收益的同时,你的贪婪和不安全因素也增加,所以你也根本得不到收获的喜悦。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多见世面可以让你看到从没看到过的美好,但也会让你感受到以往感觉不到的痛苦。
基督徒知道,我们的好处不在耶和华之外。也就是说:任何的“好处”,只要不是来自耶和华的,那就一定不是好处。所以我们不求世界的好处,乃是单单求上帝的赐福。因为耶和华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并不加上忧虑。

可是我们都不愿意“单纯”。人们不愿意单纯是因为缺乏安全感,怕吃亏,被恶人算计。但是我信了主之后才明白,我们永远不能靠自己的“聪明灵活”保护自己不受恶人的欺负,不被别人算计。上帝要我们保守心灵的纯正,而将自己的道路交托给他。“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16:9)因为一切都在上帝的手中,他每时每刻都在看顾我们。既然如此,我们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所以在与人交往中不要动心计,要坦诚、率真。保罗告诫我们要情愿吃亏。“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6:7)
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也同他们的这一信念有很大的关系。父母们,你们谁能保护你们孩子让他们永远都不受欺负不吃亏呢?没有人能,唯有把他交托给基督,让他在基督里承蒙上帝亲自的保守,使他得真正的永久的福气,而不是一时的便宜和不吃亏。

随着对神的认识,我开始明白我们不能靠自己来保护自己,我们的真平安都来自神。“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箴3:5)我感谢主基督耶稣,是他使我这个已经被社会变得笃信“复杂”的人,又开始教导自己的儿子“单纯”了。我告诉他:与别人有纷争的时候都要谦让,因为这样必得耶和华祝福。后来神真的给他单纯谦和的品行和很多的祝福。

二、神不让人来“分别善恶”还有以下的原因

人是受造之物,辨别善恶的高度、角度、标准和能力都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所以在做决定时常常会背离上帝的意志。“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
首先,人辨别善恶的标准与神不同。“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21:2)其次,人辨别善恶的角度与神不同,我们看表面,而神看人心;当撒母耳奉神的差遣去耶西家为以色利膏抹未来的王时,看到耶西家外形俊美的儿子就以为一定是神所拣选的王。然而,耶和华却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拣选他。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16:7)第三,人辨别善恶的高度与神不同。世上有很多事情在某个局部或某个时间段看来是不好的,但是从全局或长久来看却是好的。

约瑟就是我们所说的那种单纯得在人看来几乎有点愚蠢的孩子,他本来就因为受到父亲的溺爱而遭到十个哥哥的嫉妒。他但凡有点心计就知道应该学会保护自己,而极力去讨哥哥们的喜悦,以避免父亲去世后受到哥哥的伤害。可是他却对自己的哥哥们没有一点的防范之心。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把哥哥们的恶行告诉父亲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把自己所做的梦讲给哥哥们听会招来更多的忌恨;而且竟然会在没有人陪同的情况下,孤身一个人到很远的牧场去看望那些对他早已恨之入骨的哥哥们。结果遭到哥哥们的陷害。这在人看来是糟透了的事,而在神那里,却是一个美好计划的实施步骤。“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50:20)
人都喜欢福乐,而把患难看做不好的事情,所以一有福乐到来就欣喜万分,一遇到劳苦就痛苦不堪。我们只是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感觉好就好,感觉不好就不好。然而,我们的感觉能力实在是太有限了。我们完全不能了解那造物主的智慧。“我见神叫世人劳苦,使他们在其中受经练。”(传3:10)原来劳苦对我们品格的历练是有益的。神爱我们,所以才给我们劳苦。保罗告诉我们这个属天的奥秘: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

反之亦然:很多在我们看来的“好事”、“美事”,给我们带来暂时的满足,却会对我们的家庭、儿女以及我们一生的幸福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比如,婚前同居,婚外恋,以及为满足自我对个人的名誉、地位、财富的追求。
第四,我们亲身经历的众多事实也告诉我们:人们根本没有识别善恶的能力。人能识别什么是真的吗?如果能的话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假神、偶像崇拜,以及假药、假酒、假名牌。

人能识别什么是善的吗?如果能的话就不会被制造和推销毒奶粉的所欺骗。人能识别什么是美的吗?如果能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丑陋的行径和妆扮。现在的年轻人的穿着打扮唯影星、歌星、球星的生活样式是瞻。神不要人着异性装束,而现代人以异性的装束为时尚。男人喜爱长发披肩、戴耳环、说话娘娘腔、很多男人热衷于各种化妆品。而女人们又都是男人一般的短打扮,且越来越短,越来越暴露。头发越来越短、衣服越来越短、裙子越来越短、裤子越来越短,而且说话铿锵有力语音越来越短。从装扮到性情到行为举止都越来越男性化。

第五,即使分别出善恶,人也没有行善的力量。我们接受主基督而有圣灵内住后,随着我们属灵生命的逐渐成熟,我们开始能够分别出世界上的某些善恶了。可是,即便能够知道善恶,我们却常常没有行善的力量。“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7:18—19)
保罗是我所知道的最最属灵的人了,如果说连保罗都是这样的一种状况,我们没有人可以例外。当人自己要分别善恶时,所行所想却常常是恶,而很少是善。我们信奉基督的人“分别善恶”的能力远比非信徒要强得多,因为我们有圣灵的带领,有圣经的参照。但是我们依然经常会在神的儿女中看到种种悖逆的行为。 神不叫我们论断别人,而是要我们常常反省自己的罪和过犯,但我们却偏偏常常论断别人,很少“看到自己眼中的梁木”。神不叫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论断,就是因为我们现在还不能按照神的心意来分别善恶。我们要耐心等待,到了天上与基督一同作王之后,才有这个能力。

所以我们凡事都要祷告先求问神的心意。不能凭自己的血气和属世的聪明才智,要甘心顺服。但可悲的是:我们却不愿意顺服,常常“与神较力并且得胜”。以色列的意思就是“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的人。很多的基督徒以为:神是因为雅各与自己摔跤,坚持不懈以至于得了胜,所以才祝福他。那么,“与神摔跤”岂不成了好的事情?不是的。摔跤,就是你往这边用力我就往那边用力,你往那边拧我就往这边拧;反正总是跟你相反。“与神摔跤”就是跟神较劲,就是圣经中所说的“与我反对”。你想:他是至高无上的神,你跟神反着使劲,而且竟然执拗到胜过神,那能有你什么好处。

既然神不喜欢雅各与神摔跤,为什么还要同他摔一夜那么长的时间呢?这恰恰要说明神对他的容忍和怜爱,并且反衬出雅各的顽梗。因为神要雅各能彻底醒悟:你这样的较劲是徒劳无功的,你必须学会顺服神的旨意。所以神不仅耐心作雅各的“陪练”,而且“就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窝正在摔跤的时候就扭了。”摔跤主要就靠大腿窝的肌肉,现在神轻轻摸了一下,你连走路都不稳了还摔什么跤?神就是要让雅各知道:实际上,一切尽都掌握在神的手中。神所喜爱的不是雅各争强好胜的性格,而是他紧抓住神不放的态度:“那人说,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

雅各没有说:“你不祝福我?对不起,有祝福我的。我去找别的神去了!”他紧紧地抓住耶和华神不放,单单仰望他,求他的祝福。而不是像雅各的后代以色列人那样,动辄就去拜假神。这就是神要我们对他的忠诚。我们知道神将以色列人比喻成他的妻子。这个妻子虽然有许多的毛病,但是只要她对丈夫忠诚,并且没有外心,单凭这点她的丈夫就会喜悦他。
我们基督徒是今天的以色列人,你会发现:我们也同雅各一样常常与神较力,我们不顺服,总要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分别善恶。结果我们总是感到每天像是摔了一夜跤似的疲惫和痛苦。所以,要从雅各那里学到重要的功课:我们越早学会顺服神,并单单仰望他,就会越早得到安息。
路易师(C.S.Lewis)说:“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对上帝说: ‘主啊,愿你的旨意成就在我身上!’;另一种人,则是上帝对他说:‘好吧,你随心所欲吧。’” 你愿意做哪种人? 当然是第一种。但可悲的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是第二种人占据绝对多数。而那少量的第一种人中,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时常软弱”的。

三、自由与约束

文读至此,可能有人会说:自由是爱的重要成分。不给自由,就不是真正的爱。那么为什么神还要给人约束呢?即便只是一点点,若完全没约束不就说明神的爱没有保留吗?他为什么保留这个约束呢?其实,神给人那么多的自由——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而只给人一点的约束——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我们要知道:自由一定要伴随约束,这是上帝的律例。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当你享有一个自由的时候,就必然会同时受到更多的约束;当你自觉遵守一个约束的时候,你就会同时得到更多的自由。比如说:你可以享有行动的自由而不遵守交通规则,但是你同时就会受到交通事故、身体伤痛、罚款和吊销驾照的约束;你可以享有性的自由,不顾及婚姻里的忠诚,但是你同时就会受到艾滋病、性病、名誉受损和家庭破裂的约束。反过来,如果你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的约束,你同时就会享有快乐驾驶、免受处罚以及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自由;你自觉地接受婚姻委身关系的约束,你同时就会享有安全性生活、和谐家庭、健康身体的自由。可是,人想要尽可能多的自由,而不想要任何的约束。所以,人没有为那么多“可以随意吃的”感恩,而偏偏只为那一个“不可吃的”心怀不满。

2008年我在四川看到《十字架》光盘中那个被父母遗弃的盲童,如今他已经长成少年,并且能用钢琴自弹自唱赞美诗。他谈到自己被亲生父母所遗弃,而教会救了他,将他抚养成人并认识主基督耶稣,他从心里感谢主的恩典!大家都为他的美好见证而赞叹不已!弟兄姐妹问了他许多的问题,最后他问:“我是否可以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在座的有曾经为自己的眼睛能够看见光而向神感恩的吗?”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不知道别人,但我自己从来没有为此向神感恩过。看到这个盲童,听到这个扎心的问题,我才明白:神为什么创造了盲人、聋哑人,以及其他的残疾人。不是神的创造错了,而是他要借着这些人肉体上的软弱来让我们这些健康的人知道什么是恩典,学会感恩并且学会去爱。

我们太多的信徒,常常只看到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方面,所以总是埋怨神“为什么我没有?”一旦有了之后,我们又总是埋怨神“为什么我的不如别人?”我们很少为自己目前所有的感谢神,当我们不知道为自己已经得到的感恩的时候,我们就不会感到喜乐。因为人的幸福感来自于内在需要的满足。只有觉得满足的时候才可能幸福。然而,当人看不到自己所拥有的,而一心只想获得还没有的,这就是贪婪。贪婪的人永远不知道感恩所以就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分。”(传5:18)

人的心是无限的,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所以任何在时间和空间方面有限的事物都不能使它得到真正的满足。唯有永恒的上帝他自己能够满足我们心灵的需要。只有当我们得着上帝并被上帝所得着的时候,我们的心灵才能真正地得到满足。到那时,知道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也会看到自己目前所拥有的恩典:为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 可以尽情饮用的净水,能够看见的阳光, 能够享用的食物,为这些过去看来都无所谓的事而感恩,也只有这样你才会因满足而喜乐。否则人“眼睛的明亮”只能使自己更加贪婪、嫉妒、焦虑、沮丧和痛苦。愿创造我们的神成为我们的满足和喜乐!

福音之火,熊熊燃起吧/新恩

引子

新约神学的本质是宣教神学。1这个宣称同时揭示了上帝的新子民——地上教会——存在的根本理由:宣教。2除此之外,她甚至可以说没有存在的理由!3虽然很多宗教都强调宣教,但大都不像基督教视宣教为唯一的使命。我们承认基督教的宣教历史是辉煌而富有果效的,但我们同时也看到某些改变历史的宣教行动,往往只是教会的副产品。更讽刺的是,异端分子比“福音派”更热衷宣教。事实上,相对于大力投入宣教的教会而言,这世上更多的是遗忘自己使命的地方教会(尽管有时也支持一些事工)。因此,就有了纽比金(Newbigin)所言“一个不是教会的宣教团队和一个不宣教的教会都是怪物”的情况出现。教会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重申和反思教会的宣教,都不会显得多余。对于当前的中国教会而言,尤其如此。

众所周知,新约著作既不是一套玄思的“形而上学”,也没有拉比学究式的注疏。全部新约,几乎都是宣教的产物,虽然我们不能把它视作“福音小册子”,但它们和宣教是不可分离的。因为新约作者的写作,不是为了宣扬福音就是为了维护所宣扬的福音。任何人忽略了它所围绕的这个主题,将永不能理解它的主要意义。因此,如果它像学者所说存在着(一种)神学,那必然是宣教神学。除此之外的新约神学,只能是“另一个福音(神学)”,其实不是“福音(的神学)”。
新约最伟大的神学家兼宣教士保罗的言行,给了我们一个清楚不过的典范。他宣称:“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3)这是他从主领受的使命,也是他毕其一生为之努力的目标(腓3:13—14)。他所有的书信也离不开这个“天上来的异象”(徒26:19)。即使在过去被看为是纯“神学”著作的《罗马书》和《以弗所书》也不例外,虽然很多人会谈论前者之救恩论及后者之教会论。诚然,我们承认它们的神学内涵,但同时需要关注保罗的写作目的:为了宣教(曾思瀚,《传到地极——〈罗马书〉初探》)。保罗之所以写《罗马书》,是因为他要去西班牙宣教,希望罗马教会能够支持和参与。为此,保罗申明自己的使徒身份(1:1),又严谨地说明自己所传福音的内容(1:2—4,16—17以及后面许多解释),更是热情洋溢地说明了宣教的绝对必要(1:8,14—15,1:18—3:20)!为了解释这一点,保罗处理了极端复杂的旧约神学问题和现实政治问题。 4 《以弗所书》是阐述教会论没错,但保罗却是为了提醒以弗所教会:要“真知道上帝”呼召教会的计划——引进并扩展新社会(John Stott)。在气势恢宏的第一章和激情昂扬的最后一段话里(1:3—23;6:10—20),这一点得到充分的强调。毫无疑问,鼓励地方教会或个人(腓利门、提摩太、提多)同心合意完成福音使命,几乎是保罗每一封书信的最重要目的之一。

另外,保罗亲密的同工路加——占新约篇幅最多的作者5——的观点,可以使我们进一步看到宣教对于教会的神学意义。在Bock的详尽研究里,他发现“行程”在路加作品中具有独特的修辞地位。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里,耶稣走向耶路撒冷(成就福音)和使徒离开耶路撒冷(见证福音)之间交相辉映(Bock,Commentary)。这也说明了,“道”(路,,way)为何是路加著作中举足轻重的关键词之一。6鲍维钧在他关于《使徒行传》中之《以赛亚书》引语的杰出论文里指出,“道”和“新出埃及”主题密切相关。这项研究,则为我们带来了更宽广的宣教视野:(新)“以色列的复兴”。而这正是《使徒行传》全书钥节1:6—8耐人寻味之处:
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我们要留意,耶稣并没有拒绝门徒“复兴以色列”的问题。只是“复兴以色列”的概念,不是按照门徒的狭隘理解(民族性的地上政权),而是和宣教连在一起。这里也不仅是描述教会的使命,更重要的是描述教会的特质。她是福音的承受者,更是福音的宣扬者。这正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的特征:使万民得福(创12:1—2)。这是教会和犹太人7最大的区别之一。因为犹太人已经以他们的行为证明,他们已自绝于神子民的身份。

在《约翰福音》里,犹太人不但没有履行亚伯拉罕子孙的责任,而且做了亚伯拉罕不会做的事:杀了神所差来的基督(8:39—40)。和符类福音相应(太3:9,路3:8),约翰用“另外有羊”预告了上帝选召的新子民。弥赛亚的使命就包含了将他们“领来”并“合成一群”的事工(约10:16)。在《约翰福音》 4章耶稣行程的记述里,4节中“必须”这个词的运用相当微妙(他向来如此!)。从犹太到加利利并不是只有“经过撒玛利亚”这条路,犹太人通常会绕道而行。为什么对耶稣来说是“必须”呢?这显然超出地理的意义,而需要诉诸神学了。根据上下文,我们断定,唯一的理由是宣教!这是耶稣的使命:领回另外的羊——撒玛利亚人。如果将这段故事和3章耶稣和尼哥底母的谈话结合起来,我们就很容易处理宣教路线(高、低)的争论。因为耶稣既希望得着社会精英分子,也关切底层(及边缘)群体。保罗会说“没有分别”,彼得大概会说“一网打尽”,如果约翰有机会插话,一定会说“不要漏网”。

《约翰福音》还有一个相当明显的特点,即非常注重个人布道。最有趣的是耶稣首批门徒的故事,安得烈领来彼得,腓力则领来拿但业。除了尼哥底母和撒玛利亚妇人之外,在12章约翰记录了一个很特别的插曲:腓力和安得烈为希腊人引见耶稣。而且,值得留意的是,通过“个人布道”领来的这些人,在福音上发挥了极重要的作用。试想:如果你的一生中能带领一个像彼得这样的人归主,夫复何求?!除开这些直接宣教的个案不论,本书的内容也充满了“福音”。约翰明确说明,他写作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信主耶稣基督(20:31)。  8根据教会传统,在被流放拔摩荒岛前与之后,他是作为一名宣教士住在以弗所。写到这里,笔者甚至有点过于急切地要提及神秘主义者对本书解读的重大缺憾(可以中古世纪以来的东正教为代表)。因为他们习惯地把约翰视为“默观的典范”,继而在他的著作中寻求灵修操练的“亮光”,却忽略了它(们)作为“福音”的性质。而且,约翰在荒岛也绝不能被看为是出世修道的浪漫榜样。相反,他是为了福音的缘故而被迫“独处”。历史证明,在基督教三大教派里,推崇内在修为的东正教在宣教上最“无(所作)为”。更令人感到可悲的是,一个不宣教的教派却以唯一“正教会”自居,视天主教为“异端”,新教为“异教”。9这使我想起慕迪的故事,有自以为属灵的人来找慕迪,“属灵人”向慕迪自豪地宣称,自己在灵性里天天经历“山上变像”(意指属灵操练的高峰“出神”),慕迪听后随即问他:“那么,你为福音做了什么?”那人无话可说。类似这种迷恋属灵体验,欲在山上搭棚的人,他们实在不知道自己所思所行的是什么!

我们何必举证更多的新约经文呢?若要再论 《马太福音》和《希伯来书》以及众使徒的作品,篇幅就不够了。但任何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前述两卷特别针对有深厚旧约传统背景读者的著作,是如何透过旧约向他们详细解释基督。对1世纪以色列会堂背景略知一二的读者,从这两卷书里,几乎可以听见早期门徒和犹太人辩论的嘈杂声。请注意,这辩论是因为门徒主动宣讲福音而引起的。因此,早期基督徒就有了另一个外号:“扰乱天下者”。即使背负这样的骂名,门徒们对宣教仍然痴心不改。保罗也许是最直接地解释了个中原因的使徒。他坦诚地表示,自己传福音是“不得已”,责任已经托付给他,不传福音就有祸了!我们何尝不一样呢?基督徒对“大使命”也是耳熟能详: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在圣经中,虽然“使万族得福”的吩咐源远流长,福音使命又三令五申,但从历史来看,上帝的子民似乎并不太关心这位上帝对世人最重要的心意。
约帕也许不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地方,但它在宣教史上却具有近乎传奇的地位。纵然犹太人曾经忘记加利利的先知(约7:52),我们却不能再次遗忘。这位先知就是约拿,他就是在约帕逃避去外邦宣教的呼召。那部忏悔式的自传《约拿书》,为我们道尽了以色列人的自私和刚愎。但他的经历似乎并没有唤醒以色列人,我们惊讶的是,这其中甚至包括被圣灵充满的门徒。再回到约帕。使徒彼得在这里看见了新异象,但他并不理解所见的。之后,他被领到外邦人哥尼流家里布道,这是初期教会第一次到外邦群体中宣教(8章的太监是比较个人性质的)。当彼得讲道,圣灵降在外邦人身上(类似五旬节经验),犹太信徒惊讶不已:神难道也恩待外邦人?答案是肯定的!彼得在他的意料之外,为外邦人施行了洗礼(徒10)。本来这事应该马上使早期的门徒想起旧约(尤其是《以赛亚书》后半部)和主耶稣在升天前刚刚讲过的话(徒1:6—8),可是没有,他们却为此起了争论(徒11:1—3)!和以色列人的遭遇相似,早期教会也经历了强迫性的“离开耶路撒冷”。不过,犹太人是被掳异邦,基督徒则是被放逐各地。尽管如此,他们也不向外邦人宣教(徒11:9),就像以色列人在异邦一样。这种情况直等到安提阿教会差遣保罗和巴拿巴才得到改变(徒13:1),在这之前教会好像并没有差传计划。从这个角度而言,后来的新约著作可以被视作具有反思宣教意义的文集。这使我忍不住要提到中国教会。虽然有人认为中国较之犹太、希腊和欧美是“好土”,我们也亢奋高歌“中华是第四等田”,但实际上中国近当代教会对普世宣教并没有突出的贡献。无论是奔赴前线,还是“书斋里的革命”(例如为其他民族翻译圣经)。再一次,上帝同样让他在中国的子民被分散天下。那是中国教会一段苦涩的历史记忆。然而,当年流离海外教会的才俊,却造就了全球华人教会的新兴局面。但就如我在各地所看到的,很少很少的中国教会愿意向华人以外的群体传福音!也许有人会说,中国人有很多不信的,何必要向其他民族传呢?按着这种逻辑,直到耶稣再来我们也不用“跨文化宣教”,因为那时候还有很多中国人不信。我们能否想象,如果当初以色列人也一直这样想——耶路撒冷都有那么多未信的人,何必差传呢——的后果!这不是着眼现实,更多的恐怕是民族主义。

即使我们考察整部教会史,各时期的各地教会在宣教上也并不太投入。撇开中世纪教廷曲解福音甚至背叛福音的可耻的“征服”异教行径,在之前的教父时期和之后的改教时期,也没有太多的福音差传。我们为2世纪到5世纪教会所取得的神学贡献感到兴奋,那些伟大的教父们,为我们解决了很多棘手的教义争端。但有一个事实我们需要反思,那就是神学研究放慢甚至是停止了“差传”的步伐。当然,我们可以理解那时教会的“内忧”深重,例如教会规模很大、异端骚扰不断,这对治理和牧养都是很大的挑战。但是,照理教会壮大,更有力量宣教才对!而且,异端的骚扰,更应该刺激正统教会去宣扬福音,免得别人被异端迷惑。但事实是,被定为异端的教派比正统教会活跃得多。有据可寻的最早的中国景教和元朝的也里可温,就是其中一支:聂斯托利派。更早期的两个异端诺斯替主义和孟他努主义,也同样是足迹遍布各处。那么,改教运动又如何?同理,改教家们主要处理的是教义和教制,以及争论不休的圣礼问题。我们不否定这些工作的意义,相反它们很有价值。但宣教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有人认为以现代宣教概念批评改教家有失公允(例如海外宣教),事实上并非如此。加尔文从某种角度讲,也算是海外宣教士。他们所缺失的是新约宣教的基本概念:差遣。不过那时候努力宣教的是天主教内部改革派(例如耶稣会)。其中有影响中国甚大的利玛窦等来华人士。新教真正兴起大规模的宣教运动,则是近两百多年来的事情。

克里·威廉通常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但我不得不遗憾地指出,他不是英国教会差派的,而是个人蒙主呼召前往印度。实际上教会也没有支持他,哪怕在精神上!那时候大英帝国有无数精通圣经原文的学者,但只有这个自学原文的补鞋匠,为那些被殖民的“二等公民”翻译了圣经。但克里·威廉却是受到另外两个比他更早的宣教士影响。他们就是印地安人宣教士大卫·布莱纳(David Brainerd)和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他们两个都是耶鲁的才子,不同的是爱德华滋获得荣誉学位,而布莱纳却因批评老师被学校拒绝颁发毕业证书并开除。布莱纳在没有教会的支持下,长期在印地安人中服侍,由于过度的贫穷,导致在青年时就健康恶化而早逝(仅29岁)。爱德华滋风闻他的工作,在他生病期间把他接到家里照顾。他深深地被布莱纳的见证打动,甚至为他立了一部传记。值得我们留意的是,这可是爱德华滋浩如烟海的著作中唯一的传记!1750年,爱德华滋被迫离开牧养了24年的教会(Nothampton)。二百多名会友投票,以压倒性的优势230:30决定辞退他。令人意外的是,他不久后竟然就携带家眷前往印地安人中间,继续布莱纳的工作。虽然他一贯注重福音工作,但这很明显受了那位“无学籍”校友的影响。而他的那本传记激励了无数人成为宣教士。克里·威廉带着这本书去印度,戴德生和李文斯顿也从它得到很大帮助。而且,这本书是美国教会史上第一本描写宣教士的书。窃以为,美国长久以来成为差传大国,和它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从爱德华滋这里我们看到,近代的宣教运动基本上是“大觉醒”(The Great Awakening)后的结果。这不得不让人怀念他和乔治·怀特菲尔德相遇的伟大时刻。与英美大复兴相应的则是由施本尔(Spener)发起的德国敬虔主义的宣教运动。这就是近代福音派的源起。

不过在福音派盛行的世代,并不意味着地方教会参与宣教就有多么积极。我的意思是,尽管有很多信徒加入宣教行列,也有很多福音机构,但作为地方教会发起、参与的宣教比例并不高。最常见的方式是,支持宗派事工,或捐点钱给别的机构。虽然捐钱几乎是最简单的事,但很多教会仍然表现得很勉强。似乎将来上帝会奖赏他(们)会存钱似的。我不需要举远在天边的教会例子,只要看看我们所熟悉的地方教会就可以很明了。比如所谓的“中国耶路撒冷”、“外邦的安提阿”:温州。温州教会的信徒固然是遍布天下,但这既不是信徒的宣教愿望,更不是教会的差派,主要是迫于生计。远行经商不是温州基督徒的特点,而是这个地区居民的特点。不过这也没关系,有人出于经商,有人出于求学,但基督徒终究深入到万民之中。很多在家不聚会的“迷羊”,在离乡背井后也开始寻求“父亲的神”(雅各在路斯的经验)。上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他使这个地区的基督徒比例远超过其他地方,岂不是为了全地宣教的契机吗?!甚至西藏、耶路撒冷都有温州人教会。而且,作为“首先富起来”的一批,可以说为宣教大业积累了厚实的经济基础。可惜的是,整体上温州教会却没有这种福音意识。虽然也有巡访的传道人周游各地,但教会却没有推进更深的宣教事工。最明显的例子,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温州并没有产生几个真正意义上的宣教士,神学工作者也是凤毛麟角。这是宣教和神学教育的双重悲剧!但这绝不能表示温州教会没有人才。我不怀疑一些温州青年基督徒的热心和悟性,但他们缺乏教会的栽培与支持!对人投资是温州教会很陌生的经验,他们看重的是“何等的殿宇”和“荒宴”!如果说,教堂建筑和节期盛宴算是正常的话,当投入宣教和神学教育的经费不足它的十分之一时(实际情况远远低于这个比例),这就变成一个教会的病态行为!很多人都知道温州信仰书籍盗版严重,这除了一些人的功利经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不能忽视:专心侍奉的传道人普遍过于贫穷。并不是所有温州传道人都没有道德信念(尊重版权),而是不读盗版书则会迅速落伍。而且,温州教会也没有一个像样点的图书馆可供查阅。如果传道人的正常生活都成问题,还谈什么研究!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甚至不足买一套普通的原文工具(约2500元)。因此,很多人被迫“还俗”经商(通常以保罗为榜样)。那么它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宣教士(包括驻异地牧师)严重匮乏。这是教会对属灵事工过于追求“经济”的恶果!
宣教永远会继续下去,但不投身福音异象的地方教会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灯台将被挪去”,这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事!

我们不禁要问:圣经对福音使命的教导如此清楚,为什么教会却很难实践?很多地方教会从存在到消失,也没有对福音有过多少贡献。其中有很多原因,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反省。笔者尝试在这里列举一二,以抛砖引玉。
圣经说,“人心里如何思量,他的为人就是如何”。因此,理解任何行为都有必要考察其观念,尤其是基督徒。因为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寻求真理的依据。那么,一个不宣教的教会,背后就很可能是一些不宣教的伪神学在作怪。这其中牵涉很多的神学题目,但我们只从最根本的入手。
基督教最核心的教义,是三一论(Trinity)。但这个题目,在希腊哲学的混淆下,很容易被发展为一个“纯粹”的理念。注重神圣三一奥秘关系的“内在”模式(immanent),更使许多人沉浸在冥想(meditation)中不能自拔。我们承认,与主契合的灵修经验是甜美迷人的,但很多灵修大师也告诫我们,那是一个诱惑。我们的信仰不应该只局限在个人性的“内室”,而是直到地极!虽然在西方教会,三一的工作(Economy)得到深入的探讨,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西方神学越来越像学术的游戏,缺乏内在的生命力。神学一旦变成智力思辨的乐趣,往往就会成为福音宣扬的障碍。尽管我们难以接受,但事实就是如此,现在的德国就是例证。我们需要从另一个角度研究神学。大凡探讨三一论的人都会承认,《马太福音》 28:18—20是必引用的经文之一。这段经文不仅仅为我们提供一个早期教会信仰的证据,以支持这个教义是合乎圣经的。更关键的地方在于,这个教义与大使命连在一起。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宣教的角度理解三一论!另一处著名的三一论经文《以弗所书》 1:3—14也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我们可以把三一上帝视为一个宣教团体。宣教学泰斗D.Bosch说,若果说旧约有真正的宣教士的话,那就是父上帝自己;新约大师M.Hengel描述道,圣子弥赛亚是新约最初的宣教士;杰出的系统神学家L.Berkhof则强调,圣灵所作的头件大事就是宣教。大使命经文告诉我们,上帝自己是宣教的主导者,是宣教的实践者,也是宣教的成全者。因此,教会若遵行他的旨意,就必定有宣教行动;教会如果盼望承受他同在的祝福,只有忠心实践大使命才有可能。更进一步的,教会也只有在他的同在下,宣教果效才有保障。教会的宣教本质,不是一项壮举,甚至也不是运动,只是和她所信的主同心同行的生活方式。

另一个和宣教密切相关的是国度观。自从俄里根教导“天国在你们心里”,“国度”指神在人心里掌权开始,上帝国度的观念,就不断地被个人化和神秘化。一些英文圣经跟和合本正文一样,都把译为“心里”(within,KJV,ASV,NIV)。如果我们查考《路加福音》 17章21节的上下文,就可知道这是耶稣对法利赛人的回答。而且是现在式(,is)。可以肯定,那时候天国绝不是已经在法利赛人心里。新近公认比较符合原文(文法、上下文)的版本,都改作“中间”(如和合本小字,midst,ESV/NAU/RSV)。在神学上应用是,上帝的国不是个人心灵的问题,而是公共性的事件。我们的信仰不是私人产业,而是一种见证。如果用“圣灵赶鬼……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作为对应的话,如今上帝的国就是透过教会因圣灵同在的能力所显明(Fee)。我们也需要留意现在式的用法,它意味着神的国已经来了,而且它正在继续,只是还没有完满(already not yet)。耶稣在下文,马上就预言末世的来临。而这个过程之中,宣教将是朝向完满的关键。按保罗的话说就是“外邦数目添满”(罗11:25)。因为上帝国度的拓展,就是透过神的大能——福音——迈向终点(罗1:16)。我们不会忘记,上帝国度是一个古老的应许,即著名的亚伯拉罕之约和大卫之约(创12:1—3;撒下7:12—16)。其中的主题便是“万国、万族、万民”的归向。这要求我们有宽广的胸怀,不以种族、阶级来区分对待人群,而是把他们视为上帝国度的未得之民。更为紧迫的是,末世审判已经临近,真正基督徒的心和上帝一样:不愿一人沉沦。可是,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就像无知财主一样(路12:19)。总之,我们不愿意宣教的根本原因,是不“先求神的国”。我们需要醒悟,免得每个礼拜念诵“愿你的国降临”,成为审判的罪证。

我也不得不简单地提一提教会论。新约几个关于教会的本质的称谓,是我们所熟悉的。例如教会圣殿(神的家)、主的身体、金灯台……彼得更以“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等一连串词组说明教会的身份。但这多重的尊荣身份后面,有一个相应的责任:“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因此,教会的存在、异象、经营也应该只以福音为目标。我要特别指出教会论里被忽略的两个与福音使命关系密切的议题。那就是教会的治理和圣职。在《使徒行传》 6章里,教会管理的危机第一次出现。使徒们的反应,产生了教会史上第一个执事会。我们关心的是,设定教会的治理次序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不干扰福音工作:
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2—4)
用今天的话来讲,教会体制的建立,是为促进福音的工作。可现实却是,多少教会的“议会”成了一部沉重的机器,拖住了福音工作的后腿。很多传道人也逐渐被适应,起初的福音热情被消磨殆尽!

另外,教会按立圣职的功能也相仿。根据《以弗所书》 4章12节,教会最重要的圣职分别是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这几个职分无一不是为了福音的缘故而赐予的。“使徒”之称源自希腊文动词“差遣”(apostello,sent),意思就是神所“特派传福音”的人(罗1:1)。“先知”就是神所设立的代言人(吕译:神言人),他们有非凡的讲道恩赐(林前13:2),甚至能讲说未来的事。但最重要的讲论就是救恩。这可以从旧约先知和福音书里的先知传统得到印证。“传福音的”按今天教会的日常称呼就是传道人(evangelist)。牧师和教师在原文只有一个冠词,因此不是两种人,而是一个职分的两面。“牧师”是游牧比喻中的牧人,他受托照管神的羊群。为了一只迷途羔羊,他甚至有必要撇下九十九只外出寻找。这说明,牧者的日常工作里,需要有敏锐的福音意识。令人感慨的是,今天一些大型教会的牧者声称只对会员负责,这是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这也不是教会的传统,而是俱乐部的商业文化。美国一些超级教会的牧者,不断忙于所谓一些“伟大的事业”,实际上是严重的失职。根据保罗教牧书信的原则,牧者10的神学素养同样重要。他们必须有健全的教义根基(提后1:13“话语的规模”,NIV:The pattern of sound teaching)。他们也要擅长教导,且能分辨并驳斥错误的“异教”(different doctrine,提前6:3,12)。这就是牧者同时也应该是教师的原因,也许它就是加尔文所谓“良牧必是学者”的由来。“教师”在有些教派传统里,被称为教会博士(Doctor)。意指精通圣经、神学的传道人。新约里,“最能讲解圣经”的亚波罗通常被学者视为是典型的教师(徒18:24)。我感到有责任指出,修订版的《守望教会章程》对牧师和教师职分的界定,是相当离奇的。就中国教会而论,无论“家庭”和“三自”都存在着圣职的危机。在中世纪,圣职作为一种地位象征可以买卖,我惊闻在中国也有这种变相的行为!有些家庭教会的传道人,甚至搞“暗立”:连所在教会的同工都不知情。我始终难以理解,为什么很多传道人在圣职上“委屈求全”?本来圣职的按立是为了促进福音的传扬,却变成教会的纷争与闹剧!不可否认,这些问题的背后,有圣品阶级的遗毒在起作用。圣职变成职称,它是地位、权力和薪水的台阶。从新教的观点看,权威不来自任何职位,唯独来自圣经。虽然现实不太一样。教会需要圣职的唯一理由,是要认出谁是基督所派的仆人,通过按立(公开承认)使他们能更自如地运用恩赐,进而带领教会完成主所托付的使命。

我不想再写其他的了。虽然还有很多不同但重要的题目。我不希望因为文章的长度而扑灭读者的福音热情(也许已经如此)。如果有人愿意认真对待,那么已经足够;如果有人不在意则已经多余。有人以为要建立一个整全的教会,再行宣教,这是遥遥无期的。因为教会不但很难整全,而且恐怕问题越来越多。诸如现今不是宣教的好时机,人心刚硬等无稽思想背后的畏缩和冷漠。我只能说,任何时候对传福音而言,都是“艰难时世”。问题在于教会还有别的选择吗?没有。因为“无论得时不得时,务要传道”……
主说:“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路12:4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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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arshall,《新约神学》,p32,潘秋松译,美国麦种。
2 梵二文献,转引自Bosch 《更新而变化的宣教》,p11,白陈毓华译,台湾华神。
3 同上。
4 颜新恩,“经上所记的福音”,《圣山》2009,7,北京。
5 D.Bock,A Theology of Luke-Acts,Zuck,A biblical Theology of NT, P87,DTS.
6 《使徒行传》9:2;19:23;24:22。
7 “犹太人”不仅指他们的血统,在新约中有一个普遍的用法,泛指敌对上帝的以色列人。
8 “信”在原文有两种读法,一是不定过去式(),二是现在式()。前者表示某一个动作,后者则表示过去动作的继续。在神学上的意义是,如果此处是不定过去式,即表明本书是为了布道(叫人相信);若是现在式,则是护教(叫信徒能继续信)。比较多的抄本支持前者,但也有少数较权威抄本支持后者(详见联合圣经公会第四版希腊文新约,即UBS4)。虽然读法我们只能选择其一,但无论如何本书的布道效果是显著的(源自本书无数的布道讲章和书籍就是明证)。再说,即使是护教,也有宣教的功能。诚如P.Tower所言,我们可以放心地把第四福音视为宣教文献。
9 以上资料来自笔者和该派人士的私下谈论。
10 初期教会长老、监督是同一种职分,也都是“牧师”(牧者)。牧者更多是工作性质的形容,没有专门设立职分。1世纪末则开始按立主教。
11 有关这节经文的解释,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31e4240100i6qp.html 。

福音见证与生命光景/孙明义

在我刚归信基督的时候,当我第一次听带我成长的老弟兄说,传福音或向他人作见证,是一个基督的门徒所过正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基督徒生命或生活光景的一个重要方面时,我并没有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甚至当时有些不以为然。心想如果有时间或者机会合适,当然会向他人传福音;如果真的在生活中的某些特别事情上经历到基督的恩典,特别是那些自己也没有想到的带有传奇结局的事情,自己当然会向他人去分享。但是,这样的机会或者特别的事件,在当时的我看来,并不时常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因此有没有这些并不影响我通过读经祷告亲近主。另外,当时我也非常认同一种在教会中普遍流行的看法:传福音是一个恩赐或者一个事工;我不能够肯定自己有这个恩赐,还是让有这方面恩赐的人多做一点这方面的事工吧。

但传福音单纯是一个恩赐或者机会的问题吗?随着生命的成长,后来更多理解了圣经中所赋予教会大使命的含义,意识到这是对教会以及教会中每位基督的门徒所言的。因此,传福音也是我们每个基督门徒的责任。正如保罗所说,如果他不传福音,他就有祸了。但把它当作是一个从神而来的责任去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里面并不真的有能力去做;而心里有催促,自己又没有去做的时候,心中就会开始有不安。不少的时候,想起那些曾在身边相处很近的人,由于生活环境的变化,不再可能有机会见面时,想到在过去的时光中,没有主动地给他们传福音,或者通过自己生命的见证特别地影响过他们时,心里有越来越多的亏欠积累起来。

现在意识到,传福音,向他人做生命的见证,其实既不单纯是恩赐或技巧,也不单纯是责任,它就是我们里面基督生命的自然表现,见证或反映着我们里面生命的实际光景。就像是一个晴雨表,测试出我们是否真的有来自基督的对他人、特别是周围还不认识主的那些人的爱,试出了我们是否真的有一个常作预备的心,“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如果我们的生命没有这种表现,里面没有见证基督的愿望或动力时,我们确实当警醒,当问自己说,在我的生命中真有来自于基督的爱吗?如果没有,这意味着什么呢?当然,在这个方面,还可以更加详细地分析一下传福音与我们里面生命光景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有感恩的心,福音才借着我们传递出来。如果在当下我们里面没有感恩,福音是很难从我们的口中说出来的。因此在当下能够向他人讲说福音或有生命见证,反映出我们里面的光景:我们的生命中是否有感恩从其中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是否有一种生命的满足、喜乐从其中流溢出来;特别是在那些艰难的处境下,在其他人(尤其是不信主的人)面前很难感到有满足的情况之下,这种挑战显得特别大。这正如耶稣所说,心里充满的,口中就流溢出来。而正是这种从生命中自然流溢出来的,才是能够感动人的;从生命感动中出来的,才会是感动生命的。
当我们有这种大满足,以致我们能够带着感恩的心传讲福音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其实处在这样的光景中:我们的里面自然地指向我们的主,意识到这是他在我们身上工作的结果,是他的手对我们有所保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地对自己感到满足,对自己的成就有所满足。在那个时候,基督对你是那样的真实,以致你在见证他的时候,没有任何的疑惑或迟疑。在那个时候,你不是出于想要证明你真有传福音的恩赐,不是为了尽你要传福音的责任,而是你与基督的关系是那样的真实,向他人传讲他的信息就像是在讲你最好的朋友一样。

我反省自己,发现自己在信主一段时间后,在与主的关系过了最初的蜜月期之后,多数时候,我里面没有这种感恩,或者说里面没有那种感恩的自然流溢,没有那种生命中出来的大满足。虽然在个人的祷告中也常常在主的面前有感恩,但这还没有大到我可以逢人就说的地步。这反映出我里面的生命在多数时间中的光景。
这样,当我们把传福音与某种机会联系在一起时,我们发现这种机会何其难寻。其实不是因为环境中没有这种机会,而是因为我们自己生命的光景没有给我们这种机会。当我们处在艰难之中的时候,我们里面更多的是不满足。不满足自然就难以传讲福音;而我们身处顺境的时候,我们更多地是处在自我的满足之中。虽然我们在神的面前也承认这种自我满足是他恩典的看顾,但又怎能够想起去见证他呢?在这种生命的光景里,我们的生命自然会受到环境的影响。

其次,能够随时在当下的处境中传福音、见证基督,表明我们的生命处在不受处境限制的光景中。可能我们会说,如果从我们的里面看,我们是常常有感恩的心的;个人独处的时候,里面的默想与思念也常常不是缠绕在自己身上,而是定睛在主基督身上,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会随时传讲福音或见证基督。这就涉及到我们生命光景的另一个方面:生命是否成长到不受处境及事务的限制。正是这个方面的操练,使传讲福音及见证基督与我们生命的成长关联到一起。

生命的成长不只是在我们里面的事情,同时也是在这个现实的处境或人际关系之中的事情。这个世界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耶稣到他自己的地方来,这个世界却不接受他。换言之,就是在我们的生活处境中,有一种不接受或敌对基督的力量,是我们在生命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时常面对的。再加上我们所受到的这个时代的一种观念的影响:即信仰只是我个人内心的事情,与现实生活或活动没有关系。所以,面对这样一些势力,当我们里面生命的力量不够时,很难让里面的感动流溢出来。尽管我们自己认为,我并没有以福音为耻,我的意愿中是想传讲福音,见证基督,但我们却发现,在一些处境之下就是没有力量将其传讲出来。

在这个方面,我们旧人的另一个自然倾向就是,让自己被工作或生活中的许多事务所缠绕,以为这样算是一种充实的生活,以致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我们所有交往的时间都被各种事务所占据。在这个时代,忙碌于各种事务之中,成为一种压制,使我们的心不能够自由地传讲福音、见证基督。因此,我们可以说,能够随时在某种处境下传福音或见证基督,说明我们的生命没有受到日常事务的限制,相对这些事务是自由的。只有在我们里面的生命超过了日常的事务、相对其活出了自由时,福音传讲及见证基督才是有力量的。

从上面所说的两点来看,福音传讲及见证基督乃与我们里面生命的光景有着紧密的联系。反过来说,也正是因为这种紧密关系,使得传讲福音或见证基督成为操练我们内里生命的不可少的部分,改变着我们生命或生活的光景。把见证基督当作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首要意义,会时时激励我们在每种处境下学习感恩,并常常回到基督的面前。如果我们时常提醒自己在与他人的交往中,除了与对方有工作或事务上的关系,还有着传递福音及见证基督的关系,那么这种提醒一旦进入到我们的里面,很快就会改变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同样,把传讲福音看作我们作为基督门徒之生命的一部分,就是在提醒我们作为“基督使者”的身份,让我们从淹没自己的众多事务中脱身出来,有机会知道什么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

但愿传讲福音与见证基督成为我们生命或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

爱惜光阴 智慧交往/张晓峰

经文: 你们要爱惜光阴,用智慧与外人交往。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好像用盐调和,就可知道该怎样回答各人。(西4:5—6)
对照经文: 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弗5:15—16)

教会传统一般认为《歌罗西书》是保罗在罗马坐监时写给歌罗西教会的书信。1
当时保罗在捆锁中不能自由进入到各个群体中去传福音,他所能接触到的人很有限,除了那些来探望他的人就是看守他的兵丁,但从《腓立比书》我们知道就是这些分班次看守保罗的兵丁也成为了他的福音对象,并且他的福音事工满有果效。2因此,“要爱惜光阴,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这话对于我们今天这些可以自由出入各个群体并随愿与朋友交往的基督徒来讲更为令人深思。

一、爱惜光阴

 1. 光阴

“光阴”这个词的意思不限于我们日常所说的时间,还有“日期、时机、机会”3等意思,我个人把它理解为“那个恰当的时刻,那个还能有所行动的日期”。
每一个人在世的年日非常短暂,除去休息、洗漱、饮食等时间更是所剩无几;而这不多的时间又被学习、工作所占据,尤其在今天这个时代,大家都在因各种事务而奔忙。因为人人在奔忙,所以人与人彼此交往的时间就很少,基督徒与不认识耶稣的人之间的交往更为稀少。
此时我所谈的交往不是指你和他人的碰面或在一起的时间,当然一个人可以和他的同事一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共事,但你和他的人生的接触可能只是停留在工作这个层面上,而不能在心灵中有所沟通。今天人与人心灵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远,即使相遇也是在刹那之后就分离,就像泰戈尔所写的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有些人和我们人生的交集就是那一个片时,而后他就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我也淹没在每日自我的繁忙里,从此可能就永不能相见了。假若你能够和他人谈论人生、永恒、上帝等话题,在这个时代中这样的时刻就显得如此地难得、如此地宝贵。
而一个基督徒和一个非基督徒能够谈到永生的盼望谈到耶稣的时刻,则是更加地珍贵。我想,对一个认识上帝认识真理知晓将来审判的基督徒来说,我们要深切地意识到,在我们身边,很多我们所认识所熟悉的人,正在黑暗罪恶和死亡中步入永远的沉沦,每一天都可能是一个永世的隔绝。其实,一个人听到福音的机会并不多,很多场合你只能和他泛泛地打个招呼,或者谈其他的事情。但每一次的相遇和谈话本身并非只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无关紧要的寒暄,这每一个与人交往谈话的机会都是上帝给的,上帝把我们放在这样一个时代,放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放在这样一个群体中,不论我们喜欢与否,它都是属于我们的,都是上帝给我们的。你生活中每一个和他人相遇的时刻,都可能是一个拯救的时刻,或许福音的种子在若干年后一个你所不知道的时刻就破土萌芽了。

2. 爱惜

所以,我们要爱惜光阴,寻找机会,敏感于对方的内心,善于抓住与别人交往的每一个时刻,以便能把福音传给那些还不认识神的人。“爱惜”这个词在原文有“赎回、收买”4的意思,现代中文本译为“把握时机”,吕振中本译为“争取时机”。前者侧重于当机会来了的时候不放过,后者侧重于主动去创造机会的主动性。对比保罗在《以弗所书》当中的对应经文来看,“爱惜”这个词并非只是表达传福音的机会紧缺、稀少的意思,这里面更有一种属灵争战的意味,要把每一个日子、时刻抢回来,无论花多大的代价都要买回来,因为现今的时代邪恶5。如果一个时刻不能成为拯救的时刻,它就可能成为犯罪的时刻,可能成为拦阻别人得救的时刻。每一个时刻都可能是一个拯救的时刻,有很多的时刻被我们给丢失放弃了。主来的日子近了,到了时候,就没有传福音的机会了。在这里,“爱惜”这个词特别是指着传福音来讲的。我们要利用好每一个时刻、每一个机会来让人能够认识基督,而且还要主动寻找、创造这样的机会。

3. 紧迫感

因而,每一位基督徒都当有传福音的紧迫感,以及拯救灵魂的急切感。人生之空虚,在于没有生活的目标和意义。今日有的基督徒觉得生活空虚没有动力,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忽视了作为一个基督徒得救之后的基本使命,就是要传福音见证基督,拯救失丧的灵魂。如何见证呢?透过自己的行为和言语。这就是大使命,这是给每一个基督徒的普世呼召,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是什么身份、什么职业,忙还是不忙。但我们常常忘记了自己最为基本的人生使命,我们觉得生活很平淡,虚空而无意义。我们羡慕保罗那样轰轰烈烈的宣教人生,却没有看到他内心里面对拯救灵魂的热切。
你是否看你周围的同事为一个个未得救的灵魂?还是把他们看作你的仇敌,看作给你带来了无尽烦恼的罪人?你总想要逃离,要到一个给你带来愉悦的人群里面去,你要找一个让你觉得可信任、可交流、能提供帮助、带来喜乐的人,有吗?在你的生命当中可能会有这样的人吗?我说,有,而且这个人已经在你里面,与你同在了,那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我们蒙了他救赎的恩典,是要把这份带来信靠、喜乐的永生带给我们身边的人。
因此,在传福音的意义上每一个基督徒都是传道人,每一个基督徒都是祭司,信徒皆祭司不是只表现在教会治理的参与当中,更是表现在你的生活和世界里面为人代求传福音上。我们是否常常没有尽到一个祭司的责任呢?
其实,没有更好的时代,只有懈怠的基督徒。我们所缺少的不是见证基督的机会,而是缺少准备和对时机的把握。因此我们要珍惜和人彼此交往的时间,就像保罗所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6;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7。

二、智慧交往

我们传扬他,是用诸般的智慧劝戒各人、教导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1:28)

但也不是说,我们要见一个人就拉住人家直接传福音。宣扬基督需要智慧。8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背景,身后有着不同的故事,面对他们,我们要去找到那个适合于不同的人的福音的入口。而且传扬福音不只是在语言上,更要在行为上显出基督的同在,以此来吸引人。

1. 面对外人时的智慧

要向人传福音首先要对我们的福音对象有基本的了解。保罗在这里用“外人”这词来描述,外人就是指外邦人,基督之外的人,还没有信主的人。
既然是外人,就说明他们对基督信仰所知甚少,对福音还很陌生。那么我们在有机会讲福音的时候要注意所用的词语,要想到他们是否能够听懂。很多话在基督徒群体当中是耳熟能详的,但对于没有接触过福音的人可能是完全崭新的词汇,这时就需要我们能够用对方可以理解的适当的词语来说明福音内容。这点不容易,很多属灵的“行话”,比如“救赎”、“因信称义”、“挽回祭”等,即使是对于基督徒来说也只是停留在熟悉、能意会的层面上,还不能深入理解并做到合适的言传。我在向我妈妈传福音的时候,就说得结结巴巴的,一边说一边想怎样用家乡的词语来表达,才能让妈妈真正明白她儿子所深信的救主是谁。我时常觉得自己的表达过于书面化、概括化,词汇贫乏,我也一直在努力试着以更好的方式来传扬我所信的,感谢神,好像还有一点的进展。深入才能浅出,这不但是指我们在信仰上有思想的深度,也是指我们在心灵上对他人有深入的负担,对他们有更多的了解,才能在谈话中合宜地表达福音。要时常准备自己。9
既然是外人,那么他们对生活中的很多问题的看法和做法就与世界的风俗一致,基督徒不可居于一种道德上的优越地位来俯视对方,切勿以一种属灵的优越感来“教训”他人。我们也曾经是外人,但因神的怜恤如今成为神的子民10。主耶稣来到世上的时候是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11,我们也当效法他的榜样,在充满恩慈的忍耐和爱心中来宣讲真道。外人里面依然有着神的形象,虽然被扭曲损坏,但依然要尊重。
既然是外人,就是还不认识基督的罪人,那么一个罪人对于福音、对于圣经当中所讲的真理有抵触、不信甚至挑战就是正常的。基督徒要能体谅此点,在耐心和爱心中温和地为他们解答、说明、传讲。不要以被冒犯的怒气来和对方争战,试图在辩论中来压服对方。相反,我们要去了解这个时代的特征,去关注他们内心中的感受、伤痛和需要,试着去寻找福音能够触动他们的那个切入点。在平等、诚实和公义当中来交流,对于自己还不能回答的,就坦然承认自己的不懂;对于自己不能认同的也不能为了赢得对方的好感或担心自己可能激怒对方而加以附和。

2. 交往

保罗在这里所提到的用智慧与外人交往,也让我们看到另外两个我们需要留意之处。一是基督徒不是离群索居的人,而是应当进入到不信的人群中,去为主得着他们。但是,好像有些弟兄姊妹的情况正好相反,自从信主后,身边的基督徒朋友多了起来,而不信主的朋友可能越来越少了,他们逐渐淡出了我们的交往圈子。的确客观上因为信仰的原因,我们与尚未认识神的朋友之间有了很多的不同,沟通上有了一定的难度,但主所给我们的大使命乃是让我们到万民中使之作主的门徒12,我们理应先从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等开始,为他们的得救恒切祷告,保持和他们的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境况,有机会的时候可以见面聊聊,或一起吃饭,或去探望他们,你不知道神在那一个时刻就开启了他们的心,至少,当我们的朋友愿意了解基督信仰的时候他能知道去找谁。二是基督徒的个人生活见证很多时候比传道人的讲道更有力量,很多来到教会的人都是因为认识或者看到了基督徒的行为而被吸引,来到教会。每一个基督徒都是福音的见证者,教会则是收割和进一步培育使之成熟的所在。

 三、言语和气

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弗4:29)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弗5:3)
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弗5:4)

如何在一个不信的世界中来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挑战,需要智慧。如何为主做见证引领人来认识神更是一个挑战。我们的一言一行总要谨慎注意,不能成为福音的拦阻,让人非议。所以,保罗就特别提到了基督徒如何智慧地与外人交往的一个重要方面:言语。

1. “和气”

“和气”这个词在原文有温馨、佳美、喜乐、恩典、感恩等含义13,可能也只有这一系列的词语才能完整地表达保罗所要表达的吧。
基督徒的言谈举止不可粗鲁、轻佻,不可挑剔、尖刻,不可争竞、自夸,更不能充满怨怒、嫉妒和仇恨。语言具有非常特殊的功用,是从心里发出的,显示出发言者里面的状况,也可以进入到听者的内在,影响听者的内心。基督徒在说话方面尤其要注意,内心洁净真诚和平,内容方面不可虚妄污秽,效果上所说的话语应该温和平静让人听了感到舒服,不引起别人的反感,不要让人觉得难堪尴尬。这并非是指我们和外人的谈话一定要有正面的效果,这里是指出于我们的责任,我们要举止得体,口说和睦的话。
在现代中文本中“和气”一词被译为“温和风趣”,吕振中译为“温雅的情调”。可能有些弟兄姊妹对于吕振中牧师所翻译的“温雅的情调”一词很是惊讶,基督徒居然也要讲情调!是的,因为敬虔不等于乏味,也不等于古板。既然我们里面所领受的是生命,那么就当有一种活泼的生命和跃动的生机,何况我们所领受的是永生的生命,更当显出与众不同的光彩来。我们与人交往的时候,言语当中应该带着一种属天的平安、恩典、包容、宁静,一种面对人生喧嚣的淡然,面对争竞的和平,面对暴戾的良善柔和。而且,不是偶尔带着,乃是常常带着,作为一种生命的常态。

2. “盐”

如果说,和气有指向基督徒说话时候的态度、内在的动机、外在的表现,那么用盐来类比和气的时候应该是指着所说话语对听者的感受。盐一般是作为调味品来使用的,很少的剂量就可以改变食物,让食物有味道,容易下咽;没有盐,很多有营养的食物都很难咽下。真理若缺少了恩典和爱心,不但可能会枯燥无味,更会显得冰冷而强硬。因此,保罗在这里用盐这个比喻是为了说明,一方面我们说的话要有内容,有内涵,带着基督的真理和公义,不可说那些虚妄没有意义的话,而且不可为了和人交往,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夸夸其谈、高谈阔论、攀比等等。另一方面,我们的话语应该带着恩典和关爱,能够吸引人,有感染力。基督徒的语言当中应有信息、有恩典、有智慧。我忘记了哪一本书中曾说过朋友的分类:有些朋友可以给你带来建议;有些给你带来知识;有些给你带来指正。但我们盼望基督徒朋友给人带来真理和生命。

3. “就可以知道如何回答众人”

虽然很多人听说过基督教,但是并不真了解,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基督的门徒,基督的见证人,他们肯定有很多问题要问,具体我们该如何回答呢?人是如此不同,可能面对同一个问题,因为对象不同就要有不同的回答。好的回应,会引起更多的兴趣,从而可以引入更多的福音内容。
但我们看到保罗在这里没有提到具体的谈话技巧,更多是说到谈话的内在动机和原则。若是内里常常尊主耶稣为圣,又常常准备自己,以回答别人对我们内心盼望的发问14,神必赐给我们当讲的合宜话语。
我们可以把这个片语当作是应许。或许,我们觉得我们不善于与人交往。但心中若有对灵魂的热切,基督徒就是最善于与人交往的,不是靠着八面玲珑的手段,而是靠着爱和真理。
最后,我以保罗在另外一卷书信当中的话语来作为结语和共勉:
“无论是希腊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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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腓立比书》、《以弗所书》、《歌罗西书》、《腓利门书》等四卷书信一般被称为监狱书信。
2 《腓立比书》1章13节。
3 《圣经原文字典》120页,王正中主编,浸宣出版社。
4 《圣经原文字典》84页。
5 《以弗所书》5章16节。
6 《提摩太后书》4章2节。
7 《哥林多后书》9章22节。
8 《歌罗西书》1章28节。
9 《彼得前书》3章15节。
10 《彼得前书》2章10节。
11 《约翰福音》1章14节。
12 《马太福音》28章18节。
13 《圣经原文字典》120页。
14 《彼得前书》3章15节。

福音使命与个人生命成长/诗恩

福音使命的概念源于《马太福音》 28章18—20节的经文: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福音使命在基督教信仰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基督徒在归信之后就坚信自己承担着在世界上传递福音信息的使命。但是在投入福音使命的过程中,很多基督徒也感受到了个人生命成熟与传递福音这两种需要的张力,甚至觉得只有自己生命成熟了才能担当起福音使命的责任。其实,如果我们仔细阅读圣经的教导,我们会发现,福音使命是每一个基督徒都能承担的,并且福音事工是我们生命成长的途径。

一、见证基督

在新约《约翰福音》  9章1—9节,使徒约翰记载了耶稣所行的一个神迹:
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 (“西罗亚”翻出来,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头就看见了。他的邻舍和那素常见他是讨饭的,就说:“这不是那从前坐着讨饭的人吗?”有人说:“是他。”又有人说:“不是,却是像他。”他自己说:“是我。”他们对他说:“你的眼睛是怎么开的呢?”他回答说:“有一个人名叫耶稣,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对我说‘你往西罗亚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见了。”他们说:“那个人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

使徒们与约伯的朋友们有着类似的因果思想,因此他们认为这个人的瞎眼是犯罪的结果,只是他们不确定是他自己犯罪还是他的父母犯罪。但是耶稣的回答显然跳出了因果思想的范围,他表明神要借着这个人眼病得医治而让他和其他的人在基督身上看见神的荣耀和神的工作,并借着这样的一个“记号”而转向真光。 1接着,耶稣医治了这个“生来是瞎眼的人”,让他得以看见。这个巨大的改变在那些熟识他的人群中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使徒约翰记载了他们的反应:“这不是那从前坐着讨饭的人吗?”有人说:“是他。”又有人说:“不是,却是像他。”

故事发展到这里的时候,我们看见了传福音至关重要的一个方法,即见证。提到传福音,我们通常都会将它与丰富的神学知识和出色的口才联系在一起,使徒保罗就是这样的一个典范。当保罗来到雅典的时候(徒17章),他与以彼古罗和斯多亚的学士辩论。甚至今天的学者们认为保罗在本章28节引用的是斯多亚主义者亚拉突(Aratus)的话语。2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新约圣经的记载中,保罗并非每一次都使用这种理性的进路来宣讲福音,他也常常将自己过去和现在的生命作对比,希望读者能够借着他生命的改变而明白福音的道理和大能。(例如,腓立比书3:5—11)
在《约翰福音》  9章的故事中,生来就是瞎眼的人遇到耶稣之后,生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居然能够看见了!这个改变首先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并且为他见证耶稣, 将耶稣介绍给他们打开了一扇门。那些原本认识他的人很难相信这样的事实,因此他们追问:“他在哪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将改变了的生命展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我们也会被问到同样的问题:“耶稣是谁?如何找到他?”有一位姐妹,当她遭遇婚姻的变故时,被巨大的打击所击垮,需要大量服用镇定药物并几度自杀。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之下接受耶稣作她的救主,希望生活能有所改变。此后,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她就完全摆脱了对药物的依赖,能够开始新的生活,并且积极地寻求对伤害她的人的赦免。她的改变在她的朋友中产生极大的震撼,甚至伤害过她的人都因着她的改变而开始接触基督信仰。这样的例证在我们身边不断地出现,也在不断地提醒我们见证者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所谓见证者就是亲身经历过福音大能,经历过基督的人。他们能够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展现在众人面前,以自身品格和生命特质的变化将福音生动地传递给其他人。在教会中,我们常常强调传福音的技巧,强调我们所传讲信息的正统性,其实归根到底,一个传福音的人必须首先是一位见证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真正经历生命改变的基督徒都能够成为有能力的见证者。这位生来就是瞎眼的人在法利赛人面前为耶稣所做的见证很简单,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深奥的神学知识,没有清晰的逻辑辩论,他所做的就是将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事实放在这些人面前:“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约9:25)“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做。”(约9:32—33)我们可以将这样的见证模式概括为:过去—现在,变化的原因是耶稣。因此作为基督徒,我们在面对福音使命的托付时,首先需要问的问题不是“我是否够成熟以致能够传福音?”,而是“我是不是一位见证者?”如果你的答案是确定的,你就能够以你的见证传福音。
《约翰福音》  9章的故事没有停留在瞎眼得医治以及他所做的见证上,故事继续发展至高潮:耶稣听说他们把他赶出去,后来遇见他,就说:“你信神的儿子吗?”他回答说:“主啊,谁是神的儿子,叫我信他呢?”耶稣说:“你已经看见他,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他。”他说:“主啊,我信!”就拜耶稣。
这个得医治的瞎眼人在被医治以后已经对耶稣有一些认识,所以他才会对法利赛人见证说:“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做。”但是故事结尾的时候,他对耶稣的认识进入了更高的层面,他拜他。从上下文来看,他拜(worship)耶稣并不仅仅是出于对他的尊重,而是敬拜神的儿子。3因此当我们重新整理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看见了一个很清晰的架构:不认识耶稣的瞎眼人——被耶稣医治——在众人面前见证耶稣的医治——对耶稣有更深刻的认识(神的儿子)。

二、生命长进

从约翰的记载中我们不知道故事的发生发展历时有多长时间,但是从经文看,应该不会很长。也就是说,瞎眼人传福音与成长都是发生在同一个时间段之内,并没有经历一个成长期。相反地, 我们看到个人在基督里的成长是与传福音给别人同时发生的。不仅这位瞎眼的人如此,使徒保罗也同样教导他的同工腓利门:“愿你与众人分享你的信心的时候,会产生功效,使我们可以知道在我们中间的一切善事,都是为基督作的。”(门6章,新译本)保罗认为在传递福音的时候,个人对基督的认识会增加,个人的生命会成长。这个教导不仅在耶稣的时代是真实的,在初期教会是真实的,在我们今天生活的时代也同样是真实的。福音使命不仅不需要等到我们生命成熟时才去完成,而且当我们投入到福音事工中去的时候,它对我们的生命成长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传福音帮助我们认识神。虽然前面我们讲过,传福音者的基本“资质”不是你的神学知识,不是口才,而是你生命所经历的巨大改变。但是毫无疑问,在传福音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以清晰的言语来表达我们自身的经历,并且能够简单地带出福音。这其中不仅涉及我们自己对神的认识,也会涉及非信徒对基督教信仰以及耶稣基督的一些疑问。因为背景和经历的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会促使我们去思考本来不在我们视野之内的一些问题。例如,那位瞎眼人,当耶稣医治他的时候,耶稣只是那位医治他的人,及至他被带到法利赛人面前的时候,他才被迫去思考这个人是否是罪人。正是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让他预备好了接受耶稣是神的儿子并且拜他。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也是如此。我还记得当我对一位小孩子讲解圣灵的工作时,她很认真地问我:“我吃的饭会不会压着圣灵?”而这个问题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为了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我查考圣经,阅读相关的书籍,而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令我自己对圣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对事物,包括对神的认知受到了我们自身知识和思考能力的限制。在传福音的过程中,我们经历了与其他人一起寻求神的过程,也从其他人的视角对神有更多的认识。正因为如此,当我们仅仅专注于自己或本教会的成长时,我们失去了获得新视野的机会,其结果往往导致我们对神的认识无法超越我们自身的限制,当然我们个人生命的成长就只能在原本狭小的空间成长。

其次,传福音帮助我们打破自我中心的思维模式,更新我们与神的关系,在服侍他人的过程中经历属灵生命的成长。在属灵生命的旅程中,基督徒一直面临的一个试探就是自我中心。我们信主常常是出于个人性的需要:孤单,疾病,绝望等等,这些将我们带到神的面前去寻求。我们信主以后的成长中也不断涌现出各种各样的个人需要。但是耶稣的教导,耶稣所托付给我们的使命却超越了个人层面的需求:得人如得鱼,使万民作基督的门徒。自我中心所产生的属灵气质无外乎就是自傲和自怜。前者让我们按着自己的需要和认识去理解别人的需要,后者则让我们对别人的需求视而不见。福音使命所带来的属灵气质却恰恰相反,它所强调的是以基督为中心的悖论:为基督放下生命,就得生命;付出才有所得。当我们的自我中心被打破的时候,我们才能对福音有更新的认识。一位拥有博士学位的基督徒学者参与了监狱福音事工的服侍,当他在犯人中间传福音的时候,神首先打破了他自己所有的优越感,明白了神爱人的心意,因此他能够发自内心地爱这些犯人,在他们出狱后仍然能够陪伴他们,甚至建立了父子般的感情。“不以个人为出发点的福音,根本不是福音,但以个人为最终意义的福音,最终的结局是完蛋。”4
其实我们希望在个人生命成熟以后再传福音,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美好的动机,即希望自己不是一个有瑕疵的见证者。但是神使用有瑕疵的人为他做见证。圣经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当初跟随耶稣的十二个门徒是有瑕疵的,是不成熟的。在《马可福音》 中我们常常看到门徒的愚钝,马可常常说他们“不明白”。但是神依然差遣他们,并且说他们蒙召就是受差遣。(可3:14)以赛亚让我们看到一个更加生动的例证。《以赛亚书》  6章记载了以赛亚看到的异象,当他看到耶和华神的荣光时,他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以赛亚并没有祈求神的怜悯,神的救赎。对他来说,所看到的异象带给他的是巨大的绝望。这个异象出现在他宣告审判的信息之后,他在神的圣洁面前意识到他与他的民同样是在审判之下。这时候一个撒拉弗将炭沾了他的口,让他的嘴唇得洁净。这是一个恩典的时刻,神自己洁净以赛亚,预备他成为神话语的出口。不是以赛亚洁净了,神才使用他;不是我们成熟了神才使用我们;我们在完成神所赋予我们的使命时,神自己帮助我们,神自己洁净我们,神在侍奉中帮助我们成熟。基督徒成长的路径更像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路径,起始于作门徒,而作门徒驱使我们忠心于神给我们的福音托付,只是这个路径的终点依然是门徒,是更成熟的门徒。

耶稣在医治那位生来是瞎眼的人之前,说了一句很特别的话:“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约9:4)这句话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它与当时的事件和处境好像没有任何的关联。耶稣在这里首先所关注的是他自己的时间,他知道他在世界的时间是有限的。即将来临的黑夜就是他离开世界的时期。5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这里使用复数“我们”,表明不仅仅是他要做“那差他来者的工”,那些跟随他的门徒也同样需要做这样的工,就是让人相信他是从神差来的那位(约6:29)。在耶稣与门徒的这段对话中,我们明显感受到了时间的急迫性。这个故事发生几个月后,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三日后复活,升天。直到那时,跟随耶稣的门徒们才明白耶稣做工的急迫性。但是差耶稣来者的工并没有停止,只是需要由耶稣的跟随者——基督徒完成。耶稣在升天前吩咐门徒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为他做见证。耶稣升天后,天使告诉门徒说:“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1:8、11)
我们为他做见证、传福音也是同样有时间的限制——在耶稣再来之前。让我们更应该感觉到急迫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耶稣再来的日子无人能知晓,“惟独父知道。”(太24:37)因此我们在今天传福音的工作中虽然希望自己能够更加从容地完成这项使命,能够先满足自己成长的需求才带领别人认识神,但是我们却不得不面对福音事工的急迫性,不得不马上投入到福音事工中。

《路加福音》 记载了耶稣差遣七十个门徒的故事。6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他们的具体背景,以及他们出去后的所有经历,但是却记载了他们对自己经历的总结,那就是: “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魔鬼也服了我们。”他们顺服神的命令时,就经历了神的大能。这恰恰是神在颁布福音使命时所给予我们的应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我们传福音的果效不取决于我们的成熟度,而是神的同在;我们生命的成熟源自他的应许。但愿神的名在全地被传遍!
“我在这里,请差遣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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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F.Bruce, The Gospel of John (Wm.B.Eerdmans Pbulishing Co., 1994) , P209-210.
2 S.B. Ferguson, D.F.Wright 著,杨牧谷主编,《当代神学辞典》(下),校园书房出版社,台湾,1997, 第1109页。
3 Leon Morri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Em.B.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95) , P440.
4 David Watson, 《做主门徒》,梁成德译,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89年,240页。
5 F.F.Bruce, The Gospel of John (Wm.B.Eerdmans Pbulishing Co., 1994),  P209.
6  《路加福音》 10:1。
7  《以赛亚书》 6:8。

农村教会和城市教会——“中国家庭教会的属灵传承”神学研讨会发言记录(3)/本刊编辑部

[编者按]2009年4月本刊邀请部分教会牧者在京召开了“中国家庭教会的属灵传承”神学研讨会。研讨期间各位牧者对所探讨的主题给予了很好的回应。本次会议部分牧者的主题发言经整理后发表在2009年秋季号的神学思考栏目中。不过,除了主题发言之外,其间的自由讨论也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我们陆续选择了“十字架与世界”和“教会建制”主题在本刊与读者分享,本期我们就“农村教会和城市教会”这个主题继续与大家分享,至此神学研讨会的发言全部整理刊出。美中不足的是由于自由讨论的时间有限,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更充分的展开,我们希望这里的分享能够给以后更深入的讨论一些启发。本文是经录音整理而成,征得了发言者的审阅与许可。为突出所选主题,个别与会者的发言没有包括在内。

        孙毅:结合寻道弟兄的发言,看大家有什么样的回应?刚才寻道弟兄提到,中国教会面临的危机之一就是农村教会和城市教会之间的距离和分化,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你刚才主要讲到农村教会该如何转化适应这个环境,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这样一种分化是农村教会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呢?

朱寻道:一个方面是我提到的外部原因,城市化进程带来的这个问题,第二个方面确确实实是农村教会自身的地理位置决定的,这种地方性的特点使他们很难走出去与人交流,正如梁家麟《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教会》所宣称的,本来农村教会是很有优势的,但是现在它停留在这个层面,与外界的交流很少,这在温州表现得特别突出,农村教会显得特别闭塞。如果你进入农村服事,他们只读圣经,别的都不读,一提到一些问题,他们就争论得很厉害,譬如说在温州农村教会绝对不能提血是可吃的,如果你问传道人,血能不能吃?马上就会引起教会分裂。

叶弟兄:92年在福建、厦门一带举办了一个圣经培训,一些农村、城市的传道人都聚在一起学习神的话。我们这里好像没有那么大的分歧,譬如在吃血等问题上,都有比较一致的共识,所以不会有那么大的分歧。

朱寻道:温州是比较独立的,本来是牧区制的,但是现在完全分化了,譬如说你是属于这个地方的,那么就要组成这一片的教会,就没有原来的宗派,也不可能到城市来开会,不同地方教会的差距就越来越大。

天明:我想回应一点,我看到厦门的教会是特别和谐的,老、中、青、少都在一起服事,属于四代同堂,他们非常和谐地在一起,他们的教会也没有那么多的分派(不说分派也好,就说不同的系统),其实厦门的教会基本上是同一个系统,包括福建其他地方的教会,联结得非常好。另外一点,我对他们的神学培训感到非常吃惊,他们做得真好,很多带职服事的弟兄姊妹都完成了道学硕士课程。相比之下,北京的专职传道人很多,但是严格来说受过培训的人却不是很多,但是厦门的年轻弟兄姊妹,一边工作,一边完成了正式的道学硕士的课程,这是非常令人吃惊的。
从我来讲,我们能做的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出来在城市里打工,并且在教会里信仰生活也过得很好。城市教会可以装备他们当中的一些家庭,重新差派他们回到自己的家乡,不是以打工回到老家的身份,而是以宣教士的身份回到他们中间 ,由城市教会提供他们的费用,支持他们的孩子上学,不然的话以后农村教会就没有传道人。而且他们在城市生活5年、10年以后,回到家乡才能够带领农村教会的成长,不然的话,让我们到农村是不现实的,这是第一点。第二,也是给差派出去的传道人以更新的机会,提供一些退修会呀,培灵会呀,专项事工辅导等等,让他们能够被跟进并得以成长,而不是提供神学培训,他们在他们的范围之内牧养是没有问题的,不需要把我们的理念给他们。第三,如果差派出去的传道人的孩子上学,因为他们上学很困难,就专门给他们的孩子提供一些助学金,或者给孩子们提供宿舍,这会让他们感觉很好。农村的关键就是传道人,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可以从帮助传道人入手来解决农村教会面临的主要问题,而不是我们自己去农村做传道人,现在来到城市的人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以宣教士的心态被派回去,然后我们在经济上给予支持,这种支持对城市教会来说完全没有问题, 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觉得这三样是我们可以做的。我们不能介入太深,介入太深的话容易造成混乱,我们也帮助不了,我们也会被拖垮,所以一定要去帮助一些家庭,而且一定是来到城市的人。其实刚信主的时候,我去过中国很多的农村教会,老一辈人带我,几乎把大半个中国都转了一圈,加上我自己在农村生长了18年,所以对农村的情感很深,我也很了解农村。另外一个是农村的变化是超过我们想象的,他们看电视的时间比我们多得多,孩子们上网的时间比我们多得多,很多的服装观念都城市化了,只是没有很多的条件而已。另外,就现在而言,一直呆在农村种地的人很难带领他们起来,必须在城市打工阶层里面寻找,至少是比较成功的,有更新的观念的人,经过教会的训练、差派,以宣教士的身份回到农村,这才有可能提高农村教会。另外,他们需要什么呢?需要夏令营,需要大学生给他们做讲座,假期出去短宣,这个可以完全由城市教会来提供,完全没有问题。

江登兴:先要建立城市民工教会,我觉得就北京而言这方面的历史还不是很长。

天明:我们要和民工教会配搭。我们教会偶尔也会有民工来,但是他们融入不进来,一方面是觉得这里的人学历太高了,动不动就是博士学历,我们没有这种感觉,但是他们的感觉比较明显,其实我们的博士都比较谦卑,我觉得不能用学历来衡量。另外一个是生活习惯的问题,譬如中午聚会结束后一起吃饭AA制,对很多的工薪阶层和专业人士来说,AA制下来完全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对于民工来讲,可能这样的聚餐对他们都有很大的压力,因为他们还要接受家里的供应,如果有人总是帮助他们的话,就会产生一种不平等感,这样也不好,其实他们需要自己能够接纳他们自己的群体。我也读了一个韩国牧师的传记《爱的教会》,这个牧师是在现在首尔的江南区牧会,不论是讲道还是牧会都非常有水平,是一个学者型的牧师。江南区在他开始服侍时相当于贫民窟一类的地区,没想到后来变成像王府井一样的地方,非常繁华。他牧养的那个教会原来是社区最底层的人在那里聚会,后来很多的工薪阶层、知识分子进入教会,成为执事、长老,原来教会里很委身但却处于底层的人却一个一个离开教会,他们说:牧师,不是我们不爱这个教会,我们不是对你有意见,我们非常尊敬你,爱你,爱这个教会,但是我们知道这里不是我们一生委身的教会。以前他们来到教会觉得很自然、很自由、很释放,但是当教会的形态发生改变以后,他们觉得总有观念的冲突,让他们觉得压抑,因为本来生活就很艰难。读那本书的时候,我哭了,太难过了,因为早期培养的同工最后却离开了,但是也没有办法,这就是现实,因为你不能转型成为原来的教会,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那里已经成为汉城的王府井了,所以这是转型带来的。我们应该和民工教会配搭,看他们中间有没有合适的人,也即那些已经做同工和委身的家庭,将他们派过去,我在这方面思想了很多年,差不多有十多年的时间。现在城市教会越来越有这个力量了,越来越对整体教会有一种社会责任,而且经济上也有这种能力,另外建立起来教会后也不会控制事工了,因为过去不成熟之前很容易控制事工,像宣教士不成熟的时候就很容易控制事工,关系变得很僵。但是现在彼此关系都很自由的时候,是一个配搭的好时机。这些传道人的家庭回归之后建立一些教会,而城市教会则给予他们资源上的支持,譬如短宣、支教,然后他们的教会将来成为农村的一个中心,现在除了教会以外没有可能成为中心的了,支部不行了,村委会不行了,治保不行了,只有教会才可能成为农村的中心,这个很重要。

游冠辉:我对北京这边其他教会的状况了解不是很多,其实我们教会也接触过北京这边的一些民工教会,但是接触完了之后,接下来还是各自忙各自的,很难自然形成这种生命的联结,我想如果在祷告中神能够感动一些人,真正对他们有负担,真正进入到他们中间去,真正委身在其中,在里面参与服事,那样会比较好。我弟弟在厦门,他实际上牧养的教会就是农民工教会,他是厦大毕业以后进入到湖里区的,那里基本上就是一些打工的人聚集的地方,他在其中就开始服事这个群体。他发现这个民工的群体牧养起来很困难,有很大的压力,他自己生活上都和他们一样,都完全融入到他们里面。但是大家在生活上的拖累很多,要他们委身在教会里面专心去寻求,不太容易。第二,他说大家的文化程度很低,真理上的造就非常难,他有时候说非常盼望还能有一个大学生和他一起服事,但是非常困难,很多人不愿意去农民工群体服事,在这个群体中找一些文化程度稍高的是很困难的。如果有这样负担的人能够去这样的群体中,他真的能够与这些群体认同,住在他们中间,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这样最好;或者就需要在他们中间有人整体生命的程度、真理的程度能够拔高出来。我弟弟的盼望就是这里面有人能够被造就出来,他们的生命成长,真理上得到装备,他们回到各自的家乡去,在家乡服事本地的教会,这样就会对地方农村教会有造就,这就是他所盼望的,我想如果在不同城市里的民工教会里面,神兴起一批人出来而且愿意回去服事本地的教会,那么这就会带来一些改变。

天明:专门为他们培训两年,去农村宣教,选拔他们出来,几个教会一同支持,这个影响力是非常大的,将来这些从城市回农村的传道人应该成为农村社区的领袖,不但是信仰上,观念上,各方面都成为领袖,不然的话就很难,必须改变过来。

江登兴:据我观察,目前农村教会的传道人信息非常闭塞,他们把当地所有的信息控制着,底下的传道人是非常难受的,特别是中年的传道人,他们的心里是非常痛苦的,我接触过几个这样的人,他们痛苦、压抑,自己的生命不能够成长,如果这时候你能够给他们提供一年若干次,甚至每个月一次的培训,然后他们再回去,这样一年、两年后,他们的生命就会很不一样,你对他们的爱和接纳会开拓他们的视野。但是选择带领人的时候要谨慎,对他们来说,城市教会对他们的支援会成为他们的一种试探,使他们可能把这些资源用在很多私意的地方,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觉得一个民工基督徒,他确实会经历那种挣扎的阶段,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以后,他的生命会俯伏下来,他会和城市教会的人融为一体。我相信这一点,因为时候到了,他们会有这样的负担想要回去服事,我也认同叶弟兄所讲的,需要一些时间,圣灵会在其中逐步地工作。

天明:这个试探的确是很大的,所以一定要在从艰苦的打工开始在城市里扎根的农民工群体里寻找宣教士。上海有一个光明教会,是服事盲人的教会,带领人上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全盲了,完全看不见,自杀过好几次,但是没有自杀成,后来成为盲人按摩公司的老板。再后来信了主,而且神医治了他,有亮光,能够看见,凭着信心也能够行走,但是没有完全好。有一个传道人和我讲:看到他那么热心地服事,就想主如果彻底医治他就好了。我就说,如果彻底医治的话他就服事不了盲人群体,他就要一部分看不见,才能够认同这个群体,如果他完全看得见的话,和盲人群体的认同感就会越来越少。
所以现在我们完全去农村,或者现在就扶持当地的传道人,都不太现实,因为他们的水准已经决定了不可能带领农村教会向上走的,差距越来越大,而且越来越闭塞,所以只有那些经历了在农村的成长,又在城市创业,经历过这样挣扎的艰辛,像保罗一样的人,他们回去了,使命感也回去了,不然的话试探会很大,同时对他们来讲又是一种牺牲,因为毕竟农村的条件要差很多。

蒙头与服权柄的记号/天明

我们已经谈了很多个有关哥林多教会的问题,诸如纷争的问题,教会没有处理罪的问题,把弟兄们诉讼到法庭里的问题,有关婚姻的问题,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今天开始谈到有关聚会的问题,跟敬拜、聚会、事奉有关的问题。这个问题好像离我们的文化传统很遥远,但是它所表达出来的真理,对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侍奉,是非常有帮助且有指导性意义的。
在《哥林多前书》11章2节,好像是保罗第一次以称赞开始,以往都是因有问题而谈到的,唯有这次说:“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在圣经另一版本中说:“并且照着我所传给你们的,来持守传统”(标准译本)。对此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是大家基本认同当时在哥林多这个城市有一个传统。是什么样的传统呢?是女人蒙头的传统。不单是哥林多,在许多地区,都有这个传统。以色列的妇女,也有类似的传统,今天的中东,也有妇女蒙头的传统。所以当时哥林多教会,所处的地区,也有女人蒙头的传统。那蒙头的方式是怎样的呢?有不同的理解,毕竟两千年过去了,在当时的世代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蒙头的呢?有的人说,只是把布盖在头上,作为盖头来用的;也有人说,是用布和面纱把头全部盖起来,或者至少只露出脸部,头部其余地方就蒙起来;也有一些人认为,把头发束起来(这样需要长头发),来表明跟蒙头一样的意思。所以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谈到与当时的文化传统有关的保罗的教导呢?我想保罗所关心的,不单是一个传统的问题。中国有许许多多的习俗,我想哥林多也有许多文化的传统,但是保罗所谈到的这个传统跟圣经里面所表达的属灵的意义是相吻合的。因为文化传统中的女人蒙头,跟我们在基督信仰里面的姊妹要服在权柄里面这样的圣经真理是非常地吻合的。所以我们必须要从这段经文看到当时的传统,我们更要看到这个传统的背后创造的秩序,我们的本性里面透过这些流露出来的神的心意到底是什么。所以当时的教会里面有这样一个问题:当时的社会里面,女人都是蒙头的,但是来到教会当中,姊妹要讲道或者祷告——按今天的话来讲,或者带领敬拜、或者讲道的时候,要不要蒙头呢?
从犹太的文化和罗马的文化中,我们可以看到,女人有三种情况下是剃头的:第一种,成为战俘的时候。我们看到《申命记》里面,一个女孩子成为战俘了,要给她剃头发;还有一种,在旧约的文化里面,如果一个女人犯了奸淫,那就给她剃头发,等于是羞辱她;还有呢,女子是奴隶的情况下,给她剃头发。所以,成为战俘也好,犯奸淫也好,或者沦落为奴隶也好,剃头发对女人来讲,是极大的羞辱。剃头发说明她不在任何的约束之下,她并不在任何权柄的约束(保护)之下。按照我们对圣经的理解来讲,一个女孩子出嫁之前,她是在谁的属灵约束或是在谁的属灵遮盖之下呢?父亲。圣经上讲是父亲。所以《民数记》30章也特别提到,若一个未婚的女孩子,在神面前许了愿,当她父亲听见了,当时就反对:我不同意你这样许愿,至少我不认同。那就怎么样呢?她所许的愿就无效了,神也赦免她;但是父亲当时听见了,默默无语,算是默认了,那她所许的愿算成立了。尽管这是你个人跟神的关系,这是你个人在神面前许愿的,你作为神的百姓,你作为神的儿女,或者你作为一个基督徒个人,在神面前许了愿的,但是父亲却反对,按照圣经的话,这个愿不成立。即使你不守愿,神也赦免你的。这就意味着未出嫁的女子,她是在父亲的属灵遮盖之下。属灵的约束,属灵的监护,我们基督徒更喜欢用遮盖这个词。那出嫁的女人,是在谁的属灵遮盖之下呢?丈夫。旧约里紧接着提到,一个妻子,一个结婚了的女人,当她在神面前许了愿,丈夫在旁边听见,默默无语,这个愿是成立的;如果当时丈夫提出来说,我反对,或者表示不认同。她所许的愿就不成立。即使这妇女不守愿、不还愿,神也必赦免她。所以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蒙头是一个文化的传承,但这个传承的背后,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蒙头的妇女在一个权柄的约束,或者保护、监护、遮盖之下。
所以在这里,圣经特别提到说,“因为这个缘故,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所以我们后面不用解释了。“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所以从这里我们看到,从一个传统表达的意义上来讲,它表达了一种约束,一种监护,一种遮盖。因此如果你不把自己放在遮盖里面,会怎么样呢?当时的世代,谁不蒙头,谁就不在遮盖下。不在遮盖下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没有任何的保护,她把自己完全地交出来。因此在当时的世代来讲,有人指出,当地的富罗底特神庙的庙妓就是不蒙头的,因为她们没有遮盖,她们是把自己交出来的,是没有任何的约束和遮盖的,因此有人可以找她,而且做出许多不道德的事情来。蒙头就是意味着,她是在父亲或是丈夫的约束之下,她有属灵的保护或监护。如果一个姊妹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中带领祷告或讲道,或是带领敬拜不蒙头的话,这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这等于是羞辱自己,等于在这样的文化传统里,让自己沦落为,或是把自己放在跟庙妓一样的位置上。所以按保罗的话来讲,既然这样,还不如干脆剃头算了,他所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你不愿像战俘、犯奸淫的女人以及成为奴隶的女人一样被剃头的话,那你就得蒙头。

那男人蒙头合不合适呢?很明显这是不合适的。所以在这里我们首先从文化、传统的意义上来讲,但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文化、传统的意义上,对我们来讲意义不大。但是保罗把这样的文化传统的内涵提升到真理的层面,这真理的层面是什么呢?“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男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7节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象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这里说,男人是不可以蒙头的,你并不是俘虏,你并不是没有约束的,你是直接在谁的权柄之下呢?基督的权柄之下。你不可能戴着另外一个权柄在头上,那等于在羞辱主,也羞辱你自己。因为你是直接在基督的权柄之下,你是要彰显神造男人的荣耀;但是女人是不同的,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所以这里讲神是基督的头,基督是男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女人是从男人而来的,先造了亚当,后造了夏娃。而且造女人是为了帮助他,女人是在一个配搭的位置上。蒙头的文化传统表达的是神创造的秩序。
因为这个缘故,使徒特别主张,在哥林多地区的女人,如果要祷告或者讲道,一定要蒙头。在这里有一句非常难解的经文:“是为天使的缘故”,为什么女人为天使的缘故,要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呢?从这个角度来讲,蒙头在保罗看来所表达的属灵含义是什么呢?是服权柄的记号。她并不是没有约束,她并不是没有监护,她并不是没有属灵的遮盖。她是有属灵的遮盖的人,因此用蒙头来表明她服权柄的记号。在当时哥林多教会,不蒙头的话,对于女孩子来讲,她是不顺服父亲的;对于已婚的姊妹来讲,她是不顺服丈夫的,而且不愿意在这个约束里面,那就是非常危险的。但问题是:为什么是为天使的缘故呢?有三种解释:第一种像《哥林多前书》4章9节所说:“我想神把我们使徒明明列在末后,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换句话说,对于我们基督徒(包括使徒在内)一切的侍奉,一切的活动,是谁在那里观看呢?是天使在观看。第二种是根据《彼得前书》1章 12节说:“那靠着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给你们的人,现在将这些事报给你们,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换句话说,天使也察看我们在那里传福音,所以在天上,真的不但有神,还有天使在察看。天使在详细地察看,因此我们也要有属天的见证,不仅要有地上的见证,也要有属天的见证。在解经书里面,一般的(尤其是西方)解经家主要是这样讲。第三种是过去中国教会传统上的理解,把这句话与《犹大书》1章6节“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关联起来。因为过去很多天使不守本位,他们要向神的主权挑战。女人要服在权柄之下给他们作见证:我们是服在权柄之下的。神、基督、男人、女人,我们是服在这样的权柄之下,有人是这样来解释的。还有另外一个可能,把上面的换过来讲的话,我想天使其实不是堕落的天使,没有堕落的天使就意味着,他们也是服在神的权柄之下的。姊妹在地上用蒙头的方式来表明服权柄的记号的话,那么,无论在地上的,还是在天上的,都服在权柄之下,同心合意地来尊崇神的主权,顺服神的权柄。这是一种天上地上合一的敬拜。
当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姊妹们有没有什么不平安的感觉,或起码是不平衡的感觉?不平安是肯定不对的,但不平衡的感觉是难免的。为什么要有神、基督、男人、女人这样的排列呢?刚才我强调这是一个次序的问题。一谈到这个问题,哥林多教会的姊妹们肯定会心里不平衡,所以保罗在下面马上解释,这不是一个平等的问题。“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阿们?姊妹们特别要阿们,若弟兄们以姊妹们蒙头而自己骄傲的话,也得阿们。因为在这里要表达的是,虽然女人是从男人而出,除了亚当以外所有的男人也都是从女人而出。因此归根结底,万有都是出于神,我们的本源都是出于神。所以这里谈到的不是一个平等的问题,而是一个次序的问题。因为毕竟男人也是从女人而出。我们的人格,我们生命的尊严,我们生命的价值,我们生命的宝贵,无论是弟兄还是姊妹,在神面前都是同样宝贵的,所以这里谈到的是次序的问题,是神所建立的次序的问题。
这个次序的目的是什么?这是神创造的次序,是不可以改变的!神设立这样的次序是为要贬低女性吗?是为了让姊妹边缘化吗?不是。那出于什么呢?是出于一种保护。让一个未婚的女孩子处在父亲的属灵监护之下,这是一种保护;让一个妻子处在丈夫的属灵权柄之下,由丈夫来承担主要责任,那是一种保护。但是世界的堕落导致很多男人不负责任,因此姊妹受了伤害,对这个权柄不放心,对这个权柄反感。这个权柄成了控制和压制,而没有成为保护、承担,没有成为服侍、舍己的担待。因此我们就反感,这是罪造成的,当然这主要是男人(作为罪人的男人)造成的。但是你不服权柄的话,还得女人来承担这个责任,这个是很重要的。其实这是神创造的秩序,创造的目的本来是为了保护,而且让男人也要承担起男人的责任。所以不仅从创造的角度是这样,从本性、我们的常识来讲,从自然的角度来讲,也是这样的。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但是除了特殊的情况下,按照一般的常理,从这个角度来讲,今天我们中国的现状比较符合这种本性。一般长头发的,姊妹多还是弟兄多?姊妹多。短头发的,弟兄多。按本性来讲,就是这样的。换句话说,这意味着什么呢?在这段里面,为什么男人留长头发就是他的羞辱呢?这是我们的本性,这是我们的常识,这是本性流露在文化传统里面。用今天更通俗的话来讲,我们的本性、我们的常识、我们的文化中未堕落的亮光以及普遍的恩典告诉我们:男人要有男人的样子,女人要有女人的样子。用属灵的话来讲,弟兄要有弟兄的样子,姊妹要有姊妹的样子,就是这样。有一天,一个弟兄站在这里带领敬拜,头发非常长,比任何姊妹都长,而且缠一个辫子。敬拜完了,另外一个人走过去:“姊妹啊,你今天带的敬拜真好啊!”那是尊重他、称赞他、还是羞辱他?这不是头发的问题,是我们的本性里面的问题(或者说我们的本性告诉我们的)。如果一个姐妹剃了一个短头发(不是光头啊),板寸,穿着男孩子的服装,在这里讲了道。接下来,另外一个人走上去:“弟兄啊,你今天讲的道真好,我特别蒙恩!”你是蒙恩了,那个人本能的感受是什么?“是吗?我像弟兄了!”是这样吗?这本性告诉我们,那是一种羞辱。男人要有神所创造的男人的样子,女人要有神所创造的女人的样子,目的是要我们进入神所创造的秩序里面。尤其是祷告、讲道的,今天在我们中间带领敬拜的,更是这样(注:是因为作带领性事奉的人要有好的见证的缘故)。如果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里,问题就更为严重。如果好多的慕道友来到这间教会,还对带领祷告和讲道的姊妹不是很了解,这个姊妹认为自己在基督里已完全自由了,不想受到任何传统和文化的影响,我就是完全自由的人。然后就在哥林多这个城市不再蒙头,她在教会里面讲道,一站在讲台上,很多人会有什么样的感受?这会不会是庙里的庙妓呢?不仅羞辱你女性的尊严、敬虔、品格,而且在教会当中没有见证,因为她不能反映出神创造的秩序,因此失去见证。有人会问:弟兄的头发到底要多短,姊妹的到底要多长?不是这个问题。男人要有男人的样子,女人要有女人的样子。无论任何人看见你,起码能分辨出你是弟兄还是姊妹,不会问说:“你是弟兄,还是姊妹?”若这样问就已经是羞辱了神造你为男性或是女性的荣耀,因此也破坏了本来你当彰显的神创造的秩序,而且羞辱了神自己的荣耀。

我想在这里提另外一个方面,我们总是用这段经文讲姊妹,可能不公平,我不是说为了要照顾姊妹。其实在当时来讲,哥林多姊妹们必须蒙头,但是保罗讲弟兄们不可以蒙头,但犹太的传统里面,男人祷告的时候蒙不蒙头呢?蒙头。在哥林多教会里面,有没有犹太的男人?有。早期很多信徒原是会堂里聚会的犹太人,甚至连管会堂的也都信主了,记得吗?对他们来讲,首先是你生活在哥林多这个城市里面,她的文化传统更能表明神创造的秩序,因此如果犹太男子祷告的时候要蒙头的话,从今天开始,你必须要放下这个传统。因此这个问题,不但是针对姊妹来讲的,也是针对弟兄来讲的。而且今天这个世代,无论是发型也好,修饰也好,打扮也好,穿着也好,更多表达的是个性,表达的是时尚,表达的是⋯⋯有的我都不知道表达的是什么!但是神今天透过这处经文告诉我们,首先,透过我们的发型也好,我们的修饰、打扮、穿着也好,一定要表达神创造的美好本性。第二,必须要表达出神创造的秩序,并且你必须要服在这个秩序里面。因此对哥林多教会的姊妹来讲,在祷告和讲道时蒙头,以此来表示服权柄的记号。我们中国也有表达这种服权柄的记号比如说裹小脚,这是非人性的。有些传统表达的是神创造的秩序,有些传统不仅不人道,反而是破坏神创造的秩序,比如说裹小脚,不仅要残害人的身体,另外一个呢,让男人任意地辖制女人。所以服在权柄里面,并不意味着让男人来辖制女人,这是人类堕落以后的结果,男人要辖管女人,而不是以爱保护、遮盖。所以这样的传统也被废除了。裹小脚的废除主要是谁来做的工作?宣教士们做的工作。我小的时候,在老家那边,没有出嫁的女孩子是不能烫头发的,烫头发的都是结婚的,用这个来表明她是结婚的还是没有结婚的,这是一种表达。所以一般结婚的前几天,就是出嫁的前几天要特意去烫头发。后来我越来越长大的时候,听到好多的妇女唠叨:“现在越来越弄不清哪个是女孩子,哪个是妇女了!”这个会产生一种混乱。所以一个男孩子看到一个女孩子很好,被吸引,表达了好感才突然发现她已经结婚了,明白吗?这会产生问题。你已经有属灵的遮盖,你已经属于什么或谁,当然不是那种意义上的所属。今天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面,还没有一个表明姊妹服在权柄下的的普遍标志,所以我们今天很难直接应用这个。但是比如聚会处就直接应用了,既然圣经说了“蒙头”,我们也蒙头。按照圣经用这个方式来表达是可以的,但我们的文化传统里并不认为这就是服权柄的。所以在这个时代的中国,对我们的文化来讲,直接用蒙头的方式表达是很难的,但是也非常希望有这样一种方式来表达我们服权柄的记号,表达这种创造的秩序。姊妹更加表达神所创造女人的美好,弟兄更多表达神所创造的男人的尊荣,因此彰显神自己的荣耀,也表明神创造的秩序。很希望有这种服权柄的记号,但是目前并没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里面没有。我们不一定用布来盖头,但起码我们里面有。一定要学习服在权柄之下。这个权柄不是为了辖制你,而是为了保护你、帮助你,是属灵的遮盖。同样的,弟兄们,也不要以为我们不在权柄之下,我们是在权柄之下,在谁的权柄之下?我们必须以基督耶稣为头。
当时哥林多教会记念保罗,也坚守保罗传给他们的蒙头的方式来继续持守传统,并借此来表明神创造的次序,但是似乎也有些人开始提意见了:我们能不能不蒙头?所以16节说:“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也许是两个含义,也许是更多的含义,至少因为这是使徒讲的,使徒教导的不能够挑战。使徒表达的是基督的意思,不可以挑战。第二个我想保罗说得已经很清楚了,无论是从创造的秩序,还是从人的本性,已经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再也没有辩驳的余地了。对不起,你现在要学习的不是辩论,而是顺服,服下来。希望这一段的经文能成为我们生命的祝福,首先成为我们每一个姊妹的祝福。我们并不是没有约束,无论是未婚的姊妹,还是已婚的姊妹,必须在神创造的秩序里面,找到你的位置。在创造的秩序里面,透过女性表达神要表达的美好。不论是《彼得前书》3章,还是《提摩太前书》,还是《提多书》,都讲到作为一个敬虔的姊妹应该是如何的。也再次提醒弟兄们,希望这段经文成为我们弟兄们的祝福,一方面我们并不是不在权柄之下,我们是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因此我们凡事要顺服基督耶稣,凡事以基督耶稣为我们的头,我们的元首,在凡事上都要表现出对基督耶稣完完全全的顺服。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责任,更多地在主里面,在家里面,在教会里面承担责任,让姊妹们得到保护,这是弟兄的责任。最后,显然我们中国的文化中没有这样的传统,但是在我们教会当中,让这样一个真理原则,神创造的秩序、神透过放在我们里面的本性所表达的这一切,充分地体现在我们的事奉里面,成为这个世代的见证,以此来表明我们真是属神的人,我们这一群体真是分别为圣属神的群体,成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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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天明牧师2009年6月21日在守望教会主日讲道的录音,由多加姊妹整理,讲解经文为《哥林多前书》11章2—16节。